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套表”范围调查单位填报必知
甘肃省统计局投资处
2014年12月
法 律 规 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总 说 明
为规范2015年全国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帮助“一套表”范围调查单位准确理解试点表式的填报方法和指标解释,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依照国家统计局《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方法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统计制度》特制定本必知。
一、统计对象:“一套表”范围内的规模以上工业、房地产开发、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二、统计内容
(一)联网直报法人单位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IV501表)
(二)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基本情况表(IV502表)
三、上报时间及频率
(一)“联网直报法人单位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IV501)”。填报频率为月报。调查单位开网时间为月后1日0:00(9月份为9月28日0:00),填报截止时间为月后18日18:00,省级统计局验收、上报时间为月后22日12:00前。
(二)“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基本情况表(IV502)”。填报频率为月报。调查单位填报开网时间为月后1日0:00(9月份为9月28日0:00);填报截止时间2、5、10月月后5日,6、7月月后6日,3、4、8、11、12月月后7日,9月月后9日12:00;省级统计局验收、上报时间为2、5、10月月后7日,6、7月月后8日,3、4、8、11、12月月后9日,9月月后11日18:00。
四、填报要求
(一)以辖区内独立法人为单位进行统计,挂靠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工程部项目部等不单独填报试点报表,由所属法人单位统一填报;
(二)调查表中所有与非金融资产有关的指标填报依据均为调查单位会计资料,如无特殊说明调查表中各指标均与相关会计科目口径一致;
(三)IV501表和IV502表需要现行投资制度数据填报人员与会计人员合作,共同完成。其中,IV501表主要由会计人员完成,IV502表主要由投资统计人员完成。
(四)试点表式中与投资活动有关的各指标要严格按照财务支出数据填报,试点制度与常规投资统计制度同时运行期间,由于两种制度基于不同的统计对象和计算方法,试点数据与现行投资数据存在差异是正常的,调查单位不要对数据进行人为衔接。
联网直报法人单位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
表 号:
Ⅳ501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文 号:
国统字(2014)83号
组织机构代码□□□□□□□□--□
有效期至:
2016年2月
单位详细名称:
2015年 月
计量单位:
千 元
指标名称
代码
年初余额
本年借方发生额
本年贷方
发 生 额
期末余额
本年
上年同期
甲
乙
1
2
3
4
5
一、在建工程
1101
按构成分:
---
---
---
---
建筑安装工程
1102
---
---
---
在安装设备
1103
---
---
---
待摊费用
1104
---
---
---
二、固定资产原价
1201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
1202
---
---
---
其中: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
1203
---
---
---
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1204
---
---
---
其他固定资产
1205
---
---
---
三、无形资产
1301
其中: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填本项)
1302
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
1303
---
---
---
研究与开发
1304
---
---
---
四、其他资产
1401
---
---
---
五、房屋开发成本(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
1501
建筑安装工程费
1502
---
---
---
前期工程费
1503
---
---
---
基础设施建设费
1504
---
---
---
公共配套设施费
1505
---
---
---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1506
---
---
---
开发间接费
1507
---
---
---
借款费用
1508
---
---
---
其他费用
1509
---
---
---
补充资料:
是否有亿元以上在建项目
1601
□ 1有 2 没有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调查范围:“一套表”范围内的规模以上工业、房地产开发、资质内建筑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和其他有亿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开网时间为月后1日0:00(9月份为9月28日0:00);调查单位填报截止时间为月后18日18:00;省级统计局验收、上报时间为月后22日12:00前。
3.主要审核关系:1101=1102+1103+1104;1201=1202+1204+1205;1203≤1202;1301≥1302+1303+1304;1501=1502+1503+1504+1505+1506+1507+1508+1509;各指标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如果1601填报为“1”则必须填IV502表。
联系电话:统计局办公室(135室)0936-5934502 文建邦 15593639916
指标填报说明及资料来源
本表用于调查报告期内各调查单位非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情况。
(一)在建工程分组指标
在建工程(1101)
1.指标含义:指调查单位在基建、更新改造等方面发生的支出,反映调查单位在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支出三部分。
2.数据来源: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调查单位,“在建工程”为会计一级科目,该指标可根据会计“在建工程”科目填报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和期末余额。
执行非企业会计制度的调查单位,如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委会、村委会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其固定资产投资由两部分组成:
一部分为基建账簿中基本建设资金支出情况(一个建设项目设一个基建帐,用于体现经发改委、财政部立项项目的投资进展情况);另一部分为行政事业账簿中调查单位行政事业类投资的支出。
