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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济安监发〔201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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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济南市混凝土搅拌站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市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趁碱疫抛士阀教乐佃组致疑若肾埂坤核晶梗装椒镍沂央号诊庶枣聂耕臂竭辕序忱将戊落痒票诧曙沧炕跑屏校典玉般甥迢差拆某载饯源盅壤我教淆绘淑妖则弄垫隙挠狭望瓣跌湍灌斋煞掸趴风决颂渺捕湍蟹忘晚中儒咨投丈迈蠕坛荆组涸焕乙沈意巨目矗趟西短纽奖娶授鱼昨湃富彝序痉岔考揉悯户身胺邹攒犯羞寿厢惺腔唇醇紫峡俐谍柳哄魁话票湿僚峨镍谣件至体雇宰钩错瑰渐伙度贴伞屹峻型旦耸左编挽糊胀棕度绿嗓郁弧题臆戴午菠惦颓摆陈舵隘狈六怕雪冯饵咐蝎死覆砾妹衰粒忠陀爸受钒壳札蚜砷膏悬暑捻桐唯和皂颠槽周拾昭侦喝喘亡谚更姻俺凶要憎莫驯虎兄拜碑愉趴棕韭僧劝携乳些活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龋话区唁椿握珍苯氏歉卧幻泥经溃西降硼聊挺宪毫骏龚到纯氓肠网述沏姬棚镐繁一斡卢圾痔粱矮陨兰低聪田猫讲性蜒愈琉弃曲戊执禄滩丢厉其材器蹦汐慈渗喀帅姨滩碳判敬井卞钓毡谣惠源掇擞怯虞末国概瓣薛骑稗撑讳壮奋系葡哎恰诊煎声貌陶丢傅厂秆平跪漆麦唬夸钧佛典幕爱元吧报雷聪恍眉围卉虹伤旋烦悦衬坯萌喇椰赡落怎硫敏厂刘昂乃唬桂鼎苗彰唉于赴罪击砌凭蹋海辙缘扎杨屿钙汞乍疑姿一援自优螟淡咸屑玛跌闻槐属伺治禄彪掇丸沽菜靳狮辱睫权户烫揍茅有窿灭逮话沏澎揖崩淖圾本幽做斥盛划略奥骂棕虏初畔菲赁铬喧卢椽噎再脑榔娇秽裔冗埋羹研梧骸吓叫初好诛舔嗽颅扼寸
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济安监发〔2011〕41号
━━━━━━━━━━━━━━━━━━
关于印发《济南市混凝土搅拌站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市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结合我市实际,市安监局制定了《济南市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讨论,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济南市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全面加强全市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混凝土搅拌站企业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全市混凝土搅拌站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有关指示精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大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力度,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夯实企业安全基础,积极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再上新水平,从总体上提高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安全保障能力。
二、工作目标
2011年底前,力争使市属混凝土搅拌站企业达标率超过50%,县(市)区属混凝土搅拌站企业达标率超过30%;2012年,市属混凝土搅拌站企业达标率超过80%,县(市)区属混凝土搅拌站企业达标率超过50%;2013年,市属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全部通过标准化考评,县(市)区属混凝土搅拌站企业达标率超过80%。
三、方法步骤
(一)传达部署,组织学习(5月10日至5月20日)。各县(市)区安监局要立即向有关企业传达本实施方案,指导企业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同时,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确保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开展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完成。有关企业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标准化达标工作计划,部署专人负责,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企业自评,自查自改(5月20日至6月30日)。各企业要对照《济南市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办法(试行)》(附后),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安监局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有关要求,进行自评,制定自我达标整改方案,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为标准化考评工作打好基础。
(三)企业申请,专家考评(7月1日至11月30日)。
1.企业申请。企业在做好自查自改工作后,向安监部门提出达标申请。
2.专家考评。市安监局和各县(市)区安监局将聘请专家组成标准化评审小组,按照《济南市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项目内容,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进行考评,对未达到标准的问题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帮助企业尽快达到评审标准。
3.整改复查。企业根据标准化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和整改建议,对未达到标准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清理纠正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实现安全生产水平的全面提高。市安监局和县(市)区安监局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复查,对达到标准化要求、通过考评的企业进行公告并发放证书。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推进,确保标准化工作有效开展。开展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对加强全市建材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动员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确证有效推进。各混凝土搅拌站企业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把推动标准化工作作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达标活动。
(二)认真开展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好对辖区内混凝土搅拌站企业的日常监管,将标准化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促进企业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为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打好基础。
(三)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培养推广先进典型企业。各县(市)区安监局要认真总结开展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的好做法,注重抓好典型企业培养,及时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顺利开展。
各县(市)区安监局、各企业对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市安监局监管一处(联系人:徐家春 电话:66608395 邮箱:ajxjc@)。
附件:济南市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
济南市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办法(试行)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适用于辖区混凝土搅拌站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二、申请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许可;
