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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378-201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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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隱P GB/T 50378 20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Assessmen t stan dard for g reen b u ildin g2014-04-15 发布 2015-01-01 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A s s e s s m e nt s ta nd a r d f or g r e e n b ui l d i ng GB/T 50378-201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

2、行日期:2 0 1 5年1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北 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Assessmen t stan dard for g reen b u ildin g G B/T 5 0 3 7 8 -2 0 1 4*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 行(北京西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北京市密东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开本:850X 1168毫 米 1/3 2 印张:4%字数:122千字 2014年 10月第一版 2014年 10月第一次印刷 定价:23.00元 统 一 书 号:15112 23947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如 有 印 装 质 量

3、问 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00037)本社网址:http:/www.c ab p.c om.c n 网上书店:http:/www.c hin a-b u ildin g,c om.c 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第40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公告现 批 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 号 为 G B/T 50378-2014,自2015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原 绿色建筑评价标 准G B/T 50378-2006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 4 月 1 5 日

4、前 言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 于 印 发 2011年工程 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 标 2011 1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 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国家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 B/T 50378-2006基础上进行修订完成的。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标准编制组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年来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 B/T 50378-2006的实施 情况和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外标准,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 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

5、基本规 定、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 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提高 与创新。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2.将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3.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 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 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增 加“施工管理”类评价指标。4.调整评价方法。对各类评价指标评分,并在每类评价指 标评分项满足最低得分要求的前提下,以总得分确定绿色建筑等 级。相应地,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

6、B/T 50378-2006中的 一般项和优选项合并改为评分项。45.增设加分项,鼓励绿色建筑技术、管理的提高和创新。6.明确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的评价方式与等级确定方法。7.修改部分评价条文,并对所有评分项和加分项条文赋以 评价分值。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 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 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标准规范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 30号;邮政编码:100013)。本 标 准 主 编 单 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 公司本 标 准 参 编 单 位: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 专业委员会中国

7、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清华大学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城市建设研究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同济大学 本 标 准 参 加 单 位: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长沙大家物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方兴 地 产(中国)有限公司 圣 戈 班(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 员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林 海 燕 韩 继 红 程 志 军 曾 捷王有为王清勤鹿 勤林波荣程大章杨建荣于震平蒋 荃陈 立叶 青徐海云宋 凌叶 凌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吴德绳刘加平杨 榕李 迅窦以德郎四维赵 锂娄 宇汪 维徐永模

8、毛志兵方天培6次1 总 则.12 术 语.23 基本规定.33.1 一般规定.33.2评价与等级划分.34 节地与室外环境.54.1 控制项.54.2评分项.55 节能与能源利用.115.1控 制 项.115.2评 分 项.116节水与水资源利用.166.1控 制 项.166.2评 分 项.167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217.1控 制 项.217.2评 分 项.218室内环境质量.258.1 控制项.258.2评 分 项.259 施工管理.309.1控 制 项.309.2评 分 项.301 0运营管理.3410.1 控制项.34710.2评分项.3411 提高与创新.3811.1 一般规定.38

9、11.2加分项.38本标准用词说明.41引用标准名录.42附:条文 说 明.438Contents1 G e ne r a l Pr ov i s i ons .12 T e r m s .23 B a s i c R e q ui r e m e nts .33.1 Gen eral Requ irem en ts.33.2 A s s e s s m e nt a nd R a ti ng .34 L a nd S a v i ng a nd O utd oor E nv i r onm e nt,.54.1 P rerequ isite Items.54.2 S c orin g Ite

10、m s.55 Energy Savi ng and Energy Uti li zati on.115.1 P rerequ isite Item s.115.2 S c orin g Item s.116 Water Savi ng and Water Resource Uti li zati on.166.1 P rerequ isite Item s.166.2 S c orin g Item s.167 Ma te r i a l S a v i ng a nd Ma te r i a l R e s our c e U ti l i z a ti on.217.1 P rerequ

11、isite Item s.217.2 S c orin g Item s.218 Indoor Envi ronment Quali ty.258.1 P rerequ isite Item s.258.2 S c orin g Item s.259 Constructi on Management.309.1 P rerequ isite Item s.309.2 S c orin g Item s.3010 Operati on Management.3410.1 P rerequ isite Item s.3410.2 S c orin g Item s.3411 Promoti on

