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抚宁县曹东庄中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使我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责任心,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个别教师进行警示。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一、我校依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一整套安全工作制度,各类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切实做到安全工作有宣传、有督促、有检查,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三、教师个人安全工作得分设立学期百分制。只设减分,不设加分。学期末统计,个人安全工作的分低于90分以下者不得安全奖励奖金,取消评优资格; 个人安全工作的分低
2、于75分全校通报批,给予警告处分;个人安全工作的分低于60分上报中心校,申请调离本单位。详情见曹东庄中学个人安全工作减分处理条例。学校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量化,作为安全奖励的重要依据。四、每年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班主任奖励100.00元,科任教师每人奖励50.00元。及时反馈安全隐患信息和主动排除安全隐患的教师及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程度上的物质奖励。五、如因疏忽大意,擅离职守,教育督查不利,造成学生安全事故,视其情节取消奖励,采取倒推制追查责任法,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调离本单位等处分,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关刑事责
3、任及民事责任。六、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安全工作做得好的个人将作为评优选模的重要内容。 抚宁县曹东庄中学 2010年5月曹东庄中学个人安全工作减分处理条例一、 漏岗,脱岗,擅离职守一次一律减1分,根据漏岗,脱岗,擅离职守次数减分依次递增,出现以上现象第一次减1分,第二次减2分,第三次减3分,依次类推。二、 在责任区内发生骂人、打架等事件不及时处理,置之不理者一次性扣除5分。三、 在责任区内发生骂人、打架等事件本人不在场者一次性扣除5分。四、 在责任区发生打架斗殴、拥挤踩踏等恶性事件,隐瞒不报者一次性扣除5分。五、 值班领导接到值班教师情况报告后不能及时到场,不能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导致事态恶化者
4、一次性扣除5分。六、 由于值班领导督导不严,管理不到位而导致恶性事件发生、事态蔓延者,值班领导一次性扣除5分。七、 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人身伤亡、火灾发生、重大财产损失等重大安全事故者移交中心校或司法机关处理。 抚宁县曹东庄中学2010年5月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
5、2158918326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