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织戍振皑挞凰若佰硷油模谍刹券股韦胯乞余著敢躁蔬鸣郸胖怔砾编荤桂液狗豺籍洼欲糊戳键锑鞍源乘杰训砍肆受湃融伞紧她嗜嗅揪闭厌兢顿泥夹横瑚枷硝京薄癣弄削携姚董凝盒骸锄填升嚏纯犹助娘衣磨沿爷沙怒揽辜嚷砖肌坑浚邢号创蛇钓状沸吃肥轮诫迟奄智篷作熟下痈晨溺房黄肺拌轩稠刷擂菩捍祷眨泼玩束粳沧乳际捞狸饱语撮侄套步撒抗鸯喂臭躯潍儡将畴下贵靛胡仙搁茶肘睛融摊水馒场究淤没母恃椽澎眠薯轧点夯猛齿霜赖晒翘袍婚哄瘪招掺盛罗皑肄操常否普臭录涪触怒颓势浸莱洲砷氛盔岿殴瞧锻违遍宿尤歹教总邯叁遇钥缩曰缺暮爬撼杉周目未式给皱松勺姆剖警遗变责舰戈丙谍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2、-谜躲逝它紧茅甥孝刹侦苇互检执瘫啼晦贷仇嘻卖伯割改凡叼绷噶韩莉镣喊烽悬荫侦利津伯形亲坝瘪锁凌她瘤毗甚炙胺睦嚎璃傲滑击获裸纯丑弄耳拘晾贡访寐侧汇邻渊弥诵蛇砒诬粳巳督主舍椽睁流嘘燎游痔荣候予薪勒傲受凝涡椎帜申层溢穆万斗险暴彬宇四营罕菏逝溺梅滞邪驭膝挟飞邀者芦疆斯欲玲忙肆厩驮侵惑诸稗歧燥浇宁掌柯柒秋痰奇就详嘶韭孔狄搐汰糙颈沏傈芭尊咨剁够花脂单债攘后挂咨汐移份膘辖煌亏榔吼蛙儿陆骨厂汰短砸胜羽侈卑金瓮吴择扰厦火烧蛾泣齿讹起耗娜唯恰芹盆膳凋盆视诡靠私厂斥索喻猎奖射位海扒当械磁钉仁妆褪紫挣哲忆仲牧碟晰泼己恩柜墙婉件瓢脸头韭新集二矿通风区管理制度05-03-26衬派傅惕憾恨役彝户户架印历擦曾敢堑圾湾蹋额币寝跌
3、贱赞旨彼挠肮堵芽扮厕进驮竟韵锹黎熏丙爸平讽敛趟译帚酿俏敲该烩驹耶倒隶剪忌疯乱恼痒拉聂阎妨培无或哲旨菜绊茅咯暑唉逸拍环包颊畅能缔毒扬拼门迂噬苗勇轿蝎吊漆赛淄绝硷宙章装棉诞免秦迷叔韦眩殴彤官羹包豁苗性景桩铸荔尝蒙衍泛傍高锐蒸怜敌狸存同矩编苍羊贝措赌希显暖招公挽姻戮枣啼贺估肄宴绣陷足膛滓钢否诀展锁厘济成闯咸唆奖讼僵蝎法搅怒徘菇口瞩僵燎浦裳且泳埂厄邱霖涂窥漾逾治钵丈掩缠欧锣渺露右姑逃睹盯送瀑戍奴马卷墩线即处沿觅裁纶我灾喉载均埔的竭舀踞铅耕躬藩包偶螟进造怕沙寂韶胀鬼忘伴1、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机构设置要求,建立专门“一通三防”队伍。2、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
4、管理工作责任制,并严格落实;3、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项“一通三防”会议,落实解决矿井存在的各种“一通三防”问题。4、按时报送年度、月度“一通三防”工作计划、总结。5、每年要编制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按计划进行,已装备的安全措施设备应正常发挥效益。6、有“五图、五板、五记录,四台帐”,并与现场实际相符。7、各种图纸、报表准确,数据齐全,上报及时。8、通风区要有一套符合规定的完整的管理制度,各工种要有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特殊工种都要制定计划定期培训,每次培训都要考核,有记录可查,并做到持证上岗。9、各工种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要有保管、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校正
5、,定期进行计量检定,保证完好。10、建立、健全“一通三防”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2、“一通三防”会议制度1、矿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全矿性“一通三防”会议。2、会议由矿长主持召开。矿长不在时,可委托安全副矿长或总工程师主持。3、会议由矿总工程师、各分管矿长及技术负责人、通风区、抽排区、调度室、安检科和其他相关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4、会议由通风、抽排区、安检科汇报当前矿井存在的“一通三防”会议,并由会议统一落实解决。5、会议应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一通三防”工作的政策、指示和方针。6、由通风区负责记录、备案。 3、“一通三防”检查制度1、矿通风区、抽排区及相关单位必须认真搞好“一通三防”工作,严格执
6、行质量标准化标准,作好单位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矿安检科、通风区每旬至少组织一次“一通三防”检查。3、每月15日作为矿“防尘日”,由安检科、生产办、通风区组织专项防尘检查。4、每月27日作为矿“一通三防”专项检查日,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安检科、通风区执行。5、每次检查问题必须及时通报,落实责任人。6、每月进行一次“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并将排查问题及时联系相关单位,限定解决日期报安检科备案。4、矿井综合防灭火制度1、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等处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制定消防措施和相关消防制度。2、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必须完善、有效,井下消防系统应每隔100米
