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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01∕T 0053-2022 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箱式轻钢结构集中隔离设施技术规程(沈阳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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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沈 阳 市 城 乡 建 设 局沈 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ICS91.040.10CCSP 35DB2101沈阳市地方标准DB2101/T 0011-2022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箱式轻钢结构集中隔离设施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entralized isolation facilities of boxtype light steel structure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majorinfectious diseases发布2022-11-25 发布2022-11-25 实施DB2101/T 0053-2

2、022DB2101/T 0053-2022I前言本文件参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的主要内容:1 总则;2 术语;3 选址规划和市政配套;4 建筑设计;5 结构设计;6 给水排水设计;7 暖通设计;8 电气设计;9 智能化设计;10 消防设计;附录本文件由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同时负责规程的宣传贯彻、监督实施等工作,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 文 件 主 编 单 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 文 件

3、参 编 单 位: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铁四局集团辽宁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员:乔博黄牧桑振宇金大鹏李尧于非非孙识昊刘晓晖张鹏杨红军付雅楠陆林任玺茗姜浩吴雪徐晓明叶泽汪扬于洪亮包连杰李强郑孝党张信龙赵文浩张俊宋昱良易欣王毅郑岩王爱萍杨庆龙毛锦来高凤龙司金龙李明珠赵复苏王云涛许楠张恩斌高阿蒙孟冲董超姜欢欢铁维騄孙海威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文件归口部门联系电话:024-22565328;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 138

4、号。文件起草单位联系电话:13694130556;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 65 号。DB2101/T 0053-2022II目次1总则.12术语.23选址规划和市政配套.33.1 选址原则.33.2 总平面规划及场地设计.34建筑设计.44.1 一般规定.44.2 平面布局要求.44.3 隔离区.44.4 缓冲区.44.5 工作准备区.54.6 配套功能用房.54.7 设计细节处理.55结构设计.75.1 一般规定.75.2 场地和地基要求.76给水排水设计.86.1 一般规定.86.2 给水.86.3 热水及饮水供应.86.4 生活排水.87暖通设计.87.1 一般规定.97.2 供暖

5、与空调.97.3 通风.97.4 运行管理.108电气.118.1 供配电系统.118.2 照明系统.118.3 防雷接地系统.128.4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129智能化.1210消防设计.14附 录 A集中隔离设施功能分区图.15引用主要标准名录.17附:条文说明.19DB2101/T 0053-202211总则1.0.11.0.1 为应对重大疫情、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重特大突发事件,规范和指导利用箱式轻钢结构模数化房屋快速建造临时集中隔离场所,解决大量密接人群的集中隔离问题,保证建筑设计和建造质量,制定本规程。1.0.21.0.2 本规程适用于沈阳市重大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的新建

6、临时性装配式箱式轻钢结构集中隔离设施的设计和建设。1.0.31.0.3 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箱式轻钢结构集中隔离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应遵循安全至上的原则,确保建筑安全、工作人员和隔离人员健康安全、临时性集中隔离设施运行安全,内外环境安全。综合考虑建筑全寿命期的经济性和施工便捷性。1.0.41.0.4 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箱式轻钢结构集中隔离设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DB2101/T 0053-202222术语2.0.12.0.1 装配式建筑 Prefabricated building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以及内装系统通过设计集成,全部或主要部分

7、采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2.0.22.0.2 隔离区 Isolation zone为防止向外界传播疾病,与外界封闭隔离管理的区域。2.0.32.0.3 缓冲区 buffer也称卫生通过,相邻区域之间安排设计流程和气流组织的卫生安全屏障区域。2.0.42.0.4 工作准备区 Work preparation area为服务管理隔离区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及休息的区域。2.0.52.0.5 装配式轻钢结构箱式房 Prefabricated light steel structure box-type room采用统一模数制作,由梁、柱、檩条、墙板、门、窗等构件组成,具有独立功能的钢结构

