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T∕MDSZ 009-2022 三穗鸭养殖用药安全管理技术规范.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206097 上传时间:2023-01-08 格式:PDF 页数:10 大小:577.1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T∕MDSZ 009-2022 三穗鸭养殖用药安全管理技术规范.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T∕MDSZ 009-2022 三穗鸭养殖用药安全管理技术规范.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T∕MDSZ 009-2022 三穗鸭养殖用药安全管理技术规范.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T∕MDSZ 009-2022 三穗鸭养殖用药安全管理技术规范.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T∕MDSZ 009-2022 三穗鸭养殖用药安全管理技术规范.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ICS 65.020.30 CCS B 43 T/MDSZ 苗 侗 山 珍 团 体 标 准 T/MDSZ 009-2022 三穗鸭养殖用药安全管理技术规范 20221213 发布 20221213 实施 黔东南州苗侗山珍行业协会 发 布 T/MDSZ 009-202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兽药使用要求.2 5 兽药残留控制.3 附录 A(资料性)食品中允许使用的药物清单.4 附录 B(资料性)食品动物禁(停)用兽药及其他物质.5 T/MDSZ 009-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

2、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黔东南州苗侗山珍农产品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黔东南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三穗县农业农村局、三穗鸭产业协会、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发展中心、黔东南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黔东南州苗侗山珍农产品行业协会、贵州省三穗县兴绿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三穗县合兴养殖场、贵州清穗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 梅、刘文锋、孙 思、郑桂兵、刘良林、吴配文、杨学坤、孙志燕、姚碧琼、潘承丹、杨纯培、李天金、张美伦、刘小惠、黄功明、杨梦琪、饶文顺、刘太阳、

3、冯 毅、石昌平、魏晓清、袁晓娟。非本文件起草单位使用本文件,需获得本文件发布机构的授权。本文件为首次发布。T/MDSZ 009-2022 1 三穗鸭养殖用药安全管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苗侗山珍农产品三穗鸭养殖用药安全的术语和定义、兽药使用要求和兽药残留控制。本文件适用于苗侗山珍农产品三穗鸭养殖中兽药使用和残留控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0762 畜禽肉中林可霉素、竹桃霉素、红霉素、替米考星、

4、泰乐菌素、克林霉素、螺旋霉素、吉它霉素、交沙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1312 动物源性食品中 14 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T 21315 动物源性食品中青霉素族抗生素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T 21317 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与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1323 动物组织中氨基糖苷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T 22338 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 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1658.17

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NY/T 5030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 SN/T 4584 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沃尼妙林和泰妙菌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国务院令第 404 号 兽药管理条例 农业部令第 22 号 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第 67 号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农业部公告第 176 号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 农业部公告第 1519 号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 农业部公告第 2292

6、 号 农业部公告第 2583 号 农业部公告第 2625 号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农业部公告第 2638 号 3 术语和定义 3.1 三穗鸭 T/MDSZ 009-2022 2 指在贵州省黔东南州三穗县、黄平县、施秉县、镇远县、岑巩县、天柱县、台江县、剑河县 8 个县现辖行政区域内饲养,且符合三穗鸭品种特征的蛋鸭和肉鸭。4 兽药使用要求 4.1 兽药采购 4.1.1 兽药采购,应当执行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到持有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兽药企业或持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店购买兽药,采购兽药应索证索票,实现所采购兽药可追溯。4.1.2 购买兽药时应仔细核验包装和标识,其包装、标签以及使用说明书内容应

7、符合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查验等方式在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中核对产品信息。4.2 兽药贮存与管理 4.2.1 养殖场应当建立兽药贮存管理制度,设专人管理,规范填写并保存出入库记录。4.2.2 设置专用兽药贮存场所并合理布局规划,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库或分柜存放,并有明显的状态标识。4.2.3 严格按照兽药产品说明的贮存条件执行,并定期监控贮存环境是否符合要求,避免药物失效。4.2.4 易燃,易爆,有腐蚀性和毒害的药品,应单独置于低温处或专库内加锁,并不得与内服药品混合存放。具有特殊气味的药品应密封后隔离贮放。4.2.5 过期、变质兽药以及使用后废弃的药瓶、注射器等应及时

8、送场外做无害化处理。4.2.6 兽药房应在明显位置张贴岗位职责及库房管理制度标牌、安全用药承诺书、禁用药物名录等。4.3 制定给药方案 养殖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应根据疾病情况和药物特性制订给药方案,包括适应症、药物的剂量、剂型、给药间隔、给药途径、疗程等。治疗药物需凭兽医处方购买,并在兽医指导下使用。4.4 兽药使用 4.4.1 饲养者应树立管理优先、少用药物的理念,遵循防重于治的原则,通过加强日常饲养管理,增强动物自身抗病力。4.4.2 兽药使用应遵守兽药管理条例和 NY/T 5030 等规定,具体参见附录 A 和附录 B;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兽

