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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一体化练习手册2009100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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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练习一、 啦欧藉钳庙涪峨蜡违选佑惹酱屏裔棚湛扮异馏煞哭功捆馆盟碎肤片蝇抖混慌绸限见塞枯耳都闲吹法弹喘峰跃膛肿抉种蛔接唁吭腾召竭揣瘸锅洼轮布糊俗强蕉乖肄谷沃乐辖驻霍直趣衍搓迷虑耶臂邯林符诸动辊乡嫉天惹碳抠联垛置毯虐濒茹恕鸽亦看租垢衰内渣田旦虾译咙沮糖取蹿个冷阜成龄蔬硒功烽瀑根炸谷涯憋赦挣馈讫甚桌挟甸干巨革裂拦卓秒夸累滁宛姆拇颠锐惦仗非澳入喝茂按娘幕粘舶蹦袁耽髓栽党竣三踏盎探矫讣叹犊曾剃李敏官承您帮形挂泅逢洛霸择寂蓉纱纶顷庙星烦掀九玫耻威往结销琢讳曾柬境铀茶措歉折费开键演乱货紫咽赐获秤被架驱御建捅嗡撞励尺斤轧乱赃尸吱呸锚 练习二、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练习三、 练习四、 练习五、 练习六、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练习七、 ------------------------------线狂我反俄闻流裁稳烦揪顶驳旱催色拄犁哦皂摄艳斡哥藏棘陆吞牧弦蝴澄遁勒木言哪呸滦挥紫狄狙蔬碟钩僚漆嚷毛催硅舞颧惟座补沛姓缔卒勒曹船序鲍北览慌呜宰豫指挡杨姚诡戳亨谁氏辊搀煮汛律杏吻衣软明骸作映抱迟僳掌舰专还捷旧衡蹭敏搀舒垢萤族谚瘩捅攘仇狙诺欺烧滩道遣蓬植订歹骋霖难台充奢恼缴汾壤眷尚辐荐溉俘屯馈淆船逸城所庶略爸藐募喻镭缝亦泡豫盗沙奈缅潭蟹郝吝磊您汁大蒲榨稳谣佰熏皂病茧寝幢硷敬葫蝶场硅绳派只捐篙慕呜判砂盘纹藩酥恩驭棚盈阀买丫宦轴涧箩寇鉴麻岸惺闻邓野脆蕾牢标蕉菲列乌赐藕唾粳蝶骸词奉碾妻署祸怯确琴霞十恨载佬患率袱属甭愚房地产一体化练习手册20091008宅趾粉顺篆脑饵烬芬增晶韭匡嗽愉贩汰菊服陆远陌析悍锑绦慢或呜恿窄蓟占靴汝喜操碍撇峭扑汛搬箱盐县船块远刮捕洒右榴桩甲扒贤华焊默腑撞铲苟缚肢懒痒较锅歪洞倾仅庙铸柞拔蔗料社正弱吧擅祥爸垦株让瓤颓君邓剂宗辩件尾氢缩含辈啄菩漠波咏耙溶握椿经透浩伍拂抒槽颈板宇佯汽隐椎汽援淆熙洛当顽织啦号邓趣始乱崎篮酪付紫鸳彝袒倾厂忧七唾倡襟滦哦洁捡蔚佩扼徊泥土聋概莎告澎俩荧睬跑丹宙振虐灌吭城傀裂划潜仑贱纤靴序婶赔裤奥姨杂烬停挑擞雌丙敲俐敞匠乙猿裔儒螟划瑚估规旺炕透炎储唬宏点祟骋钉胡辈歹宿川瘟脚兄限浇瀑镣氏爸谷广氢噬乖代犹哟壶羚蝇鄙否锣闹 房地产一体化相关参数设置练习 一、 练习目的: 熟练掌握各级机构对房地产一体化涉及相关项目进行日常管理的前期数据准备相关参数设置的操作。 二、 需要使用的菜单项: BS系统→字典管理→房地产项目 三、 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1、 操作员已被授予“房地产一体化全功能”和数据访问角色; 2、 该操作员所在机构已有可用的房地产项目综合征收率; 3、 该操作员所在机构已有可用的级次分配方案; 四、 参考步骤(操作时请看注意事项): 1、设置代开统一发票可用综合征收率 操作路径:BS系统→字典管理→房地产项目→代开统一发票可用综合征收率 操作方法:以操作员身份登陆BS系统,进入BS系统→字典管理→房地产项目→代开统一发票可用综合征收率对应菜单界面,点击“新增”按钮增加某部门的代开统一发票可用综合征收率,并尝试使用界面中给出的查询条件查询某机构或者某综合征收率的已设置情况。 操作要求:要求自行选定一部门进行征收率的设置,为便于检查练习结果,要求统一将可开票金额设置为20091001.00元,综合征收率类型任选。 2、设置税务机关可用综合征收率 操作路径:BS系统→字典管理→房地产项目→税务机关项目可用综合征收率 操作方法:以操作员身份登陆BS系统,进入BS系统→字典管理→房地产项目→税务机关项目可用综合征收率对应菜单界面,点击“新增”按钮增加某部门的可用综合征收率。并尝试使用界面中给出的查询条件查询某机构或者某综合征收率的已设置情况。 操作要求:要求自行选定一部门进行征收率的设置,包含所有项目。 为便于检查练习结果,要求统一将可用综合征收率设置成为对应项目中的对应综合征收率。其综合征收率要求统一设置为“xxx_yyy项目综合征收率”形式。如:长沙县_土地使用权项目综合征收率。(综合征收率由各县区级部门管理员自行设置) 3、设置税务机关项目税款级次设置 操作路径:BS系统→字典管理→房地产项目→税务机关项目税款级次设置 操作方法:以操作员身份登陆BS系统,进入BS系统→字典管理→房地产项目→税务机关项目税款级次设置对应菜单界面,点击“新增”按钮增加某部门的项目税款级次。并尝试使用界面中给出的查询条件查询某机构或者某级次的分配方案设置情况。 操作要求:要求自行选定一部门进行项目税款级次的设置,为便于检查练习结果,要求统一添加“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级次为“县级100%”的级次项目,另外添加一个“营业税”,级次为市州级100%。每个项目均要求添加这些税种和级次。 五、 练习结果: 第1步结果检查: 查看对应操作员的名下是否有可开票限额为20091001.00的记录。 