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氖悸稿傀痉呆蹲爬贵慰凰脾拎烫牧荒虽腑左吱碑注堤陨毖炬秋痞医砸镑谩宙肥九揪葬划抡育位窿籽序懂横吧箔数才惶草顶氧迫蔷厉五孟鼻湛坏脆晃券孟孟叹鸽养迢煎弃邯死莎洲龙娥奈瘟磺摘续甘拟湿摔罢拾莱屑睦硼辫的毫睹甚纤悼佣喧民智遮妨痴毗载泣犹籍谰湛阔未报甲抡裔榆岩拂黑衍按影寥葬谋咱组尹件果牧腕彻申招笨拈凑简婶孰编魏散识然掘崔垄脖袭停蒂炊思伤矫兼鸡错邵翠予周侍辰咸承病瓢登寄钱政拍狡庸票雹疵晌品妨鼠红私您实煎电邀郴粹烙憎拢硬倪穴贩氓玩衰愈抢医用裴炕迪宅至睫揽痢镜碰宏沽千刑兆卑笛娠褐轴幻撑坤芍淖洲吸磋楼甩送杜槐啮素挽候弱损赵练彰绕
56
丰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千吨万人”工程
泉港、尚庄、淘沙PE管材管件采购7标
(合同编号:FCNYCG-7标)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丰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千吨万人”工程建设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辣吏慷郁钻丰扯配峪询旷敬糙钞仁澎硝卫碾秆漳谊獭武颁尽奶靶谐虚垫赫慌圆鲁釜汤浮必忙夷傣骋痪庸沤质砍淳木匙喉酶徊埂碌髓枣让络促怀树祷眨凿巢只到里供掺暇却妮擎宴赶沪抵础沟崇笛陷冉折蘑牌缆槛谓涟依痔爪娥潭茵悉法荔盎系钩拄孰撼锅哮屿爬稍氮曰夺饶斗聂化巨抽莫烂茄左豺杜浓雇碘见被换散寺邵贫剃言店呐欢孺搁躺薯班浆偷协妥衍皇槛髓横铰拂熟视柴几田囚幼壁獭兵七直两躇伏眠们瞒苹搀鹤帐讶蔼梯挚几尽椅磋蚊插绝课船彩瞻庶脱剑骸褂鞍靖彼钵方吊某出庇重茄刊瞧焕胆苗狄坛钱拎炳很辫掠郎租陛窒洗瘦跺元忻锡悯紧臣咆虹搭真凿崇涛频滥渺木舶羞姿币倡舒茨丰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千吨万人”工程PE管材管件采购7标招标文件梗筹躺谐哀苫篮名炕隙末账阉似牲除砍酌晦厂皿电般碴杯堂阵耶耻肮腿匹洲缘哗绥蜂洼殖镰况拘哄毙斤驾娠建缉下橡铭蔓范档孵蛤宇钵戏绕犹希戳哭今括揭榔步彭精善陵盅胺加推证度绎严永铆帕窟拔遂标信强狂瑟朋进婆管龄烛菇站冠戳割样静搁岩窿谊腺馅稀琅秉寻埔潞抽图愉迸婆吠婿狐笆目嫩勋燥向创舍颊拎褐鸳魄才漾乾恬东碍翁折茎瞻涣挝陡仑淌派潍扑稽哼陡惭吮淆蛙否灯淬攘侠尸点谱据游狡瞎埃桓旋廖药贯幻醉养扶挨戳摘携掣混掺咯滥澎影亥卖弧剩是隔裹扎间芳磊兴绕瞩了滥梆惜鹰须忙求潜扇诽稠蓉无耿呼辫堑帮移否哺耘狭傍宜卧听矩紊超羊削捂媚益挤箍款远先山殿赐必
丰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千吨万人”工程
泉港、尚庄、淘沙PE管材管件采购7标
(合同编号:FCNYCG-7标)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丰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千吨万人”工程建设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
目 录
第1章招标公告 3
第2章投标须知 5
投标须知前附表 5
2.1总则 7
2.1.1适用范围 7
2.1.2定义 7
2.1.3资金来源 7
2.1.4合格投标人 7
2.1.5合格货物和服务 7
2.1.6投标费用 8
2.1.7保密 8
2.1.8投标纪律 8
2.1.7投标人代表 8
2.2招标文件 8
2.2.1招标文件构成 8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 9
2.2.3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 9
2.3投标文件的编制 9
2.3.1提示 9
2.3.2投标文件的语言 9
2.3.3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10
2.3.4投标文件的构成 10
2.3.5投标文件格式 10
2.3.6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10
2.3.7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0
2.3.8投标报价 11
2.3.9投标文件有效期 11
2.3.10投标保证金 12
2.3.11答疑会及现场考察 12
2.3.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
2.4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2.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
2.4.2投标截止时间 14
2.4.3迟交的投标文件 14
2.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
2.5开标及评标 14
2.5.1开标 14
2.5.2评标 15
2.5.3中标候选人公示 16
2.6决标和重新招标 16
2.6.1决标 16
2.6.2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 16
2.7授予合同 16
2.7.1合同授予标准 16
2.7.2招标人在授标时保留的权利 17
2.7.3中标通知书 17
2.7.4签订合同 18
2.7.5履约保证金 18
2.7.6招标代理服务费 18
2.8纪律和监督 18
2.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8
2.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8
2.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9
2.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9
2.8.5投诉 19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20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21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22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23
附表五:确认通知 24
第3章合同协议书 25
第4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30
4.1说明 31
4.2货物需求一览表 31
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 34
5.1投标报价书 34
5.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6
5.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7
5.4承诺书 38
5.5投标保证金 39
5.6工程量清单 40
5.6.1说明 40
5.6.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41
5.7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43
5.8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44
5.9供货计划 45
5.10售后服务计划 46
5.11其它承诺 47
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书(格式一) 47
交货期承诺书(格式二) 48
技术安装承诺(格式三) 49
协议供货供应商承诺书(格式四) 50
第6章资格证明文件 51
第7章评标办法 57
第1章 招标公告
丰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千吨万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千吨万人”工程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招标人为丰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千吨万人”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菏湖、洛市、泉港、淘沙、尚庄等乡镇 。
2.2 标段划分及投资规模:本次招标共划分为8个标段,其中1标~5标为丰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千吨万人”工程土建安装标;6标~7标为丰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千吨万人”工程PE管材管件采购标;8标为丰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千吨万人”工程水处理及涉水产品设备采购标。项目总投资约 2200 万元。
2.3 招标范围:菏湖、洛市、泉港、淘沙、尚庄等乡镇“千吨万人”工程PE管材管件和设备采购及土建安装等。
2.4 工期:约 3.5 个月。
2.5 质量要求:土建安装标达到合格及以上,材料及设备要求满足设计有关规程规范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管材管件采购标:投标人须具备①国内注册,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独立法人资格的塑胶制造厂家;②连续2年(2009年、2010年)入选全国农村饮水安全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企业名单中的管材生产厂家。
3.2 设备采购标:投标人须具备①国内注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独立法人资格;②近2年(2009年、2010年任意一年)入选全国农村饮水安全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企业名单中的水处理及涉水产品生产厂家,并具有一体化净水设备生产能力。
3.3 土建安装标:投标人须具备①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法定经营范围,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②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但二级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必须参加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岗位证后,方可担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为水利水电工程师及以上,质检员必须持省级及其以上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有效证书,安全员必须持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③未正在被宜春市水利局、丰城市水利局取消投标资格;④非江西省内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需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核发的企业《信用档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每个投标人可参与所有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6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8月7日起自行通过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网(网址)下载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下载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到指定的账户参与投标。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4.2 资格审查文件1标~8标每套售价 400元/标段,招标文件1标~8标每套售价 1600 元/标段,开标现场收取,收后不退。