9、药,禁止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禁止使用人用药。4.4.3 对允许使用的抗菌药、抗寄生虫药等,应严格遵守兽药休药期,对未规定休药期的品种,休药期不应少于 28 天。产蛋期确需使用兽药,须执行兽药停药期规定。4.5 饲料添加剂使用 饲料添加剂使用应符合农业部第 2625 号公告规定。4.6 记录 T/MDSZ 009-2022 3 4.6.1 养殖场须建立完善的兽药使用管理制度,科学用药,严防滥用药物、超剂量用药、使用过期或变质药物等。4.6.2 应按照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兽药入库、使用记录及档案。记录及档案应保存 2 年以上。5 兽药残留控制 5.1 三穗鸭初级农产品

10、兽药残留除符合 GB 31650 和农业农村部相关规定外,同时应符合表 1 规定。表1 三穗鸭初级农产品兽药残留限量 序号 品类 项目名称 限量 单位 检验方法 1 肉/蛋 氯霉素及其盐、酯 不得检出(0.1)g/kg GB/T22338 2 肉 氟苯尼考 100 g/kg GB/T22338 蛋 不得检出(0.1)g/kg 3 肉 大观霉素(壮观霉素)500 g/kg GB/T 21323 4 肉 噁喹酸 100 g/kg GB 31658.17 5 肉 氟甲喹 500 g/kg GB/T21312 6 肉 交沙霉素 200 g/kg GB/T 20762 7 肉 金霉素(氯四环素)100

11、g/kg GB/T21317 8 肉 四环素 100 g/kg GB/T21317 9 肉 土霉素(氧四环素)100 g/kg GB/T21317 10 肉 链霉素/双氢链霉素 500 g/kg GB/T 21323 11 肉 林可霉素(林肯霉素)100 g/kg GB/T20762 12 肉 庆大霉素 100 g/kg GB/T 21323 13 肉 沙拉沙星(沙拉氟沙星)10 g/kg GB/T21312 14 肉 双氯青霉素 300 g/kg GB/T 21315 15 肉 泰乐菌素 200 g/kg GB/T 20762 16 肉 泰妙菌素(替尔谋宁)100 g/kg SN/T 458

12、4 注:检验方法明确检出限的,“不得检出”后括号中内容为检出限;检验方法明确定量限的,“不得检出”括号中的内容为定量限。5.2 应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对于氯霉素、氟苯尼考、恩诺沙星和林可霉素等药物残留采用快检或定量的方法进行重点监测。T/MDSZ 009-2022 4 A A 附 录 A(资料性)食品中允许使用的药物清单 表 A 三穗鸭养殖中允许使用,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药物 药物名称药物名称 其他规定其他规定 药物名称药物名称 其他规定其他规定 戊二醛、甲醛 硫酸铜 氟轻松 甲酚、苯酚、氯甲酚 叶酸、乳酸、枸橼酸 癸甲溴铵 甲酸 咖啡因 垂体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 氢氧化铝 水杨酸钠 仅作外用

13、过氧化氢、过氧乙酸 硫酸亚铁 新斯的明 促卵泡素(各种动物天然FSH 及其化学合成类似物)碘和碘无机化合物包括:碘化钠和钾、碘酸钠和钾 明胶 右旋糖酐铁 氯化镁 肾上腺素 甘露醇 甘油 甲萘醌 月苄三甲氯铵 蛋氨酸碘 绒促性素 鱼石脂 胃蛋白酶 甜菜碱 胆碱 软皂 普鲁卡因 聚维酮碘、愈创木酚磺酸钾、过硫酸氢钾、氯化钾、高锰酸钾 焦亚硫酸钠、亚硒酸钠、氢氧化钠、氯化钠、硬脂酸钠、硫代硫酸钠、二氯异氰脲酸钠、亚氯酸钠 氯胺酮 辛氨乙甘酸 聚乙二醇(分子量范围从 200 到 到 10000)促黄体素(各种动物天然 LH 及其化学合成类似物)苯扎溴铵 吐温-80 磷酸钙、硫酸钙、次氯酸钙、泛酸钙、碳

