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劳保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总则
为防止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免受或少受伤害,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生产状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职责
2.1项目部负责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的制定(修订)和标准外的临时性劳保用品的审批。
2.2仓库管理员负责劳保用品的需求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交采购人员按要求到有相应资质的厂家或供应商进行比价采购,并按时限要求交付需求单位/人员。
2.3 仓库管理员按要求组织发放、监督使用和维护保养,必要时解决现场劳动保护和职工保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4 凡未项目部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发放标准和扩大范围。
3、劳动防护用品种类
防护品:防尘口罩、电焊手套、安全带、安全帽、手电筒等。
4、劳保用品发放原则及办法
4.1 劳保用品在生产过程中是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的措施,不是福利待遇,不能按福利待遇进行分配,应当按照劳动条件差异发给不同的劳保用品和用具。
4.2 安全带等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实行按需配给,集体管理原则。
4.3 个人劳保用品严格执行领用登记卡片制度,卡片由员工所在单位劳保库管员保存。
4.4 凡是新入厂职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所在单位安全员通知库管员,建立该员工的劳保登记卡片。
4.5规定以旧换新的用品,必须将旧劳保用品用具交回责任单位职能部门,方可领取新品。
4.6内部员工调动,劳保用品登记卡片随员工转入新单位,劳保用品发放按以下的要求执行:
如调动员工在原单位所领用的劳保用品使用时间大于规定期限的2/3以上时,原单位应给该员工发放相应劳保用品,反之该员工按新单位的标准领取劳保用品。
4.7 各种原因离岗脱产,从脱产之月起停发各类个人劳保用品。返厂上班后,扣除脱产时间顺延其使用期。
5 劳保用品使用规定
5.1凡发给员工个人的劳保用品,必须妥善保管,应因公使用,不准买卖和换取它物,凡是遗失、被盗等,后果一律自负。
5.2 劳保用品不得虚报、冒领和破坏,否则一经查出,按原价加倍处罚。
5.3 工作时间内不按要求穿戴使用劳保用品,一经查出,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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