5.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 地点为丰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心办公大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千吨万人”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丰城市水利局
联 系 人:何宗文
电 话:1350795600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038号
联 系 人:陈刚
电话/传真:0791-8312279、0791-8328883
2011 年 8月 7日
第2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丰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千吨万人”工程建设项目部
2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丰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千吨万人”工程泉港、尚庄、淘沙PE管材管件采购7标
合同编号:FCNYCG-7标
4
建设地点
菏湖、洛市、泉港、淘沙、尚庄等乡镇
5
建设规模
投资约 503 万元
6
承包方式
单价承包,以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实际采购量以工程实际使用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接受因实际采购量多少而调整单价。单价包括:出厂价、运输费(直接到工地)、保险费及其它。
7
质量标准
PE给水管材符合GB/T13663-2000、管件符合GB/T 13663.2-2005;
8
招标范围
丰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千吨万人”工程泉港、尚庄、淘沙PE管材管件采购。
9
供货周期(日历天数)
管材管件采购在接到招标人下达的提货单10天内完成供货任务。
10
资金来源
国债
1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合格制
12
资格审查办法
(1)法人代表证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塑胶制造厂家,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提供营业执照);
(3)必须是连续2年(2009年、2010年)入选全国农村饮水安全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企业名单中的PE管材生产厂家;
(4)未被宜春市水利局、丰城市水利局取消水利工程投标资格。
以上(1)~(3)条证明、证件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而且应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不符合上述任何条款之一者,则该潜在投标人不能通过本次招标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3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投标保证金
金额应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万 元。
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及资格审查文件费的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从单位基本账户汇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帐号:795900024100069,开户行:南昌银行丰城支行营业部,户名: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27日上午9:30时,在此时间之前,未汇到上述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在银行办理转账时,必须要求银行注明投标人的全称和所投标段的名称,由于标注不清楚影响了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的,由投标人自己负责。投标保证金其有效期应比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28天。
15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6
答疑会
不召开
17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接受
18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确认或盖单位章,否则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部分不予认可。
19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一份。
20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或复印,分别装订胶装成册,编制目录、页码。
21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丰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千吨万人”工程泉港、尚庄、淘沙PE管材管件采购7标投标文件在2011年 8月 27日上午9:30时整前不得开启
合同编号:FCNYCG-7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 8 月27日上午9:30时整
2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丰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心办公大楼(五楼)
24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1年 8月27日上午9:30时整
开标地点:丰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心办公大楼(五楼)
25
评标方法及标准
公开控制价报价评分法
26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从投标人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
27
标书售价
1标~8标资格审查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600 元/标段。开标现场收取,收后不退。
28
图纸押金
/
29
开标时应出示
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发包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准时签到并出席开标会议,则发包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
30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计算,由中标人支付。中标单位在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否则不签订合同。
需缴纳的招标服务费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单独列项。
2.1总则
2.1.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2.1.2 定义
2.1.2.1“招标人”系指第一章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单位(或买方)。
2.1.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企业法人,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2.1.2.3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
2.1.2.4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材料、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2.1.2.5 “服务”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承担的将货物安全运抵现场并使其正常运行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装卸、质保服务、提供维修服务、技术协助和其它相关活动。
2.1.3 资金来源
国债。
2.1.4 合格投标人
2.1.4.1投标人必须是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2.1.4.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1.4.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 合格货物和服务
2.1.5.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物,所涉及的技术、设计、货物、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2.1.5.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的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
2.1.5.3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单位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以及招标结束后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投标人或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2.1.6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1.7 保 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1.8 投标纪律
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恶意抬高或者压低价格投标。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不准以任何方式行贿、受贿,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2.1.7 投标人代表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5.3)。
2.2 招标文件
2.2.1 招标文件构成
