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锅炉维护保养合同委托方: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医院受托方:长沙圣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经委托方、受托方双方共同协商,为确保贵单位四台锅炉高效低耗,安全运行,降低运行成本,我公司将对贵单位的二台热水锅炉及二台蒸汽锅炉,进行一年一次保养和全年维护包修,先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 维保设备名称、数量1、热水锅炉 2台2、蒸汽锅炉 2台二、维保项目及内容1、四台锅炉本体检修烟箱门、炉头、防爆孔检修;烟箱门等所有联接口的密封面,螺栓检修;火管、炉膛、前后烟箱除碳,清扫检修;2、四台进口燃烧机检修调校燃烧机整机清洗除尘检修 风机电机维护检修点火装置及线路维护检修 燃气过滤器清洗检修风门伺服机构检修调校 燃气双重
2、电磁阀检修风机鼓风叶轮除尘检修 燃烧机电气线路等检查3、四台锅炉电控装置及电控辅件维护检修电控柜及柜内仪表,仪器校验维护进出水等温度传感器维护检修蒸汽压力控制器及电接点压力表维护检查水位控制器维护检查控制及保护锅炉的其它电控元件及电控装置检查校验三、维护保养方式及受托方承担责任和义务1、当设备出现故障,在接到委托方要求维修的电话通知后,受托方维护人员应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处理,对需要换配件,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配件。2、一年一次的维护保养按双方协商的时间内进行全面保养。3、受托方应做好维护保养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因其维修人员疏忽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四、维护保养及维修协作工作中
3、的委托方义务:1、提供现场维护工作所需能源,协助受托方解决相关不可移动的维修设备。2、对受托方维修人员超时工作提供必要的生活方便,解决维修人员实际困难。3、委托方必须提供详细的运行操作原始记录。4、所必须更换的零配件由受托方负责提供,零配件价格参照受托方提供的价格和市场价格,由委托方、受托方双方共同确定,费用由委托方负责。五、维保合同总造价:叁万捌仟元整(38000.00元)六、合同维保期限:维护包修期限一年,从2014年 月 日至2015年 月 日止。 七、付款方式及其它事项:1、合同签订,委托方凭受托方的正规收据十日内付合同额的50%维保费,在一次性维护保养工程完毕,设备运行正常,委托方凭
4、受托方开据全额发票十日内付合同额的40%维保费,合同余款10%的维保费做质保金,合同期到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2、合同中未尽之处,甲乙双方本着相互谅解,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3、受托方开户名称:长沙圣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南门口支行账 号:1901005009201247939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医院 受托方:长沙圣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
5、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一、目标值: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
6、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