12、and Innovati on.3811.1 Gen eral Requ irem en ts.3811.2 Bon u s Item s.38Explanati on of Wordi ng i n Thi s Standard.41L i st of Quoted Standards.42Addi ti on:Explanati on of Provi si ons.43101.0.1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 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1.0.3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 域的气候、

13、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 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1.0.4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0.1 绿色建筑 green b ui ldi ng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 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2.0.2 热岛强度 heat i sland i ntensi ty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 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2.0.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annual run

14、off volume capture rati o 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人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2.0.4可再生能源 renewab le energy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 能源的统称。2.0.5 再生水 reclai med water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 饮用水。2.0.6 非传统水源 non-tradi ti onal water 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2.0.7 可再利用材料 reusab le materi a

15、l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 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2.0.8 可再循环材料 recyclab le materi al 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3基 本 规 定3.1 一 般 规 定3.1.1 绿色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评 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该栋建筑 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3.1.2 绿色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设计评价应 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运行评价应在建筑 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3.1.3 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全寿命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合理 确定建筑规

16、模,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对规划、设 计、施工、运行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并提交相应分析、测试报 告和相关文件。3.1.4 评价机构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 报告、文件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确定等级。对申请运行评 价的建筑,尚应进行现场考察。3.2 评价与等级划分3.2.1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 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 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7 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 和评分项。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3.2.2 设计评价时,不对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2 类指标进行评 价,但可预评相关条文。运行评

17、价应包括7 类指标。3.2.3 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加分项的 评定结果为分值。3.2.4 绿色建筑评价应按总得分确定等级。3.2.5评价指标体系1 类指标的总分均为100分。7 类指标各 自的评分项得分Q!、q 2,q 3.q“a、Q 6、。按参评建筑该类 指标的评分项实际得分值除以适用于该建筑的评分项总分值再乘 以 100分计算。3.2.6加分项的附加得分Q8按本标准第11章的有关规定确定。3.2.7绿色建筑评价的总得分按下式进行计算,其中评价指标 体 系 7 类指标评分项的权重训切7按 表3.2.7 取值。E Q=w Qi+w2Q2+W3Q3 十 W4Q4+w5Q5+t

18、x;6Q e W7Q 7 +Q s(3.2.7)表3.2.7绿色建筑各类评价指标的权重节地与 室外环境节能与 能源利用W 2节水与水 资源利用W 3节材与材 料资源利用X V 室内环境质量W S施工管理运营管理U U 7设计评价居住建筑0.2 10.240.200.170.18公共建筑0.160.280.180.190.19运行评价居住建筑0.170.190.160.140.140.100.10公共建筑0.130.230.140.150.150.100.10注:1表 中“一”表示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两类指标不参与设计评价。2对于同时具有居住和公共功能的单体建筑,各类评价指标权重取为居住建 筑和公

19、共建筑所对应权重的平均值。3.2.8绿色建筑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 星级 3 个等级。3 个 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 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4 0 分。当绿色建筑总得分分别达到50 分、60分、80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 星级。3.2.9对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应按本标准全部评价条文 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4节地与室外环境4.1控 制 项4.1.1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4.1.2 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 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

20、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4.1.3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4.1.4 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 日照标准。4.2 评 分 项工 土 地 利 用4.2.1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总分值为19分。对居住建筑,根据其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按表4.2.1-1的规则评分;对公共建 筑,根据其容积率按表4.2.1-2的规则评分。表4.2.1-1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评分规则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A (m 2)得分3 层及以下4 6层7 12层13 18层19层及以上35A 4123A 2622A 2420A 2211A 1315A 35A 23A 22A 20A 111

21、9表4.2.1-2公共建筑容积率评分规则容积率尺得 分0.5 尺 0.850.8i?l.5101.5R 3.5194.2.2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9 分,并按下 列规则评分:1居住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住区绿地 率:新 区 建 设 达 到 30%,旧区改建达到 2 5%,得 2 分;2)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按 表 4.2.2-1 的规则评分,最高得7 分。表4.2.2-1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评分规则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得 分新区建设旧区改建1.0m 2 Ag l.3m 20.7m 2Ag 0.9m 231.3m 2 Ag l.5m 20.-9m 2 Ag l.0m