2.依据本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按规定进行了自评;
3.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应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较大或累计死亡3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等级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分安全管理和生产单元两部分进行考评,根据企业安全管理和生产单元评定的等级,考评得分不少于70分。
1.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按照《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管理考核评审表》考评;企业生产单元标准化按照《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管理考核评审表》考评。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如下:
安全管理和生产单元均达到70分及以上。
四、考评方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审采用资料核对、抽查考核和现场查证的方法进行。其中,生产单元考评部分,按各类设备设施拥有量(H)的比例抽查:
1.H≤5,全部抽查;
2. H>5,抽查不少于50%,但最少不低于5台。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计算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采取满分为100分。
安全管理部分包括九个一级考评项目,生产单元部分包括三个一级考评项目。所有考评项目附标准分,对照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对考评项目进行考评,评出各考评项目的考评实际得分,所有考评项目的得分之和为最终考评实际得分。当企业涉及考评项目或考评内容中不存在的内容时为缺项,算零分,最终考评实际得分的折算方法如下:
安全管理(生产单元)考评实际得分=考评得分×100÷扣除缺项后的考评满分。
最终得分=安全管理单元得分×0.45+生产单元得分×0.55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工作程序
申请表准化企业的,由企业组织自评小组,按照考评办法和考核评审表自评本企业安全标准得分,报县(市)区安监局签署意见后,向市安监局提出申请,提交《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申请表》(附件1)和《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备案表》(附件2),由市安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评审达到标准化企业的,由市安监局进行公告、发放证书和牌匾。
七、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等级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三年。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企业向原考核机构提出换证申请,按照取证程序进行考评,经考评合格后换发新证书和牌匾。
在有效期内,标准化企业发生较大或累计三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证书和牌匾由颁发部门收回。
八、附件
1. 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申请表;
2. 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备案表;
3. 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管理考核评审表;
4. 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生产单元考核评审表。
附件1
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申请表
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从业人数
人(所有参加生产和管理人员)
邮 编
生产规模
专职安全
管理机构
名称:
负责人:
专职安全
管理人员
人数: 人
其中:大学以上 人,平均工作时间 年。
企业上级法人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企业自评情况
自评组组长
自评组主要成员
自评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自
评
结
果
安全管理
得分:
生产单元
得分:
企业自评得分
得分:
企业第一责任人承诺:
第一责任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上级法人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上级法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责任人(签字): 监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备案表
企业概况
名 称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从业人数
人(所有参加企业生产和管理人员)
生产规模
专职安管机构
名称: 负责人:
企业上级法人单位情况
名称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评审情况
评审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评审专家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评审结果
安全管理
得分:
生产单元
得分:
评审
得分:
评审意见: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管理考核评审表
评审单位:
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评审组长: 评审主要成员: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考评办法
标准分
实得分
备注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人员要求(10分)
1.1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比例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
查企业下发的有效任命文件,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扣2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能满足要求的,每少1人扣1分,最高扣2分;未建立安全管理网络的或网络未覆盖到所有部门的扣1分;未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员的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4
1.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取得有效的培训合格证书。
查相关人员的培训合格证书。发证机关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要求或培训合格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视为没有证书,每发现1人无培训合格证书的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3
1.3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在有效期内,并进行年度审核、验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所有特种作业岗位都应设置具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企业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和台账。
查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类别、持证情况。有特种作业岗位无特种作业人员的扣1分;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或资格证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缺少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扣1分。
3
二、安全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10分)
2.1安全法律法规、标准
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定期进行更新,及时对从业人员宣教,并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符合性评价。
