资源描述
道外区团结镇勤劳安置区项目(一期)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
第 58 页
目 录
一、项目简介 3
二、工程概况 3
三、编制依据 4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解目标 5
五、指导思想 5
六、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6
1、一般规定 6
2、目标责任 7
3、专项施工方案 8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8
5、安全检查 8
6、安全教育培训 9
7、班前安全活动 9
8、特种作业人员 9
9、安全事故处理 10
10、安全管理资料 10
七、施工现场标准化 10
(一)脚手架 10
(二)安全防护 19
(三)临时用电 27
(四)消防设施 34
(五)起重设备 36
(六)文明施工 40
(七)临时设施 58
(八)施工机具 67
八、综合治理 68
九、安 全、文明施工管 理 网 络 图 69
一、项目简介
道外区团结镇勤劳安置区棚改项目是哈东现代物流产业带道外区产业园区的一个新建大型居民社区,项目位于规划进取二街,开发三路、郭地方路、开发四路合围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紧邻即将开工建设的哈东第二大道,项目一期全部为高层住宅,设计采用现代建筑风格,户型设计上从一室一厅到三室两厅,充分满足拆迁居民的住房需求。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概况
1.1工程名称:道外区团结镇勤劳安置区项目(一期)
1.2建设单位:黑龙江省龙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3勘察单位: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
1.4设计单位: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监理单位:黑龙江省龙泉建筑监理有限公司
1.6施工单位: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安全监督部门:
1.8主要功能:居住小区
2、工程项目管理及目标要求
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置本项目部。在项目经理的统一领导下有效运转,履行项目总承包合同。目标为哈尔滨市优质工程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3 工程特点分析
3.1工程规模大总建筑面积40892.56m2,由 5栋17层,5栋18 层的高层住宅组成。
3.2系统众多,功能齐全本工程系统众多,功能齐全,具有动力系统、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消防电气系统、综合布线、给水系统、排水系统、雨水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空调系统。
3.3材料用量大、批次多
由于该工程体量大,设备材料种类多,因此关于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既要注意仓储量并妥善保管,保证经济效益,又要有效衔接施工节点,有利于施工,对施工管理提出很高要求。
三、编制依据
1、施工图纸: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的规划图。
2、现行国家施工、验收及质量评定的规范和规定
类别
名 称
编号或文号
国标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15
国标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2014
国标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
国标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国标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国标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国标
《建筑隔声评价标准》
GB/T50121-2005
国标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6
国标
《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
GB/T50323-2001
国标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14
国标
《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
GB2894-2008
国标
《钢管脚手架扣件》
GB15831-2006
4、地方标准
类别
名 称
编号或文号
行标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
行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行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13
地标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范》
黑建安〖2003〗4号
地标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图集》
(2014年5月第四版)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解目标
1、本工程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0.5‰以内。
2、杜绝重大起重机械事故和火灾事故。
3、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施工人员持证率100%以上。
4、管理人员、职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率达100%。
5、施工现场做到不扰民,无社会治安事故,无非法用工。
6、各级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选用有资质的劳务队伍。
7、不拖欠民工工资(按合同发放),无集体上访等现象的发生。
五、指导思想
本工程为争创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项目部召开了多次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专项会议,确定了创建要求。为使创建工作的实施,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文明细则,创建领导管理体系,完善各项责任制度,研究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和质量性检查标准,按以标准化管理要求,对各项工作进行了科学规划。在施工中以标准化规范为依据,细化技术、安全交底,严格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通过加强事前预防、过程控制,最大限度消除各种质量、安全隐患,积极创建“做文明建筑工人,创建文明工地”的活动,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创建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示范工地。
六、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1、一般规定
1.1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并根据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安全生产管理。
1.2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安全目标、质量目标,责任分解到工人,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从零工作法”,做到每天布置、检查、总结、整改。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指标纳入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并制定明确的奖罚措施。