22、 25A g l.5m 2A g l.O m 272公共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绿地率:按表4.2.2-2的规则评分,最高得7 分;表4.2.2-2公共建筑绿地率评分规则绿地率R g得 分30%i?g 3 5%235%i?g 4 0%5R g A O%72)绿地向社会公众开放,得 2 分。4.2.3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 价 总 分 值 为 6 分,按表4.2.3 的规则评分。表4.2.3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评分规则建筑类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标得分居住建筑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 面积的比率5%R r 1 5%21 5%R r 2 5%6公共建筑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i?p l 地

23、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 面积的比率i?p2i?pi 0.53i?pl 0.7 且 i?p2 7 0%6n 室 外 环 境4.2.4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评价总分值为4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得 2 分;2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城市夜 景照明设计规范J G J/T 163的规定,得 2 分。4.2.5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 G B 3096的有关规定,评价分值为4 分。4.2.6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 通风,评价总分值为6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在冬季典型风速和

24、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 累计:1)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小于5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 数小于2,得 2 分;2)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 差不大于5Pa,得 1 分;2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 评分并累计:1)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得 2 分;2)5 0%以上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大于0.5Pa,得 1 分。4.2.7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评价总分值为4 分,并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红线范围内户外活动场地有乔木、构筑物等遮阴措施的 面积达到10%,得 1 分;达 到 20%,得 2 分;2超过7 0%的道路路面、

25、建筑屋面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 小 于 0.4,得 2 分。D I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4.2.8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评价总分值为9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场地出人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或 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00m,得 3 分;2场地出入口步行距离800m 范围内设有2 条及以上线路 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得 3 分;3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得 3 分。4.2.9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评价分值为3 分。4.2.1 0合理设置停车场所,评价总分值为6 分,并按下列规则 分别评分并累计:1自行车停车设施

26、位置合理、方便出入,且有遮阳防雨措 施,得 3 分;2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并采取下列措施中至少2 项,得 3 分:1)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库或停车楼等方式节约 集约用地;2)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 高 停 车 场(库)使 用效率;3)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4.2.1 1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评价总分值为6 分,并按下列规 则评分:1居住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3 项,得 3 分;满 足 4 项及 以上,得 6 分:1)场地出人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0m;2)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3)场地出入口到达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27、5 0 0 m;4)相关设施集中设置并向周边居民开放;5)场 地1 0 0 0 m范围内设有5种及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2公共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2 项,得 3 分;满 足 3 项及 以上,得 6 分:1)2 种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集中设置,或公共建筑兼容2 种及以上的公共服务功能;2)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共同使用、资源共享;3)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空间;4)室外活动场地错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W 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4.2.1 2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 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 施,评价分值为3 分。4.2.1 3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

28、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 10h m 2的场地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评价总分值为9 分,并按 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 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达到3 0%,得 3 分;2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得 3 分;3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50%,得94.2.1 4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 量控制,评 价 总 分 值 为 6 分。其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 5 5%,得 3 分;达到 7 0%,得 6 分。4.2.1 5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评

29、价总分值为 6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采用乔、灌、草 结合的复层绿化,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满足植物生长需 求,得 3 分;2居住建筑绿地配植乔木不少于3 株/100m 2,公共建筑采 用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方式,得 3 分。3分。1 05节能与能源利用5.1控 制 项5.1.1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 性条文的规定。5.1.2不应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空调系统的供暖热源 和空气加湿热源。5.1.3 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5.1.4 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 建

30、筑照明设计标准G B 50034中规定的现行值。5.2 评 分 项I 建筑与围护结构5.2.1 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对建筑的体形、朝向、楼距、窗墙 比等进行优化设计,评价分值为6 分。5.2.2 外窗、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部分能使建筑获得良好的通风,评价总分值为6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设玻璃幕墙且不设外窗的建筑,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可 开启面积比例达到5%,得 4 分;达 到1 0%,得 6 分。2设外窗且不设玻璃幕墙的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达 到 3 0%,得 4 分;达到3 5%,得 6 分。3设玻璃幕墙和外窗的建筑,对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和外 窗分别按本条第1 款 和第2 款进行评价,得分取