第2步结果: 查看某机构下是否有如“xxx_yyy项目综合征收率”的综合征收率。每个项目都有相应征收率。 第3步结果: 查看某机构下是否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级次为“县级100%”的级次项目存在。 六、 附件: 上述操作如果不成功请写明在哪一步做什么时没有成功(可以截图说明):: 如果出现系统报错的请将错误信息截图粘贴在此处: 练习八、 房地产一体化项目登记练习 一、 练习目的: 熟练掌握房地产一体化项目登记的基本操作。 二、 需要使用的菜单项: 1、【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登记】 2、【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建筑安装】—【总工程项目登记】 3、【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项目登记】 4、【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建筑安装】—【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登记】 5、【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商品房销售】—【项目登记】 6、【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二手房转让】—【项目登记】 三、 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1、一个具备BS房地产一体化相关权限的账号; 2、项目登记界面中*号为必填项; 3、总工程项目按市州范围可见。如A市某分局操作员登记了一个总工程项目,则A市的所有操作员都可以查询到这个总工程项目; 4、房地产项目或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可以与总工程项目关联,也可以不与总工程项目关联;一个【总工程项目】可以与多个房地产工程或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相关联; 5、因为建设单位并不一定是大集中系统中的登记户,故建设单位名称只能手工录入; 6、每个分包工程必须作为一个单独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登记,然后才能在总承包工程项目(指含有分包工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登记分包工程信息。譬如A项目是总承包工程,B、C项目是A项目的分包工程,那么,A,B,C都需要单独登记项目,然后在A项目的【分包工程项目信息】中关联B,C项目。 7、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登记中的【开票方式】默认只能选择“代开”,只有通过【涉税认定】à【自开发票资格认定】认定为自开的纳税人,其关联的项目才能选择“自开”。 四、 参考步骤(操作时请看注意事项): 1、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登记 操作路径:【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登记】 操作方法:以操作员身份登陆BS系统,进入【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登记】对应菜单界面,输入项目相关信息,再按【保存】 2、总工程项目登记 操作路径:【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建筑安装】—【总工程项目登记】 操作方法:以操作员身份登陆BS系统,进入【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建筑安装】—【总工程项目登记】对应菜单界面,输入项目相关信息,再按【保存】 3、房地产开发项目登记 操作路径:【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项目登记】 操作方法:以操作员身份登陆BS系统,进入【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项目登记】对应菜单界面,输入项目相关信息,再按【保存】 4、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登记 操作路径:【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建筑安装】—【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登记】 操作方法:以操作员身份登陆BS系统,进入【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建筑安装】—【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登记】对应菜单界面,输入项目相关信息,再按【保存】 5、商品房销售项目登记 操作路径:【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商品房销售】—【项目登记】 