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2》、《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3》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至少应按月将基建账簿并入行政事业账簿。如果调查单位能够严格执行该规定按时并账,非企业法人填报方法与法人单位基本一致,调查单位根据并帐后行政事业账簿中的“在建工程”科目填列。
未及时并账的调查单位,根据基建账簿、行政事业账簿的会计特点,作如下规定:其“在建工程”数据主要来源于基建账簿中的“在建工程”科目;如果调查单位的一些项目支出体现在行政事业类报表中(没有单独建立基建账,而是记在行政事账簿“经费支出”科目下的“专项支出”,事业账簿中“专款支出”、暂付款、预付款等科目中),行政事业账簿中的这部分支出也可以计入“在建工程”中。
在建工程各分组指标也根据以上原则填报。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
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1102)
1.指标含义: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其中:
建筑工程: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所发生的费用支出。这部分工程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是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装工程:各种设备、装置在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
2. 数据来源:多数企业在“在建工程”下设置了“建筑安装工程”二级科目,该指标可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核算中未设置“建筑安装工程”二级科目,可根据定义通过“在建工程”相关明细科目或会计分录分析计算填列。
3.需要注意的问题: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不应包含被安装设备的价值。
在安装设备(1103)
1.指标含义:
设备:指各种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等。
在安装设备: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如轧钢机、发电机、蒸汽锅炉、变压器、塔、换热器、各种泵、机床等。有的设备虽不要基础,但必须进行组装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如生产用电铲、塔吊、门吊、皮带运输机等也作为需要安装的设备统计。
2. 数据来源: 根据财务规定,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因此该指标根据会计“在安装设备”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核算中未设置“在安装设备”二级科目,可根据定义通过“在建工程”中相关明细科目或会计分录数据分析计算填列。
3. 需注意的问题:根据财务规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应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填报“在安装设备”指标时不应包含不需安装的设备支出。
对融资租赁的需要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相关支出应计入该指标。
待摊费用(1104)
1.指标含义:指在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由所建造固定资产共同负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符合联合试车费等。
2.数据来源:多数企业在“在建工程”下设置了“待摊费用”二级科目,该指标可根据“待摊费用”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核算中未设置“待摊费用”二级科目,可根据定义通过“在建工程”中相关明细科目或会计分录数据分析计算填列。
3.需注意的问题: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在“待摊费用”中,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二)固定资产分组指标
固定资产原价(1201)
1.指标含义:指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企业在购置、自行建造、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某项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全部支出金额。
2.数据来源: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调查单位,“固定资产”为会计一级科目,企业可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填报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和期末余额。
执行非企业会计制度的调查单位,“固定资产”数据根据行政事业账薄中“固定资产”科目填报。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
固定资产原价=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固定资产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1202)
1.指标含义:不需安装的设备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各种设备,如电焊机、叉车、汽车、机车、飞机、船舶以及生产上流动使用的空压机、泵等。
工具、器具指具有独立用途的各种生产用具、工作工具和仪器、办公及生活用家具、器具等。如生产和维修用的切削工具、压延工具、铆焊工具、模压器、铸型、风镐等,检验、实验测量用的各种计量、分析、化验仪器,以及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包装容器等。
该指标用以反映调查单位在本年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
2.数据来源: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科目中,该指标可根据会计“固定资产”科目中相关明细科目或有关会计分录分析计算填列。
3.需注意的问题:对于财务账上不能明确计算“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的单位,可用以下公式计算“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固定资产原价-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固定资产
(各指标具体含义参见下面解释。)
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1204)
1.指标含义:指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在建工程”科目的贷方发生额转入“固定资产”的借方发生额。
2.数据来源:根据在建工程本年贷方发生额相关数据或转固凭证填报;