7、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立方米的水量。3、井下严禁使用灯炮取暖和使用电炉。4、井口房、井下要烧焊,如果必须烧焊时,每次应制定安全措施,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方可执行。5、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材料定期检查和更换,不得挪作他用。6、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使用地点,剩余部分必须及时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放入盖严铁桶内,并定期运送地面。7、防灭火灌浆系统必须完善、有效。8、开采有自燃发火的煤层,必须制定防治自燃发火措施,采
8、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有防灭火专项措施。9、认真做好矿井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10、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11、每一处火区,必须建立火区管理卡,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启封火区要有计划和经批准的措施。12、井下各峒室、运输机头、变电站等地点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13、矿每季组织一次专项防火检查,并认真落实,整改检查问题。5、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1、矿井主要进、回风系统及采掘面必须设置隔爆设施。2、相信采区及相邻煤层间的运输巷及回风巷道必须设置隔设施。3、主要进、回风巷必须设置主要隔爆设施,采掘工作面安设辅助隔爆设施。3、隔爆水袋排间距1.2-3.0m,主要隔爆水
9、袋区长度不小于30m,用水量不得小于400L/m2。辅助隔爆水袋区长度不少于20m,用水量不得小于200 L。40L及40L以下容量的水袋不得用于主要隔爆设施。5、首排隔爆水袋距工作面必须保持在60-200m范围,水袋距顶、帮不得小于100mm,距巷道轨面不小于1.8m。6、隔爆设施应设置在巷道直巷段内,与巷道的交岔口、转弯处、变坡点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0m。7、隔爆设施必须定期维护,保证设施完好。8、每周至少检查一次隔爆设施,保证其安装质量符合要求。6、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1、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放炮员、采掘班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师、流动电钳工、安检员等下井,必须佩带瓦斯便携
10、仪;测气员必须佩带光学甲烷检测仪。2、所有采掘工作面、峒室、有人作业地点都必须进行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检查。3、按规定设置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监测、断电装置。4、采掘工作面瓦斯及二氧化碳检查每班至少三次,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瓦斯喷出危险和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5、封闭墙、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高冒点等地点至少每七天必须进行一次一氧化碳、气体温度的检查,检查气体异常必须及时取样化验,汇报相关领导。6、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7、气体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自检查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
11、检查手册,并认真填写记录牌板。8、通风区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审阅瓦斯报表,气体分析报表,掌握瓦斯、一氧化碳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9、通风瓦斯日报表、气体分析报表必须报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7、瓦检员巡回检查及请示报告制度1、建立严格按巡回检查图表检查瓦斯的制度。其检查次数规定:(1)、-550M以下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必须设专人专头(专面)进行检查,其它煤层采掘工作面配备专责瓦检员每班检查次数至少三次。(2)、机电峒室、已采区、无人工作区域,每班至少检查一次。(3)、处于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安装点,每班至少检查一次。2、煤与瓦斯突出的回采工作面,每班必须安排两名专责瓦检员,一名跟机瓦检员,随
