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城市规划名词解释
一、 城市和城市化
1、 居民点settlement
人类按照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集聚定点地点。按性质和人口规模,居民点分为城市和乡村两大类。
2、 城市(城镇)city
以非农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
3、 市municipality ; city
经国家批准设市建制的行政地域。
4、 镇town
经国家批准设镇建制的行政地域。
5、 市域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city
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6、 城市化(城镇化、都市化)urbanization
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人类进入工业社会时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渐下降和非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步上升的过程。与这种经济结构的变化相适应,出现了乡村人口的比重逐渐下降,城市人口的比重稳步上升,居民点的物质面貌和人们的生活方式逐渐向城市型转化或强化的过程。
随着时间推移,某一社会的逐步集中于高人口密度社会的过程,也可以说是人口由农村迁移到城市的过程。
7、 城市化水平urbanization level
衡量城市化发展程度的数量指标,一般用一定地域内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来表示。
8、 城市群agglomeration
一定地域内城市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
9、 城镇体系urban system
一定区域范围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城镇群体。
10、卫星城(卫星城镇)satellite town
在大城市市区外围兴建的、与市区既有一定距离又相互间密切联系的城市。
二、 城市规划概述
1、 城镇体系规划urban system planning
综合评价城镇发展条件,制定区域城镇发展战略,预测区域人口增长和城市化水平,并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协调城镇发展与产业配置的时空关系,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引导和控制区域城镇的合理发展和布局,指导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2、 城市规划urban planning
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预测城市的发展并管理各项资源一适应其发展的具体方法或过程,以指导已建环境的设计与开发。传统的城市规划多注意城市地区的实体特征。现代城市规划试图研究各种经济、社会和环境因素对土地使用模式的变化所产生的影响,并制定能反映这种连续相互作用的规划。城市规划通常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在一些大中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之间增加城市分区规划。
3、 城市设计urban design
对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
4、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master planning outline
确定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大原则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
5、 城市规化区urban planning area
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6、 城市建成区urban built-up area
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7、 开发区development area
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设立的实行国家特定优惠政策和各类开发建设地区的统称。
8、 旧城改造(建)urban redevelopment
对城市旧区进行的调整城市结构、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改善和更新基础设施、整治城市环境、保护城市历史风貌等的建设活动。
9、 城市基础设施urban infrastructure
城市生存和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工程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的总称。工程性基础设施一般指能源系统、给排水系统、交通系统、通信系统、环境系统、防灾系统等工程设施。社会性基础设施指行政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金融保险、社会福利等设施。我国一般讲城市基础设施多指工程性基础设施。
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规划的内容除了包含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系统的各专业工程规划外,还应包含与其关系密切的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城市用地竖向工程规划。具体如下:(1)城市交通工程规划;(2)城市给水工程规划;(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4)城市供电工程规划;(5)城市燃气工程规划;(6)城市供热工程规划;(7)城市通信工程规划;(8)城市环境卫生工程规划;(9)城市防灾工程规划;(10)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11)城市用地竖向工程规划。
10、城市总体规划(master planning ; prehensive planning)
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综合性的城市规划,是确定一个城市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以及制定城市中各类建设的总体布局的全面环境安排的城市规划。总体规划还包括选定规划定额指标,制定该市远、近期目标及其实施步骤和措施等工作。
11、分区规划(district planning)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等方面所作的进一步安排,以便与详细规划更好地衔接,为详细规划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
12、近期建设规划(immediate planning)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对短期内建设目标、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的实施所做的安排。
13、城市详细规划(detailed planning)
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对一定时期内城市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空间环境和各项建设用地所做的具体安排。
