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薪 酬 制 度
第一部分 前言
为了使酒店建立合理而公正的薪酬制度,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依据国家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薪酬制度》。对酒店工作人员按其所担任职位、职务的繁简及责任的轻重和情况,以岗定薪。
第二部分 基本规定
一、酒店根据不同岗位、工种及对个人能力的不同要求,实行等级工资制度,即根据不同岗位、不同职务、不同工种的差别和技能的高低及对酒店的贡献确定工资级别,具体标准见本制度“七、工资等级表”;
二、酒店对员工工资实行动态管理,以岗位要求制订工资标准,以工作绩效体现工资差别,即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和贡献可升可降;
三、各级员工享受相应级别的工资,对成绩突出、有特殊贡献者经部门推荐、人力资源部考核、总经理批准后,可破格享受所担任职务的上线工资;
四、员工薪酬由人力资源部综合各方面因素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岗变薪变;
五、酒店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适时进行调整;
六、薪资构成:月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保险基金+绩效工资+福利+其他;
(一)基本工资:根据本地工资标准线拟订,用来满足员工基本生活需要;
(二)岗位工资:根据历史贡献、同岗位比较、对酒店价值定期评定发放;
(三)技能工资:根据岗位技能定期考核评定发放;是根据各个员工的能力与贡献大小设置的一项激励性工资,体现员工的技能差别与提升程度,与员工的加薪晋级挂钩,员工技能等级的评定将结合定期的等级考核而确定,它着重体现员工的技能;
(四)保险基金:结合当地现行最低综合保险标准及员工工资等级标准发放;
(五)绩效工资:根据制订业绩考核办法按实际业绩完成情况执行绩效工资;
(六)福利:详见福利制度;
(七)其他:奖励、津贴以及各项补助等。
七、工资等级表:
等级
岗位
级别
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
保险基金
总经理级
总经理
常务总经理
副总经理、总监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
经
理
级
值班经理
总经理室主任
按摩培训经理
行政办经理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
6级
7级
主
管
级
部长
领班
质检员
人事劳资员
营销员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
6级
7级
技
术
级
会计、出纳、厨师、网管、美工、维修工、音响师、锅炉工、电工、水工、司机、美发师、美容师、搓澡工、足疗技师、按摩技师、中医保健技师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
6级
7级
8级
9级
10级
员
工
级
办公文员、仓管、采购、收银员、平台员、迎宾员、各部门服务员、保安、鞋管员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
6级
7级
8级
勤杂
临时
保洁员、洗衣工、炊事员、食堂(宿舍)管理员、兼职员工、临时工、
钟点工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
八、薪酬等级划分
酒店工作人员薪酬分为总经理、经理、主管、技术、员工、勤杂临时六个等级。每个等级由四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和保险基金。每个职级又划分为5-10个
不同的级别。
九、职务说明
(一)总经理级:总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总监
(二)经理级:值班经理、总经理室主任、按摩培训经理、行政办经理
(三)主管级:部长、领班、质检员、人事劳资员
(四)技术级:会计、出纳、厨师、网管、美工、维修工、音响师、锅炉工、电工、水工、司机、美发师、美容师、搓澡工、足疗技师、按摩技师、中医保健技师
(五)员工级:办公文员、营销员、仓管、采购、收银员、平台员、迎宾员、各部门服务员、保安、鞋管员
(六)勤杂临时:保洁员、洗衣工、炊事员、食堂管理员、宿舍管理员、临时工、兼职员工、钟点工
注:美容师、美发师、搓澡工、足疗技师、按摩技师,不享受技术级工资结构,以技术服务量化实现技能工资。
十、工资结算
月实际工资计算方法:月工资总额÷当月实际满月天数×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含有薪假)
(一)酒店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顺延;
(二)入职员工
1、新员工或离职员工工作未满一个月的,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总额÷当月实际满月天数×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含有薪假);
2、入店临时工工资结算:本岗位日工资标准×报到后当月出勤天数;
3、新员工按照试用期协议工资标准发放,新员工上岗时间未满半个月的,工资合并在次月发放;
(三)离店工资结算:
1、转正后员工:月工资总额÷当月实际满月天数×离店前出勤天数(含有薪假);
2、自动辞职的员工,在酒店表现良好,并能积极处理善后工作,交接期间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其标准工资;
3、酒店辞退员工,自通知之日起交接工作,期间按实际出勤天数只发放基本工资;
4、因违反酒店相关规章制度,被开除的员工,不给予结算当月工资;
十一、工资结算办法:
(一)尾数计算,未满一元时,尾数以一元计算;
(二)支薪方法,薪酬发放将直接发放到员工的工资卡上;
(三)员工死亡时,可通知家属带相关证件,委任代领;
(四)紧急支薪:发生下列情况的,经员工的请求,可以支付其已工作日数的薪资;
1、本人或扶养的眷属因生病或遇到灾害等突发事件时;
2、因家庭经济有特殊困难、本人或扶养的眷属结婚或葬礼时;
3、本人离职时,离职薪资的支取应符合员工离职的详细规定;
(五)薪酬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经办人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
十二、工资调整
(一)员工因培训期结束、试用期满、职务升降需调整工资时,经部门同意、人力资源部考核,申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员工试用期满转正,原则上逐级调资,每次调资间隔不少于五个月;
(三)计算公式:月工资总额= (调整前月工资总额÷当月实际满月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调整后月工资总额÷当月实际满月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四)各级员工均享受相应级别的工资待遇,对成绩突出、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以业绩报告形式进行推荐,人力资源部考核,总经理批准后,可破格提升一级工资并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对出现重大失误,连续两次列为部门考核最差者,经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考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降薪一级直至开除处分。对员工工资的上浮和下调,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三次,一次不超过两级;