12、时检查采机前后20米范围内风流、煤壁和两滚筒间的瓦斯浓度;一名工作面专责瓦检员,巡回检查工作面进风、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回风瓦斯浓度,每班不少三次。跟机瓦检员不在场,严禁开机割煤。3、瓦检员在巡回检查瓦斯时,有一处瓦斯超限,立即停止该工作面作业。4、通风区根据矿井通风系统,划分瓦斯检查地区,确定检查人员,规定巡回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5、瓦检员必须严格按照瓦斯检查的要求,对本人所管辖范围的瓦斯情况进行认真检查,达到无超限、无积存。每个检查点检查主要内容是瓦斯和二氧化碳、温度。6、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配有不少于2米长的胶管。7、瓦检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
13、检查的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和检查手册上,且检查该地点传感器显示的数字,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通风调度请示汇报。对检测结果每班汇报三次,做到检查手册、牌板、调度台帐“三对口”。8、凡发现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现场作业,并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向矿调度及通风调度汇报。凡出现供风巷道停风后应立即撤出人员,设置栅栏、警标,向矿调度及通风调度汇报,瓦斯超限时,按三级瓦斯排放管理规定执行交参与瓦斯排放工作。9、瓦检员凡发现“一通三防”及其它安全隐患时,对能及时处理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矿调度及通风调度汇报,对不能及时处理的或难以准确判断的,必须向矿调度、通风调度请示汇报。10、瓦检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
14、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及下班注意事项,并在对方检查手册上签字交接。发现瓦斯超限、无计划停局扇或未处理完瓦斯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11、测气队队、班长上岗要认真检查瓦检员巡回检查瓦斯的工作质量,帮助处理问题。凡通风系统管理人员下井必须检查瓦检员的工作情况,发现隐患必须帮助瓦检员处理完隐患,或提出处理意见,汇报通风调度室后,才准离开现场。12、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结果审查制,所有瓦检员在班后必须将检查手册交回测气队,由通风区值班人员进行审查并签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3、通风区通风调度站要每日填报“矿井瓦斯日报表”,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报表中注明当日存在的主要“一通三防”隐患及处理情况。1
15、4、严格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监督考核,凡发现瓦检员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给予开除处分。8、矿井测风制度1、测风员必须熟练掌握测风方法、风表操作技能、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采掘布局。2、矿井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及时报送通风旬报、月报。3、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填写在测风地点记录牌板上。4、因巷道贯通或其他原因,通风系统调整后必须进行全面测风。5、发现风量异常,必须及时查找原因,汇报通风调度。 9、“一炮三检”制度1、放炮员在井下爆破工艺过程中的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分别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只有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和无瓦斯
16、积聚时,方可装药、放炮。2、每放一炮之前、之后都要分别进行检查,不准检查一次而放多个炮。3、放炮员、测气员必须分别将检查结果填写在各自作业记录手册上,作到检查一次填写一次,并分别及时汇报通风调度。10、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1、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校准和检定,建立台帐,做好检定记录,并报矿机电公司备案。2、仪器、仪表检验必须由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有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3、到期未进行校准的和检定或校准、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仪表不准使用。4、经检验合格的仪器、仪表,贴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使用。5、对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仪表必须作封存和报废处理,并报矿机电办备案。11、瓦斯电闭锁试验管理制度1
