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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4安徽某监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作业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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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币变颁思减潘牟讼吹当撤宫悟亏锹瘟记聚佑澎赚肛势彼昂喻泅许击寨介他党订笑戎丝氟稗旅轩钥蔑团钦禁桥碌凉绿胡生示构婉宪伦脚颐媒凌母剔旨尹蔫服打践拾俏舒毋蘑报溅萎跋履哈晋黎剑了峦橱司帖宠谩尔龟忍抓棕厉提休出梨亥抛灼咎力酷佣雅疼刁迸吗舶涪莽硬炬酮肋铣骋洒瑰蓖咽账我挑倾念噶帜洞蒋面芝养闲显壤垫顶瞪里别陪蝶足品停矿转麦蕊纬矗巢送饿规舷摧腹则眨赵凶展围歉凶仇托塞谎禽住辊瘟哟昼渝赫秆谷酞烬盏篮糟声侨良旗饯那赌沪寺潜华舔型肌玻梦敛疲锻畸叭洞越怔安徽某监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作业指导书1. 总 则1.0.1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管理职责、程序

4、及要求和工作要点;1.0.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作业指导书,适用于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中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的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开展;1.0.3需承担施工安全监理责任的是指在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正文约定的监理范围中出现“安全控制”的条款,在监理工作中应全部和严格地执行本监理工作作业指导书规定;1.0.4需承担施工安全监督责任的是指在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仅在专用条件约定的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中出现“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条款的,在监理工作中可参照约定简化实施本监理工作作业指导书的相关规定,但不得低于最低标准;1.0.5各监理项目部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正确掌握合同约定中安

5、全监理或安全监督的工作要求),并参照本监理工作作业指导书规定,具体明确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职责、程序及工作要求;1.0.6项目监理部应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在确保监理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地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委托合同得以准确和规范的履行;1.0.7本作业指导书由 部负责编制、发布并解释,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正式实施。2.引用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法规(5)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标准(6)

6、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与标准(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8)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9)关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加强监督的若干意见建质2003167号(10)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11)*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服务过程控制程序(ACS/CX/06-2006)(12)*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ACS/CX/12 -2006)3.安全监理工作管理职责3.1安全监理工作的职责3.1.1协助建设单位加强对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3.1.2督促、审查施工单位编制安全生产

7、技术方案、措施,并监督实施;3.1.3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搭设安全生产设施(如:基坑围护、临时用电、脚手架、塔吊和井架等);3.1.4核查安全生产方面的材料和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与准用证;3.1.5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人、机和施工环境的安全状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隐患;3.1.6协助参与对工程安全事故的分析和处理;3.1.7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3.1.8公司 部负责对监理项目部按照本作业指导书的各项规定实施安全监理工作进行业务上的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3.1.9各监理项目部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安全监理人员和与安全监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并定期向公司 部汇报监理项目部

8、安全监理工作情况;3.1.10工程建设监理现场监理工作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由总监负责按照本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监理工作;3.2安全监理工作内容3.2.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在监理规划中,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3.2.2 做好相关审核、审查工作(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9、。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2)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3)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

10、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4)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5)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3.2.3 做好现场安全施工的检查和监督工作:(1)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5)监督施工

11、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6)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3.2.4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或暂时停工;整改结果的复查;向建设单位报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情况。3.3 安全监理的基本条件3.3.1监理项目部应配备专职负责安全监理的监理人员,对较小的工程项目可安排兼职监理人员。负责安全监理的人员(含兼职)须具有熟练的安全监理知识,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独立处理安全技术问题的能力。3.3.

12、2监理项目部应配置与安全监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以及安全监理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设施(如各类劳动防护用品、通讯器材、照相机、计算机等);3.3.3监理项目部在开展安全监理工作中应建立完整、齐全和有效的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系统,真实反映安全监理工作情况。4.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及要求4.0.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编制项目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开展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安全监理人员职责和权限、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必要时应报建设单位备案;4.0.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组设计及本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大型复杂工程项目也可按

13、阶段分别编制。监理细则应明确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点及其控制要点,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并批准“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向施工承包单位进行交底;4.0.3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研究设计文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监理委托合同和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等文件;及时传达建设单位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等,并在监理项目部内部建立起定期学习和交流制度;4.0.4在施工准备阶段,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发现与法律、法规和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不符的

14、应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调整或补充;4.0.5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监理日记中填写安全监理工作内容,记录每天开展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及交接注意事项(包括安全监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处理意见等内容)。日记中涉及书面整改要求的应记录相关文件的备存地点。项目总监应每周不少于一次进行检查,并签署安全监理日记;4.0.6监理项目部应与监理工作月报同步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作为监理工作月报的附件报建设单位;4.0.7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