1.4施工现场悬挂有关的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把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做为工地日常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5现场配备4名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及办公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每天浏览建管局信息网,及时将上级的有关规定和现场的安全动态布置传达到工人中,并与安全巡查相结合,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1.6加强施工班组日常的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教育,使安全活动、安全教育规范化、制度化,特别对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工艺、持证上岗进行专项管理。
1.7在施工前,对危险性较大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先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作指导,并经技术负责人、总监审批后,由专职安全员监督实施。
1.8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执行“一票否决制度”。无论任何人、任何作业过程中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必须立即制止,并按“三定”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做到防患于未然。
1.9施工现场必须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紧急情况下按方案进行的排险救援。现场应急救援物品由专人负责。
1.10对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
1.11建立安全定期的日常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班组长组成现场检查小组,定期对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日常由安全员对现场安全进行巡检,并将检查结果,存在的隐患、整改情况认真填写记录,并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对安全生产进行通报、总结。
1.12工程开工前,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到公司安全处、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报监(备案)手续。
1.13工程开工前,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评估报告。评估人应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
1.14施工期间,项目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目标责任
2.1项目部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上墙(在安全资料中应存档公司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的安全目标责任制),安全目标责任分解到人,执行安全管理“从零工作法”。
2.2 项目部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部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指标,并有明确的奖罚措施。
2.3施工现场配备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2.4项目部在施工现场配备四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并设安全主管。
2.5项目部应了解建筑周边环境、地下管线(网)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资料;由于建设单位分包项目较多,项目部要有效协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不得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施工。
2.6项目部及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批经审核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经各方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有较大调整时要再次报批。施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暂时停止施工。
3、专项施工方案
3.1对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必要的计算书,经公司总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实施。
3.2项目部建立检查、验收制度,对重要环节和重点内容进行重点监控,严禁随意变动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4.1施工作业前,项目部技术人员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2安全技术交底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对操作者讲明安全事项,交底要有针对性和指导性。
4.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交接人、接受人双方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
5、安全检查
5.1项目部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由分管经理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并会同项目总监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
5.2项目负责人必须掌握当天的天气情况。六级风以上大风、下雨等恶劣天气,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必须立即组织检查。影响施工作业环境的异常天气下,施工现场应停止施工。
5.3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
6、安全教育培训
6.1项目部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2项目部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6.3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6.4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受教育者应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
7、班前安全活动
7.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7.2各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针对当天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提示防范,并做好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对班前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管理。
7.3在工人上岗的必经之路,设置安全警示镜、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示意图及警示标牌。上岗前,安全管理人员在警示镜旁检查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8、特种作业人员
8.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书原件存放现场以备查验,做到人、证相符。
8.2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年审。
9、安全事故处理
9.1项目部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器材和车辆,保证通讯畅通,并定期组织演练。
9.2项目部建立工伤事故档案。项目部每月向公司上报安全事故情况,各公司汇总后每月向集团公司安全处上报安全事故情况。
9.3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部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主动配合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严禁隐瞒不报或拖延报告。