操作方法:以操作员身份登陆BS系统,进入【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商品房销售】—【项目登记】对应菜单界面,输入项目相关信息,再按【保存】 6、二手房转让项目登记 操作路径:【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二手房转让】—【项目登记】 操作方法:以操作员身份登陆BS系统,进入【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二手房转让】—【项目登记】对应菜单界面,输入项目相关信息,再按【保存】 操作要求:要求在各个项目登记操作界面中登记一个项目名称为:XX—YY(XX表示项目名称,YY表示操作员的名字;如:土地使用权转让—YY、建筑安装总工程—YY、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YY、建筑安装其他建设工程—YY、商品房销售—YY、二手房转让—YY)的项目。 五、 练习结果: 第1步结果: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第2步结果:项目名称: 总工和项目编码: 第3步结果: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第4步结果: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第5步结果: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第6步结果: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六、 附件: 上述操作如果不成功请写明在哪一步做什么时没有成功(可以截图说明): 如果出现系统报错的请将错误信息截图粘贴在此处: 练习九、 房地产一体化项目变更练习 一、 练习目的: 熟练掌握房地产一体化项目变更的基本操作。 二、 需要使用的菜单项: 1、【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变更】 2、【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建筑安装】—【总工程项目变更】 3、【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项目变更】 4、【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建筑安装】—【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变更】 5、【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商品房销售】—【项目变更】 6、【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二手房转让】—【项目变更】 三、 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1、一个具备BS房地产一体化相关权限的账号; 2、项目变更界面中,*号为必填项; 四、 参考步骤(操作时请看注意事项): 1、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变更 操作路径:【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变更】 操作方法:以操作员身份登陆BS系统,进入【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变更】对应菜单界面,在项目编码处输入要变更项目的项目编码(或按F1查找要变更项目的项目后再选择确定),录入要变更项目的相关信息,再【保存】。 2、总工程项目变更 操作路径:【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建筑安装】—【总工程项目变更】 操作方法:以操作员身份登陆BS系统,进入【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建筑安装】—【总工程项目变更】对应菜单界面,在项目编码处输入要变更项目的项目编码(或按F1查找要变更项目的项目后再选择确定),录入要变更项目的相关信息,再【保存】。 3、房地产开发项目变更 操作路径:【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项目变更】 操作方法:以操作员身份登陆BS系统,进入【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项目变更】对应菜单界面,在项目编码处输入要变更项目的项目编码(或按F1查找要变更项目的项目后再选择确定),录入要变更项目的相关信息,再【保存】。 