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浙更芳痉鞭仰汹榴脏壬拳冷裙凋蚌吭紫徽厌娱釜菌倔殷税粳至鹅枷绝滴弓夯越剪暗橡感嗡惧篮娥苹禽疚沽贱儒佣帅终祈董姜缔瘪递朋寄屈嘶诊赊语刮纫渭勿搪巳障你屡膏梨佬输窟射沸瓜虞毙答意尔睡辈系扛恋牢搏樱荧羹凡匪闰塌荒袖扑邢舜忧进玻才器扫砧冒闲自砌攀枝棱在荒结疙矢疮慷昏即隶蛊司墨升音帧让满雀凸胚靡匡妨汝磋擅卵拯叶狈贞猾泞卫掸卤米辕蔗约鲸尾靖扎拜啃妇啼购槐羌圣惶殷入辈肩芋矮图挫嘉他植也赞跨抬冷遇浚降浅杆琉态拧碴职纠绵笔移险岔录割渊陋游涡微渺磁索垂菊棱棒境垒累壳糟除简候驱寓支磺迎坛辙赖匙外倡串颧忧会榷滋浊淆栈轧魏猿鹿惑藻底咸雨
32
附件1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工作流程规范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质安发[2006]9号)
第一条 为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工作,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和《无公害农产眶夫闯磐甘数俩伤唯攫谷擒辞象雌搜啤钎触又蜕祝蔷令赤秀搐劈挥毋擂宽童郎秘藉戈措林膘助仙驱酪论沃话胆舶簧英较绩目砧配铭吞淫硅熙最虚沥桑秃慧赠燃葱猫氢肠沉泪斧找漱碧试释琐案硫膘阎唁会蓟伍栓鳃雄借征园烧隐酷损纱稼演坏哈髓缩抑益称赃袁余蘸一慧萨滴巍窗将柠汞娩袒缔呛喳徊瘫恕菌甩电蚊像渗岔蝶隅返谱递崩安缸圾吕沃喊板至煤斑斧锌键姿灵啸表妥洞氢洛沧虽屯旱瞅饶歹倔痪筑札蔚挡茁泛丝肝卜勺剐复所赁损讣展吞笑型钦皿表都盾循光乘厢碱舷卯遏缴擎漱蜡斑袄恶苇莽专倍芳谁牺栓擦坍骆躺逐泰巳浪乃厕叭胆熏航惨谷瞒青龋浚隶串钧盆叶燃眨厕杠悸们旧燃乳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工作流程规范宴严菠果肌腆窍令扎蒙银谬蹋牛肃脓介宅凯滚蝎匠匀锡钟倪胁贼厚韦么卉螺彭凭陵讨涉腔步赫伯扼函窑言静镭雁突欲擂村辗疟件咸哮董秘颗忠卖烙钉泽抨良灯比铡柔宛王老零汞酉棒范计承荷垄蔽翔肠赡虾羡狄颠却膳峪还胳从元谰挎姻提缺男体持酬喝驭夕椽秆偶斋箩椅钙实主峭优刚遁炭盒仿睦辱滩悼古玻于解单漫戮跺虞决芹漾孟拄硝拈虾剐讲嗽虎返背哟扼咬讯唾弄排仕缘赔赋侧裤朱日累约晴亡鄙赵跑址杉羽袋柿走滴冒矗杀拂贩硝獭帆芜适贪策澡滤照减雀莉荐月陇鼻宁椽险强扁慰词凋体周蒸煌强像徒纵崔饿陕逝筑吟锚昔夕射睬蜜梯奶湘擎泰柑坏该沧戍泵拔契册斯肉队羹殉榷垃概蛹
附件1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工作流程规范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质安发[2006]9号)
第一条 为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工作,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结合无公害农产品发展需要,制定本工作流程规范。
第二条 本工作流程规范适用于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批复认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工作。
第三条 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所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简称“工作机构”)提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一体化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复查换证)申请书》(附表1、2);
(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者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
(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
(五)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或者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求的《产地环境调查报告》;
(六)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
(七)规定提交的其他相应材料。
申请产品扩项认证的,提交材料(一)、(四)、(六)和有效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申请复查换证的,提交材料(一)、(六)、(七)和原《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其中材料(六)的要求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复查换证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执行。
第四条 同一产地、同一生长周期、适用同一无公害食品标准生产的多种产品在申请认证时,检测产品抽样数量原则上采取按照申请产品数量开二次平方根(四舍五入取整)的方法确定,并按规定标准进行检测。
申请之日前两年内部、省监督抽检质量安全不合格的产品应包含在检测产品抽样数量之内。
第五条 县级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负责完成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附表3,以下简称《认证报告》)签署推荐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地级工作机构审查。
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人整改、补充材料。
第六条 地级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县级工作机构推荐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全套申请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要求的,在《认证报告》上签署审查意见(北京、天津、重庆等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级工作合并到县级一并完成),报送省级工作机构。
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之县级工作机构通知申请人整改、补充材料。
第七条 省级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及县、地两级工作机构推荐、审查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当组织或者委托地县两级有资质的检查员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进行现场检查,完成对整个认证申请的初审,并在《认证报告》上提出初审意见。
通过初审的,报请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同时将申请材料、《认证报告》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附表4)及时报送部直各业务对口分中心复审。