9.4项目部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10、安全管理资料
10.1必须使用全省统一印制的安全技术资料范本。
10.2施工现场应设专职安全技术资料员,持证上岗。
10.3安全技术资料应及时填写、分类清楚,装订统一规范、内容完整真实。
七、施工现场标准化
(一)脚手架
1、一般要求
1.1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搭设要求、杆件间距、连墙杆设置、设计计算书、施工详图及大样图等内容。
1.2严禁使用木脚手架和钢木混搭脚手架。架体高度超过10m的,严禁使用单排脚手架。
1.3钢管、扣件进场时,供应单位必须出具证明其产品合格的相关资料,项目部进行验收,证明材料及验收记录应存档备查。严禁不合格钢管、扣件进入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时,搭设人员应对钢管、扣件进行检查。
1.4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中规定的Q235普通钢管,钢管的钢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中Q235级钢的规定。
1.5扣件应采用可锻造铸铁或铸钢制作,其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的规定。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1.6脚手架钢管采用Φ48×3.0钢管。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8㎏,钢管上禁止打孔。
1.7脚手架应由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搭设人员及项目总监进行联合验收,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脚手架在下列阶段必须进行检查验收:
a.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b.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c.达到设计高度后;
d.遇有六级风天气后;
e.停用超过28天。
1.8脚手架必须随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
1.9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垂直度,验收合格后使用,并悬挂验收合格标示牌。
1.10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按规定设置,拉结可靠牢固;拉结点应设明显标志。
1.11操作层脚手板必须满铺,脚手板应铺设牢靠、固定牢固,并应用安全网双层兜底,材质符合要求;操作层应设18㎝高的挡脚板,并居中设一道防护栏杆。严禁擅自拆除密目式安全立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1.12悬挑式钢平台必须有设计计算书,设置荷载标志牌,平台底脚手板应满铺,固定牢固,材质符合要求。卸料平台必须有独立的支撑系统,严禁与脚手架架体连接。
1.13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必须使用型钢,并进行计算,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1.14架体内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10m设层间安全平网,2.8m处设首层安全平网,操作层下设随层安全平网,安全平网应架设牢固、封闭严密。
1.15内立杆与建筑物距离大于15㎝必须进行封闭。
2、悬挑式外墙脚手架
2.1一次悬挑脚手架高度不得超过20m。
2.2型钢悬挑梁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悬挑钢梁型号及锚固件应按设计确定,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悬挑梁尾端应在两处及以上固定于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上。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mm。
2.3用于锚固的U形钢筋拉环或螺栓应采用冷弯成型。U形钢筋拉环、锚固螺栓与型钢间隙应用钢楔或硬木楔楔紧。
2.4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宜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
2.5悬挑钢梁悬挑长度应按设计确定,固定段长度不应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型钢悬挑梁固定端应采用2个(对)及以上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与建筑结构梁板固定,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应预埋至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位置,并应与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焊接或绑扎牢固。
2.6当型钢悬挑梁与建筑结构采用螺栓钢压板连接固定时,钢压板尺寸不应小于100mm×10mm(宽X厚);当采用螺栓角钢压板连接时,角钢的规格不应小于63mmX63mmX6mm。
2.7型钢悬挑梁悬挑端应设置能使脚手架立杆与钢梁可靠固定的定位点,定位点离悬挑梁端部不应小于100mm。
2.8锚固位置设置在楼板上时,楼板的厚度不宜小于120mm。如果楼板的厚度小于120mm应采取加固措施。
2.9悬挑梁间距应按悬挑架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每一纵距设置一根。
2.10悬挑架的外立面剪刀撑应自下而上连续设置。剪刀撑、横向斜撑设置应符合规范规定。
2.11连墙件设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2.12锚固型钢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
3、 架体形象
3.1立杆、水平杆、栏杆、横向斜撑为建工蓝色,剪刀撑为红白色相间,每段长度为500mm。
3.2安全网采用绿色,且张挂平整,并保持整洁无破损。
3.3安全警示带沿外架四周,设置20cm高安全警示带;警示带安装于外架外立杆的内侧,采用18mm厚木胶合板。警示带外立面采用油漆刷成红白相间的色条,色条宽200mm。步距1800mm,采用腰杆,承重架步距以现场计算为准。
4、悬挑式外墙脚手架施工图
同步内立杆对接扣件布置示意图
1-立杆;2-纵向水平杆;3-横向水平杆
纵向水平杆对接接头布置
1-横向扫地杆;2-纵向扫地杆
纵、横向扫地杆构造
刚性连墙件示意图
操作层防护示意图
备注:1-钢丝绳或钢拉杆
型钢悬挑脚手架构造
备注:1-木楔侧向楔紧;2-两根1.5m长直径18mm的HRB335钢筋
悬挑钢梁U形螺栓固定构造
备注:1-木楔楔紧
悬挑钢梁穿墙构造
悬挑梁锚固图
悬挑式脚手架
5、悬挑式钢平台
5.1悬挑接料平台需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机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摇晃,计算书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5.2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5.3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
5.4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
5.5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
5.6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5.7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5.8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5.9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
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悬挑式钢平台立面做法
悬挑平台平面做法
悬挑式钢平台
(二)安全防护
1、一般要求
1.1项目安全防护设施由项目技术人员设计,报企业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搭设与管理落实责任人。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禁止任何人拆改安全防护设施,拆改后应及时恢复。钢管、扣件、安全网、密目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应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防护部位按规定挂安全警示牌及标语。