31、两项得分的平 均值。5.2.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优于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1 1标准的规定,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 定的提高幅度达到5%,得 5 分;达 到 1 0%,得 10分。2供暖空调全年计算负荷降低幅度达到5%,得 5 分;达 到 10%,得 10分。n 供暖、通风与空调5.2.4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均优于现行国家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 B 50189的规定以及现行有关国家标 准能效限定值的要求,评价分值为6 分。对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 循 环 冷 水(热栗)机组,直燃型和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

32、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多 联 式 空 调(热泵)机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其能效指标比 现行国家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 B 50189规定值的提 高或降低幅度满足表5.2.4 的要求;对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家用燃 气热水炉,其能效等级满足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节能评价值 要求。表5.2.4冷、热源机组能效指标比现行国家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 B 5 0 1 8 9的提高或降低幅度机组类型能效指标提高或降低幅度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制冷性能系数(C O P)提高6%溴化锂吸收式 冷水机组直燃型制冷、供热性能系数(C O P)提高6%蒸汽型单位制冷

33、量蒸汽耗量降低6%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 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能效比(E E R)提局6%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 PL V (C)提高8%锅炉燃煤热效率提高3 个百分点燃油燃气热效率提高2 个百分点1 25.2.5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和通风空调系统 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 准G B 50189等的有关规定,且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 电 输 冷(热)比比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设计规范G B 50736规定值低2 0%,评价分值为6 分。5.2.6合理选择和优化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评价总分值为 10分,

34、根据系统能耗的降低幅度按表5.2.6 的规则评分。表5.2.6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降低幅度评分规则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降低幅度得分5%De 1 0%31 0%D e 1 5%105.2.7采取措施降低过渡季节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评 价分值为6 分。5.2.8采取措施降低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供暖、通风 与空调系统能耗,评价总分值为9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 累计:1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分供暖、空调区域,对系统进行分 区控制,得 3 分;2合理选配空调冷、热源机组台数与容量,制定实施根据 负荷变化调节制冷(热)量的控制策略,且空调冷源的部分负荷 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公共建筑

35、节能设计标准G B 50189的 规定,得 3 分;3水系统、风系统采用变频技术,且采取相应的水力平衡 措施,得 3 分。m 照明与电气5.2.9走廊、楼梯间、门厅、大堂、大空间、地下停车场等场 所的照明系统采取分区、定时、感应等节能控制措施,评价分值1 3为 5 分。5.2.1 0照明功率密度值达到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 准G B 50034中规定的目标值,评价总分值为8 分。主要功能 房间满足要求,得 4 分;所有区域均满足要求,得 8 分。5.2.1 1合理选用电梯和自动扶梯,并采取电梯群控、扶梯自动 启停等节能控制措施,评价分值为3 分。5.2.1 2合理选用节能型电气设备,评价

36、总分值为5 分,并按下 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三相配电变压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 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 B 20052的节能评价值要求,得 3 分;2水泵、风机等设备,及其他电气装置满足相关现行国家 标准的节能评价值要求,得 2 分。W能量综合利用5.2.1 3排风能量回收系统设计合理并运行可靠,评价分值为3 分。5.2.1 4合理采用蓄冷蓄热系统,评价分值为3 分。5.2.1 5合理利用余热废热解决建筑的蒸汽、供暖或生活热水需 求,评价分值为4 分。5.2.1 6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表 5.2.16的规则评分。表5.2.1 6

37、可再生能源利用评分规则可再生能源利用类型和指标得 分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生活用热水比例 Rhw20%i?h w30%430%4 0%540%l?h w 5 0%650%i?h w60%760%i?h w 7 0%870%i?h w 8 0%91 4续表5.2.16可再生能源利用类型和指标得 分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生活用热水比例 R h wi?h w 80%-10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空调 用冷量和热量比例R ch2 0%R ch 3 0%430%J?c h 4 0%540%i?c h 5 0%650%i?c h 60%76 0%R ch 7 0%870%i?c h 8 0%10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电量比