8、箱体,单独或通过连接构件将箱体组成整体,具备完整使用功能的钢结构房屋,用于临时性疫情防控集中隔离设施。DB2101/T 0053-202233选址规划和市政配套3.1 选址原则3.1.13.1.1 集中隔离设施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避开城市人口稠密区及学校、水源保护地等有可能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地段,远离易燃易爆产品及有害气体生产存储区域和存在卫生污染风险的加工区域。选址应位于地质稳定平坦地段,宜位于城市区域常年主导下风向。3.1.23.1.2 应选择与医疗设施有便捷的交通联系、便于大规模人员转运及应急物资运输的地段,且应避开交通繁忙的路段。3.1.33.1.3 场地周边应具有较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

9、,且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消防安全、抗震防灾、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标准要求。3.2 总平面规划及场地设计3.2.13.2.1 集中隔离设施建筑与其他相邻建筑宜设置至少 20 m 绿化隔离卫生间距,当不具备绿化条件时,其隔离卫生间距不宜小于 30m。外围应设置显著的危险标识或隔离带。3.2.23.2.2 集中隔离设施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匹配的隔离区域、工作准备区域、缓冲区域的建设规模,合理规划内部道路、绿化区域。各功能区域宜预留扩展条件。3.2.33.2.3 场地应进行全封闭管理,结合场地设置安全围护设施。所有出入的人员及车辆必须登记检查。场地内应根据需要设置救护车和大客车停车位,主要出入口附近

10、应设置车辆洗消设施。3.2.43.2.4 设施布局应严格划分限制区与隔离区,各分区应设置单独出入口,分区之间应采用物理分隔并设置闸口。限制区主要规划有工作准备区及物资用房、生活水箱间、消防泵房等配套设施,隔离区主要规划有缓冲区、隔离客房、管理用房、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等配套用房。3.2.53.2.5 场地内交通设计应结合消防需要,布置院区内的道路,科学合理的组织内部交通,确保人流、物流顺畅便捷,洁、污互不交叉,并应保证工作人员和隔离人员分区分流,入院入口和出院出口分开布置。3.2.63.2.6 应结合场地的自然地形特点、平面功能布局与施工技术条件,解决好场地内外的高程衔接。合理地组织地

11、面排水、地下管线的利用与敷设,场地内管线设计应便于与市政管线衔接。3.2.73.2.7 应按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进行无障碍设计,无障碍设计应以满足肢体残疾者及推床等通行的需求,与建筑物的无障碍设计协调统一,并符合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的要求。DB2101/T 0053-202244建筑设计4.1 一般规定4.1.14.1.1集中隔离设施需根据隔离人员数量配置工作人员用房,标准应满足大型隔离场所建设管理卫生防疫指南(试行)的规定。4.1.24.1.2集中隔离设施应设置具有引导、管理等功能的标识系统。4.1.34.1.3隔离区、缓冲区和工作准备区所有房间设施均应设空气消毒装置。4

12、.1.44.1.4集中隔离设施应配置适量的负压救护车,可结合设施规模和隔离人员数量设置相匹配的健康服务中心,提供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的应急救治。4.1.54.1.5集中隔离设施建筑不应超过两层。4.2 平面布局要求4.2.14.2.1 应采用以基本模数组合的标准化单元。房间尺寸模数化,根据标准化模块,结合建设地段及规模进行组合。4.2.24.2.2功能分区严格按照工作准备区(清洁区)、缓冲区(潜在污染区)、隔离区(污染区)划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各功能用房的设置应包括如下内容:1 清洁区:宜设置更衣室、卫生间(淋浴间)、医生办公室、会议(会诊)室、清洁区库房、人员休息室及用餐区等;2 潜

13、在污染区:可作为脱卸个人防护用品的区域。设置个人防护用品应有第一脱卸区和第二脱卸区。3 污染区:宜设置设备间(物品准备间)、污物间、隔离人员观察区(隔离客房)等。4.2.34.2.3由工作准备区进入隔离区应通过缓冲区,通过缓冲区应经过更衣穿防护服缓冲等流程;由隔离区通过缓冲区返回工作准备区,应经过脱防护服淋浴更衣等流程。4.2.44.2.4不同区域之间应有严格的分界,设置明显标识,并满足各分区内安全疏散要求。4.2.54.2.5应合理规划人员、物资及垃圾流线,避免交叉感染。4.3 隔离区4.3.14.3.1隔离区应结合地上建筑的高度和层数采取单元式布局,地上建筑物间距不应小于12m。4.3.2