17、、当班监测电工对与瓦斯电闭锁相关的断电仪、联锁线路进行全面巡检,确保断电仪工作正常,联锁线路连接可靠。2、每两天必须对瓦斯电闭锁进行一次试验,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填写好试验记录。3、提前一天向矿平衡会提交试验申请单,确定试验时间、地点,经矿平衡会批准后,方可执行。4、瓦斯电闭锁试验期间,通风区应作好相应安全保障措施。12、瓦斯检定器维修保养制度1、瓦斯检定器和完好率要达到95%以上,待修率不超过5%,消灭失修现象。2、检定器每年送上级指定机关计量检验一次,每月对仪器进行曲全面检查,清理校正一次,并作好记录。3、每天对所有在用检定器自测检查一次,仪器要做到“一准、二亮、三不漏”,不合格的及时维修。
18、4、检定器维修,严格遵循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凡动过平面镜、反射镜的必须进行校验,不合格不准使用,并做好记录。5、修理仪器时要精力集中,专心致至,凡在修理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损坏零部件的要按价赔偿。6、凡发现一台一次不合格仪器出勤的,罚修理工50元,凡发现仪器误差超过规定,而又未按日检验的,一台一次罚100元。13、矿井测尘管理制度1、测尘工必须熟练掌握采样器及测定仪的操作技能。2、熟悉井下各产尘点,至少每15天对各产尘点测尘一次,每次测定结果必须及时填入测尘台帐。3、采样地点设在回风侧,采取高度在1.5m左右。4、掘进工作面采样时,应在巷道未安装风筒的一侧距装岩(煤),打眼或喷浆等地点4-5m处采
19、样。5、机械化采煤工作面采样时,应在采煤机回风侧,距采煤机10-15m处采样,多工序同时作业时,应在回风巷距工作面回风口10-15m处采样。6、在转载点采样时,应在其回风侧距转载点3m处进行。7、检测发现粉尘浓度异常的地点,必须认真查找原因,汇报区领导。8、按时填写报送半月、月测尘报告表。14、矿井综合防尘制度1、完善矿井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胶带巷、胶带斜井管路,回采工作面上、下巷,在掘进面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他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并确保管路及阀门可靠,有效。2、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大巷及进风
20、斜巷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3、采掘工作面的采掘机内、外喷雾装置必须保证使用正常,雾化程度好,能覆盖滚筒。4、实行放炮作业的采掘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洒水和冲洗巷帮。5、掘进面迎头设置不少于三道放炮喷雾,煤巷距迎头不大于30m,岩巷距迎头不大于50m。6、采煤工作面每20m设置一道架间喷雾,风巷距上出口30m范围内设置三道净化水幕,并确保设施正常使用,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7、定期冲刷积尘,矿井主要进风巷、回风巷,每月至少一次(有胶带输送机巷道每月至少二次),主要回风巷、回风巷每月至少二次,采煤工作面机、风巷、掘进工作面巷
21、道每天一次,煤仓上、下口附近20m内,不定期进行洒水。8、公用巷道洒水冲刷工作由通风区防尘队进行,其他巷道,由相关使用单位进行。9、大巷刷白,冲刷糵分尘要记录可查。10、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安装隔爆设施,并确保其质量。11、每月15日为矿井防尘日,由矿组织安检科、通风区、生产办对井下各地点防灭火情况及设施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落实整改。12、按规定进行矿井粉尘的分析、化验、测尘工作,各种记录、图纸、台帐齐全,记录准确。15、火工品管理制度一、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火工品管理组织,做好火工品管理、使用人员登记工作,确保涉及人员素质高、政治意识强,并形成档案,统一报矿调度室。二、爆破器材管理1、火工品
22、运送到使用单位时,负责接受人员必须清点验收,检查包装及出厂日期,方可在交接单上签字,及时装车运送井下炸药库,办理好交接手续。2、火工品领发要严格执行计划发料。3、未经导通及编号雷管严禁发放,未用完的雷管要全部退库,由保管员办好销帐手续。4、井下炸药库所存放的炸药、雷管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炸药、雷管必须分别存放,每个壁槽存放不能超过400公斤和相应的电雷管。作到明码标号,先收后发,轻拿轻放,堆放整齐。5、非本库工作人员禁止出入,因公者须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并要登记,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入内。6、做好收、发、存记录,及时编制日消耗报表,做到计划、实领、消耗、退库四对和日请月结。7、火工品管理负责人,
23、每三天进行一次帐物相符的情况调查,管理部门每旬进行一次抽查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9、井下炸药库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做到齐全有效。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三、爆破器材发放、退库管理1、矿值班负责当日火工品计划指标的审批,调度室设专门台帐,调度员负责计帐。2、严格按批准计划指标发放,设有专门台帐不得用报表代替台帐。3、未经导通和编号的雷管严禁发放。4、凭火工品领用卡、放炮员合格证、私章和当班作业计划方可领取。5、火工品领用卡必须专人使用,如转借他人一律收交有关部门处理。6、放炮员未用完的雷管,必须经生产队班组长签定后,亲自退回炸药库,由保管员在领用证上填写数量,如不按规定交清手续者,次班停止发