38、例 R,1.0%i?e 1.5%41.5%i?e 2.0%52.0%i?e 2.5%62.5%i?e 3.0%73.0%63.5%83.5%i?e 4.0%101 56节水与水资源利用6.1控 制 项1.1 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1.2 给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完善、安全。1.3应采用节水器具。6.2评 分 项I 节 水 系 统6.2.1 建筑平均日用水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节水设 计标准G B 50555中的节水用水定额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10 分,达到节水用水定额的上限值的要求,得 4 分;达到上限值与 下限值的平均值要求,得 7 分;达到下限值的要求,得 10分。

39、6.2.2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评价总分值为7 分,并按 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设备,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 好的管材、管件,得 1 分;2室外埋地管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得 1 分;3设计阶段根据水平衡测试的要求安装分级计量水表;运行 阶段提供用水量计量情况和管网漏损检测、整改的报告,得 5 分。6.2.3给水系统无超压出流现象,评价总分值为8 分。用水点 供水压力不大于0.30MPa,得 3 分;不大于0.20MPa,且不小 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工作压力,得 8 分。6.2.4设置用水计量装置,评价总分值为6 分,并按下列规则 分别评分并累计:1按使用用途

40、,对厨房、卫生间、空调系统、游泳池、绿1 6化、景观等用水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得 2 分;2按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 量,得 4 分。6.2.5公用浴室采取节水措施,评价总分值为4 分,并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采用带恒温控制和温度显示功能的冷热水混合淋浴器,得 2 分;2设置用者付费的设施,得 2 分。n 节水器具与设备6.2.6 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评价总分值为10 分。用水效率等级达到3 级,得 5 分;达到2 级,得 10分。6.2.7绿化灌溉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 下列规则评分:1采用节水灌溉系统,得 7 分

41、;在此基础上设置土壤湿度 感应器、雨天关闭装置等节水控制措施,再得 3 分。2种植无需永久灌溉植物,得 10分。6.2.8 空调设备或系统采用节水冷却技术,评价总分值为10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循环冷却水系统设置水处理措施;采取加大集水盘、设置平 衡t 或平衡水箱的方式,避免冷却水泵停泵时冷却水溢出,得 6分;2运行时,冷却塔的蒸发耗水量占冷却水补水量的比例不 低于8 0%,得 10分;3采用无蒸发耗水量的冷却技术,得 10分。6.2.9除卫生器具、绿化灌溉和冷却塔外的其他用水采用节水 技术或措施,评价总分值为5 分。其他用水中采用节水技术或措 施的比例达到5 0%,得 3 分;达到8 0

42、%,得 5 分。DI非传统水源利用6.2.1 0合理使用非传统水源,评价总分值为15分,并按下列1 7规则评分:1住宅、办公、商店、旅馆类建筑:根据其按下列公式计 算的非传统水源利用率,或者其非传统水源利用措施,按表6.2.10的规则评分。W,Ru=f X 100%(6.2.10-1)Wu =WR+Wr+W 0(6.2.10-2)式中:Ru非传统水源利用率,Wu非传统水源设计使用量(设计阶段)或实际使用 量(运行阶段),m3/a;WR 再 生 水 设 计 利 用 量(设计阶段)或实际利用量(运行阶段),m3/a;Wr 雨水设计利用量(设计阶段)或 实 际 利 用 量(运 行阶段),m3/a;海

43、水设计利用量(设计阶段)或 实 际 利 用 量(运 行阶段),m3/a;W0其他非传统水源利用量(设计阶段)或实际利用 量(运行阶段),m3/a;Wt 设计用水总量(设计阶段)或 实 际 用 水 总 量(运 行阶段),m3/a 0 注:式 中 设 计 使 用 量 为 年 用 水 量,由 平 均 日 用 水 量 和 用 水 时 间 计 算 得 出。实 际 使 用 量 应 通 过 统 计 全 年 水 表 计 量 的 情 况 计 算 得 出。式 中 用 水 量 计 算 不 包 含 冷 却 水 补 水 量 和 室 外 景 观 水 体 补 水 量。表6.2.1 0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评分规则建筑类型非传统水