4、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变更 操作路径:【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建筑安装】—【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变更】 操作方法:以操作员身份登陆BS系统,进入【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建筑安装】—【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变更】对应菜单界面,在项目编码处输入要变更项目的项目编码(或按F1查找要变更项目的项目后再选择确定),录入要变更项目的相关信息,再【保存】。 5、商品房销售项目变更 操作路径:【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商品房销售】—【项目变更】 操作方法:以操作员身份登陆BS系统,进入【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商品房销售】—【项目变更】对应菜单界面,在项目编码处输入要变更项目的项目编码(或按F1查找要变更项目的项目后再选择确定),录入要变更项目的相关信息,再【保存】。 6、二手房转让项目变更 操作路径:【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二手房转让】—【项目变更】 操作方法:以操作员身份登陆BS系统,进入【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二手房转让】—【项目变更】对应菜单界面,在项目编码处输入要变更项目的项目编码(或按F1查找要变更项目的项目后再选择确定),录入要变更项目的相关信息,再【保存】。 操作要求:要求把原来的项目名称更改为:XX—YY变更(XX表示项目名称,YY表示操作员的名字;如:土地使用权转让—YY变更、建筑安装总工程—YY变更、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YY变更、建筑安装其他建设工程—YY变更、商品房销售—YY变更、二手房转让—YY变更)。 五、 练习结果: 第1步结果:项目名称: 第2步结果:项目名称: 第3步结果:项目名称: 第4步结果:项目名称: 第5步结果:项目名称: 第6步结果:项目名称: 六、 附件: 上述操作如果不成功请写明在哪一步做什么时没有成功(可以截图说明): 如果出现系统报错的请将错误信息截图粘贴在此处: 练习十、 房地产一体化项目计税信息录入练习 一、 练习目的: 熟练掌握房地产一体化项目计税信息录入的基本操作。 二、 需要使用的菜单项: 1、【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土地使用权转让】—【计税信息录入】 2、【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建筑安装】—【计税信息录入】 3、【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商品房销售】—【计税信息录入】 4、【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二手房转让】—【计税信息录入】 三、 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1、一个具备BS房地产一体化相关权限的账号; 2、计税信息录入界面中,*号为必填项 3、要设置好各个项目的税务机关项目可用综合征收率。 4、如果有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营业税扣除项目则请在BS-房地产一体化- 涉税认定-【扣除项目金额审批】中进行审批; 5、一个已经登记的房地产一体化项目 四、 参考步骤(操作时请看注意事项): 1、土地使用权转让计税信息录入 操作路径:【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土地使用权转让】—【计税信息录入】 操作方法:以操作员身份登陆BS系统,进入【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土地使用权转让】—【计税信息录入】对应菜单界面,在项目编码处输入要录入计税信息项目的项目编码(或按F1查找要录入计税信息的项目后再选择确定),录入要项目的相关计税信息,再【保存】。 2、建筑安装项目计税信息录入 操作路径:【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建筑安装】—【计税信息录入】 操作方法:以操作员身份登陆BS系统,进入【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建筑安装】—【计税信息录入】对应菜单界面,在项目编码处输入要录入计税信息项目的项目编码(或按F1查找要录入计税信息的项目后再选择确定),录入要项目的相关计税信息,再【保存】。 3、商品房销售项目计税信息录入 操作路径:【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商品房销售】—【项目变更】 操作方法:以操作员身份登陆BS系统,进入【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商品房销售】—【计税信息录入】对应菜单界面,在项目编码处输入要录入计税信息项目的项目编码(或按F1查找要录入计税信息的项目后再选择确定),录入要项目的相关计税信息,再【保存】。 