在中国,按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对城市局部地区近期需要建设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等做出具体布置的规划,为建筑设计提供依据。内容包括:选定技术经济指标,提出建筑空间处理要求,确定各项用地的控制性指标、建筑物位置与标高等。
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性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或者直接对建设做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包括规划地段各项建设的具体用地范围、建筑密度和高度等控制指标,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竖向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14、控制性详细规划(regulatory planning)
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根据城市规划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一般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15、修建性详细规划(site planning)
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定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16、城市规划管理(urban planning administration)
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管理工作的统称。
17、功能规划(functional planning)
对某些领域(如运输、住房和水质)的需要或活动定出目标、政策和工作程序的规划,通常由政府制定。
18、住房建设规划(housing planning)
指制订出若干年内建造住房的规划,包括居住区和住房建造的数量以及居住水平等多项指标。
19、实体规划(physical planning)
为开发或改造一个地区而预先做出的设计,把现有一切自然和人为的物质条件纳入规划,加以全面考虑,包括基础设施、房屋建筑、最佳开发战略等。
20、建设场地规划(site planning)
为某一地块的建设所准备的设计和平面布置图、说明书及工程细节,包括对设施的位置、标高、排水、市政设施、道路、人行道、停车场、绿化等细节的考虑。
21、区域规划(regional planning)
在一个特定的地区范围内,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计划和区域的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条件,对区域的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城镇居民点以及其他各项建设事业和重要工程设施进行全面的发展规划,并做出合理的空间配置,也就是在一个地区内对整个国民经济建设进行总体的战略部署。
22、国土规划(territorial planning)
为了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中国领土以内地上、地下、海洋或大陆架的自然、人力和经济资源而编制的最高一级(在区域规划之上)的规划。
三、 城市规划编制
1、 发展战略
① 城市发展战略(strategy for urban development)
对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所做的全局性、长远性和纲领性的谋划。
② 城市职能(urban function)
城市在一定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分工。
③ 城市性质(designated function of city)
城市在一定地区、国家以至更大范围内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担负的主要职能。
在中国城市的总体规划中,根据城市的形成与发展的主导因素确定它在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
④ 城市规模(city size)
指城市的大小,包括城市人口规模和城市用地两个部分,通常指城市的人口数量。有时以城市用地面积为辅助标志。在中国,人口超过一百万的为特大城市(常为省或自治区的重要城市或首府),人口在五十万至一百万的为大城市,人口在二十万至五十万的为中等城市,人口在二十万以下的为小城市。在美国,人口超过二千五百人者称为城市,在二千五百人以下者称为地方。
⑤ 城市发展方向(direction for urban development)
城市各项建设规模扩大所引起的城市空间地域扩展的主要方向。
⑥ 城市发展目标(goal for urban development)
在城市发展战略和城市规划中拟定的一定时期内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所应达到的目的和指标。
2、 城市人口
① 城市人口结构(urban population structure)
一定时期内城市人口按照性别、年龄、家庭、职业、文化、民族等因素的构成状况。
② 城市人口年龄结构(age position structure)
一定时间城市人口按年龄的自然顺序排列的数列所反映的年龄情况,以年龄的基本特征划分的各年龄组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表示。
③ 城市人口增长(urban population growth)
在一定时期内由出生、死亡和迁入、迁出等因素的消长,导致城市人口数量增加或减少的变动现象。
④ 城市人口增长率(urban population growth rate)
一年内城市人口增长的绝对数量与同期该城市年平均总人口数之比。
⑤ 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natural growth rate)
一年内城市人口因出生和死亡因素的消长,导致人口增减的绝对数量与同期该城市年平均总人口数之比。
⑥ 城市人口机械增长率(mechanical growth rate of population)
一年内城市人口因迁入和迁出因素的消长,导致人口增减的绝对数量与同期该城市年平均总人口数之比。
⑦ 城市人口预测(urban population forecast)
对未来一定时期内城市人口数量的人口构成的发展趋势所进行的预测。
3、 城市用地
① 城市用地(urban land)
② 居住用地(residential land)
在城市中包括住宅及相当于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绿地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③ 公共设施用地(public facilities land)
城市中为社会服务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及设计等机构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用地。
④ 工业用地(industrial land)
城市中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堆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其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的建设用地。
⑤ 仓储用地(warehouse land)
城市中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用地。
⑥ 对外交通用地(intercity transportation land)
城市对外联系的铁路、公路、管道运输设施、港口、机场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用地,
⑦ 道路广场用地(roads and squares land)
城市中道路、广场和公共停车场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⑧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municipal utilities land)