1.2 防护用钢管做防腐处理,并刷间距300mm红白或黄黑漆警示色,同一项目不得混用。防护棚檐板、杆件、防护栏杆、踢脚板等防护构件应按下图喷绘。
任何防护栏杆必须达到1000N的冲击力。
1.3粉尘、有毒、有机溶剂等环境下作业,必须按规定配备相应防护面罩、用具。
1.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1.5建筑物必须采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架体内按规定设置安全平网。
1.6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高挂低用。
1.7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必须使用登记备案产品。
1.8楼梯口必须设牢固稳定的防护栏。
1.9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门,宜采用定型化、标准化、工具化产品。井内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10m应设安全平网,网内不得有杂物,不得进行硬防护。
1.10通道口必须搭设防护棚。通道口两侧设防护栏,挂立网。
1.11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盖板盖严,固定不移位并设置警示牌。
1.12临边防护栏设置上下两道,上杆距地高度为1.2m,下杆距地高度为0.5~0.6m,立杆间距不大于2m,并设置挡脚板或立网。防护栏杆宜使用钢管,牢固可靠,并涂红白相间警示色。
1.13现场加工棚、设备防护棚按照黑龙江省建管局要求的工具化、定型化进行搭设。钢筋制作棚设置位置;木工制作棚设置位置应在现场平面布置图标明。
1.14加工棚、操作棚、料库采用封闭围挡,满足承重、防雨、消防要求。
2、防护棚
2.1钢筋、木工作业区防护棚
在建筑物坠物和塔吊起重臂旋转半径内的临时设施、搅拌机、钢筋与木工
作业区等人员密集场地设置硬顶防护棚,双层硬顶间距500mm;或制式防护棚。
钢筋、木工防护棚安装示意图
作业区防护棚
2.2混凝土输送泵防护棚
混凝土输送泵防护棚
2.3安全通道
施工现场人行安全通道防护棚长度要符合坠落半径要求,如主要人行通道在塔吊回转半径内,则应全长设置双层间距600mm硬顶防护,达到防砸防雨要求,正面喷绘“安全通道”标识,黑体字 高600mm
安全通道正面 安全通道侧面
3、临边防护
3.1基坑周边防护
a.挖开槽、坑、沟深度超过1.5m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开挖深度超过2m的,必须在边沿处设立防护栏杆。
b.基坑周边距基坑边2m范围内严禁堆放土石方、料具等荷载较重的物料。对周边原有建筑物、公共设施等应设置观测点,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观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c.基坑防护栏距坑边距离应大于0.5m,坑边堆置土方和材料包括沿挖土方边缘移送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得离坑槽边过近,堆置土方距槽边边缘不少于1.2m度,高度不大于1.6m。
d.基坑施工时,必须在合适位置搭设人员上下专用通道,通道搭设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架工进行搭设,并应考虑坡度,设置防滑条。
e.设置警示灯,在防护栏杆处每隔15m设置36V红色警示灯泡一处。
基坑临边防护立面图
基坑临边防护剖面图
基坑临边防护效果图
3.2 楼层、阳台临边防护
a.采用钢管搭设,设置0.6-1.2m高设二道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大于2m,立杆上每间隔4m设斜撑固定,下设0.2m高挡脚板。
b.防护内侧满挂密目安全网
c.防护栏杆及踢脚板刷红白相间安全警戒色。
楼层、阳台临边防护示意图
楼层、阳台临边防护效果图
3.3楼梯临边防护
楼梯临边转角推荐采用此种可拆卸构件。
楼梯临边转角可拆卸构件
楼梯临边防护示意图
楼梯临边防护图
3.4 竖向洞口防护
低于800mm高的窗口防护,从自然地面起,设一道不低于1.5m防护栏杆;立杆固定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固定方法。
低于800mm窗户防护
3.5平屋面屋面临边防护
在屋面边缘500mm处,按0.6m、1.2m高设置两道防护,立杆间距2m,全封闭密目网或设180mm高挡脚板;立杆与层面板预埋件呈45°夹角设斜拉杆。
平屋面临边防护示意
3.6施工通道防护
安全通道
3.7电梯门防护
电梯井防护
3.8 水平预留洞口防护
a 边长≤500mm的水平洞口,必须用坚固的盖板该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b边长0.5-1.5m的水平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形成的网格,并在上面满铺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c边长≥1.5m的水平洞口,洞口上设置防护平网;洞口四周用钢管设置0.6-1. 2m高两道封闭防护栏及180mm高挡脚板。
d车辆行驶道路旁的洞口、深沟或管道坑、槽等处,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通过车辆的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边长≥1500mm水平洞口防护
小型水平洞口防护
(三)临时用电
1、一般要求
1.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箱设置、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的,应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并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
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1#、2#楼设置一个总配电箱;8#、9#楼设置一个总配电箱;10#楼与生活区设置一个总配电箱;5台塔吊分别设置专用电源。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电气工程师编制。
1.4电箱、电器元件、电源线等要具备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建设部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产品,严禁用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
1.5配电线路可采用架空敷设或埋地,严禁沿地面明设,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电缆中必须包括全部工作芯线和保护零线芯线,需要三项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1.6施工现场采用专用变压器供电时,保护零线应由工作地线、配电室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采用三项四线供电时,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1.7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柜群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接地体不得采用铝导体和螺纹钢,宜采用扁钢、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
1.8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周边距外电线路之间小于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1.9总配电柜(箱)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分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1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在明显部位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
1.10外电线路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防护,防护措施同时满足供电部门要求。
