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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2∕ 1700-2022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贵州省).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206865 上传时间:2023-01-09 格式:PDF 页数:12 大小:465.1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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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13.040.40 CCS Z 50 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17002022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construction dust 2022-11-06 发布 2023-03-01 实施 贵 州 省 生 态 环 境 厅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2/17002022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控制要求.2 5 施工场地扬尘监测要求.3 6 实施与监督.4 DB52/1700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2、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于2022年11月6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并于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本文件为全文强制。本文件由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黔西南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顺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庚申、王程程、贾亚琪、徐浩、张军方、迟峰、秦俊虎、王艳妮、黄婉玉、毛金群、杨俊、王炜、宋振立。DB52/17002022 1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施工场地扬尘的排放管理,及其相关项目的环境

3、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涉及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堆料场地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 618 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 HJ 630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 HJ 65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655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

4、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施工场地 construction plant 指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和建(构)筑物拆除施工限定的边界范围以内的作业区域。包括建筑施工、市政建设施工、公路建设施工、铁路建设施工、建(构)筑物拆除等产生扬尘的作业区域。3.2 扬尘 dust 指地表松散物质在自然力或人力作用下,进入到环境空气中形成的一定粒径范围的空气颗粒物。3.3 施工场地扬尘 construction dust 指施工场地内产生的扬尘。DB52/17002022 2 3.4 PM10 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 m的颗

5、粒物,也称可吸入颗粒物。3.5 监测点浓度限值 concentration limits at monitoring point 指监测点在一定时段内排放的PM10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单位为g/m3。3.6 县(市、区)PM10小时平均浓度 1-hour average concentration for PM10 of County(City,District)指监测点所在县(市、区)全部国控和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时发布的小时PM10浓度的算术平均值。用公式(1)计算:10110niiPMPMn (1)式中:10PM 县(市、区)PM10小时平均浓度,g/m3;县(市、区)第

6、i 个国控和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时发布的小时 PM10平均浓度值,g/m3;n 县(市、区)国控和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数目,个。4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控制要求 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执行表1规定的限值。表1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 控制项目 监测点浓度限值*(g/m3)达标判定依据 手工监测 自动监测 PM10 150 超标次数1 次/天 超标次数4 次/天*当采用手工监测时,一天内监测点自监测起持续 1 h 排放 PM10的平均浓度不得超过的限值,一天内监测次数不少于 2 次。当采用自动监测时,一天内监测点自整时起依次顺延 15 min 排放 PM10的平均浓度不得超过的

7、限值。注1:监测点实测值大于150g/m3,且小于等于同时段所属县(市、区)PM10小时平均浓度时,不执行本限值。注2:当施工场地跨两个及以上县(市、区)时,取同时段县(市、区)PM10小时平均浓度中最大值作为执行本限值的依据。注3:当采用手工监测时,采样起始时间在任意一小时00 min 00 s到30 min 00 s之间时,取同时段所属县(市、区)PM10小时平均浓度作为执行本限值的依据;采样起始时间在任意一小时30 min 01 s到59 min 59 s之间时,取下一时段所属县(市、区)PM10小时平均浓度作为执行本限值的依据。)(i10PM5 施工一5.1 5.1.1 5.1.2 变

8、当时的监5.2 5.2.1 手工污染物监5.2.2 5.2.2.1HJ 655并配备相5.2.2.2于一周。5.2.3 5.2.3.15.2.3.25.2.3.3从监测系5.2.3.4稳定可靠5.2.3.55.2.3.6施工施注场地扬尘监测般要求 施工场地扬尘在对施工场地的运行工况。测要求 手工监测 工监测采用重监测方法标准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采的技术要求相应的视频监 视频监控系 监测点位设置 监测点位应 自动监测点 在监测点周系统采样口到4 监测点应设靠的电力供应 当与其他施 采样口距工场地扬尘5.2.4 监测点数量施工场地占地面S0.0.5S110注:市政建设测要求 尘排放单位应地扬尘进行监

9、 重量法,按HJ准,如明确适采用基于连续。连续自动监监控系统。系统应具备记置要求 应设置于施工点位不宜轻易周围,不宜有到附近最高障设置在相对安应,方便安装施工场地相邻离度表面积S(万m2)5 1 10 0、公路建设、应按照 HJ 63监督执法监测J 194、HJ/T适用于本文件续自动监测技监测系统至少记录或传输视工区域围栏安易变动,以保有非施工作业障碍物之间的安全和防火措装和检修通信邻时,应避免按 HJ 194离地面的高度要求 监表2 施工场在1万m2以上在10万m2以10万铁路建设等施30 的要求,测时,施工单T 55和HJ 61件中大气污染技术的颗粒物少应包括样品视频数据功能安全范围内,保

10、证监测资料业的高大建筑的水平距离,措施有保障的信线路。免在相邻边界、HJ 655 的 场地扬尘监测监测点数量应符合表2要求。上的施工场地至设1个监测点以上的施工场地万m2增设1个监测工时间3个月以建立仪器设备单位的人员和8的规定执行染物监测,也可物连续自动监品采集单元、能,并且视频优先设置于料的连续性和筑物、树木或宜为该障碍物的地方,监测界处设置监测规定执行。点数量设置要监测点设置数12至少设置2个监测位,不足2万m地至少设置10个测点位,不足10以上的线性工程备管理程序。和实施监督执行。本文件实可以采用该监监测仪进行监样品测量单频文件在云端于车辆出入口和数据的可比或其他障碍物物高出采样口测点

11、附近应避测点位。要求 量(个)测点,后续施工2的部分按照2万个监测点,后续0万m2的部分按程每个标段应设DB52/。执法的人员均实施后发布的监测方法标准监测,应满足单元、数据处端或现场端存口或主要施工比性。物阻碍环境空口垂直距离的避免强电磁干工场地每增加2万m2计。续施工场地每按照10万m2计。设置1个监测点170020223 均不应任意改的其他的大气准。足 HJ 653、处理单元等,存储时间不少工活动区域。空气的流通。的两倍以上。干扰,周围有2万m2增增加 点位。2 改气少 有DB52/17002022 4 6 实施与监督 本文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6.1 在任何情况下,施工场地扬尘排放单位应严格落实各项扬尘管控措施,遵守本文件对扬尘排放的6.2 控制要求。相关部门在对扬尘排放进行监督执法时,手工监测结果与自动监测结果不一致时,以手工监测结果作为达标判定依据。本文件实施后,新颁布或新制(修)订的国家或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扬尘排放限值严于本6.3 文件限值的,按相应的排放标准限值或要求执行。DB52/170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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