14、4.3.2隔离区宜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可根据气候特点和需求设置采暖、制冷等设施。4.3.34.3.3隔离客房应采用单人单间,并具备改造为一定比例的家庭房要求。4.3.44.3.4隔离客房内应设置独立卫生间,并配置洗浴等基本设施。4.3.54.3.5隔离客房内门应采用钢制防盗门,窗应配置成品防盗栏杆和成品纱窗;出外墙面风管需设置防雨防虫百叶。4.4 缓冲区4.4.14.4.1在隔离区和工作准备区之间根据卫生防疫要求设置相应的卫生通过或缓冲间。缓冲间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两侧的门不应同时开启,脱衣间宜设置可开启外窗,缓冲区房间内应设置非手触式手盆。4.4.24.4.2工作人员进入隔离区需通过缓冲

15、区,缓冲区需经过更衣穿防护服缓冲等流程。4.4.34.4.3工作人员从隔离区返回工作准备区应通过一脱卫生通过二脱,卫生通过间应男女分设。DB2101/T 0053-202254.5 工作准备区4.5.14.5.1工作准备区应自成一区,并与隔离区联系方便。4.5.24.5.2其用房应包括人工作人员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休息室、卫生间、物资库房、档案室等。4.6 配套功能用房4.6.14.6.1集中隔离设施应配套设有管理登记用房、隔离解除洗消站、门卫室、消杀配药、配餐间及配套设备附属功能用房。4.6.24.6.2隔离解除洗消站需通过更衣室淋浴间更衣室等流程。4.6.34.6.3医疗废物暂存间应位

16、于隔离区的下风向处,规模应能满足集中隔离设施所有床位开放的要求。应设置值班室、储藏室、加药室、垃圾房等房间,并设置明确警示标识。院区的垃圾应集中转运、集中处理,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的 588 号)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4.6.44.6.4配餐间应在工作准备区与隔离区之间设置,应设置配餐室、缓冲间。规模应能满足集中隔离设施所有床位开放的要求。4.7 设计细节处理4.7.14.7.1集中隔离设施建筑内部装修应选用耐擦洗、防腐蚀、防渗漏、便于清洁维护、符合消防要求的建筑材料。4.7.24.7.2建筑室内装修面层不应选用布艺、地毯等材料。不应选用有织物表面的家具。4.7.34.7

17、.3配餐间、医疗废物暂存间地面与墙面应采用耐洗涤、耐消毒材料,应采取防昆虫、鼠措施。4.7.44.7.4所有家具、采暖散热器、空调通风等设备及电器插座开关应为简单易消毒形式且光滑不宜积灰。4.7.54.7.5装配式板材形成架空位置应用砌体和保温材料做好封堵措施。4.7.64.7.6装配式钢构建筑的轻型钢框架部位都是重点保温部位,大型空腔内部采取满填岩棉的方式,减少内部产生的热桥。穿过墙壁、楼板的管道应敷设在套管内,并应用防火胶泥或其他不燃材料将套管间隙填实,楼板下的管道应做保温处理。上下两层箱体之间的空气间层缝隙较大部位应采取变形缝保温构造,用成品岩棉板条填塞封堵,所有间隙均用专用密封胶带贴牢

18、密封。4.7.74.7.7箱体之间的缝隙较大、拼接不严,拼装后存在高低差等情况,需用原厂盖板覆盖,或者发泡胶加防水胶带方式进行处理,消除渗漏风险,必要时应对薄弱部位做专项防水处理。4.7.84.7.8集中隔离设施的箱体基础应根据现场地面实际情况预留泄水口或者溢水口。4.7.94.7.9集中隔离设施内部装修时应对空调、卫生间排风管钻孔进行封堵。4.7.104.7.10走廊、连廊及公共区域的地面接缝处、墙角接缝处立柱应采取包边收口处理。4.7.114.7.11卫生间洗手盆宜采用陶瓷盆,方便消杀;卫生间如有柜子宜采用不锈钢的材质,方便消杀。4.7.124.7.12上下层一体化卫浴需调整对齐,避免上下