1.11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电器测试仪器,电工必须每天巡回检查,漏电保护器检测每周不少于一次,各类电器的绝缘、接地电阻测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雨雪天气必须每天测试,并做好检查维修纪录。
1.12施工生活区宿舍照明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专用变压器供电TN-S接零保护系统示意图
三相四线供电时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引出示意图
局部实现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引出节点示意图
接地装置示意图
2、总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
2.1一般要求:
a.按需要订购和配置制式总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同一项目箱体颜色尽量统一。
b.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c.进出线中的N线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通过PE线端子板做连接;金属箱门、安装板与端子板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d.电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和绝缘护套,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
e.总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应挂警示标志、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示意图。
2.2总配电柜(箱)
a.总配电柜(箱)可在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或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时,可不设断路器或熔断器。
b.隔离开关设置在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c.在总配电柜(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
总配电柜外观图 总配电柜电气配置
总配电柜配电系统示意图
2.3分配电箱
分配电箱应设装设总透明断路器、分路透明断路器,若动力与照明在同一配电箱内共箱配电时,则动力与照明应分路配电。
分配电箱动力、照明分路控制配电系统示意图
分配电箱电气配置
2.4开关箱
a.开关箱必须装设透明塑壳断路器,以及漏电保护器。
b.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在一般场所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不大于0.1S,在潮湿场所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开关箱配电系统示意图
动力开关箱电气配置 照明开关箱电气配置
3、总配电柜(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设置
3.1总配电柜必须设在符合标准的配电室内,严禁露天设置,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配电室。
3.2配电箱、开关箱要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
3.3箱体周围要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并不得有任何障碍物存在。
3.4总配电柜(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与设备的距离不超过3m,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包括插座)。
3.5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箱体中心点与地面垂直距离1.4-1.6m。移动式箱体与地面垂直距离为0.8m。
3.6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支架可采用螺纹钢或角铁焊制成制式支架,并刷间距300mm红白漆。进箱电源线应分别加设套管,套管进入箱体不小于lOmm。
3.7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配电箱、开关箱尺寸应与箱内电器的数量和尺寸相适应。
3.8配电箱、电闸箱必须具备防腐、防雨、防尘、防砸抗冲击功能。
总配电柜设置
分配电箱、开关箱防护设置
配电箱、开关箱
(四)消防设施
1、一般要求:
1.1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各部位、场所安全负责人。
1.2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生活区、仓库、配电室(箱)、木制作区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燃用明火取暖。
1.3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立明显标示。
1.4配电室、塔吊驾驶室、仓库、食堂等设置相应类型的灭火器。木工区、易燃材料仓库要设置全套消防器材。
1.5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消防平面布置图,内容包括:消防通道位置、消防器材设置点、消防水源位置等必要提示。
1.6施工现场制定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购领、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环节设专人负责,并建立台帐。
1.7高层建筑超过30m的,应设置加压水泵和消防水源输入管道,管道直径≥50mm。每层应有消防水源接口,作业层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材。
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布置图
消防器材设置
(五)起重设备
1、一般要求
1.1建筑起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前,项目部要检查设备产权单位取得的建筑起重机械登记注册铭牌和证书。安装完,验收后,使用单位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标志。
1.2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取得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按照规范要求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经本单位总工审定,报公司、设备产权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后,组织实施。
1.3拆装作业前拆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拆装过程中,划出警戒区域,拆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必须进行全过程监控。
1.4设备的产权、安装和使用单位必须对起重机械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根据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对使用中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单位对安全限位保险装置和钢丝绳、吊索等易损部件每天进行检查,确保灵敏可靠。
1.5多台塔吊作业时必须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并采取有效的防碰撞措施。
1.6起重机械设备定期检验。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拆,校验合格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向起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7起重设备明显部位挂《黑龙江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牌》。
2、塔吊
2.1塔吊除设置力矩限制器外,还要有控制超高、超载、变幅、行走的限位器,限位器要经常进行检查,确保灵敏、可靠。吊钩要有保险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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