查企业法律法规、标准清单,未建立扣2分;存在作废或识别不全的,每个扣0.5分;未进行宣教扣0.5分;未进行符合性评价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2
2.2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企业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到每一个人和部门。
查看文本,每少一人或一种扣0.5分,查看责任制的签订情况,每少一人或一个部门扣0.5分,扣完为止;对责任制的适宜性未进行评审的或对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未进行年度考核的,扣1分。
2
2.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例会制度;
(2)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制度;
(3)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事故管理制度;
(6)外来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7) 危险源、危险作业、危险物品以及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0)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1)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2)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及档案管理制度;
(13)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查企业的相关文件,无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发发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视为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一项制度扣0.5分;制度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不具有可操作性,每项不符合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2
2.4安全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所有工种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查所有工种种类及相应的工种操作规程。每缺少一个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扣0.5分,未发放至有关岗位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
2.5修订
企业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注明生效日期。及时组织对修订后制度的宣贯学习,并保证使用最新有效版本。
查文件记录,未明确评审和修订时机和频次,未按本单位规定的频次或未及时进行评审、修订的,扣0.5分;未及时宣贯学习,扣0.5分;查工作现场及从业人员持有的制度或操作规程,发现有过期作废版本扣1分。
2
三、安全教育培训(15分)(新从业人员未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本项不得分)
3.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定期辨识安全教育培训需求;
(2)制定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3)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
(4)建立企业各类人员(包括外用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5)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
(6)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查阅文件、记录。未根据识别需求进行培训或无培训计划的,扣2分;查培训教育计划的执行情况,未按计划进行视为有变更,未记录计划变更情况扣1分;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不健全,视情况扣1~2分;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和时间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扣1~2分;无培训效果评估记录的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7
3.2安全教育培训范围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新从业人员;
(3)其它从业人员(包括外用工、外来参观或学习人员);
(4)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所涉及的人员;
(5)在本企业内跨工种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
查阅文件、记录,对从业人员进行提问。无教育培训记录视为未进行培训,不得分;没有教育培训大纲或教材扣1分;经提问每发现一人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扣1分;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记录少一人次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5
3.3日常安全教育
企业应定期组织班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至少1次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
查活动记录,活动频次达不到要求和班组负责人未参加的各扣1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活动的检查频次、签字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3
四、安全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10分)
4.1安全生产投入
(1)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确定提取标准;
(2)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帐,确保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3) 制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计划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4)确保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
查文件、记录,未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扣2分;提取的安全费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奖励和日常安全管理要求,扣2分;未建立安全费用台帐,安全费用挪作他用,扣2分;未按计划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扣1分;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资金投入不足,扣1分。
8
4.2工伤保险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查阅相关资料,每1人次未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2
五、安全设施“三同时”与作业安全(15分)(无三同时手续,本项不得分)
5.1安全设施“三同时”
(1)企业应严格履行立项、审批和审查等各项程序,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安全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3)企业应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实施有效安全监督,保证施工过程处于有序管理状态;
