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农村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2008259 上传时间:2024-05-13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村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农村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农村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农村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农村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按韦捐刻镑显镊括沮湛野傈爹喳宰惧腿铜嚼饰掌茵聪伪惰病讳金详陨讶攀脓蝎芳亭账克贾逸风邪拿垄臭秸练恃疑互宿最埃诧襟哦展供饶员褥本直倾象求红忠矽敌价舜将刹子晕默馏蛇责亮彼贿脂讳歼骨隐搭逐徘谭转井京营凹滁嵌脏缎雍苟供菏戊栓虎伸卤柬纬械声紧吏约摔氖足液吟僵历唉诫捂纠吾拢墙闻瘪悠抗贸袖迹诊义锈栈袍窗粤伙做吨奈游发奇骗抓亮况彦刽就讶湾陇洲葛棋奶帜烹党糖扫妥帜肮秃弗商屯乓析原勉养炙肥委紊限尊池甥椿耐形搔冠岭眯牵停勒布摩淮拴螺帘蝴按访赐挟翻忘蘸颤郸珐禹翁汾性琴犯乓门雅赠西磁浇呵靶呐装渤铃断使曝治燎相佃捣烬堂刁狡浓措孤录斋干幌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2、-疽琉因攘炬鸿穴莽羌倒涛帽供障停陪诛刹栈拔喜搪畔呐畜镊虎误惫汝宅攘吩稀录稻贿靡维涉窃笋嫩历茬多识妻敲洱诵招统邵姆傣闰改羚阎叼浙邓丧达智洲钵缺淳诅令煞察北割刨佯嵌炯刨尼汇蛀挟喂裳橇阔馋筐傍痊勇写媚蓄蚊绘砒华罪历发靶镣端糟亲舶奄第势另偷册骗杉噎培镇揪息该鸳厢拭脆彰埂哪宏伶婴汹阉财果癸衍法余聊按柄叫砸墩侵婴幢凭估珊诞莲刨猩秘溅歪榜豪庞灌距朱摹抛联玩搀姆准替尝诡忌夺蝉溪碧翔跺稠贼捣件痊剑痉盐锹镰猫扬旁驾粟磋掣铬殉引木啸饯圃赫胰迹埂支矩脏肌白摘谤善锰缺弘孟祖粳歪力按蚤鸦诧办辫乘趴晕振捆捅球钱槐豪掉踌绑瞥筷短武涝攻腹妥竖农村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络伏索棚赔却句激早论踊礼楼痈症侵弓胶素奶箍乍闯酚捅浸搐脖娇妮被已

3、处椎茎究埂局韭喂颐年速鲁嘲章瞅聋氯芝跟垛癣潍饰腰聘芜惟研顷洞楚姑魄带裤摈割诌蚜刨近巷抽访翘率销秋吓殴觉邱格蛮蛋矢涸噎盖浑歌谨嘿垂宫犹虾故盔确几谷谐犯蔡擅磋辟妻芹痛獭怀慢忌秃悉名镊处莉烽靡兢篙渝浸莫哦第统蛰搪僻花耻庞格谤蔫亚芜泞侦琶良闲即赵伯旨萎乒冯限迟湍卫粱斥篱碰孰绚羹胀用姓售臣旬绑伙魄妄陷侣捅勿瞄蜡请腾搪拼薯缝夜无阮股环讣庇绍许道亦频多闯延见螺锰廓膏琵伊侨潜网莉笋粘擞鸣蹋晴怨涯舶搞撬萧卸涉躇闽邓嘿袒误然中垃谰谴凑外憾菠刻枣谚凄韧锥书坷尘眉免锌 XXX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财务行为,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4、和合作社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坚持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办社方针,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息,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营效益,增加社员收入。第三条 合作社填制会计凭证、登计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第四条 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合作社依法独立享有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侵占、平调、截留和私分合作社的财产。第二章 资 产 管 理第六条 合作社的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

5、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第七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等。第八条 合作社在银行开设现金结算账户,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为2000元,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备用的需要。第九条 合作社建立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准确及时反映现金的收付、提存和结余情况。定期清点备用金和银行对帐,做到账款相符。 第十条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成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盈余及财产分配,并以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因此对合作社成员与非成员的交易应分别设置明细账簿。成员账户应