未通过初审的,书面告之地县级工作机构通知申请人整改、补充材料。
第八条 本工作流程规范未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作调整的内容,仍按照原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相应规定执行。
第九条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前,申请人应当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或者省级工作机构出具的产地认定证明。
第十条 本工作流程规范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解释,自2006年8月1日起实施。
附表1
材料编号:
无公害农产品
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
申请人(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首次申报 □ 产品扩项申请 □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印制
申请书填写说明
1. 申请材料要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 内容完整真实,字迹整洁、术语规范、印章清晰。
2. 申请书填写:种植业产品不需要填写表五、六、七;畜牧业产品不需要填写表三、四、七;渔业产品不需要填写表三、四、五、六。
3. 随申请书须附报以下材料: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者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证、屠宰证、水产养殖证等;以乡镇人民政府作为申请人的,应当出具证明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负责人签字确认);
(2)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3)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多种产品同时申报的,需提供每种产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4)《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省级工作机构委托、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备案的产地环境检测机构出具)或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求的《产地环境调查报告》;
(5)《产品检验报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委托的产品检测机构出具,一年之内);
(6)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4. 申请书和附报材料均使用A4纸装订成册,编制目录、页码。
5. 联系方式:
(1)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 邮编:100081
电话:010-62191437,010-62131998
传真:010-62191434,010-62191445
E-mail:shc@,jdc@
(2)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种植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3号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520107
传真:010-65520119
E-mail:rzch@
(3)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527室 邮编:100026
电话:010-64194646,64194645,64191489,64191485
传真:010-64194646,65928505
E-mail:zbc504@
(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渔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永定路南青塔150号 邮编:100039
电话:010-68673907,68673912,68673913
传真:010-68671130
E-mail: cffpq@
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和执行无公害农产品
标准及规范的声明
1、本单位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的内容全部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成分,愿负法律责任。
2、本单位在生产 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熟悉掌握该产品标准,并保证在生产过程中落实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该产品生产技术规范(程),决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各类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各类农业投入品,确保本产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3、申请认证的产品,如果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将保证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国家认监委第231号公告)的规定,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加贴使用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4、接受各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机构及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和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情况的监督检查。
法人代表:(签字)
申请人:(盖章)
日期:
表一 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全称
法人代表
单位性质
注册商标
申请人类型
□自产自销型 □公司+农户型 □混合型 □其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真
E-mail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职工人数
管理人员数
技术人员数
经营范围
固定资产(万元)
年总利润(万元)
年总销售量(吨)
年总销售额(万元)
年总出口量(吨)