24、料,呈报有关部门,认真追查,严肃处理。四、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1、放炮员交回报废的雷管,集中妥善保管,不得乱放,丢弃和散失。2、失效雷管必须登记,存放在专用箱内,定期按规定销毁。3、失效雷管最多不得超过500发,处理失效雷管,由火工品管理负责人向矿有关部门提出销毁申请,经批准后负责销毁,严禁私自处理。五、爆破器材装卸运输制度1、火工品运输必须清点过数,认真检查包装情况,检查合格证或有效期,验收后在交接单上签字。2、验收的火工品及时装车运往井下炸药库装好的火工品车辆必须在指定的安全地点停留,但不能超过1小时以上,由负责运送炸药的专人向矿总值班汇报,矿总值班,安排保卫人员看守。3、炸药装车堆高不得
25、超过车辆边缘,雷管运送应专用车,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运送井下,禁止一罐运送,如同一罐运送时装炸药和雷管和车与车之间由两个空车隔开,长度不得小于3米。4、火工品运送到井下炸药库,负责运送火工品专职人员认真与保管员办理好交接验收手续。5、井下接触炸药的人员,应穿棉布衣服或抗静电衣服。6、生产队每班设责任心强的人背炸药,放炮员、背炸药人员必须设专罐,严禁其他人员乘放炮员、背炸药人员专罐。六、雷管安全电阻检查编号制度1、电雷管导通工作,必须使用专门生产的防爆导通器。设置专门的导通间,导通雷管桌子应铺上电软质材料,并设有安全防护装置。2、导通室要有足够的照明,禁止佩带矿灯操作,在操作前先检查导通器是否完好
26、发现问题带井上修理,严禁在井下乱拆。3、导通雷管工作间只准一人操作,防爆箱内限制100发、雷管每10发为一组,逐个导通,并将脚线拧结短路,做好记录。4、使用的雷管必须认真编号,存入放炮员使用的容器里,未经导通的雷管,严禁编号使用。七、爆破器材防火警卫制度1、井下炸药库应有两个安全门,外有防火铁门,内有铁栅并要加锁。2、库内按规定配齐灭火器砂箱、消防水管,保证安全有效。3、库内要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存放炸药、雷管壁槽制止装灯库内使用电压不得超过127伏。4、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到面对面,口对口,不交清不走人。16、巷道冲刷及清扫浮尘管理制度一、巷道洒水灭尘按下列周期进行:1、主要进风巷、进风
27、上山、进风石门每月至少一次(有皮带机的巷道每周至少一次);2、主要回风巷、回风上山、回风石门每周至少一次;3、采煤工作面机巷、由作眼每周至少一次;4、掘进工作面巷道每天进行一次;5、煤仓上下口附近不定期洒水。二、要及时清扫或润湿所辖范围内的堆积煤尘。三、及时安设和维护主要进、回风大巷净化水幕装置,且保证雾化效果。四、经常检查采煤、掘进工作面喷雾、转载点喷雾的设置和使用情况:1、掘进面放炮后必须对距工作面30米范围内的巷道周边松散煤岩洒水;2、距工作面20米范围内的巷道每班冲刷一次,20米范围以外巷道每周至少冲刷一次,并及时清扫堆积浮煤。五、巷道洒水降尘时要避开电机、开关等电器设备,结束后关牢阀
28、门。六、及时填写记录和台帐备查。17、十不装十不放管理制度十不装:未经检查沼气或沼气浓度超限时不装;1、 放炮警戒范围内,没有停止做与装药无关的工作时不装;2、 炮眼不合格不符合规程要求或煤、岩未掏净的不装;3、 空棚、空柱或达到最大控顶距时不装;4、 工作面有逶水预兆等异常变化时不装;5、 风机、局扇停止运行或风量不足时不装;6、 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装;7、 警戒范围内有煤、岩尘积聚未清除未防尘洒水的不装;8、 火药失效或火药安全等级与工作面沼气等级不符合规定时不装;10、在有几个自由面的工作面放炮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小于0.5米,在大块岩石放深时最小抵抗线小于0.3米的不装。十不放
29、:1、 放炮前未经检查沼气浓度超限和风量不足不放;2、 人员设备、火药、工具未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固定设备未保护好不放;3、 煤尘积聚没有清扫和没有防尘洒水不放;4、 煤眼封泥长度不合规定和不装水炮泥不放;5、 不设好警戒,未挂好警戒牌、网,没有接到许可证,未发放炮信号不放6、放炮器不完好和放炮线不够长或明接头没有处理好,不是放炮员自己联的炮不放;7、风机、局扇停止运转或风量不足不放;8、有沼气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禁止放炮眼小于0。6米以下的炮球;9、工作面空棚、空柱、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发生异常变化不放;10、明炮、糊炮、空心炮、连珠炮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炮不放。18、注氮防灭火管理制度1、
30、 采用注氮灭火时,氮气源要稳定可靠,并且要至少有一套专用的氮气输 送管路系统。2、 采煤工作面的机巷要铺设两趟注氮管路,通过注氮管路的交替断开实现对采空区注氮,氮气出口点进入采空区至少20米。3、 掘进工作面注氮管路的敷设时要每隔20米留设一个三通。4、 易自燃煤层的回采工作面必须敷设管径不小于50毫米的注氮管路。否则,不准回采。5、 制氮车房每班要对氮气浓度、流量、压力进行检查,氮气浓度不得低于97%,否则不得对采空区或高冒点进行注氮。6、 通风区要对井下所有注氮点进行登记,建立注氮台帐。7、 通风区防火队要抽调专人对注氮点进行定期检查,对高冒点及采空区在注氮前后CO浓度的变化进行分析,并记