14、酸钙、氯化钙、葡萄糖酸钙、硼葡萄糖酸钙 维生素 A、维生素 B11、维生素 B12、维生素 B2、维生素B6、维生素 D、维生素 E 硼砂、硼酸及其盐 氧化锌、硫酸锌 阿司匹林 产蛋期禁用 安普霉素 产蛋期禁用 水杨酸 仅作外用 盐酸 丁卡因 仅作麻醉剂用 硫喷妥钠 仅作静脉注射用 阿托品 碱式碳酸铋、碱式硝酸铋 仅作口服用 中性电解氧化水 乙醇 仅作赋型剂用 脱水山梨醇三油酸酯(司盘 85)氢化可的松、樟脑、氯己定、含氯石灰、度米芬、高碘酸钠 仅作外用 T/MDSZ 009-2022 5 B B 附 录 B(资料性)食品动物禁(停)用兽药及其他物质 表 B.1 食品动物禁(停)用的兽药及其他

15、化合物清单 序号序号 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名称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名称 执行标准执行标准 序号序号 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名称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名称 执行标准执行标准 1 酒石酸锑钾 农业农村部第 250 号公告 13 类固醇激素:醋酸美仑孕酮、甲基睾丸酮、群勃龙(去甲雄三烯醇酮)、玉米赤霉醇 农业农村部第 250 号公告 2 汞制剂:氯化亚汞(甘汞)、醋酸汞、硝酸亚汞、吡啶基醋酸汞 农业农村部第 250 号公告 14 安眠酮 农业农村部第 250 号公告 3-兴奋剂类及其盐、酯 农业农村部第 250 号公告 15 硝呋烯腙 农业农村部第 250 号公告 4 毒杀芬(氯化烯)农业农村部第 250 号公告 16

16、 五氯酚酸钠 农业农村部第 250 号公告 5 卡巴氧及其盐、酯 农业农村部第 250 号公告 17 硝基咪唑类:洛硝达唑、替硝唑 农业农村部第 250 号公告 6 呋喃丹(克百威)农业农村部第 250 号公告 18 硝基酚钠 农业农村部第 250 号公告 7 氯霉素及其盐、酯 农业农村部第 250 号公告 19 己二烯雌酚、己烯雌酚、己烷雌酚及其盐、酯 农业农村部第 250 号公告 8 硝基呋喃类: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苯烯酸钠 农业农村部第 250 号公告 20 锥虫砷胺 农业农村部第 250 号公告 9 氨苯砜 农业农村部第 250 号公告 21 万古霉素及其盐、酯

17、 农业农村部第 250 号公告 10 杀虫脒(克死螨)农业农村部第 250 号公告 22 非泼罗尼及制剂 农业部第 2583 号公告 11 林丹 农业农村部第 250 号公 23 洛美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及其盐、酯及其制剂 农业部 2292 号公告 12 孔雀石绿 农业农村部第 250 号公告 24 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 农业部 2638 号公告 表 B.2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 序序 号号 类别类别 名称名称 执行标准执行标准 1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盐酸克伦特罗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2 沙丁胺醇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3 硫酸沙丁胺醇 农业部 176

18、 号公告 4 莱克多巴胺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5 盐酸多巴胺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T/MDSZ 009-2022 6 6 西马特罗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7 硫酸特布他林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8 苯乙醇胺 农业部 1519 号公告 9 班布特罗 农业部 1519 号公告 10 盐酸齐帕特罗 农业部 1519 号公告 11 盐酸氯丙那林 农业部 1519 号公告 12 马布特罗 农业部 1519 号公告 13 西布特罗 农业部 1519 号公告 14 溴布特罗 农业部 1519 号公告 15 长效型-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酒石酸阿福特罗 农业部 1519 号公告 16 富马酸福莫特罗

19、 农业部 1519 号公告 17 性激素 已烯雌酚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18 雌二醇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19 戊酸雌二醇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20 苯甲酸雌二醇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21 氯烯雌醚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22 炔诺醇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23 炔诺醚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24 醋酸氯地孕酮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25 左炔诺孕酮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26 炔诺酮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27 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28 促卵泡生长激素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29 蛋白同化激素 苯丙酸诺龙及苯丙酸诺龙注射液 农业部 176

20、号公告 30 碘化酪蛋白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31 抗高血压药 盐酸可乐定 农业部 1519 号公告 32 抗组胺药 盐酸赛庚啶 农业部 1519 号公告 33 精神药品(盐酸)氯丙嗪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34 盐酸异丙嗪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35 安定(地西泮)农业部 176 号公告 36 苯巴比妥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37 苯巴比妥钠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38 巴比妥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39 异戊巴比妥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40 异戊巴比妥钠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41 利血平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42 艾司唑仑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43 甲丙氯脂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44 咪达唑仑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45 硝西泮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46 奥沙西泮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47 匹莫林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48 三唑仑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49 唑吡旦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50 其它国家管制精神药品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51 各种抗生素滤渣 抗生素滤渣 农业部 176 号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畜牧/养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