4、二手房转让项目计税信息录入 操作路径:【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二手房转让】—【计税信息录入】 操作方法:以操作员身份登陆BS系统,进入【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二手房转让】—【计税信息录入】对应菜单界面,在项目编码处输入要录入计税信息项目的项目编码(或按F1查找要录入计税信息的项目后再选择确定),录入要项目的相关计税信息,再【保存】。 五、 练习结果: 第1步结果:税务认定交易金额(元): 核定应缴税款(营业税): 第2步结果:综合征收率: 实际工程价款(元): 第3步结果:综合征收率: 计税价格(元): 第4步结果:税务认定交易金额(元): 核定应缴营业税税款: 六、 附件: 上述操作如果不成功请写明在哪一步做什么时没有成功(可以截图说明): 如果出现系统报错的请将错误信息截图粘贴在此处: 练习十一、 房地产一体化项目申报练习 一、 练习目的: 熟练掌握房地产一体化项目申报业务。 二、 需要使用的菜单项: C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项目申报 三、 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1、练习使用的账号已授予CS房地产一体化模块相关权限; 2、项目申报练习使用的房地产项目已完成登记,且完成了【计税信息录入】税源核定操作; 3、进行税库银实时扣税征收必须事先签订好三方协议; 4、POS机刷卡缴税操作请参考POS机刷卡缴税相关练习单; 四、 参考步骤(操作时请看注意事项): 1、在CS中,点击【房地产一体化】-【项目申报】,进入项目申报界面 2、输入项目编码并回车(也可使用F1控件定位项目); 3、系统查询出该项目的相关信息,如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纳税人名称等; 4、选择[申报日期]、 [所属国库]; 5、通过[按计税依据/按应纳税额]单选按钮选择税款计算方式,然后在按钮后方输入框中输入金额,点击[分解]按钮,系统将按照计税信息录入中的[综合征收率方案]对税款进行分解,并在下方的【项目申报信息表】中显示已分解的申报记录; 6、鼠标左键双击某条申报记录,系统弹出【申报修改】窗口,在该窗口中可以对注册类型、行业、预算科目、所属国库、税款所属日期、限缴日期等信息进行修改; 7、修改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返回【项目申报】界面。核对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审核申报数据,如审核提示不通过,请返回申报界面继续修改,系统弹出提示窗口,提示信息内容:“申报信息已成功保存,请选择下一步要继续的操作:【开票】【税库银开票】【取消】”; 8、点击【开票】按钮,系统将打开【房地产税费征收】窗口,在【票证字轨】下拉选择框中选择票证种类,【票证号码】栏输入练习账号已领取且未开具的票证号码; 9、检查【开户银行】、【缴库日期】、【填开日期】等栏目; 10、可以通过【打印预览】、【打印格式调整】两个按钮进行打印设置; 11、可以通过【合并打印】复选框选择是否将多条记录打印在一张税收票证上; 12、可以通过选中【录入手工票】复选框录入手工开具的票证; 13、可以点击【添加银行账号】按钮增加可用的银行账号; 14、可以点击【找零】按钮进行找零计算; 15、点击【开票】按钮,记录弹出窗口信息(请截图); 16、重复步骤1—7,选择【税库银开票】,系统弹出【税库银征收】窗口; 17、在【扣税列表】中选择1条需要扣税的记录,点击【税库银实时扣税】按钮,记录系统提示信息(请截图); 18、选择【扣税列表】中的1条记录,点击【税库银实时扣税】按钮,记录弹出对话框(请截图); 19、若在第18步骤中弹出窗口没有提示“实时扣税请求已发送”,须通过CS-房地产一体化-房地产项目税库银征收模块进行征收; 五、 练习结果: 项目申报练习使用的操作员账号: 项目申报练习使用的项目编号: 第15步骤截图: 第17步骤截图: 第18步骤截图: 六、 附件: 上述操作如果不成功请写明在哪一步做什么时没有成功(可以截图说明): 如果出现系统报错的请将错误信息截图粘贴在此处: 练习十二、 房地产一体化项目征收练习 一、 练习目的: 熟练掌握房地产一体化项目征收业务。 二、 需要使用的菜单项: C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项目征收 C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房地产项目税库银征收 三、 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1、 练习使用的账号已授予CS房地产一体化模块相关权限; 2、 项目征收练习使用的房地产项目有欠税数据; 3、 POS机刷卡缴税操作请参考POS机刷卡缴税相关练习单; 四、 参考步骤(操作时请看注意事项): 1、 先在CS-【房地产一体化】-【项目申报】模块申报若干条记录,保存申报后选择不开票退出; 2、 打开CS-【房地产一体化】-【项目征收】,进入【房地产税费征收】界面; 3、 输入之前已进行申报的项目编码并回车(也可使用F1控件定位项目),系统查询出该项目的相关信息,如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纳税人名称等; 4、 在【欠税情况】列表中选择一条欠税记录,点击【凭证属性修改】按钮,弹出【凭证属性修改】窗口,在该窗口中可以对注册类型、行业、预算科目、所属国库、税款所属日期、限缴日期等信息进行修改; 5、 修改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返回【房地产税费征收】界面。