19、层排水立管错位。4.7.134.7.13合理配置新风系统和排风系统。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规范设置、管理通风口。4.7.144.7.14室内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 B1 级。4.7.154.7.15引导标识的设置应按照各级导向标识指示功能的不同并根据实际,放置在建筑物内(外)醒目的位置。引导标识的设置必须完整,指示清晰;色彩上应整体统一,与整体环境相协调。导向标识的设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应符合人的视觉习惯,并能保证人DB2101/T 0053-20226体在离目标标识牌前 2-10 米处开始就能清晰辨认标识上的有效文字和内容。DB2101/T 0053-202275

20、结构设计5.1 一般规定5.1.15.1.1 医学集中隔离设施设计工作年限应不低于 5 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重要性系数 1.0。5.1.25.1.2 结构荷载取值宜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和工程结构通用规范的规定执行,雪荷载和风荷载设计重现期宜取 50 年。5.1.35.1.3 水箱间、水泵房等配套设备用房的结构形式选择应因地制宜,方便结构构件加工、运输及安装。5.1.45.1.4 结构设计应采取可靠的抗风措施,节点连接构造应满足结构受力和变形要求,节点连接方式应便于现场安装,钢结构的防腐设计年限不应低于 5 年。5.2 场地和地基要求5.2.15.2.1 新建建筑基础宜选用对场

21、地破坏小,对场地承载力要求不高且易于场地恢复的基础形式。当建造场地为杂填土、软弱土时,应根据地基承载力要求进行地基处理。5.2.25.2.2 平整场地时,回填材料宜采用素土等易于压实、易于恢复的材料;场地应做好排水设计;应采取可靠的地基土冬季防冻胀措施。DB2101/T 0053-202286给水排水设计6.1 一般规定6.1.16.1.1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 的规定。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的规定。6.1.26.1.2临时设施给水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建设规模、用水特点等因素,做到给水系统规划、设计、建设、使用经济合

22、理、高效安全。6.2 给水6.2.16.2.1生活给水系统应采取防止回流污染的措施。6.2.26.2.2独立建造的室外生活给水泵房和相关给水设施应设置在工作准备区,且应远离隔离区以及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等潜在污染源。生活给水泵房安全保障设防入侵报警、可靠的消毒设施。水箱预留应急补水口和应急加氯口。6.2.36.2.3隔离区与缓冲区、工作准备区等的卫生器具应分别设置给水管道,污染区的给水管道上应设置倒流防止器,清洁区给水管道不宜布置在污染区内。不同隔离分区宜在给水引入管上设倒流防止器。6.3 热水及饮水供应6.3.16.3.1生活热水系统宜按隔离间进行单独设置,可采用具有峰谷电蓄热功能的电热水器

23、,根据用水特点合理设计有效容积。电热水器必须带有保证使用安全的装置。6.3.26.3.2每个隔离间宜单独设置饮水设备。6.4 生活排水6.4.16.4.1 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的污废水排放应根据区域功能特点分别排放。6.4.26.4.2 隔离区排水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1 隔离间的卫生间宜统一污废合流排出;2 排水系统应采取防止水封破坏的技术措施,防止管道内有害气体逸出污染环境;3 地漏应采用带过滤网的无水封地漏加 P 型存水弯,存水弯的水封高度不得小于 50mm,且不得大于 DN100mm,地漏应采用水封补水措施,并宜采用洗手盆排水给地漏水封补水的措施。6.4.36.4.3 隔离间空调冷凝水应

24、集中收集,消毒合格后排放。6.4.46.4.4 隔离区污水排水系统应采用无检查井的管道进行连接或采用室外密闭检查井的形式,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 污水管道上应设通气管,管径不应小于 DN100,间距不应大于 50m。2 排水系统通气管出口应设置在远离人员活动区并且通风良好的室外部位,污染区的排水系统通气管出口应设置可靠的消毒设备。6.4.56.4.5 集中隔离点的污水处理宜充分利用化粪池实施集中消毒处理,并符合下列规定:(1)化粪池的格数不应少于 2 格;(2)消毒剂投加位置应在化粪池的第二格进水处,接触消毒时间不应小于 2h。DB2101/T 0053-202297暖通设计7.1 一般规定7.