城市中为生活及生产服务的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用地。包括:供应设施、交通设施、邮电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施工与维修设施、殡葬设施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用地。
⑨ 绿地(green space)
城市中专门用以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景观的绿化用地。
⑩ 特殊用地(specially-designated land)
一般指军事用地、外事用地及保安用地等特殊性质的用地。
⑾水域和其他用地(waters and miscellaneous)
城市范围内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村镇建设用地、露天矿用地和弃置地,以及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常年有水或季节性有水的全部水域。
⑿保留地(reserved land)
城市中留待未来开发建设的或禁止开发的规划控制用地。
⒀城市用地评价(urban land use evaluation ∕ land use assessment)
根据城市发展的要求,对可能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自然条件和开发的区位条件所进行的工程评估及技术经济评价、
在中国的城市规划中,对城市土地的可行性、用途、需要投入的资金,以及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因素对城市生态平衡的影响所做的评价。
⒁城市用地平衡(urban land use banlance)
根据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和实际需要,对各类城市用地的数量和比例所做的调整和综合平衡。
用地平衡
在中国的城市规划中,按土地的使用性质,将全市或局部地区分为工业、农业、居住、道路、绿化等用地;确定各类用地的合宜面积分配和比例关系,编制用地平衡表,从而得出以人为单位的用地面积数,以资分析和比较。
⒂土地使用控制(land use controls)
对于各种建设的土地的一些限制性规定或措施。控制的办法有土地区划法、全面环境限制和执行有关规定等。
⒃土地利用规划图(land use plan)
在美国,指对一个社区或类似范围内日后的发展所做的规划图,其中标明用于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公共活动区或其他用途的土地的大小和位置。土地利用规划图常是确定具体区划的基础。
⒄土地利用调查(land use survey)
在美国,指对某一些地区内不同类型的土地开发及使用情况的详细检查,是总体规划工作的一个环节。
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对辖区内全部土地的利用以及土地开发、整治、保护所做的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
⒆城市用地构成
按照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用地共分10大类、46中类和73小类。10大类城市用地及代号表示如下:
a.居住用地(R)按市政设施配套程度、布局完整程度、环境质量、住宅状况分为4个中类(R1-R4),每个中类下又分为住宅、公共、道路、绿化4小类。
b.公共设施用地(C)分成8个中类(居住区级和居住区级以上的公共设施用地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文物古迹和其他),此外,另设综合用地1个中类。
c.工业用地(M)按照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影响程度,分为3个中类。
d.仓储用地(W)分成普通、危险品、堆场3个中类。
e.对外交通用地(T)分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机场5个中类。
f.道路广场用地(S)指市级、区级、居住区级道路广场用地,下分道路、广场、社会停车场库3个中类。
g.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指居住区级以上不包括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下分供应设施、交通设施、邮电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施工和维修设施、殡葬设施和其他市政公用设施7个中类。
h.绿地(G)指居住区级以上不包括小区级的绿地,下分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2个中类。
i.特殊用地(D)分为军事、外事、保安3个中类。
j.水域和其他用地(E)下分水域、耕地、园地、林地和村镇建设用地5个中类。
4、 城市总体布局
⑴城市结构(urban structure)
构成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主要要素,在一定时间形成的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与相互制约的关系。
城市的各物质要素,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在地域空间范围内所处的位置和作用,通常指城市形成过程中主要用地组成之间的相互关系。
⑵城市布局(urban layout)
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的空间组织及其形式和状态。
⑶城市形态(urban morphology)
城市整体和内部各组成部分在空间地域的分布状态。
城市空间结构的整体形式,是城市内部密度和空间布局的综合反映,是城市三维形状和外瞻的表现。
⑷城市功能分区(functional districts)
将城市中各种物质要素,如住宅、工厂、公共设施、道路、绿地等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布置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⑸工业区(industrial district)
城市中工业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
⑹居住区(residential district)
城市中由城市主要道路或自然界线所围合,设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应的、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相对独立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区。其人口一般在3-5万人之间,用地规模在50-100万平方米左右。
⑺商业区(mercial district)
城市中市级或区级商业设施比较集中的地区。
⑻文教区(instisutes and colleges district)
城市中大中专院校及科研机构比较集中的地区。
⑼中心商务区(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 (CBD) )
大城市中金融、贸易、信息和商务办公活动高度集中,并附有购物、文娱、服务等配套设施的城市中综合经济活动的核心地区。
⑽仓储区(watrhouse district)
城市中为储藏城市生活或生产资料而比较集中布置仓库、储料棚或储存场地的独立地区或地段。
⑾综合区(mixed-use district)
城市中根据规划可以兼容多种不同使用功能的地区。
⑿风景区(scenic zone)
城市范围内自然景观、人文景物比较集中,以自然景物为主体,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可供人们游览、休息的地区。
⒀市中心(civic center)
城市中重要市级公共设施比较集中、人群流动频繁的公共活动地段.