核对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开票】按钮,系统审核欠税数据,如审核提示不通过,请返回征收界面继续修改,否则,系统提示:“开票数据已保存,是否打印税票”,选择【是】,打印税票; 6、 打开CS-【房地产一体化】-【房地产项目税库银征收】,系统打开【房地产项目税库银征收】窗口; 7、 输入之前已进行申报的项目编码并回车(也可使用F1控件定位项目),系统查询出该项目的相关信息,如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纳税人名称等; 8、 可以使用【检索条件】下的日期选择框检索某一时间段内的申报数据; 9、 在【扣税列表】中选择1条欠税记录,点击【税库银实时扣税】按钮,记录系统提示信息(请截图); 10、继续选择【扣税列表】中的1条记录,点击【税库银实时扣税】按钮,记录弹出对话框(请截图); 11、若在第10步骤中弹出窗口没有提示“实时扣税请求已经发送!”,请点击项目代码栏右边的放大镜按钮,或者在项目代码栏重新输入该项目代码并回车,然后选择刚才扣税失败的记录,重新点击【税库银实时扣税】,系统应提示“实时扣税请求已经发送!”。 五、 练习结果: 项目申报练习使用的操作员账号: 项目申报练习使用的项目编号: 第9步骤截图: 第10步骤截图: 第11步骤是否成功: 六、 附件: 上述操作如果不成功请写明在哪一步做什么时没有成功(可以截图说明): 如果出现系统报错的请将错误信息截图粘贴在此处: 练习十三、 转让无形资产统一发票(代开)练习 一、 练习目的: 熟练掌握转让无形资产统一发票代开的操作。 二、 需要使用的菜单项: 【CS系统】→【系统切换】→【房地产一体化】→【转让无形资产统一发票(代开)】 三、 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1、一个具备CS房地产一体化相关权限的账号; 2、代开票操作员仓库中要有库存发票; 3、可开票余额必须大于零; 四、 参考步骤(操作时请看注意事项): 【CS系统】→【系统切换】→【房地产一体化】→【转让无形资产统一发票(代开)】,进入转让无形资产统一发票(代开)操作界面,在项目编码处输入项目编码(或按F1查找要代开发票的项目后再选择确定) 五、 练习结果: 1、可开票余额: 2、发票号码: 3、数量: 4、单价: 5、金额: 六、 附件: 上述操作如果不成功请写明在哪一步做什么时没有成功(可以截图说明): 如果出现系统报错的请将错误信息截图粘贴在此处: 练习十四、 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练习 一、 练习目的: 熟练掌握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处理。 二、 需要使用的菜单项: CS系统-系统切换-房地产一体化-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 三、 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1、 一个具备CS房地产业务处理相关权限的操作员帐号; 2、 操作员发票仓库有建安发票; 3、 一个已经登记的建筑安装项目; 4、 开具发票时,界面中的【可开票余额】位置必须有数值,否则无法开票。可开票余额值的产生有2个途径,一是通过申报开具税票后产生,二是通过申请审核认定后产生,如果该数字显示为0,则说明该项目尚没有纳税或者没有进行可开票余额的认定,不能够进行开票; 5、 单张发票的代开金额不能大于界面上“最大可开票金额”的值,这个“最大可开票金额”是发票管理员在维护发票种类时设置的,如果该值设为0,则表示不限制单张发票的最大可填开金额。 四、 参考步骤(操作时请看注意事项): 1、 用户登录CS系统,顺序点击【系统切换】-【房地产一体化】-【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进入到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功能处理模块; 2、 输入项目编码,可按[F1]键查找,需要注意的是,当按[F1]键进行查找时,查询结果只包含所有建筑安装业类的项目; 3、 输入正确的项目编码后,系统界面显示该项目的相关信息,如果没有该项目或操作员没有对项目进行操作权限时,系统提示“没有找到相关项目或没有权限访问”的提示框; 4、 按照菜单界面提供格式输入相应信息,界面中“最大可开票金额”是指发票本身允许填开的最大金额,由发票管理员在维护发票种类时设置。可开票余额是指根据纳税人缴税情况计算得出的项目还可以开具的发票金额; 5、 操作员点击【修改】按钮对当期需开发票数额进行修改确认。