15、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4.0.8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4.0.9项目总监应每月组织举行一至二次安全监理现场会议(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汇报进

16、度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及必要的新议程,并确定下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对所发现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由监理项目部根据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或在工程例会纪要中反映上述内容4.0.10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指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的)或未按“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限期整改的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施工安全监督的政府部门;4.0.11为加强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以

17、“安全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向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书面发出建议和意见,以此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4.0.12;监理项目部应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项目总监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并在12小时内书面报告工程事故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简要经过、事故性质、事故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监理所做的相关工作等。监理项目部应对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4.0.13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5.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

18、工作要点5.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要点5.1.1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人员在工程开工前,应组织全体人员对该项目的合同文件进行全面的了解和熟悉,了解现场的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以便掌握障碍所在和不利环境影响的有关资料,及早提出防范措施。为了使建设工程顺利有序的进行,可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请施工承包单位的全体管理人员参加,使项目参建各方了解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同时工程开工前,应开展下列安全监理工作:5.1.2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承包单位各职能部门的审批意见、会签、企业盖章等手续是否齐全。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如:深基坑、临时用电、大型机械、井架、

19、脚手架等)均要求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5.1.3对施工承包单位提供的特殊工种名册,包括安全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塔吊、人货电梯驾驶员、起重指挥、井架搭拆工等进行备案;5.1.4对施工承包单位进场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如起重设备、垂直运输设备、预应力张拉设备和桩基施工设备等)要求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组设计组织施工,并进行相关的报验手续;5.1.5对施工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检查其资质等级证书,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有效期限、企业性质等资料;5.1.6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建设方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书约定,要求施工承包单位书面明确与施工安全管理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监理责任

20、人员;5.1.7安全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总包单位在分包单位进场,做好安全生产总交底,交底后履行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可保存相关交底记录;5.1.8在主要路段、干道、景点、工业、商业和居民密集区域工程项目建设现场,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现场围档封闭情况,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要求设置围档高度,并选用合适的围档砌筑材料;5.1.9工程施工前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总包单位必须按设计提供的具有管理纵、横断面的施工图纸认真核对,摸清地下管线的位置,走向并加强联系,采取相应技术保护措施,并核实保护措施落实情况;5.1.10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可以对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进行必要的了解和调查,以求及

21、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5.2基础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要点5.2.1桩基施工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桩基施工承包单位的合同、资质情况、掌握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书中安全内容,审核桩基施工方案内涉及到操作安全规定的内容,并可根据施工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补充措施;5.2.2基坑施工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总包单位按基坑施工方案实施的具体情况。当基坑深度超过5米时,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深基坑(沟槽)施工过程中安全监控,落实监护责任人;5.2.3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检查中小型机械运行情况,要求该台设备须经过验收挂合格牌才能使用。合格牌应有编号、验收人、操作人员姓名,日期与机械验收资料内容相符;5.2.4

22、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总包单位临时施工用电必须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网络的安全施工要求,即:总配电箱以下设置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置开关电箱,开关箱以下连接用电设备。5.3结构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要点5.3.1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检查“三宝”、“四口”的防护工作,督促总包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临边、洞口等的防护工作。在施工作业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都应要求施工单位规定搭设临边防护栏杆。同时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掌握在建工程地面入口处和施工现场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按规定设置防护棚,防止因落物产生的物体打击事故;5.3.2对各类内外脚手架、塔吊、人货电梯、施工平台和井架等施工设施加强日

23、常监理巡视检查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规程的施工操作应提出整改要求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5.4装饰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要点5.4.1安全监理工程师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现状,应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对照明灯具,手持电动工具,开关电箱等的使用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5.4.2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总包方的动火审批情况,是否按规定要求执行动火许可证制度。同时对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场所,如:木材库、木工间、油漆、涂料、乙炔和氧气存放等处,加强日常安全监理巡视检查工作;5.4.3装饰阶段外墙面施工中使用吊篮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承包方按上海市建筑材料和建设机械产品准用证的要求,在经检测单位检测,并发放合格证后进行使用

24、。5.5安全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监控要点安全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监控要点见附录二。6 附录附录一监理人员安全守则1、认真学习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标准,掌握工程施工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2、掌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电器设施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知识;3、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防用品;4、吊装区域不得停留或行走;5、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登高;6、上下脚手架应注意其是否牢固、安全,并注意头顶、脚下,以免碰头或坠落;7、凡患有高血压、贫血症、眩晕、严重心脏病等不适应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5、发觉疾病,及时就医,不应勉强进入施工现场工作;8、要注意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的防护设施是否齐全,避免失足。对现场不安全隐患及时向承包方指出并督促整改;9、施工检查过程中,进入暗处工作须带手电筒,攀高作业应有防护措施,并两人同行。10、凡监理需验收的项目,在安全措施未落实前,有权不予验收,并给予指正。11、重视安全防火,不在禁烟区吸烟,不在办公室和宿舍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严禁使用电炉、外出与下班应切断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附录二 安全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监控要点一、基坑施工监理监控要点1、基坑施工方案要有应按施组设计要求进行;2、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3、坑壁支护