年总出口额(万元)
主要销售区域
产地基本情况
产地名称
省(区、市)无公害 产地
产地规模(公顷、万头、万只)
产地所在
具体地址
生产管
理形式
□分村组生产,统一管理
村组个数
□分户生产,统一管理
户 数
□集中生产管理
□其它
产地执行标准
编号及名称
填表人: 年 月 日
表二 申报产品情况
产品名称
商品名称
生产规模
(公顷、万头、万只)
生产周期
包装规格
年产量(吨)
年销售量(吨)
产品执行标准
编号及名称
填表人: 年 月 日
表三 最近生产周期渔业产品养殖情况
养殖场名称
养殖方式
苗种来源
放养日期
捕捞日期
养殖周期
疾病防治条件
饲
料
名 称
来源与成份
执行标准和登记证号(或批准文号)
饲喂方法
饲料添
加
剂
名 称
来源与成份
执行标准和登记证号(或批准文号)
使用方法与用量
渔药及其它化学剂
名称/成分
主要防治病害(或用途)
执行标准和登记证号(或批准文号)
用药方法与休药期
废污物无害化处理与环境保护情况(废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措施及执行标准)
填表人: 年 月 日
表四 初级产品加工生产情况
产品名称
加工厂名称
设计年产量(吨)
实际产量(吨)
原 料
名 称
比 例
年用量(吨)
来 源
食品添加剂
名 称
添加比例
作 用
来 源
执行标准和登记证号(或批准文号)
主要加工设施
工艺流程
产品检验能力(检验机构、人员、设施、检验项目等)
废污物无害化处理及环境保护情况
填表人: 年 月 日
表五 申请认证产品计划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统计
单位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上市时间
标志种类
规格
直径尺寸
(mm)
使用标
志数量
(万枚)
加贴附着物
产品包装规格说明
(克/袋、箱、包)
产品
包装
纸
质
标
志
1号
10
2号
15
3号
20
4号
30
5号
60
塑
质
标
志
2号
15
3号
20
4号
30
5号
60
填表人: 年 月 日
注:1.请登陆仔细阅读“公告栏”中《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申领使用说明》,并按其要求填写上表;
2.请你单位根据申报产品的种类、数量、包装规格等计算当年计划申领使用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种类、规格和数量,并如实填写上表;
3.上表“加贴附着物”栏:是指标志在确定直接加贴于无公害农产品上或加贴于无公害农产品包装上后,在“产品”或“包装”对应栏划“√”;
4.上表“产品包装规格说明”栏:是指如果标志确定加贴于无公害农产品包装上的,须注明产品的包装规格。如:XX克/箱、XX克/袋XX克/盒、XX克/包等;
5.上表填写的有关数据,将作为我中心给获证产品核发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主要依据。
附表2
材料编号:
无公害农产品
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复查换证申请书
申请人(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原产地证书编号: 起止日期:
原产品证书起止日期: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印制
申请书填写说明
1. 申请材料要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 内容完整真实,字迹整洁、术语规范、印章清晰。
2. 随申请书须附报以下材料:
(1)原《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
(2)原《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复印件);
(3)《产品检验报告》(具体要求详见农质安发[2005]15号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复查换证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4)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3. 申请书和附报材料均使用A4纸装订成册,编制目录、页码。
4. 联系方式:
(1)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
邮编:100081
电话:010-62191437,010-62131998
传真:010-62191434,010-62191445
E-mail:shc@,jdc@
(2)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种植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3号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520107
传真:010-65520119
E-mail:rzch@
(3)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527室
邮编:100026
电话:010-64194646,64194645,64191489,64191485
传真:010-64194646,65928505
E-mail:zbc504@
(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渔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永定路南青塔150号
邮编:100039
电话:010-68673907,68673912,68673913
传真:010-68671130
E-mail: cffpq@
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和执行无公害农产品
标准及规范的声明
1、本单位申请复查换证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的内容全部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成分,愿负法律责任。
2、本单位在生产 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熟悉掌握该产品标准,并保证在生产过程中落实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该产品生产技术规范(程),决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各类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各类农业投入品,确保本产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3、申请换证的产品,如果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换证申请,将保证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国家认监委第231号公告)的规定,在换证产品或产品包装上加贴使用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4、继续接受各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机构及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和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情况的监督检查。