3.需注意的问题:如果建设工程完工转固,发生的部分“待摊费用”未转入固定资产而转入相应的费用科目时,在填报时应用“在建工程本年贷方发生额”减去未进入“固定资产”的待摊支出。
其他固定资产(1205)
1.指标含义:包括调查单位在购置房屋、构筑物的支出以及通过置换、捐赠、无偿调入等方式形成的固定资产。
2.数据来源:该指标根据会计“固定资产”科目中相关明细科目或会计分录分析计算填列。
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1203)
1.指标含义:指调查单位从外单位(或个人)购入的已经使用过的设备、工器具所发生的支出。
2.数据来源:根据“固定资产”相关明细科目或有关会计分录分析计算填列。
(三)无形资产分组
无形资产(1301)
1.指标含义:指调查单位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2.数据来源:该指标根据会计“无形资产”科目填报。
3.需注意的问题:该指标应填报无形资产原价。
土地使用权(1302)
1.指标含义:指调查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
(1)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出让金;
(2)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资金;
(3)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
该指标反映调查单位在本年发生的土地费用,包括土地购置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
2.数据来源: 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通过出让方式(包括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挂牌出让、拍卖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不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应确认在“无形资产”下的“土地使用权”中。
该指标应根据会计“无形资产”科目中“土地使用权”明细科目填报。
3.需注意的问题:
(1)企业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如果会计核算时体现在“在建工程”中,在指标填报中应将这部分支出在“在建工程”剔除,填报在“无形资产”下的“土地使用权”中。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填报该指标。自建固定资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土地费用和房屋开发项目中的土地费用均填报“房屋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1303)
1.指标含义:指调查单位在研发和购买计算机软件及数据库的支出。
2.数据来源:该指标根据会计“无形资产”科目中相关明细科目或会计分录分析填报。
3.需要注意的问题:如果企业将购置计算机软件等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等费用类科目,做了费用化处理,而非资本化处理,则这部分支出不应填报“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
研究与开发(1304)
1.指标含义:指调查单位自行开发、研究并依法申请取得无形资产过程中的实际支出。
2.数据来源:该指标根据会计“无形资产”科目中相关明细科目或会计分录分析填报。
3.填报时应注意的问题:企业不管自行研制,还是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只要所发生的费用确认计量为企业的无形资产,都应当按相关明细科目填报该指标。
(四)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1401)
1.指标含义:其他资产主要包括资源类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
资源类资产是指石油、天然气、煤炭及其他资源类行业企业在勘探开发过程中形成的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包括矿区取得支出、油气勘探支出、油气开发支出等;煤炭企业是指煤炭企业取得采矿权支付的资源价款。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作物、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能够在生产经营中长期、反复使用,从而不断产畜农产品或长期役用的特点。
2.数据来源:石油开采包括矿区取得支出、油气勘探支出、油气开发支出等,企业可根据“油气资源”下相关数据填报;煤炭企业是指煤炭企业取得采矿权支付的资源价款,可根据相关明细填报。
涉农类企业可根据“生物资产”科目下“生产性生物资产”相关明细填报。
3.需要注意的问题:
(1)多数企业均不属于资源类企业、农业企业,如企业没有其他资产,该指标不需填报。
(2)部分资源类单位将“其他资产”计入“无形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下,企业要将这部分资产从“无形资产”或“在建工程”中扣除,填入“其他资产”。
(五)房屋开发成本
房屋开发成本(1501)
1.指标含义: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一定数量的房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反映与企业开发投资相关的费用支出。
房屋开发成本包含建筑工程安装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开发间接费、借款费用、其他费用。
2.数据来源:该指标根据会计“房屋开发成本”科目填报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和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
房屋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开发间接费+借款费用+其他费用
3.需要注意的问题:
(1)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包含两部分:
一部分为具有开发性质的投资,包括地产开发及市政道路建设投资等;
一部分为自行建造、购置的固定资产投资。
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的统计原则是:具有开发性质的投资应填报在“房屋开发成本”指标中;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如自建自用的办公楼)发生的支出应填报在“在建工程”指标中。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如果将建造自用固定资产的费用支出计入“房屋开发成本”下,在填报试点数据时,应将这部分数据从“房屋开发成本”中剔除,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 (1502)
1.指标含义: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主体建筑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及精装修费。
2.指标来源:该指标根据会计“房屋开发成本”科目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账目中未设置该明细科目,请根据“房地产开发成本”下相关明细和有关名录分析计算填报。
前期工程费 (1503)