(五)工资调整计算办法:
企业员工因试用期满、临时工转正、职务升降等都需调整工资,同时须确定固定生效日期,该日期之后月工资按调整后标准发放;
十三、工资晋级
(一)员工试用期为二个月,经考核后转为正式员工,按转正工资结算;
(二)员工转正后每半年接受一次本岗位技能考核,成绩优异合格者,技能工资可晋升一级;
(三)经考核合格,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基本工资晋升一级,每年以此类推,五年封顶;
(四)酒店内部评选时,连续三次被选为“优秀员工”、“微笑大使”、“业务标兵”等称号,人力资源部核准,总经理批准后,可提升其岗位工资或技能工资一级进行奖励;
第三部分 薪资相关规定
一、试用期工资:
(一)新员工入职前,根据其岗位、职务及技能情况,对照工资等级表,对其转正工资达成初步意向,其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工资标准的80%,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相关领导审批执行。双方对转正工资所达成的初步意向不作为转正工资的依据,只作参考。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部门根据试用情况在给定的级别范围内确定其定级工资,如定级工资与转正工资所达成的初步意向一致,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后执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给定工资范围的,需事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经相关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试用期工资=月工资总额÷当月实际满月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含有薪假)×80%;
(三)新招聘管理人员试用期工资原则上享受所在职务最低工资标准的80%,试用期二个月;
(四)内部晋升人员试用期工资为:在原工资标准基础上加上增加增资额的50%,原则上逐级晋升,试用期二个月。即:内部晋升试用期工资=原工资标准+(晋升后工资标准-原工资标准)×50%。
二、培训期工资:
(一)外出学习、培训是根据酒店发展需要,帮助在职人员外出学习和培训。期间工资享受基本工资标准的70%。凡由酒店出资的外出培训学习人员必须签订服务培训协议,并为酒店服务一定的期限;
(二)酒店新员工(含经理级、主管级、技术级)培训工资:按核定级别转正工资的60%计算,或遵循临时规定;
(三)新员工入职后,酒店根据营业现状会安排员工全日制培训或在岗培训,培训时间遵循企业规定,此阶段享受培训期工资。培训期前七天(含七天),接受酒店入职培训及初步考核认定,考核通过,此七天列入员工培训期,考核未通过予以离职,不享受工资待遇;
(四)酒店安排员工培训学习,为确保培训资源,受训员工须向酒店提前交纳保证金(员工级300元,主管级500元,经理级600元)员工培训期后在酒店工作满半年正常离职,培
训保证金全额退还;未满半年离职,培训保证金不予退还本人。
三、缺勤扣款:
(一)事假扣款:是指员工因事请假,请事假一天扣日工资的1.5倍。具体扣款计算如下规定:
1、正式工:月工资总额÷当月实际满月天数×事假天数×1.5
2、临时工:本岗位日工资标准×事假天数×1.5
(二)病假扣款:
员工请病假,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请病假须按规定扣款,请病假一天扣当日工资。具体扣款计算如下规定:
1、正式工:月工资总额÷当月实际满月天数×病假天数
2、临时工:本岗位日工资标准×病假天数
(三)旷工扣款:
旷工扣款是指员工因故旷工,而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扣款,旷工是一种严重违反酒店规章制度的行为,因而带有一定的惩罚性质,扣款标准可做如下规定:
1、正式工:月工资总额÷当月实际满月天数×旷工天数×3
2、临时工:本岗位日工资标准×旷工天数×3
凡属旷工性质,以旷工时间的总工资三倍予以扣款,一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三天(含)以上,按辞退处理;
(四)婚假:男女双方达到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依法领取结婚证明,享受7天的婚假,婚假期间按照工资标准的100%标准发放工资,超过7天者按事假处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五)工伤期间工资:凡符合工伤条件的,假期均以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为准,按照岗位工资的100%标准发放工资;
(六)年假、公休假均不影响工资;
(七)慰唁假工资:如员工之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之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请三天有薪慰唁假,假期内(三天)按工资标准的100%支付工资,超假部分按事假处理;
(八)迟到/早退:扣款办法按《考勤处罚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班工资
(一)法定节日加班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月工资总额÷30×加班天数×3(指“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1天、“十一”2天);
(二)平日加班按:月工资总额÷当月实际满月天数÷8×加班小时;
(三)加班应按考勤制度规定的细则执行,加班前必须逐级申报,经批准后加班,加班后原则上先安排轮休,实在不能安排轮休时,应按程序申报加班费。根据行业性质,酒店实行综合工时制,员工可在季度内跨月调休/补休,但不允许跨季度调休/补休,各部门必须根据经营情况做好每月排班并认真审核,季度内可调休/补休的,一律调休/补休。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休的,由部门经理/部门主管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如在特殊情况下员工当日工作超过2小时以上的方可计算加班,原则上日常加班以补休形式进行安排,如确因工作需要,当日部门需安排加班的,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主管级以上的人员原则上无加班工资(节假日除外),由部门根据情况安排补休。其他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一天补休一天,或按劳动法有关规定计发加班费。非法定节假日加班原则上安排补休;
五、临时工及试用工以日工资形式支付,不享受正式员工的福利。
第四部分 其他
一、本制度所有条款的执行,均需按照相应的人力资源程序,经核准后实施,如因手续不全或程序不当造成的失误,均参照《奖惩制度》的有关条款,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二、以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酒店人力资源部。
--END—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