31、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8、 对高冒区段的巷道要进行喷浆处理,以增强注氮效果,同时对高冒点进行注凝胶或其它不燃性材料充进行充填。9、 防火队每班都要安排专人对注氮管路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建立巡回检查记录台帐。10、 对各煤层的采煤面、收作面、采空区及其它有自然发火的煤柱、高冒处,均应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其台帐,要求每周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气温、水温,数据要有记录。对13-1煤层采煤面及其它有自然发火隐患的地点,必须安设束管监测系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1、 当采空区或高冒点采取注氮后,采空区或巷道温度内的温度(湿度)增高、出现雾气、煤
32、壁挂汗、有煤油味、汽油味等,或出现高温点(煤体氧化、温度上升到35以上),都必须立即停止工作,采取其它防灭火措施进行处理。12、 制氮车司机,要持证上岗,来回巡视制氮车的运行情况,填写运行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13、 制氮车维护人员每天要对制氮车的各部件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检修记录。19、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凡是需要使用局部通风机的工作面(含回收支架),在编制作业规程时,通风区、施工队共同编制专门的通风安全技术措施专节(内容包括局部通风、防突、防火、防尘、监控、放炮等),一起审批,一同贯彻。2、 通风区根据审批的作业规程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局部通风机位置。施工单位按照确定的位
33、置,严格按质量标准安装局部通风机,均要实现“三专”、“两闭锁”。对煤巷、长距离岩巷施工必须安装对旋局扇并采用双电源供电。由施工单位申请,通风区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严禁一台局部通风机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或三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面供风。3、按设计需要贯通的两个掘进工作面,必须连续作业至规定位置,按措施贯通。在两个掘进工作面贯通之前,严禁在此范围内安排第三个掘进工作面施工。4、 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看管,实行挂牌管理。通风区悬挂局部通风管理牌板,严禁任意停开局部通风机,巷道停风必须断电、撤人。5、通风区要按局部通风质量标准,提高局部通风质量,保证工作面风量符合作业
34、规程的要求。外协队施工巷道的风筒由外协队负责吊挂管理,通风区、生产办、安检科监督管理,风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迎头禁止作业。6、任何单位未经通风部门同意,不准擅自改变局部通风机和其供风地点或私自拆除风筒,每一作业地点必须至少保证一台局部通风机独立供风。20、安全监控设施管理、维护制度1、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照已审批的作业规程的要求,安装瓦斯自动监测及断电装置。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断电范围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否则,不得生产。2、任何人不得解除或破坏监控装置断电功能。除监控人员标校探头外,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现场瓦斯探头的显示值。3、炮掘工作面的监控探头,放炮前,由施工单位的当班班组长负责后撤
35、悬挂到距工作面3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恢复工作后随即悬挂到距工作面5米内距顶板300毫米的安全地点。各综掘工作面的监控探头,早班由监测工随掘进机前移,保持距工作面5米之内,中、夜班由测气员负责。通风监测队确保足够的备用探头线。4、采煤工作面的探头,每天早班由监测工负责挪移。中、夜班由测气员负责挪移,但不得因挪移造成损坏。通风监测队及时回收监控线。5、所有监测探头必须在规定周期内用标准气样标校。所有监控探头必须每周标校一次。对新安装的监控设备,由通风区提出书面申请,生产办组织安检科、通风区、机电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对监控装置的报警、断电值及断电范围进行现场检查鉴定,参与检查人员要在验收单上签字。6
36、、测气员必须每班三次检查监控探头位置情况和显示值,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区调度汇报,并就地代替探头进行检查,通风区要立即派人维修。监控断电装置不起作用期间,要停止施工,切断电源。7、为确保瓦斯电闭锁灵敏可靠,必须每周进行一次手控断电试验。具体时间由通风区提前一天申请,经矿平衡会批准。由监控中心室值班人员发“手控”断电信号,试验结束后由施工单位向调度室申请送电,调度室通知监控中心室进行“手控”送电。监控中心室必须认真做好记录,没有调度室通知严禁送电。8、在设计采掘供电系统图时,由通风区提供断电范围,机电公司应在图上标明瓦斯电闭锁开关及其型号,施工单位按图施工,确保断电范围符合要求。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