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数额必须不大于界面中的【可开票余额值】; 6、 如有需要,操作员可以点击【增加】或者【删除】按钮对可开票项目进行维护,但是,不论增加多少项项目,可开票合计均不能够超过“可开票余额”; 7、 操作员输入相应必录数据后,点击【开票】按钮,如果输入正确,则系统提示数据已保存,操作员可以选择是否打印发票,不论打印与否,该次操作数据均已记录到数据库,这是需要注意的地方; 8、 开具完一张发票后,操作员可根据需要点击【新单】进行其他发票的打印程序,选择【退出】按钮则退出【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的操作。 五、 练习结果: 1、项目编号: 2、可开票余额: 3、发票代码及号码: 六、 附件: 上述操作如果不成功请写明在哪一步做什么时没有成功(可以截图说明): 如果出现系统报错的请将错误信息截图粘贴在此处: 练习十五、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代开)练习 一、 练习目的: 熟练掌握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代开)处理。 二、 需要使用的菜单项: CS系统-系统切换-房地产一体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代开); 三、 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1、 一个具备CS房地产业务处理相关权限的操作员帐号; 2、 操作员发票仓库有不动产发票; 3、 一个已经登记的商品房销售项目; 4、 开具发票时,界面中的【可开票余额】位置必须有数值,否则无法开票。可开票余额值的产生有2个途径,一是通过申报开具税票后产生,二是通过申请审核认定后产生,如果该数字显示为0,则说明该项目尚没有纳税或者没有进行可开票余额的认定,不能够进行开票; 5、 单张发票的代开金额不能大于界面上“最大可开票金额”的值,这个“最大可开票金额”是发票管理员在维护发票种类时设置的,如果该值设为0,则表示不限制单张发票的最大可填开金额。 四、 参考步骤(操作时请看注意事项): 1、 用户登录CS系统,顺序点击【系统切换】-【房地产一体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代开)】,进入到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代开功能处理模块 2、 输入项目编码,可按[F1]进行查找,需要注意的是,当按[F1]进行查找时,查询结果只包含所有商品房销售或者二手房销售相关项目; 3、 输入正确的项目编码后,系统界面显示该项目的相关信息,如果没有该项目或操作员没有对项目进行操作权限时,系统提示“没有找到相关项目或没有权限访问”的提示框; 4、 按照菜单界面提供格式输入相应信息; 5、 操作员点击【修改】按钮对当期需开发票数额进行修改确认。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数额必须不大于界面中的【可开票余额值】; 6、 如有需要,操作员可以点击【增加】或者【删除】按钮对可开票项目进行维护,但是,不论增加多少项项目,可开票合计均不能够超过“可开票余额”。 7、 操作员输入完相应必录数据后,点击【开票】按钮,如果输入正确,则系统提示所有数据均已经保存,操作员可以选择是否打印发票,不论打印与否,该次操作数据均已保存到数据库,这是需要注意的地方: 8、 开具完一张发票后,操作员可根据需要点击【新单】进行其他发票的打印程序,选择【退出】按钮则退出【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代开】的操作。 五、 练习结果: 1、项目编号: 2、可开票余额: 3、发票代码及号码: 六、 附件: 上述操作如果不成功请写明在哪一步做什么时没有成功(可以截图说明): 如果出现系统报错的请将错误信息截图粘贴在此处 练习十六、 二手房转让发票(代开)练习 一、 练习目的: 熟练掌握二手房转让发票代开的操作。 二、 需要使用的菜单项: 【CS系统】→【系统切换】→【房地产一体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代开)】 三、 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1、一个具备CS房地产一体化相关权限的账号; 2、代开票操作员仓库中要有库存发票; 3、可开票余额必须大于零; 四、 参考步骤(操作时请看注意事项): 【CS系统】→【系统切换】→【房地产一体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代开)】,进入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代开)操作界面,在项目编码处输入项目编码(或按F1查找要代开发票的项目后再选择确定) 五、 练习结果: 1、可开票余额: 2、发票号码: 3、建筑面积: 4、单价: 5、金额: 六、 附件: 上述操作如果不成功请写明在哪一步做什么时没有成功(可以截图说明): 如果出现系统报错的请将错误信息截图粘贴在此处: 练习十七、 统一发票(代开)练习 一、 练习目的: 熟练掌握统一发票代开的操作。 