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 公司名称:*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条 公司住所:*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物与医药、生物工程及生物制品研制、开发、销售、计算机领域、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科技、网络技术、通讯工程、网络工程、电子计算机与电子技术信息、传统产业中的高科技运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及技术的引进、投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能源与环保。第
2、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 公司股东名录第五条 公司股东名录:股东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时间第六条 公司认缴出资余额部分交付时间由全体股东约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3、计划;(2)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 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4)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 审议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 对发行公司债权作出决议;(10)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1) 修改公司章程;(12) 公司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八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
4、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九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于每年1月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5、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三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四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 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
6、方案;(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五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十六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
7、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 检查公司财务;(2)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 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第十七条
8、公司执行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六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十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为*。第七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九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二十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第二十一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未就出资转让召开股东会的,股东应就其出资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该购买该转让的出资;不购买的,视
9、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1)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3) 股东会决议解散;(4)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 人民法院依法不予以解散;(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
10、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二十四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 5 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此页为签署页,无正文)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科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
11、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一、目标值: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
12、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