⒁副中心(sub- civic center)
城市中为分散市中心活动强度的、辅助性的次于市中心的市级公共活动中心。
5、 居住区规划
⑴居住区规划(residential district planning)
对城市居住区的住宅、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室外环境、道路交通和市政公用设施所进行的综合性具体安排,以创造一个满足日常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舒适、方便、卫生、安宁和优美的居住环境。
⑵居住小区(residential quarter)
城市中由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以居民基本生活活动不穿越城市主要交通线为原则,并设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应的、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区。其人口规模为7000—15000人,用地为17—35万平方米。
⑶居住组团(housing cluster)
城市中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设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应的、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⑷邻里单位
是一完备基本生活环境和强调社区生活为主旨的居住用地组织方式。
指在一定地域范围人们相互之间一种亲密的社会关系,是社区的一种形式,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是社区的一个基本单位,邻里单位形成的基础是邻里关系。
6、 城市道路交通
⑴城市交通(urban transportation)
城市范围内采用各种运输方式运送人和货物的运输活动,以及行人的流动。
⑵城市对外交通(intercity transportation)
城市与城市范围以外地区之间采用各种运输方式运送旅客和货物的运输活动。
⑶城市交通预测(urban transportation forecast)
城市规划期末城市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土地使用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对客、货运输的发展趋势、交通方式的构成、道路的交通量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估算。
⑷城市道路系统(urban road system)
城市范围内由不同功能、等级、区位的道路,以及不同形式的交叉口和停车场设施,以一定方式组成的有机整体。
⑸城市道路网(urban road network)
城市范围内由不同功能、等级、区位的道路,以一定的密度和适当的形式组成的网络结构。
⑹城市道路(干道)网密度(density of urban road network)
城市建成区或城市某一地区内平均每平方公里城市用地上拥有的道路长度。城市道路网密度以km/km2表示。依道路网所服务的用地范围计算其面积。城市道路网内的道路指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不包括居住区内的道路.
⑺大运量快速交通(mass rapid transit)
城市地区采用地面、地下或高架交通设施,以机动车辆大量、快速、便捷运送旅客的公共交通运输系统。
⑻步行街(pedestrian street)
专供步行者使用,禁止通行车辆或只准通行特种车辆的道路。
⑼城市道路等级分类:
A、快速路 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汽车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又称汽车专用道,快速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60-80㎞/h.
B、主干路 连接城市各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60㎞/h.
C、次干路 承担主干路与各分区之间的交通集散作用,兼有服务功能。次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h.
D、支路 次干路与街坊路(小区路)的连接线,以服务功能为主,支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30㎞/h.
⑽城市公共交通
由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轮渡等交通方式组成的公共客运交通系统,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
⑾城市交通枢纽
城市客、货流集散、转运的地方,可以分为城市客运枢纽和城市货运枢纽。
7、 城市给水工程
① 城市给水(water supply)
由城市给水系统对城市生产、生活、消防和市政管理等所需用水进行供给的给水方式。
② 城市用水(water consumption)
城市生产、生活、消防和市政管理等活动所用水的统称。
③ 城市给水工程(water supply engineering)
为城市提供生活、生产等用水而兴建的,包括原水的取集、处理以及成品水输配等各项工程设施。
④ 给水水源(water sources)
给水工程取用的原水水体。
⑤ 水源选择(water sources selection)
根据城市用水需求和给水工程设计规范,对给水水源的位置、水量、水质及给水工程设施建设的技术经济条件等进行评价,并对不同水源方案进行比较,做出方案选择。
⑥ 水源保护(protection of water sources)
保护城市给水水源不受污染的各种措施。
⑦ 城市给水系统(water supply system)
城市给水的取水、水质处理、输水和配水等工程措施以一定方式组成的总体。
8、 城市排水工程
① 城市排水(sewerage)
由城市排水系统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城市污水和径流污水的统称。
② 城市污水(sewage)
排入城市排水系统中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污水和径流污水的统称。
③ 生活污水(domestic sewage)
居民在工作和生活中排出的受一定污染的水。
④ 生产废水(industrial waste water)
生产过程中排出的未受污染或受轻微污染以及水温稍有升高的水。
⑤ 生产污水(polluted industrial waste water)