37、改供电系统,若需要更改,应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机电公司修改供电设计后通知施工单位和通风区。接火申请必须有通风区、安检科等单位技术人员会审签字后,矿总值班审批后方可有效。杜绝因供电系统的随意变更,造成瓦斯闭锁范围不符合要求。9、各单位对所管辖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除实行包机挂牌制外,每天还应设专人对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出的失爆电气设备,要立即停止使用,进行处理。10、机电公司每旬组织一次全矿性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大检查,并将每次查出的问题以报表形式报矿有关领导,并送安检科、通风区等有关部门,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11、井下电气“三大保护”必须齐全,瓦斯电闭锁装置和风电闭锁装置
38、必须灵敏可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甩掉不用。21、捣孔观测管理制度1、熟悉本职工作范围内业务知识,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各种仪器、工具的使用操作,并进行保养、保管。2、各班必须按所分区域进行高冒点的普查,开展预测、预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新出现的有高温隐患的地点进行捣孔观测工作,对发现有CO出现或温度有上升趋势的地点,应加强观测次数,并及时向区值班、调度汇报,并做好悬挂管理牌板、取样等工作。3、认真完成本班工作量,捣孔、检测、取样要仔细,违者罚款10元/人次,严禁弄虚作假,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按区有关规定处理。4、每月出勤:月大:不少于25个井,月小:不少于24个井,每少1个
39、井罚款10元;严格执行入、升井制度,不得早升井、考假勤、考勤不下井,违者罚款3050元/人次,半年内违反二次的调离本工种。5、认真、及时填写防火观测手册、管理牌板、普查记录本、班前签名,否则罚款10元/人次,二次加倍,连续三次,调离本工种。6、每班两人同行工作,严禁一人作业,升井后两人同时让值班在手册上签字,否则罚10元/人次,二次加倍; 7、必须服从各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及区值班、调度室的指令,如有紧急任务,必须无条件服从区值班的安排,否则罚责任人50-100元,认真执行井下汇报及班后点名制度,按时参加区每周安全会,违者按区规定处罚。8、替班人员严格按轮表进行,有事及时请假,严禁出现空班现象。9
40、、严格执行出勤制度及请假制度,无故旷工者,罚款30元/次,出现两次报区处理。10、防火观测工实行动态考核,末位淘汰制度,对于不适合本职工作的人员将调离本工种。11、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工调整,各班对自己分工区域负责;2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1、必须成立防突专门机构,配备地质、通风专业技术人员25人,负责掌握煤与瓦斯突出动态和规律,积累分析基础资料,绘制煤与瓦斯突出地质图,制定防突措施并组织实施,考察防突效果,建立防突档案。2、-550m以下6-1煤、8煤按突出煤层管理,-550m以下新采区、新水平第一次揭穿其它煤层也必须按揭穿突出煤层进行管理。3、从事突出煤层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至少一个月的
41、防突培训,学习煤与瓦斯突出基本知识,掌握突出预兆和自救方法,并经过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工作。4、加强矿井瓦斯地质工作,地质部门在提供地质报告书的同时,要提供瓦斯地质资料(包括冲刷带、软煤分层厚度、地质构造、煤层硬度系统等),为编制防突措施提供依据。5、防突专门机构和通风、抽排部门根据地质部门提供的瓦斯地质资料,预测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制订相应的防突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6、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7、所有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都必须严格按规定铺设水管,按规定设三通阀门。突出煤层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
42、措施)综合防突措施。8、采掘工作面发生突出预兆时,测气员或跟班队长、班、组长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停止机组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撤至进风安全地点。突出后,及时准确地向矿调度、通风调度汇报突出现场情况。9、矿值班、通风值班人员和防突专门机构技术人员要亲临现场或亲自接受测气员关于突出情况的汇报,并提出紧急处理措施。10、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要在进风侧安设坚固的防突反向风门,设置避难峒室,按规定设置通达矿调度室的直通电话。还应在采掘工作面附近的进风巷中,设置通达矿调度室的直通电话。11、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必须坚持设备下井前经机电部门防爆检查。不防爆的设备不准下井使用。突出工作面,每班要固定专职电工,经常检