25、1.17.1.1 集中隔离设施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规定。7.2 供暖与空调7.2.17.2.1 集中隔离设施根据沈阳气候条件冬季宜设电暖器或散热器供暖系统供暖,夏季宜设分体空调系统、多联机空调系统或风机盘管系统供冷。7.2.27.2.2 集中隔离设施内各房间室内设计温度宜按下表:表 7.2.2 集中隔离设施内各房间室内设计温度房间名称温 度()夏 季冬季隔离客房26-2820-22缓冲区26-2818-20门卫、入院登记管理26-2818-20配餐间26-2818医疗废物暂存28-305污水处理站-107.2.37.2.3 隔离区、缓冲区等污染

26、区的空调冷凝水应集中收集,排入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后排放。7.3 通风7.3.17.3.1 隔离客房应采用自然通风,且应符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WS694-2020)的规定。7.3.27.3.2 隔离客房的卫生间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每个卫生间排风量不应小于 10 次/h 换气且不小于 120m3/h。每个卫生间排风宜独立设置,排风机应分区集中控制。室外排风出口应高于屋面高空排放,排放前应消毒净化处理。7.3.37.3.3 隔离区走廊宜采用自然通风及自然排烟方式。7.3.47.3.4 缓冲区按清洁区和污染区分别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 缓冲区

27、的污染区一脱、二脱设独立机械排风。一脱排风量按换气次数不小于 20 次/h计算。二脱排风量按换气次数不小于 15 次/h 计算。室内排风口设于房间下部,排风口底部距地面不小于 100mm。2 污染区排风机应设置在室外污染区一侧,排风机入口应设置粗、中、高效空气过滤器和消杀装置,排风出口引至屋顶排放。3 缓冲区的清洁区应设独立机械通风系统,清洁区更衣间应设置机械送风系统,送风换气次数按不小于 6 次/h 计算,更衣间送风量大于排风量保证正压。清洁区内的卫生间排风换气次数按 8-10 次/h 计算,淋浴间应设计为微正压或平压。换气次数按 5-6 次/h 计算。4 送风系统应采用粗效、中效两级过滤;

28、新风入口应位于室外清洁区域,且与污染区排风出口水平距离不小于 20 米或排风出口高于新风入口不小于 6 米。DB2101/T 0053-2022105 缓冲区室内空气流向应控制为:入口区域:更衣间穿防护服缓冲;出口区域:更衣间二脱一脱。7.3.57.3.5 医疗垃圾暂存点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换气次数按不小于 15 次/h 计算。排风机宜放置在室外污染区域,排风经粗、中、高效过滤器、消杀后引至屋面高空排放。7.3.67.3.6 污水处理站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换气次数按不小于 15 次/h 计算。排风机宜放置在室外污染区域,排风经粗、中、高效过滤和消杀后引至屋面高空排放。7.4 运行管理7.4.1

29、7.4.1 缓冲区送、排风机联动运行,污染区开机顺序为先开启排风机,再开启新风机,关机顺序为先关闭新风机,再关闭排风机;清洁区开机顺序为先开启新风机,再开启排风机,关机顺序为先关闭排风机,再关闭新风机。7.4.27.4.2 拆除或更换排风高效过滤器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拆除的过滤器应装入安全容器内进行原位消毒灭菌,并应随医疗废弃物一起处理。DB2101/T 0053-2022118电气8.1 供配电系统8.1.18.1.1 电气设计应参照如下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31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5134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

30、01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 以及酒店建筑用于新冠肺炎临时隔离区的应急管理操作指南T/CHA 014、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设计导则(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 年 5 月 17 日发布)、大型隔离场所建设管理卫生防疫指南(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 年 12 月 8 日发布)。另外,还应满足当地电业公司的有关规定要求。8.1.28.1.2 用电负荷分级还应满足如下要求:卫生通过区