1.指标含义:项目开发前期发生的政府许可规费、招标代理费、临时设施费以及水文地质勘查、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咨询论证费、筹建、场地通平等费用。
2.指标来源:该指标根据会计“房屋开发成本”科目中的“前期工程费”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账目中未设置该明细科目,请根据“房地产开发成本”下相关明细和有关名录分析计算填报。
基础设施建设费 (1504)
1.指标含义:是指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污、排洪、消防、通讯、照明、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智能化等社区管网工程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园林、景观环境工程费用等。
2.指标来源:该指标根据会计“房屋开发成本”科目中的“基础设施建设费”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账目中未设置该明细科目,请根据“房地产开发成本”下相关明细和有关名录分析计算填报。
公共配套设施费 (1505)
1.指标含义:是指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等。
2.指标来源:该指标根据会计“房屋开发成本”科目中的“公共配套设施费”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账目中未设置该明细科目,请根据“房地产开发成本”下相关明细和有关名录分析计算填报。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1506)
1.指标含义:是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应税费、拆迁补偿费、安置及动迁费、回迁房建造费等。
2.指标来源:该指标根据会计“房屋开发成本”科目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账目中未设置该明细科目,请根据“房地产开发成本”下相关明细和有关名录分析计算填报。
开发间接费 (1507)
1.指标含义: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直接归属于成本核算对象的工程监理费、造价审核费、结算审核费、工程保险费等。为业主代扣代缴的公共维修基金等不得计入产品成本。
2.指标来源:该指标根据会计“房屋开发成本”科目中的“开发间接费”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账目中未设置该明细科目,请根据“房地产开发成本”下相关明细和有关名录分析计算填报。
借款费用 (1508)
1.指标含义:是指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2.指标来源:该指标根据会计“房屋开发成本”科目中的“借款费用”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账目中未设置该明细科目,请根据“房地产开发成本”下相关明细和有关名录分析计算填报。
其他费用 (1509)
指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
(六)补充资料
是否有亿元以上在建项目(1601)
该指标根据调查单位报告期内作为项目建设方(甲方)负责建设的计划总投资亿元及以上的项目情况如实填报。
该指标的作用是确定联网直报法人单位亿元以上在建项目的分布情况,是完整填写IV502表的基础和前提,调查单位必须准确、如实填报,不得漏填。统计部门将根据部门行政记录对调查单位上报的信息进行核实。
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建设的具有开发性质的投资项目(包括地产开发及市政道路建设投资等),以及自行建造、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项目,均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IV502表。
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基本情况表
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表 号:
Ⅳ502表
单位详细名称: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项目代码□□□□□□□□□--□□□
文 号:
国统字(2014)83号
项目名称:
2015年 月
有效期至:
2016年2月
01 项目建设所在地及区划
02行业代码(项目)
03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04项目开工时间
05项目建成投产时间
06是否单纯购置项目
07 BT项目
08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
09施工许
可证号
10是否保障性安居工程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项目位于: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区划代码
□□□□□□□□□□□□
□□□□
1 是
2 否
□
□□□□年
□□月
□□□□年
□□月
1是
2否
□
1 是
2 否
□
1 是
2 否
□
续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计划总投资
千元
101
按用途分组
其中: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
千元
102
住宅
千元
111
规划施工房屋总面积
平方米
103
办公楼
千元
112
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104
商业营业用房
千元
113
在建工程
千元
105
国家预算资金
千元
201
其中:当月
千元
106
国内贷款
千元
202
土地使用权
千元
107
自筹资金
千元
203
其中:当月
千元
108
其他资金
千元
204
房屋开发成本(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
千元
109
应付工程款
千元
205
其中:当月
千元
110
本年施工进展情况
%
301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调查范围:有计划总投资1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的“一套表”范围内的规模以上工业、房地产开发、资质内建筑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和其他有亿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不含农户投资、军工、国防、人防项目,每个项目填报一张表。
2.报送日期及方式:开网时间为月后1日0:00(9月份为9月28日0:00);调查单位填报截止时间2、5、10月月后5日,6、7月月后6日,3、4、8、11、12月月后7日,9月月后9日12:00;省级统计局验收、上报时间为2、5、10月月后7日,6、7月月后8日,3、4、8、11、12月月后9日,9月月后11日18:00。
3.主要审核关系:101≥102;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05+10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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