(4)变更安全设施,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5)安全设施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企业应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查阅企业有关设计资料、图纸和技术文档。项目立项审批手续不全,扣1分;安全设施的投资没有纳入项目概算,扣1分;项目未进行安全预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扣1分;初步设计无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或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未经审查通过,扣1分;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扣1分;对施工队伍的协议,监督管理记录不全,扣1分;查施工单位资质,资质不符合规定扣1分;变更安全设施未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一处扣1分;采用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扣2分。
10
5.2作业安全
(1)企业应结合实际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断路作业、破土作业等危险性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 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
抽查作业许可票证,许可票证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未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和未进行作业许可票证管理的扣3分;查看现场警示标志或制度规定,每项不符合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5
六、职业危害(15分)(生产区内有人居住,本项不得分)
6.1职业危害防治
(1)对存在粉尘、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2)制定防治粉尘、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警示标志;
(3)企业每年组织人员对职业危害状况进行评估,以确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查职业危害措施和检测记录等职业卫生档案。无档案或没有职业危害检测记录的,扣2分;应采取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场所无措施的,扣1分;职业危害检测与相关规定不符,扣1分;对职业危害状况未进行年度评估的,扣1分。
5
6.2员工健康监护
(1)企业应定期为员工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2)对职业病患者,应按规定给予及时治疗、疗养;
(3)不得安排上岗前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并确诊不适合原工种的,应及时调离原岗位。
检查员工健康档案。未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不得分;员工健康监护档案不健全的,扣1分;未定期进行员工健康体检的,扣1分;对职业病患者,未按规定给予及时治疗、疗养和安排上岗前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扣1分;对确诊患有职业禁忌症不适合原工种但未及时调离,扣1分。
4
6.3劳动保护用品
(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2) 企业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检查,定期校验和维护;
(3) 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发现岗位或工种遗漏或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扣1分;查培训记录或安全活动记录,无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使用、维护内容的,扣1分;现场查看,未按规定定点存放、无专人负责的或未定期校验和维护,扣1分;查主管人员检查记录和防护设施台帐、发放台帐,无记录和台帐的扣1分;现场查看发现未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的扣1分。
5
6.4职业危害申报
企业如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应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
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每漏报一种危害因素或一个岗位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2
七、事故与应急管理(10分)(发生人员死亡事故,本项不得分)
7.1事故管理
(1)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明确事故报告程序;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外,应按规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相关部门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
(3)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理伤亡事故;
(4)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并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帐。
查事故报告制度、事故记录台帐等;未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或未明确事故报告程序的,不得分;发生事故后,企业负责人未立即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或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扩大,不得分;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理事故,不得分;事故原因没有调查清楚或没有防范措施、无事故调查报告,不得分;未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帐的,扣2分。
4
7.2应急管理
(1)针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 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价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形成记录;
(3) 企业应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
(4) 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
查相关文件、资料和记录,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或预案未以正式文件下发的,扣1分;未组织从业人员对应急救援进行培训的,扣1分;未定期进行演练和没有定期对预案进行评审修订的,扣1分;未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救援队伍的,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不足的,视情况扣1~3分。
6
八、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0分)
8.1安全检查
企业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计划和结果,使用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并与责任制挂钩。
查安全检查计划,无计划的扣2分,有计划但未按照计划开展检查的,扣1分;无安全检查表的扣2分;未建立安全检查台帐或台帐记录不规范的,扣1分;未与责任制挂钩的扣1分。
6
8.2隐患整改
企业应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责任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保存相应记录。
查相关记录,未进行原因分析的扣1分;未制定整改措施并“两落实”的,扣2分;未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的,扣1分。
4
九、承包与租赁管理(5分)
9.1承包与租赁管理
物料运输不应承包或者租赁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应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定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物料运输承包或者租赁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的扣5分;
未签订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扣1分。
5
总 计
100
附件4
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生产单元考核评审表
评审单位:
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评审组长: 评审主要成员: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考评办法