31、、入驻接待和结算办理区、安全防范系统、缓冲间的通风系统、监控室、电讯机房、污水处理站及生活水泵、消防系统等用电负荷应为一级负荷;隔离房间内的照明及排风负荷等级应为二级;走道和公共空间照明、办公用电等用电负荷不宜低于二级负荷。8.1.38.1.3 项目基址的市政电源应满足设计要求。8.1.48.1.4 供电电源等级应与项目负荷等级要求一致。8.1.58.1.5 10kV 变配电站应采用室外箱式变电站形式供电。应在变电站等适当的位置预留应急柴油发电机接口。8.1.68.1.6 当采用室外箱式静音型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时,柴油发电机组电源与市电电源的投切宜在项目内的低压配电室完成。8.1.78.

32、1.7 在每间隔离房间内应设置一个配电箱,每个配电箱可按照 4kW 设置,此配电箱用于本隔离房间配电,可以明装,箱底边距地高度不应低于 1.8m。所有电源插座均应为安全型。8.1.88.1.8 公共区域的配电箱有条件时宜集中设于配电室或专用房间内。8.1.98.1.9 应规划建筑内纵向及水平方向配电线路的敷设方式及路径,同时应与相关专业协调,使线路敷设更合理、快捷,节约施工时间。应按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别设置配电回路,槽盒及穿线管穿越隔墙时所产生的缝隙及槽口、管口应采用不燃材料可靠密封,防止交叉感染。8.1.108.1.10 所有保护管及槽盒可明敷设,应考虑配电系统保护管及槽盒的防护及安全性。线缆

33、保护管及槽盒均应为双面镀锌金属管、金属槽盒且应采取防火措施。电线电缆均应为低烟、无卤、低毒阻燃型铜芯线缆;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以及消防配电线路线缆的选择和敷设方式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中关于火灾时传输信号或连续供电的需要的规定。8.1.118.1.11 宜选用成套定型的电气设备。8.2 照明系统8.2.18.2.1 照明系统的设计宜采用 LED 照明光源,光源色温不宜大于 4000K,一般显色指数 Ra应当大于 80。8.2.28.2.2 主要用房的照度标准和功率密度值表 8.2.2 主要用房的照度标准值及功率密度限值房间名照度标准值(lx)光源功率密度限值(W/m2)走廊100LED 光源3

34、.5隔离房间300LED 光源8.0DB2101/T 0053-202212注:其他用房照度值参见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8.2.38.2.3 应根据总平面图的布置情况及使用管理需求,设置室外道路的照明设施。8.2.48.2.4 在需要灭菌消毒的场所应设置紫外线消毒设施。对于固定安装的紫外线杀菌灯,其灯控开关应区别于其他普通照明灯控开关,应由专人管理并采取防误开措施。灯控开关安装高度应为距地 1.8m,根据管理及安全要求可采用单灯单控或群控方式或两种方式组合。紫外线灯灯具可以采用吸顶或壁装方式,壁装时安装高度距离地面宜为 1.8-2.2m。隔离房间紫外线灯的灯控开关均应设于门外。紫外线

35、灯应由专设的紫外线灯照明配电箱统一供电,不应由普通照明配电箱或隔离房间内的照明配电箱配电。8.2.58.2.5 感应水龙头、感应门、感应式小便斗等应设非接触开关的设施、设备应与相关专业配合,预留电源接口。8.2.68.2.6 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应按现行规范、标准要求执行。8.3 防雷接地系统8.3.18.3.1 应按现行规范、标准要求执行。8.3.28.3.2 应设置总等电位联结。有淋浴的卫生间或淋浴间应设辅助等电位联结。8.3.38.3.3 所有照明及插座回路均应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8.4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8.4.18.4.1 应按现行规范、标准要求执行。DB2101/T