44、源利用率非传统水源利用措施得分有市政再 生水供应无市政再 生水供应室内冲厕室外绿化灌慨道路浇洒洗车用水住宅8.0%4.0%5 分8.0%7 分30.0%30.0%15分1 8续表6.2.10建筑类型非传统水源利用率非传统水源利用措施得分有市政再 生水供应无市政再 生水供应室内冲厕室外绿化灌溉道路浇洒洗车用水办公10.0%參參5 分8.0%10分50.0%10.0%15分商店3.0%參2 分2.5%10分50.0%3.0%參 O15分旅馆2.0%參參參2 分1.0%10分12.0%2.0%15分注:“參”为有市政再生水供应时的要求;“”为无市政再生水供应时的要求。2其他类型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

45、分并累计。1)绿化灌溉、道路冲洗、洗车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的用 水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不低于8 0%,得 7 分;2)冲厕采用非传统水源的用水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不 低于5 0%,得 8 分。6.2.1 1 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评价总分值为8 分,根据 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的量占总用水量的比例按表6.2.11 的规则评分。表6.2.1 1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的评分规则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的量占总用水量比例i n,得 分 0%R nl 3 0%430 5 0%86.2.1 2 结合雨水利用设施进行景观水体设计,景观水体利用雨1 9水的补水量大于其水体蒸发量的60%,且采用生态水处

46、理技术 保障水体水质,评价总分值为7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 累计:1对进人景观水体的雨水采取控制面源污染的措施,得4 分;2利用水生动、植物进行水体净化,得 3 分。2 07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7.1 控 制 项7.1.1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7.1.2 混凝土结构中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 400MPa 级的热乳带肋钢筋。7.1.3 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7.2 评 分 项I 节 材 设 计7.2.1 择优选用建筑形体,评价总分值为9 分。根据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 B 50011-2010规定的建筑形体规则性评 分,建筑形

47、体不规则,得 3 分;建筑形体规则,得 9 分。7.2.2 对地基基础、结构体系、结构构件进行优化设计,达到 节材效果,评价分值为5 分。7.2.3 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住宅建筑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的户数比例达到30%,得 6 分;达 到 100%,得 10分。2公共建筑公共部位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 6 分;所 有部位均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 10分。7.2.4公共建筑中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隔 断(墙),评价总分值为5 分,根据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 按 表 7.2.4 的规则评分。2 1表7.2.4可 重 复 使 用

48、隔 断(墙)比例评分规则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尺r p得 分3 0%5 0%350%i?r p80%4K r p 80%5 7.2.5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评价总分值为5 分,根据 预制构件用量比例按表7.2.5 的规则评分。表7.2.5预制构件用量比例评分规则预制构件用量比例尺PC得 分15%i?pc 3 0%330%i?pc 5 0%4/?pc 5 0%57.2.6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卫浴间,评价总分值为6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得 3 分;2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卫浴间,得 3 分。n 材 料 选 用7.2.7选用本地生产的建筑材料,评价总

49、分值为10分,根据施 工现场500k m 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按表7.2.7 的规则评分。表7.2.7本地生产的建筑材料评分规则施工现场500k m 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於m得分6 0%R l m 7 0%67 0%R l m 9 0%107.2.8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评价分值为10分。2 27.2.9建筑砂浆采用预拌砂浆,评价总分值为5 分。建筑砂浆 采用预拌砂浆的比例达到5 0%,得 3 分;达 到 100%,得 5 分。7.2.1 0合理采用高强建筑结构材料,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 按下列规则评分:1混凝土结构:1)根 据 400MP

50、a 级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的比例,按表7.2.10的规则评分,最高得10分。表7.2.1 0 4 0 0 M P a级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评分规则400MPa 级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比例i?s b得分30%i?s b 5 0%450%i?s b 7 0%670%i?s b 8 5%102)混凝土竖向承重结构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C 50混凝土 用量占竖向承重结构中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达到50%,得 10分。2钢结构:Q 345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占钢材总量的比例 达到5 0%,得 8 分;达到7 0%,得 10分。3混合结构:对其混凝土结构部分和钢结构部分,分别按 本条第1 款和第2 款进行评价,得分取两项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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