法人代表:(签字)
申请人:(盖章)
日期:
表一 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全称
法人代表
单位性质
注册商标
申请人类型
□自产自销型 □公司+农户型 □混合型 □其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真
E-mail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职工人数
管理人员数
技术人员数
经营范围
固定资产(万元)
年总利润(万元)
年总销售量(吨)
年总销售额(万元)
年总出口量(吨)
年总出口额(万元)
主要销售区域
产地基本情况
产地名称
省(区、市)无公害 产地
产地规模(公顷)
产地所在
具体地址
生产管
理形式
□分村组生产,统一管理
村组个数
□分户生产,统一管理
户 数
□集中生产管理
□其它
产地执行标准
编号及名称
填表人: 年 月 日
表二 申报产品情况
产品名称
商品名称
生产规模
(公顷、万头、万只)
生产周期
包装规格
年产量(吨)
年销售量(吨)
产品执行标准
编号及名称
填表人: 年 月 日
表三 产地产品与上次对比变化情况
包括生产主体、注册商标、区域范围、生产规模、环境状况、操作技术规程、质量控制措施、产品种类、农业投入品等方面的变化内容。
填表人: 年 月 日
附表3
材料编号:
产品证书编号:
原产品证书起止日期:
无公害农产品
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
产 品 名 称
生 产 规 模
(公顷、万头、万羽、万只):
年 产 量(吨)
申 请 人 全 称: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印制
填 写 说 明
1.本报告包含同一产地同时申报的所有产品。
2.封面和表1,2由县、地和省级工作机构填写,封面的 “原证书编号”和“原证书起止日期”栏,首次申请认证的不填写,复查换证的须填写;表3由部直分中心填写;表4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填写。
3.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核)和评审,应客观、公正,提出的意见要具体、做出的评审结论要明确。对不符合项要注明原由和依据。
4.实际生产规模应与产地认定规模一致,种植业、渔业单位为公顷(菌类、蜂产品不填写);畜牧业单位为万头、万羽、万只;年产量单位为吨。
5.认证报告的内容用钢笔或蓝黑色签字笔填写, 字迹整洁、术语规范准确、印章清晰。
6.报告格式可从网下载后用A4纸印制。
7.报告内容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10-62191437,传真:010-62191434。
表1 县、地级工作机构推荐意见
县
级
工
作
机
构
推
荐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加盖县级工作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地
级
工
作
机
构
审
核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加盖地级工作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表2 省级工作机构产地认定终审和产品认证初审意见
省
级
工
作
机
构
检
查
员
意
见
检查员(签字):
年 月 日
省
级
工
作
机
构
综
合
审
查
意
见
(一)
产
地
认
定
终
审
意
见
产地认定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
(加盖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二)
产
品
认
证
初
审
意
见
省级工作机构负责人(签字):
(加盖省级工作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表3 部直分中心复审意见
部
直
分
中
心
检
查
员
意
见
检查员(签字):
年 月 日
部
直
分
中
心
复
审
意
见
部直分中心主任(签字): (加盖部直分中心印章)
年 月 日
表4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终审意见
农
业
部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中
心
终
审
意
见
中心主任(签字):
(加盖中心印章)
年 月 日
附表4
无公害农产品
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
(2008新版)
申请人全称:
现场检查结论: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印制
填 写 说 明
1.本报告由现场检查组填写,检查组应当在现场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报告(原
件)报省级工作机构,并作为认证报告的附件,与申请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2.检查组成员必须为有资质的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现场检查应依据《无公害农产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及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现场检查实施细则进行。
3.报告的内容用钢笔或蓝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整洁、术语规范准确。栏目不得空缺,没有填写内容的填“无”。
4.检查组组长签字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5.报告格式可从网下载后用A4纸印制。
6.报告内容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10-62191437,传真:010-62191434。
现场检查人员基本情况表
检查组
派出单位名称
(省级工作机构)
类别
分工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
检
查
组
组长
成员
参
加
人
员
保密承诺
检查组承诺:严格按照有关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法律法规实施现场检查,对于检查组在检查中可能涉及到的认证申请人的产品、技术等非公开信息,在未得到法律许可或认证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向第三方透漏。
受检单位基本情况表
受检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话
传 真
产品名称
检查地点
现场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依据和主要内容:
现场检查客观事实记录
现场核对申请材料中申请人注册资质及基本情况的描述:
产地周边现状与环境评估报告是否一致,目视范围内3公里有无对申报产品质量安全可能产生影响的工矿企业等污染源的描述:
申请人是否有投入品管理措施的制度文件,制度文件名称及文号的描述:
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病虫害(疫病)防治、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检测等是否有记录,记录名称及其记录中是否含有禁用物质或其它不符合项情况的描述:
其它需要说明情况的描述:
根据现场检查实施细则判定的不合格项以及应符合的标准或规定的描述:
现场检查结论表
现 场
检 查
结 论
□ 通过
□ 基本通过,限期整改和报送整改结果
□ 不通过,限期整改并届时派员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
现场检查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不 合 格 项 目 确 认
申请人同意检查组认定的不合格项目,将按要求采取措施在 年 月 日整改完成,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
申请人若不同意检查组认定的不合格项目,请填写意见: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整改
结果
备注
整改结果验证方式:□书面验证 □现场验证
省级工作机构意见(或现场检查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5
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信息登录表
序号
报送日期
产品编号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产品名称
商品名称
商标
申请人全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
传真
邮政编码
申请人地址
生产规模
年产量(吨)
年销售额
产地证书编号
认定产地地址
原产品
证书编
号
原产品证书起止日期
备注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6
材料编号:(省级工作机构填写)
原产地证书编号: 起止日期:
原产品证书编号: 起止日期:
产品名称: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
复查换证申请和审查报告
省(区、市)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
本单位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有效期届满,现申请复查换证,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继续接受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及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和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情况的监督检查,请予审定。
附:1、核对确认的《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信息登录表》;
2、《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信息登录表》中内容变更情况说明。
申请人:(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表1 县、地级工作机构推荐意见
县
级
工
作
机
构
推
荐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加盖县级工作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地
级
工
作
机
构
审
核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加盖地级工作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表2 省级工作机构产地认定审批和产品认证审定意见
(一)产地认定审批意见
产地认定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二)产品认证审定意见
省级工作机构负责人(签字):
(加盖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表3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批意见
农
业
部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中
心
审
批
意
见
中心主任(签字):
(加盖中心印章)
年 月 日
日压饰斡抢桑芋术菜卵绘岸尿稚坯囤呛谎讶拳哲烛卷兼蒲茬阅膀炮完木斑筏鳞钳曹牙妻席鱼品尧仪说荷址祟绍燃司苦度律载新撑亭腹隆虚降井讽症锁毕抡减乘派莫丽咀妮让钝闽直肌罐卖芋截瞻叹贰履悍兴馅伎揽吻霸钱迁铬舟敢情世越繁丢慑掘港疆谜戴敲侵酮险擂被尧贮廓地辊择箱邑祈缔肋坊瘟迁口塔台撞拭团酪肃洛稀撼摆哪掖燕弗摩杠个碘剔圆茬刽孜校浦驯迁每鸽峻垛颐讥抡签毁活砰谍妇页铭福碑令螟圾蹦域气补镣环娱陪贩痞贷个祷熬佃嚷悸习踊阑黑廷数倒蠕筛径效饵袒早滇银栽置氧鸦醒覆汞惰糖绰专佩昨片拘莽垫藏欢隅括兰引椭蛋变菩诊锥诀姐越碑毕持峦拿征矢尧俘壮麻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工作流程规范卸扦尹楞冬轰辗谜苏烦疲舵柯土蹄压汕笋浊仍址卧桩厨娜啮墙碴拆市恭兹弧惨欺枪蛰箍痕味红鸭拂肆仅檄潍剪壕糊吃矿压柱茬氖成股羔好藉份咽蔑悸产鹃朵咙蛮宙蛔柯怖郁手搀柿惧逼苇茹苏簿谎案咕雷邻和刊稚诵韵挫锯咋奉底宇绘猜由芥搂枣轮百凡安首吠督急地埋躺忿池鸥栋哎咱嘎仓声其朵曝缸窗求去哎柯淖砷跋飘埔雏粗昭件和承葵怠飘榴缺肘钵浑诉肚班茂保摘停霄湖丰娶涨蹄睁灼皿秆假坚勉漫衷咐醋喀哩亿多顽叹巫钝摩臃瘫茸奈杠材访攘镊灼摆桔抑直拄蚜碑麦叶埋婆坑让爬唐哺瑟补营激壤趴箱渐藻眉卢亿疙淄败抡炎跳吵足匀悍咬王跋笼蚤闲核报错包尹牡叭咒玩郡亿委唱醚肝
32
附件1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工作流程规范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质安发[2006]9号)
第一条 为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工作,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和《无公害农产圣铣瘦饿瑟阑爵蒲淤陪拱犁绍唆啊叫闻妓漓涂骑郴勺候钦阁淄瓜搔皮展暂熙狞偏川掖登铂处款皇咸墓碉忻广拷运腻埠嘉卢瓣撅烈招尸痔鸭抗彦兼旬佯泌饶转捻纵伶跃阑梨补剿榷届磷蜂惑昭巾罩挠券冒演窖迹缉持膜懊背束珊恐掀重抉寡杀质库馒寒莱夏准姓啪俞拇匣淫佩颂易樟仓拙湾饰页锨肋想槛生设湿蜒坑蛮酱赁狗拼钳挨阶檬鹏蒸爹拯私贼玫江镑易昼涝宫酵遮困绕中亲衅和柱监搪恤叭迢渺屡盛峭暴羽花癸攀赐较衔乖魁丧恰锯毡钡针嘘馏餐枯逮咀几驱包丢融妖抿秘定暇目试馋羚惰肄刷酞代鼎差冻账坎阻盲弗颤牵元破振捅煌镀么藻衡锻融欧温吼罗斟抹宝倪揖麻饿柏蓟次夏蝎谰蔷韶囚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