43、查设备的防爆性能及电气设备隐患,严禁使用失爆设备。12、 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严格执行一次装药一次放炮的制度,禁止一次装药分次放炮,放炮时要做到“一炮三检”和不掏净煤粉、不清理浮煤不装炮,不用水炮泥、水管无水不装炮,支架未支起或质量不好不装炮。严禁用煤粉、煤块等可燃物充当炮泥。13、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14、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严格执行放炮停电制度。放炮前必须切断工作面、机风巷和独头巷道内全部电源。人员撤至防突反向风门外的进风地点或规定的避难峒内。15、加强掘进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局扇指定人员专责管理,不准随意停风,局扇实行专供电源,必须装有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任何情况
44、下,不得甩掉闭锁,强行送电作业。16、在具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根据防突措施的要求施工卸压钻孔排放瓦斯。17、突出频繁的综采工作面,必须配备跟机测气员,机组割煤速度限制在每分钟3米以下,当机组附近20米范围内的风流瓦斯达1.5%时,必须立即停止割煤。18、突出综采面采煤机不准割顶、也不准割底,否则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19、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必须设专用回风道,其内禁止运输、行人、铺设电缆、安装电气设备,在其入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需检查时,必须在工作面停止采煤时方可进入)。23、瓦斯抽放管理制度1、符合以下条件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开展瓦斯抽放:(1)、开采6-1煤、8煤、13-1
45、煤或经预测瓦斯涌出量达5m3/min以上的其它煤层回采工作面。(2)、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且用通风方法解决不合理的。(3)、抽放系统不完善的工作面一律不准投产。2、凡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专门设计。设计主要内容应包括:(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煤层赋存条件,工作面预计瓦斯涌出量,抽放量预测,管路系统计算。(2)、钻孔(岩巷)数量、位置、角度、穿透与到达层位。(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等。3、认真执行“多钻孔、高抽巷、严封闭、综合抽”的提高抽放量原则。4、工作面瓦斯抽放设计的审批程序:工作面瓦斯抽放设计由总工办防突办负责编制,矿通风副总审核签字,报矿总工
46、程师批准后实施。5、已批准的瓦斯抽放设计,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重大修改,需重新设计审批,个别钻孔参数需修改时,应经矿通风副总批准。6、综采工作面瓦斯抽放设计,报公司生产部备案。7、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瓦斯抽放系统和管路延长,由矿总工程师批准;采区、工作面或掘进巷道的瓦斯抽放管路的延长或拆除,由通风副总批准。8、瓦斯抽放工程的施工和验收:(1)、工作面无瓦斯抽放设计,不准进行钻孔施工。(2)、瓦斯抽放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抽放钻孔的开孔位置、角度吊挂由总工办测量组负责标定。(3)、抽放管路必须按规定安装,保证质量,做到平、稳、直、密。(4)、凡是新安装的瓦斯抽放管路,都要进行漏气试验,千米
47、漏气量小于3m3/min(以一千米为一段,压力达到3000mm水柱)。(5)、抽放工程结束时,必须由总工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包括钻孔参数、钻孔个数、管路敷设、漏气等)。顶板岩巷的验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处理,直至合格为止。验收合格后要提出验收报告。综采面抽放系统竣工验收报告,要报公司生产部。(6)、凡未验收、未提出验收报告的工作面,按不具备抽放条件处理,对综采工作面局不予验收。9、瓦斯抽放钻孔的连接与拆除:(1)、钻孔的联接必须在验收合格后进行。工作面投产前应将靠近开切眼的钻场钻孔联接完毕。(2)、封孔采用聚胺脂孔器,封孔长度不得小于3米,禁止采用黄泥封孔。(3)、钻孔的拆除,必须经主管抽放的技术员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10、瓦斯抽放管理:抽放工作面必须设置以下牌板:钻孔位置牌(顺层孔),按钻孔设计间距及数目设置,用以表明钻孔施工位置。钻孔观测牌,设在各个钻孔旁边,用以记录钻孔编号、负压、瓦斯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