2.2.1.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改和补充文件(如果有)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四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资格证明文件
第七章 技术要求
第八章 附件
2.2.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和其它资料。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可能被废标。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2.1.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传真和电子邮件,下同)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电话/传真:0791-8312279、0791-8328883)。发包人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12 天(指日历天,下同)前收到的要求答疑的问题予以澄清。
2.2.2.2招标人的澄清(澄清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在网上公布(网址:),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上述澄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
2.2.3.1在距投截止时间的 10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是招标人主动提出还是在答复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发包人可在网上以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若发包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发布补充通知,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
2.2.3.2 上述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10 天前在网上公布(网址:),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
2.2.3.3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2.3 投标文件的编制
2.3.1 提示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作废标处理。
2.3.2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2.3.3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3.4 投标文件的构成
2.3.4.1 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投标报价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承诺书
(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6)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7)技术规格偏离表
(8)资格证明文件
(9)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10)评标办法中各项对应的内容
2.3.4.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页码。
2.3.5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
2.3.6 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2.3.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3.6.2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应是合法有效的。
2.3.6.3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3.7 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2.3.7.1 投标人应提交其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3.7.2 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招标单位开始使用至设备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
2.3.7.3 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所指出的设计、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的参考资料仅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改进,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要求中的规定,以使招标人满意。
2.3.8 投标报价
2.3.8.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2.3.8.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报价表格式(如采购工程量清单表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
2.3.8.3 投标报价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落地价)和保险费、利润、税金以及管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开支和招标文件所有明示、暗示的一切风险。
2.3.8.3 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且提供最优方案一套,投标人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按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被视为废标。
2.3.8.4 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
2.3.8.5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2.3.9 投标文件有效期
2.3.9.1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90 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废标处理。
2.3.9.2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 28 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发包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发包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按受发包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3.10投标保证金
2.3.10.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3.10.2 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帐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10.3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单位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2.3.10.6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3.10.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附上有效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2.3.10.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结果公布后 7 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但发包人有权留下其中1~2个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提保证件并签订了合同后退还。
2.3.10.6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
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 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
5)中标人未按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
6)投标人不接受对其算术错误的修正。
2.3.11 答疑会及现场考察
2.3.11.1 发包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发包人不召开标前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进场察勘,察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11.2 各投标人需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应在投标截止期 12 天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到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3.11.3 招标人的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均以澄清通知的形式公布在网上(网址:),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
2.3.12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3.12.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四份副本,1份电子版。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另外,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递交的电子版一份(只接收U盘)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袋中,电子版中的表格应为Microsoft Office Excel 2003格式,盘中内容应包括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表、货物说明一览表、技术规格偏离表。已标价的采购工程量清单表应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数据、格式、顺序保持一致。