36、 0053-2022139智能化9.0.19.0.1 智能化设计应参照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应根据服务、管理需要设置智能化系统。宜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宽带网接入及综合布线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语音对讲系统、广播系统及其他需设置的系统。9.0.29.0.2 应按照防控工作要求,设置与疾控中心、应急指挥中心、相关医疗机构等的专用通信接口。9.0.39.0.3 应实现无线 W-iFi 信号的覆盖。9.0.49.0.4 在洁净区域宜设置运营商机房一处。9.0.59.0.5 在办公用房等房间应设置语音及数据端口。隔离房间内可不设置语音及数据端口,隔离房间可以通过设置于房间内的光调制解调器及路

37、由器或设置于走廊及公共空间的无线 AP接入点以无线方式访问网络。9.0.69.0.6 在隔离房间内应设置网络电视,网络电视通过无线 Wi-Fi 网络接收电视节目等信息。9.0.79.0.7 在走道、出入口、公共区域及卫生通过区的一脱和二脱房间等部位应设置网络监控摄像机,在管理房间(监控室)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主机、监视、存储等设备。9.0.89.0.8 应根据使用管理需求在卫生通过区的一脱和二脱房间设置可与管理房间(监控室)实时通话的语音对讲系统。9.0.99.0.9 应根据运行管理的需求,在室外、医疗废弃物等附属配套建筑及其他有需求的区域设置网络监控摄像机。9.0.109.0.10 出入口

38、控制及报警系统的设置可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可在有需求场所或重要房间等处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应采用非接触式控制方式,应具备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自动和手动方式解除门禁的功能,使之处于开启状态。出入口控制及报警系统主机应设于管理房间内。9.0.119.0.11 隔离房间应设置医护对讲系统,实现语音的双向对讲功能;隔离房间卫生间应设置紧急呼叫按钮(拉线报警器),安装于便器旁易于操作的位置,底边距地 600mm。主机设在管理房间内。9.0.129.0.12 根据管理及使用需求,可设置广播系统,前端控制设备可设于服务间及主控室。若按要求需设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以及消防广播系统,本系统可兼作消防广播,并应满

39、足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9.0.139.0.13 各隔离建筑内应设置弱电间,用于安装运营商的宽带网设备及智能化系统设备。9.0.149.0.14 所有保护管及槽盒可明敷设,应考虑保护管及槽盒的防护及安全性。线缆保护管及槽盒均应为双面镀锌金属管、金属槽盒且应采取防火措施。DB2101/T 0053-20221410消防设计10.0.110.0.1 集中隔离设施耐火等级不应低于四级。10.0.210.0.2 建筑物应符合消防救援相关要求,消防车道设置等均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要求。10.0.310.0.3 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版)、建筑内部装

40、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 和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 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10.0.410.0.4 应确保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设施供电安全可靠,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保持完好有效。10.0.510.0.5应按严重危险级场所配置灭火器,并视情况配备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和强光手电筒。10.0.610.0.6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电器产品,隔离房间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41、10.0.710.0.7除上述规定之外,还应符合消防主管部门发布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规定。DB2101/T 0053-202215附 录 A(资料性)集中隔离设施功能分区图图 A集中隔离设施功能分区图DB2101/T 0053-202216本规范用词说明1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1)1)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2)表示很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1)1)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该这样做的:1)1)正面词采用“宜”,

42、反面词采用“不宜”;4)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DB2101/T 0053-202217引用主要标准名录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43、50198;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

44、-2014;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设计导则(试行);DB2101/T 0053-202218大型隔离场所建设管理卫生防疫指南(指南);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 WS694-2020;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酒店建筑用于新冠肺炎临时隔离区的应急管理操作指南T/CHA 014-2020。DB2101/T 0053-202219沈阳市地方标准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箱式轻钢结构集中隔离设施技术规程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箱式轻钢结构集中隔离设施技术规程DB2101/T 0053-2022条文说明条文说明DB2101/T 0053-202220目 次1

45、总则.214建筑设计.224.1 一般规定.224.2 平面布局要求.224.6 配套功能用房.225结构设计.235.1 一般规定.235.2 场地和地基要求.236给排水设计.246.1 一般规定.246.2 给水.246.3 热水及饮水供应.246.4 生活排水.247暖通设计.257.2 供暖与空调.257.3 通风.257.4 运行管理.268电气.268.1 供配电系统.268.2 照明系统.269智能化.27DB2101/T 0053-2022211总则1.0.11.0.1 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暴发时期,为了解决大量密接人群的集中隔离问题,集约社会资源,保证社会救治的医疗力量合理分配