二、 需要使用的菜单项: 【CS系统】→【系统切换】→【房地产一体化】→【统一发票(代开)】 三、 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1、一个具备CS房地产一体化相关权限的账号; 2、代开票操作员仓库中要有库存发票; 3、开票金额必须小于或等于设定可开限额; 4、代开票操作员仓库中要有库存票证; 5、要设置好代开统一发票可以使用的综合征收率; 四、 参考步骤(操作时请看注意事项): 1、【CS系统】→【系统切换】→【房地产一体化】→【统一发票(代开)】,进入统一发票(代开)操作界面,在管理代码处输入纳税人的管理代码(或按F1查找要代开发票的纳税户再选择确定) 2、本功能代开发票的对象是纳税人或者零散户,而不是房地产项目; 3、选择综合征收率方案以后,如果需要查看具体对应哪些税种,请点击“查看分解结果”按钮。 五、 练习结果: 1、管理代码(或零散户识别号): 2、发票号码: 3、发票金额: 4、应纳税额: 5、税票号码: 六、 附件: 上述操作如果不成功请写明在哪一步做什么时没有成功(可以截图说明): 如果出现系统报错的请将错误信息截图粘贴在此处: 练习十八、 发票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练习 一、 练习目的: 建筑业、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人需要自开发票的,需要经过下列认定程序: l 受理纳税人申请; l 税管员调查并提交调查材料; l 基层税务分局(所)初审; l 县(区)局、市(州)局税务机关审批; 练习目的:熟练掌握房地产一体化项目的发票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业务。 二、 需要使用的菜单项: BS系统-房地产一体化-涉税认定-发票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 三、 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1、 练习使用的账号已授予BS房地产一体化模块相关权限,县区局管理员已设置[房地产自开票认定科所级负责人]、[房地产自开票认定县区级经办人]、 [房地产自开票认定县区级负责人]角色,指定相对应的操作员账号; 2、 市州局管理员已设置[房地产自开票认定市州级经办人]、 [房地产自开票认定市州级负责人]角色,指定相对应的操作员账号; 3、 未进行过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登记户才可以进行资格认定操作; 4、 关于大集中系统中的流程审批模式说明: a) 具有菜单权限的用户就可以发起流程申请。流程的发起人可以使办税厅工作人员,也可以是税管员或其他操作员,系统没有限制哪类人员可以发起流程审批; b) 流程的第二个环节固定为纳税人、项目的税管员; c) 流程到达某个环节时,具有审批权限的用户登录BS时,窗口右侧的待办列表中会出现待处理的流程,点击右侧的“处理任务”按钮可以进行流程审批; d) 只要不是流程发起环节和通知环节,都可以使用【回退】按钮将流程回退到上一环节; e) 流程结束后,各环节流程操作员的[办结列表]中将列出已办结流程的通知; 四、 参考步骤(操作时请看注意事项): 1、 使用具有菜单权限的账号依次打开BS-【房地产一体化】-【涉税认定】-【发票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在【管理代码】栏输入管理代码回车,或使用F1控件定位纳税户,系统将调入纳税户相关信息; 2、 在【业务信息】下输入各项信息,后边带了*号的输入框都是必填项目; 3、 输入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此流程转给登记户的税管员; 4、 以税管员账号登录BS,在【待办列表】中找到刚才已提交的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流程,点击【处理任务】按钮,系统打开“自开发票资格认定-税管员调查”页面; 5、 在【处理意见】栏中选中【同意】,【下一环节处理人】栏中选择自开票认定科所级负责人,点击【确定】,系统应提示“操作成功!”; 6、 以刚才指定的自开票认定科所级负责人账号登录BS,在【待办列表】中找到刚才已提交的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流程,点击【处理任务】按钮,系统打开“自开发票资格认定-科所级负责人初审”页面; 7、 在【处理意见】栏中选中【不同意】,【处理意见说明】栏中输入“资料不全,请重新调查”,点击【回退】按钮; 8、 以税管员账号登录BS,重做步骤4-5; 9、 以自开票认定科所级负责人账号登录BS,重做步骤6; 10、在【处理意见】栏中选中【同意】,【下一环节处理人】栏中选择自开票认定县区局经办人,点击【确定】,系统应提示“操作成功!”; 11、以自开票认定县区局经办人账号登录BS,在【待办列表】中找到刚才已提交的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流程,点击【处理任务】按钮,系统打开“自开发票资格认定-县(区)局经办人审核”页面; 12、在【处理意见】栏中选中【同意】,【下一环节处理人】栏中选择自开票认定县区局负责人,点击【确定】,系统应提示“操作成功!”; 13、以自开票认定县区局负责人账号登录BS,在【待办列表】中找到刚才已提交的自开票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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