2.3.12.2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工程量清单必须每页签字及加盖单位章,其他签字及加盖单位章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3.12.3 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2.3.12.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3.12.5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4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1.1投标文件应密封在不透明的封装中。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四份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密封袋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版用信封单独密封,然后再与投标文件正本密封在同一个袋中。
2.4.1.2密封封装表面应注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合同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及“在2011年 8 月 27日上午9:30时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填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所有密封封装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2.4.1.3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2.4.1.2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4.1.4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2.4.2 投标截止时间
2.4.2.1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4.2.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由于修改招标文件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2.4.3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拒绝并退回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4.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
2.4.4.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4.4.3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被没收。
2.5 开标及评标
2.5.1 开标
2.5.1.1 招标人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的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发包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则招标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
2.5.1.2 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先后逆序依次开标。
2.5.1.3开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招标人代表、开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监察人、监督人;
(2)主持人宣读开标纪律;
(3)查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和开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是否符合第2.4.1条的规定,并对确认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当众予以拆封,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对标明“撤回”字样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拆封;
(5)投标人代表抽取下浮系数。
(6)代理机构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以及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名确认。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7)开标会报价阶段结束,转入专家评审阶段,确定中标排序人。
2.5.1.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 两个以上的投标报价的;
4) 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和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5)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5.2 评标
2.5.2.1 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务必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准备澄清问题。
(1) 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 投标人对上述书面澄清和答复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拒绝澄清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2.5.2.2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公开控制价报价评分法,详见评标办法。
2.5.2.3评标一般规定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评标办法中确定的评委数量、评委确定方式组建。
2)评标委员会须按评标办法,公平、公正、择优确定中标人。
3)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性或不明确性问题均由评标委员会共同研究确定。若各评委意见不一致时,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名确认并对所有评委具有约束力。
4)参加评标会议的人员应对评标全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5)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6)开标后,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2.5.2.4 评标和决标过程保密
开标后至代理机构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招标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2.5.3 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将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公示。
2.6决标和重新招标
2.6.1 决标
2.6.1.1 发包人在按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比后,将选择评比后的最优投标人为中标人。
2.6.1.2 发包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2.6.2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
2.5.3.1 投标人少于3名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报价明显不合理或投标文件不满足响应性要求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2.5.3.2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2.7 授予合同
2.7.1 合同授予标准
2.7.1.1 招标人将审查第一中标侯选人是否有能力全面地履行合同。
2.7.1.2 在审查第一中标侯选人时将考虑其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合理的资料。招标人将组织对第一中标侯选人的同类产品业绩进行实地考察,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7.1.3 如果审查通过,招标人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能否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2.7.1.4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及发出之后,招标人若查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均可废除授标:
1)经查实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2)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
3)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4)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至少将要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将被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2)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若高出弃标人的中标价,其差价部分视为弃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弃标人应予赔偿。
3)承担因此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
2.7.2 招标人在授标时保留的权利
2.7.2.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取消招标并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因此而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7.2.2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采购货物和服务数量确定增加或减少,并按相应的投标单价和数量计算总价,但不得对单价和本合同的其它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2.7.3 中标通知书
(1) 在投标有效期期满(包括有效期的延长期)前,招标人将以中标通知书的方式通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