生产过程中排出的被污染的水,以及排放后造成热污染的水。
⑥ 城市排水系统(sewerage syetem)
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等工程设施以一定方式组成的总体。
⑦ 分流制(separate syetem)
用不同管渠分别收集和输送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⑧ 合流制(bined system)
用同一管渠收集和输送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⑨ 城市排水系统(sewerage engineering)
为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城市污水和雨水而兴建的各种工程设施。
⑩ 污水处理(sewage treatment,waste water treatment)
为使污水达到排入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而进行净化的过程。
9、 城市电力工程
① 城市供电电源(power source)
为城市各种用户提供电能的城市发电厂,或从区域性电力系统接受电能的电源变电站(所)。
② 城市用电负荷(electrical load)
城市市域或局部地区内,所在用户在某一时刻实际耗用的有功功率。
③ 高压线走廊(high tension corridor)
高压架空输电线路行经的专用通道。
④ 城市供电系统(power supply system)
由城市供电电源,输配电网和电能用户组成的总体。
10、 城市通信工程
① 城市通信(munication)
城市范围内、城市与城市之间、城乡之间各种信息的传输和交换。
② 城市通信系统(munication system)
城市范围内、城市与城市之间、城乡之间信息的各个传输交换系统的工程设施组成的总体。
11、 城市供热工程
① 城市集中供热(district heating)
利用集中热源,通过供热管网等设施向热能用户供应生产或生活用热能的供电方式。又称区域供热。
② 城市供热系统(district heating system)
由集中热源、供热管网等设施和热能用户使用设施组成的总体。
12、 城市燃气工程
①城市燃气 gas
供城市生产和生活做燃料使用的天燃气、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等气体能源的统称。
②城市燃气供应系统 gas supply system
由城市燃气供应源、燃气输配设施和用户使用设施组成的总体。
13、 城市绿地系统
①城市绿化 urban afforestation
城市中栽种植物和利用自然条件以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景观的活动。
②城市绿化系统(urban green space system)
城市中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绿化用地组成的整体。
③ 公共绿地(public green space)
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
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有其设施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
a、 公园:指综合性公园、纪念性公园、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古典园林、风景名胜公园和居住区小公园等用地。
b、 街头绿地:指沿道路、河湖、海岸和城墙等,设有一定游憩设施或起装饰性作用的绿化用地。
④ 公园(park)
城市中具有一定的用地范围和良好的绿化及一定服务设施,供群众游憩的公共绿地。
⑤ 绿带(green belt)
在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周围和相邻城市之间设置的用以控制城市扩展的绿色开敞空间。
⑥ 专用绿地(specified green space)
城市中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设计等机构或设施,以及工厂和部队驻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
⑦ 防护绿地(green buffer)
城市中用于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保护功能的林带及绿化用地。
⑧ 城市绿地
城市中专门用以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景观的绿化用地。
14、 城市环境保护
① 城市生态系统(city ecosystem)
在城市范围内,由生物群落及其生存环境共同组成的动态系统。
② 城市生态平衡(balance of city ecosystem)
在城市范围内,生态系统发展到一定阶段,其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保持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
③ 城市环境污染(city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在城市范围内,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声污染、热污染和放射污染等得总称。
④ 城市环境质量(city environmental quality)
在城市范围内,环境的总体或环境的某些要素(如大气、水体等),对人群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宜程度。
⑤ 城市环境质量评价(city environmental quality assessment)
根据国家为保护人群健康和生存环境,对污染物(或有害因素)容许含量(或要求)所做的规定,按一不定期的方法对城市的环境质量所进行的评定、说明和预测。
⑥ 城市环境保护(cit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在城市范围内,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科学技术和措施,以求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以保持城市生态平衡,保障城市居民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适宜的环境。
15、 城市历史文化地区保护
① 历史文化名城(historic city)
