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修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和重庆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以及双方的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业管理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有督促承包人履行工程质量保修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
2、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实施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其他土建工程为贰年; 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 (有防水要求的部位)的防渗漏及外墙保温为伍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贰年; 5、供热及供冷为贰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场内综合管网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贰年; 7、机械、电气设备的安装为贰年; 8、装饰装修工程为 贰
3、 年; 9、其他约定:其余项目均为贰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业管理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120%)不经承包人认可,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所留质量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的,承包人须补足余额。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基础
4、设施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H11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 保修费用 本工程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建筑工程质保金为最终审定结算价的3%、精装修工程质保金为最终审定结算价的5%。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5、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周内,按土建、安装、屋面防水等所占投资比例将保修金退还承包人。 六、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 1、在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包括延长的期限终止后14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业管理人签认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2、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 3、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的14天内,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 4
6、、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质量保证金无银行利率。质量保证金的付清不能免除承包人在上述质量保修期内须承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5、约定的质量保修期满时,承包人没有完成缺陷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留与未履行责任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质量保证金余额,并有权要求延长质量保修期,直至完成剩余工作为止。 6、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主动每月回访一次,每次必须签署保修回访单,否则,发包人有权不支付质量保证金。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保修期结束并结算完毕后失效。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
7、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一、目标值: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8、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