46、,需要快速建造集中隔离场所,实现有效隔离传染源、最大限度减少疾病传播。箱式轻钢结构模数化房屋具有预制化强、施工速度快、现场作业量少的优势,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建成临时集中隔离设施。本规程的编制,旨在为沈阳市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箱式轻钢结构集中隔离设施的建设提供必要的指导性建议和指引。1.0.31.0.3 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箱式轻钢结构集中隔离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应满足感染防控与防疫措施的要求,集中隔离设施应建立完善的运维管理制度,保障工作人员和隔离人员的健康安全,并应满足大型隔离场所建设管理卫生防疫指南(试行)三、运维管理的相关规定。DB2101/T 0053-2022224建筑设计4.1 一般规定4

47、.1.14.1.1 按大型隔离场所建设管理卫生防疫指南(试行)的规定,具体人员配置如下:负责人 1 名,要求由具有较强管理和协调能力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担任。每个小组应有 1 名负责人。医务人员按照医务人员与隔离人员不低于 2:50 的比例配备。信息联络、清洁消毒、安全保障、后勤保障、心理辅导、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人员等其他工作人员可参考按照医务人员数量的 3-4 倍进行配备。4.2 平面布局要求4.2.44.2.4 规范划分隔离单元内隔离区、工作准备区和缓冲区,及工作人员通道和隔离人员通道,不得破坏场所防火分区和疏散楼梯、疏散走廊设置的完整性,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工作人员通道和隔离人员通道不能交叉,

48、应采取上至天花板、下至地面的物理隔断方式进行隔离,尽量分布在隔离单元的两端,设置明显标志。4.6 配套功能用房4.6.34.6.3 按大型隔离场所建设管理卫生防疫指南(试行)的规定,应结合场所规模和隔离人员数量在隔离区域设置医疗废弃物暂存间,由专人管理,有明确警示标识。医疗废弃物暂存间的地面应采用环氧树脂做防水处理,地面与墙面应采用耐洗涤、耐消毒材料。隔离区域的垃圾应集中转运、集中处理。DB2101/T 0053-2022235结构设计5.1 一般规定5.1.25.1.2 小型机电设备置于屋面时,轻型屋面设计应考虑该设备荷载。除进行承载力计算外,轻型屋面尚应进行变形验算,以防止屋面构件变形过大

49、而影响外观及使用功能。当室内存在较重的医疗设备时,应复核楼、地面构件的承载力及变形要求。5.1.35.1.3 室外临时建筑的结构应方便安装与拆除,宜采用轻型化、模块化、标准化的结构形式。5.2 场地和地基要求5.2.25.2.2 临时建筑在满足地基承载力、稳定和变形条件下,宜采用天然地基承重,基础宜浅埋,并根据地基土的冻胀类别结合实际条件确定基础埋置深度。DB2101/T 0053-2022246给排水设计6.1 一般规定6.1.16.1.1 生活给水是指供应食品的洗涤、烹饪、盥洗、沐浴、食物洗涤、家具擦洗、地面冲洗等用水,其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卫生部有关规定。6.2 给水6.2.16.

50、2.1 本条主要为防止清洁区管道内水质受到污染而作的规定。污染区给水管道上应设置倒流防止器以防止因回流而产生的污染。6.2.26.2.2 本条主要针对生活饮用水水质安全的重要性而提出的规定。由于污染区危害性较大,一旦生活水泵房设置在污染区域内,生活饮用水管道发生爆管、需要维修等情况,极有可能会影响其管道内的水质安全,因此在规划和设计中应将生活水泵房设置在清洁区。根据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 07:2004 中相关规定,距离不宜小于 10 米,并设置隔离带。6.3 热水及饮水供应6.3.16.3.1 考虑到系统投资费用及非疫情期间系统使用,不建议设置集中热水系统,采用电热水器的形式,电热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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