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
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具有特殊价值的城市文化景观的城市。
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一般具有以下几个方面:a、文化古迹的特色;b、自然环境的特色;c、城市的格局特色;d、城市轮廓景观及主要建筑及绿化空间的特色;e、建筑风格及城市风貌的特色;f、名城物质及精神文明的特色。
名城保护归纳起来有三种模式:全城保护;点线面保护;网格式保护。
城市是一个发展着的整体系统,历史文化景观的建设不仅要保护具有价值的历史遗存,更应在新的建设中继承和发展城市的传统特征,统一协调传统与现代的矛盾,是现代的建设体现传统文脉的延续,创造整体和谐丰富有鲜明文化特色的城市环境。
② 历史地段∕城市风貌地区(historic site)
城市中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连片,或能完整地体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或地段。
③ 历史文化保护区(conservation districts of historic sites)
经县级以上人民下放核定公布的,应予以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
④ 历史地段保护(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sites)
对城市中历史地段及其环境的鉴定、保存、维护、整治以及必要的修复和复原的活动。
⑤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conservation plan of historic cities)
以确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原则、内容和重点,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措施为主要内容的规划。
⑥ 历史街区
城市历史发展存留下来的连片的建筑群体,而不是单幢建筑。它保存这座城市发展过程的历史信息,能反映这座城市的特色与风貌,并且有居民在进行着各种各样的生存活动,是作为有生命力的城市的一个组成部分。
16、 城市防灾
① 城市防灾(urban disaster prevention)
为抵御和减轻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及由此而引起的次生灾害,对城市居民生命财产和各项工程设施造成危害和损失所采取的各种预防措施。
② 城市防洪(urban flood control)
为抵御和减轻洪水对城市造成灾害而采取的各种工程和非工程预防措施。
③ 城市防洪标准(flood control standard)
根据城市的重要程度、所在地域的洪灾类型,以及历史性洪水灾害等因素,而制定的城市防洪的设防标准。
④ 城市防洪工程(flood control works)
为抵御和减轻洪水对城市造成灾害性损失而兴建的各种工程设施。
⑤ 城市防震(earthquake hazard protection)
为抵御和减轻地震灾害及由此而引起的次生灾害,而采取的各种预防措施。
⑥ 城市消防(urban fire control)
为预防和减轻因火灾对城市造成损失而采取的各种预防和减灾措施。
⑦ 城市防空(urban air defense)
为防御和减轻城市因遭受常规武器、核武器、化学武器和细菌武器等空袭而造成危害和损失所采取的各种防御和减灾措施。
⑧ 城市防灾规划(urban disaster planning)
城市规划中为抵御地震、洪水、风灾等自然灾害保护人类生命财产而采取预防措施的规划的通称。
⑨ 城市抗震规划(seismic planning)
城市抗震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内容包括:确定城市建设的抗震等级,工程设计的抗震烈度,从地震角度考虑划分可建和不可建用地,建筑物高度,体形与层数的限制,疏散通道,地下建筑的利用,次生灾害的防止及补救措施等。
⑩ 城市人防规划(civil defense planning )
在中国,指城市总体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内容包括:必不可少的地下设施及其防空通道及安全出入口等的布置,与地面以上建筑物及地下管道网的协调。这些构筑物平时可用作餐室,尤其是电影院、剧院建筑物的自然冷却系统的冷风源。
17、 竖向规划和工程管线综合
① 竖向规划(vertical planning∕site engineering)
城市开发建设地区(或地段)为满足道路交通、地面排水、建筑布置和城市景观等方面的综合要求,对自然地形进行利用、改造,确定坡度、控制高程和平衡土方等进行的规划设计。
对建设场地,按其自然状况,工程特点和使用要求所做的规划。包括:场地与道路标高的设计,建筑物室内、外地坪的高差等,以便在尽少改变原有地形及自然景色的情况下满足日后居住者的要求,并为良好的排水条件和坚固耐久的建筑物提供基础。
②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integrated design for utilities pipelines)
统筹安排城市建设地区各类工程管线的空间位置,综合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与城市其它各项工程之间的矛盾所进行的规划设计。城市工程管线综合所说的各类工程管线系指市政工程中的常规管线,即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供热等工程管线。统筹规划,指要采用城市统一坐标系统和标高系统,总体上安排各类工程管线的空间位置,以免发生互不衔接和混乱的现象。综合协调,是要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条件、城市道路走向,相邻工程管线平行时的水平距离和相互交叉时的垂直距离,工程管线与其他工程设施之间所要求的距离,城市设施的安全以及环境的美观等要求,协调解决工程管线之间以及与城市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矛盾,使得各得其所。
四、 城市规划管理
1、 市规划法规(legislation of urban planning)
按照国家立法程序所制定的关于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的总称。
2、 规划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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