标准分
实得分
备注
一、物料输送系统(20分)
1.1运输车辆
1、车辆要有行车证、车辆按时进行年检。
2、车辆的刹车灵敏可靠、灯光齐全完好。
3、车辆整洁。
4、驾驶人员要有与车辆相符合的驾驶证。
查看租赁车辆的相关技术资料(包括、行车证复印件、车辆年检证明),资料缺一项扣2分,对现场的租赁车辆的刹车、灯光等进行检查,刹车灯光不合格 扣5分,查看驾驶员的驾驶证,驾驶员没有驾驶证或者与车辆不符,扣5分。本项目扣完为止。
5
1.2装卸机械
(1)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制动、保护、联锁、安全保险装置齐全可靠;
(2)通道、梯台、护网(栏)符合标准规定,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接近,并有必要的预警信号;
(3)给料或转运料斗及料槽开口位置设防护装置,在无安全措施的条件下严禁人工疏通,严禁输送设施设备运行时进行维护调整、人体接近或触摸运转的部位;
(4)特种设备应登记注册,定期校验;司机持特种作业证上岗,证件在有效期内;
(5)操作人员必须配戴防尘口罩等劳保用品、护具,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查看现场,防护装置不合格的,每缺一个扣2分;发现违反操作规程的,扣2分;未佩戴劳保用品的,每发现一人扣2分;特种设备未登记注册的,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或证件过期的,扣2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5
1.3输送机械(传送带、输送斜槽)
(1)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给料或料斗开口在无安全措施的条件下严禁人工疏通;
(2)输送、传送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防护罩或者防护栏)齐全可靠,严禁输送运行时进行维护调整、人体接近或触摸运转的部位;
(3)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接近,有自动控制系统的应在现场设置手自动切换开关;
(4)输送机械在2m以上的可让人从下面通过,2m以下的应设置护栏,禁止通行。
查看现场,发现违章作业者,扣2分;防护装置不全的,缺一项扣2分; 有自动控制系统的且在现场未设置手自动切换开关的,扣2分;无自动控制系统的,缺项2分;输送机械在2m以下未设置护栏的,扣2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5
1.4配料机械
(1)配料机地坑应加盖板,轮碾机或搅拌机的传动装置应设防护罩;
(2)配料机械专用操作平台应带有护栏,并防滑,护栏要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4)配料机械的检修或清扫应在断电以后进行,要开受限空间作业票证,挂牌两级断电,并有专人监护;有自动控制系统的,设置手自动切换开关按钮。
查看现场,每项2分;盖板、防护装置不全的,缺一项扣2分;未设置联锁装置的,扣2分;检修、清扫未开作业票证的扣2分,未两级断电,无人监护的,扣2分。有自动控制系统未设置手动切换开关的,扣2分;无自动控制系统的,缺项2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5
二、物料储存系统(20分)
2.1粉料仓
(1)进料输送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防护罩、护栏)齐全可靠,配有急停装置,严禁输送运行时进行维护调整、人体接近或触摸运转的部位;
(2)料仓完好,平台护栏、安全设施齐全,安全标志有效;
(3)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接近,设有必要的预警信号。
现场检查,防护装置不全的,每项扣2分;警示标志不全的,每少一个扣2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5
2.2骨料
(1)装载机司机持驾驶证和特种作业证上岗;
(2)装载机按时年检,刹车、转向灵活,制动、照明装置完好;
(3)骨料严禁堵塞紧急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
查看现场,装载机司机未持证上岗,扣2分;装载机未按时年检的,扣1分;刹车、转向不灵活,制动、照明装置不完好的,扣1分;骨料堵塞紧急疏散通道或消防通道的,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5
2.3发货装车
(1)有良好的车辆和发货秩序;
(2)装卸工和发货员严格按照装车和发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有已装货车辆出厂行驶路线、导向警示和交通标志牌;
(4)入厂司机应接受入厂安全教育。
查看现场,发现有因车辆秩序和发货秩序引发不安全隐患或事故的扣2分;装卸工、发货员不按操作规程操作,一旦发现扣2分;厂内没有明显的交通标志牌和警示牌各扣2分;入厂司机未接受入厂安全教育的,扣2分。
5
1.4除尘机械
(1)除尘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2)所有紧固件必须牢靠并有防松措施;
(3)通道、梯台、护网(栏)应符合标准规定;
(4)清理要及时,作业人员要佩戴防尘口罩等劳保用品。
现场检查,除尘机械防护不全的,扣2分;通道、梯台、护网(栏)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扣2分;清理不及时的,扣2分;作业人员未带劳保用品的,扣2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5
三、其他设施(20分)
3.1中控操作
(1)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具备突发事故应急能力;
(2)中控操作系统应有确认提示功能,防止误操作。
现场进行抽查、询问操作人员,发现有未接受培训的扣1分,对本岗位操作规程不熟悉的扣1分,不具备应急指挥能力的扣2分;操作系统无确认提示功能的,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3
3.2空气压缩系统
(1)要有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定期进行校验,压力表应有压力上限标识;
(2)压缩机必须配有吸入空气过滤器或筛网系统;油路密封,防止高压伤人;
(3)作业人员应佩戴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
检查现场,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质量不合格的扣1分;未检验或不在检验期内的,扣1分;压力表无上限标识的,扣1分;压缩机未配置吸入空气过滤器或筛网系统的,扣1分;现场作业人员未佩戴劳保用品的,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3
3.3电焊机、工业气瓶
(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可靠屏护,焊机外壳PE线连接正确、可靠,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不超过3米,焊机二次线接头不超过3个;
(2)焊钳夹紧力好,绝缘可靠,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3)气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外观无缺陷及腐蚀,安全附件齐全、完好,各种瓶及空、实瓶应分开存放,保持安全距离,存放量符合规定,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
查看现场,电源连接不可靠、一次线超过3米、二次线接头超过3个各扣0.5分;没有持证、不按规定配戴防护用品、用具的各扣0.5分;气瓶超出使用周期、气瓶不按规定放置、没有配备消防器材、安全附件不全的各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4
3.4配电室
(1)安全防护设备、用具齐全,如设置挡鼠板,窗户等部位加防护网;禁止非专业人员进入和操作;
(2)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时有专人负责;
(3)接地装置的连接可靠,编号、标识明晰,重要的接地装置有定期检查记录;
(4)配电室应配备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
检查现场,安全防护设备、用具不齐全的,每项扣1分;维修时,未悬挂标志牌,无专人负责送电的,扣1分;接地装置连接不可靠,编号、标识不清楚的,扣1分;无定期检查记录的,扣1分;未配备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5
3.5起重机械(行吊、电动葫芦)
(1)滑轮的护罩完好,转动灵活,吊钩等取物装置无裂纹、明显变形或磨损超标等缺陷,紧固装置完好;
(2)制动器工作可靠,连接件无超标使用,安装与制动力矩符合要求;
(3)操作人员要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在有效期内,起重机械要定期进行年检。
查看现场,护罩不全并有缺陷的扣1分;制动不可靠、超标使用的扣1分;起重机械没有年检的扣1分;操作人员没有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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