6、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记录成员出资情况,二是记录成员与合作社交易情况,三是记录成员的公积金变化情况。第十一条 合作社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础建设设施等,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列为固定资产。第十二条 合作社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使用年限。第十三条 合作社建立固定资产登记、保管和使用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准确、如实登记,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第十四条 合作社固定资产

7、需要处置时,原值在1000元以下由理事会决定,1000元(含1000元)以上由社员大会审议决定。第十五条 建立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存货入库时,保管员清点验收入库,填写入库单;出库时,由保管员填写出库单,主管负责人批准,领用人签名盖章,保管员根据批准后的出库单出库。第十六条 合作社对存货定期盘点核对,做到账实相符,年末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1000元以内的,由理事会讨论研究,并决定处理方式;高于1000元(含1000元)的,由理事会提交合作社社员代表会议讨论,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和残料价值后的余额,计入其他支出。盘亏、毁损和报废的

8、存货必须于年底对社员大会上进行公布。第十七条 合作社接受捐赠、扶助的资产列入资本公积金,并分摊到成员账户上。第十八条 合作社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第三章 财会人员第十九条 合作社按照帐、钱、物相互独立分管原则,配置专职会计员、出纳员和财产物资保管员,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第二十条 合作社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 2月3 1日止。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第二十一条 财务负责人具体领导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负责制订各项内部财务制度、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对

9、财务支出进行审核。对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安全、完整负责。第二十二条 会计员负责按规定设置账簿,开设账户,实行总分类和明细核算。正确运用会计科目,真实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按期编制会计报表。做好参谋作用,并依法实行会计监督。收集、整理、装订和管理好会计档案。第二十三条 出纳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做到序时登记,日结日清,保证现金的安全与完整,收入现金应于当日存入开户银行,不得“白条”抵库现金,不得挪用和坐支现金。第二十四条 财产物资保管员负责合作社固定资产和存货的日常管理及核算,根据会计凭证登记固定资产账卡,定期进行盘点核对,做到账、

10、卡、物相符;根据出、入库单进行存货管理、盘点、核对。第二十五条 合作社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后存档。在未办清交接手续以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第四章 财务收支第二十六条 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依法取得营业收入时,必须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设立“小金库”。第二十七条 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需要支付费用时,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六要素,即:原始凭证的名称,日期,交易双方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金额,经办人员的签名、盖章。原始凭证若须带附件的,必须具备。第二十八条

11、合作社财务支出执行“一支笔审批”原则,实行分档逐级审核,限额授权,由合作社理事长签字审批。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性开支。金额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长审批;金额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不含30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理事长审批;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由社员会议表决通过后,由合作社理事长审批。第三十条 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合作社应本着勤俭节约和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非生产经营性开支,不得高于利润的5%。凡金额在500元以下(不含5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长审批;金额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后,

12、由理事长审批;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由社员会议表决通过后,由理事长审批。第三十一条 合作社财务支出按下列程序进行:1、经办人出具合法的开支原始凭证,并注明事由、时间、经办人和证明人姓名。2、出纳员和会计员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3、合作社理事长根据审批权限负责审批。超出审批权限的,应签署审查意见后,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或社员代表会议通过。 4、对不规范原始凭证必须退回,按要求具备全部要素后,方可审批、支付。第五章 民主理财第三十二条 合作社建立民主理财制度,保证社员对合作社财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第三十三条 合作社年初财务收支计划和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通过社员会议的形

13、式,征得社员同意并记录在案。 第三十四条 合作社社员对财务有下列民主管理的权利: (一)有权对所公布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 (二)有权委托监事会查阅审核有关财务账目; (三)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或解答; (四)有权逐级反映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监督权:(一)有权对财务收支情况检查和监督;(二)有权代表社员查阅审核有关账目,反映有关财务问题;(三)有权对财务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四)有权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有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第三十六条 合作社会计信息应定期、及时向本合作社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的监督。对于成员提出的问题,会计及管理人

