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国家电网公司节能项目审批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2005064 上传时间:2024-05-13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5.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家电网公司节能项目审批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国家电网公司节能项目审批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财/2)201-2014 国家电网公司节能项目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节能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审批标准,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促进节能产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公司,指公司总部出资设立的节能公司(以下统称“国网节能公司”)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统称“省级电力公司”)出资设立的节能公司(以下统称“省级节能公司”)。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项目,是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节约能源消耗为目的,由节能公司承担的各类节能服务项目。主要包括: (一)设计咨询等服务类项目。包括节能工程总承包、咨询设计、能源托管等服务类项目。一般由用能单位出资,节能公司提供服务获得经营收益。 (二)合同能源管理类项目。由节能公司与用能单位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以分享节能效益获得合理回报,并申请国家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一般由节能公司先期出资,形成固定资产并暂时持有,合同期满后无偿移交用能单位。 (三)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指节能公司出资建设或购置节能环保型设备等固定资产,通过拥有并经营资产获取收益的节能项目。 (四)股权投资类项目。指节能公司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开展的节能项目。 根据用能单位不同,节能项目分为公司系统内项目和市场化项目。公司系统内节能项目,指用能单位为公司系统内单位的节能项目;市场化节能项目,指用能单位为公司系统外单位的节能项目。 第五条 节能项目的审批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和公司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 (二)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益和争取国家财税政策; (三)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促进市场化运作; (四)有利于规范管理,防范风险。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节能项目统一执行公司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可研审批、项目储备、综合计划和财务预算等管控要求。 第七条 公司总部负责有关限上项目可研审批、储备库审核等,负责将节能项目纳入综合计划和财务预算统筹安排。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财务资产部负责牵头研究制定公司节能项目审批管理制度;统筹安排节能项目财务预算。 (二)发展策划部负责节能项目综合计划管理。 (三)营销部负责将公司系统内节能项目按项目性质分解至相关专业部门,并牵头组织项目可研及储备入库审核;负责公司系统内营销相关节能项目的可研审核及相应项目储备库管理;负责归口统计公司节能项目开展情况。 (四)产业发展部负责牵头组织市场化节能项目可研审核;负责公司系统内产业技改大修相关节能项目的可研审核及相应项目储备库管理。 (五)运维检修部负责公司系统内生产技改大修相关节能项目的可研审核及相应项目储备库管理。 (六)后勤工作部负责公司系统内小型基建相关节能项目的可研审核及相应项目储备库管理。 第八条 各省级电力公司负责有关限下项目可研审批、储备库管理等。负责按照公司审定的综合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组织做好有关项目的实施。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参照公司总部执行。 第三章 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九条 公司对节能项目实行分类、分级审批管理,区分项目类型和用能单位,分别确定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条 咨询服务类项目,由节能公司自行决策实施。 第十一条 合同能源管理类项目,按公司系统内项目和市场化项目分别确定审批权限和程序。 (一)公司系统内项目,实行专业管控,统一执行公司技改、大修、小型基建等项目管理规定,由用能单位负责履行相关项目管理程序,节能公司负责项目实施。 对于按规定须报总部审批可研的项目,由国网营销部牵头组织,运检、产业、后勤管理等部门按项目性质分别审核项目可研,并将通过审核的项目列入相应项目储备库,统一纳入综合计划和财务预算,提交公司党组会审议后实施。 (二)市场化项目,实行分级可研审批,重点关注投资及回报。其中: 1、国网节能公司实施的项目,单项投资总额在2亿元及以上的,上报公司总部审批;单项投资总额在2亿元以下的,由国网节能公司履行总经理办公会议等审议程序自行决策。 2、省级节能公司实施的项目,单项投资总额在4亿元及以上的,由相应省级电力公司审核后上报公司总部审批;单项投资总额在4亿元以下的,由省级电力公司履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审议程序进行决策审批。 对于须公司总部审批的市场化项目,由国网产业部会同营销、财务等部门研究后,提交公司党组会审议后实施。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投资和股权投资类项目,按公司投资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单项投资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上报公司总部审批;单项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由国网节能公司及各省级电力公司履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审议程序进行决策审批。 对于需要公司总部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和股权投资类项目,由国网产业部会同营销、财务等部门研究,并签报公司分管领导及主要负责人审批;其中单项投资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提交公司党组会审议。 第十三条 同一节能项目涉及公司多家节能公司共同出资的,由持股比例最大的一方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 因节能项目投资需要,涉及对节能公司增资的事项,按本办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随项目一并审批。 第十五条 申报节能项目审批,应报送以下材料: (一)关于节能项目的请示文件;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合同能源管理类项目,说明项目业主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建设地点、项目背景及必要性、项目建设条件、建设方案、项目实施的条件和进度安排、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经济效益分析、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等;对于固定资产和股权投资类项目,说明投资对象情况、投资估算、资金来源、运营方式、投资回报、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等。 (三)申报单位及节能项目实施单位的内部决策文件; (四)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公司组织对节能项目实施情况和实施结果开展检查,并纳入公司内部审计、财务专项检查等工作统一安排,重点检查决策审批程序是否规范、项目执行情况是否与决策审批方案相符、项目实际收益是否达到可研水平等。国网节能公司和各省级电力公司应及时组织对检查反映的问题予以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得安排新的节能项目投资。 第十七条 发生下列情形的,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责令限期改正;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国有资产流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节能项目的审批程序不符合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的; (二)节能项目的操作实施不符合国家和公司规范要求的; (三)节能项目申报和统计分析过程中,以拆细项目、提供不完整或虚假信息等不正当手段,对重要内容故意隐瞒不报或虚报,逃避审批和检查的; (四)因人为因素,导致节能项目实际收益与可研预期水平相比差距较大的; (五)泄露国家机密或公司商业秘密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网财务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7---------------------------------------------------------精品 文档---------------------------------------------------------------------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