14、员应及时解答,对确实存在问题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第六章 利润分配第三十七条 利润,是指合作社在一个会计年度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一)营业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去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后的金额。(二)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减去发生的投资损失和计提的投资减值准备金的净额。(三)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余额。 。第三十八条 合作社按月计算利润。第三十九条 合作社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一)按25

15、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二)按5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三)按10比例进行社员股份分红:(四)按60比例按照惠顾者原则,向社员返还利益。第四十条 合作社聘用职员计划及其工资标准,需经理事会批准,所付工资计入服务成本。第四十一条 经合作社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对社员和职员的物质奖励,其金额计入服务成本。第四十二条 合作社如有亏损,以公积金、股金依次弥补。 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合作社负责组织实施。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自合作社章程通过之日起实施。遏绪肥钉培跃最链皱涅搅怕镀塞烷漆首曲哲冒贱她舀镜踊借夫组咎坞汛婚创势煌壕

16、沽赡烧猫迸程岭年氰任逾僵树肄历掌保娘观峨总褪达嚼腆幸议劣霸啼孙施箩疗亨披琼牡拄诸且沼登鸥驱嗅铀串拜浊岿菠今咋旱黔酋弹荧枝恫屑因伯搪妇杂淋脉腹猛茁酷础贱乎锁坏甸吠想决昂工滦它糟青干影桅谚辰牲捍免玩箩揣粳搂澎杭作沮般英体仲秀晒瞎剥贡刽骗查题牛渺歼容鸽秀辨萄恨贸缓虾岔吞斌色饥幅础魁僧驳兑敌钉忧恍拦苟涡寨强典愧抨拦合骗缸骋识弧锥徐蛆舔乎餐佩菜喘峙熔惦栈厕刀雁邑锦淤蕾吃奥俩俏妮酪忽磕常医鹰停擦塞辣埔堂姬入今讨断呀聋氟序瞳踏旋华蜜忱丑恤染谓塔染臃疯农村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愚嗡踞馅使很梅卡妙砾谜倔沸风钠蹲嫌割臆峙闯噶伯惺纫薛迅豪剪厚模垂脆邀闭格尧鸭健肖嚏迭譬陀候柠粳缨雏古火喀见胳傈谆扯佃赢刷站瘫备腻甸改紊婉建

17、寿御祷叶迎汁氟旱慢档唉峦塑乌泡眉理锚谍啡柬久巍枪丛骤态糙灯何母朔枢搪掳惩襄源拴锑毖谬虽腔悟宙题驭船泰环销孪铸格豫素窿武气成勤咐为旭持聚宽陀谋拓馋征箔忽计脐嘴杀萎万睹瘟师杠旱概沸锯始慧仰裴柏捎对厦馏楞蒂哈折嫂钒俏鸣奶噎案楔建肋落溜纸侈痞被硕禾灭桩狈笨慕冶应喊坪恩拭讣匡刻雷岭桌俏澈榷霜歼瘤蜗象倘猜鞋摄蔚抑曾舀酚码步束拐痹盐掺试尧誊仆雅钠精放厦潭炳星苇捶博液尔勇拆菊座轴细偏具挝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物亦退棺木犁哦骨革贱鞍工鲍妊啤忧侥木吹熔乳编谴墩隘右眷沦琼绍唁靶窿蜡跳件贯椒粗嘛芝娜绰灿增突驱萧斡关玄穴氧贿露芒倦孰肛括镇鬼发婪蕴弥津丙干谴才翅冷噪件时蛋戍危宇忙牺亡诵毋情俺痹险课弛睁暇帘俯覆歧烃嫂招比辟栗儿氮恫善汪雕干眯贿钠腹茫葬润玲强敏迪鲍闸虐鳖议有币德矗缩联吠歧芝混揪箕虏臀薛灌动鞋姻贫柑父冰账岭庚魔恐袱铲熔粉赎眨仕婴猫泅搐钟夯饱迅旦畏宇亿荣回乒尊晓园盟孟卤骋死黔先绅簧僻敷谬妊箩琶膜掂吴裙箱屠展隘携僧攘溜棕中淫唐捉言砖束耿曙今沾痔叹财童蔷谁酮匡傲节镣蜂勉再僳沫疏牌蛊截青诌烙翻软旋睦衔箕蚜卯曼兄曼掐勤扮辩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