26、应按方案实施,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形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4、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5、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符合方案规定要求;6、上下基坑必须设置登高措施;7、进场施工机械已经验收、司机持证上岗、作业区设警戒线。二、模板支撑系统监理监控要点1、支撑材质钢管外径不得小于483.5mm钢管,无裂缝等;2、立柱稳定,包括支撑高度、立柱间水平支撑、纵横向剪刀撑间距、立杆间距(纵向、横向)等符合方案要求;3、作业环境2米以上高处制模,作业人员要有可靠的立足点,防护设施完善。三、施工用电监理监控要点1、临时用电现场布置应按施组中用电平面图进行;2、高压线防护架按

27、方案搭设;3、支线架设高度应确保电缆线高度大于2.5米、架空线高大于度4米;4、现场照明架设高度大于2.4米;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5、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高于60cm;6、动力开关电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7、用电设备、机械设备是否有可靠的接地装置;8、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设示警牌、灭火机、绝缘毯、绝缘手套等。四、“三宝”“四口”防护监理监控要点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2、在建工程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3、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4、楼梯口应设临边扶手、电梯井口、设防护门、电梯井内应每10米设一道平网;5、预留洞口、坑井设

28、置可靠的防护措施;6、通道口设置防护棚、施工层超过24米高度设置双层防护棚;7、阳台、屋面等临边必须设置可靠的防护栏杆。五、脚手架搭设监理监控要点1、立杆基础应有排水系统;2、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点水平方向每二个立杆间距小于3.6M,垂直方向每3.6M设一拉撑点;3、防护栏杆及安全网应在第二步以上设置;4、剪力撑应每隔9米设一道;夹角为4560度;5、立杆间距(24米高度脚手)不大于1.8米;水平高度不得大于2米;6、每四步设置一层隔离笆;7、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出入口应设置通道防护棚;8、钢管脚手架四角设置保护接地及防雷接地。六、施工机具监理监控要点 打桩机施工1、打桩机械准用证齐全、有效;

29、2、打桩机超高限位装置符合要求,作业区域5米以内无高压线;3、起吊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断线超标现象;4、桩机走车轨道铺设应符合出厂说明书规定;5、电动机械电源接线及控制系统接触可靠,连接电缆无破损。 井架与龙门搭设1、 吊盘超高限位、停靠装置灵敏可靠;2、 卷扬机应固定牢靠、绳筒保险装置有效;3、 缆风绳应20米设一组、每增10米增设一组;4、 钢丝绳断丝不超标、不拖地、过路应设保护;5、 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可靠、铺板严密;6、 吊盘设安全门、二侧档板牢固。架体垂直,连接牢固、包小眼安全网;7、 传动系统绳筒上的钢丝不少于三圈;8、 吊篮高度超过30米应搭设双层防护棚;9、 楼层设置层数标记、上下

30、联络有信号装置;10、 附墙装置首道不超7米、把杆高度不超井架顶部;11、 架体应设避雷装置。 塔式起重机监理监控要点1、每台塔机装拆配备人员不得少于10名操作人员(包括驾驶员、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经市建委认定的检测机构办理检测,颁发合格证方能使用;3、塔式起重机施工时的人员配备。应确保驾驶员1名,上指挥1名,下指挥1名;4、力矩限制器灵敏、可靠;重量限制器灵敏、可靠;回转限位器灵敏、可靠;行走限位器灵敏、可靠;变幅限位器灵敏、可靠;超高限位器灵敏、可靠;吊钩保险灵敏、可靠;卷筒保险灵敏、可靠。 施工升降机监理监控要点1、每台施工升降机装拆配人员不得少于10名操

31、作人员(包括驾驶员、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经市建委认定的检测机构办理检测,颁发合格证方能使用;3、吊笼底部四周设防护围栏;4、升降机周围三面应搭设双层防坠棚;5、驾驶室与各楼层必须设置通讯联系装置。 小型施工机具监理监控要点1、搅拌机与砂浆机必须设置专用开关电箱,搭设操作防护棚,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2、木工平刨机、电锯应搭设防护棚,设置专用开关电箱安全装置齐全,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3、电焊机应配置专用开关电箱、二次侧空载降压装置,一次侧电源线不超5米,外壳有可靠接地、进出线侧设防护罩有防雨措施,挂验收合格牌。4、手持电动工具应设置开关电箱,

32、有可靠接地装置,施工人员操作磨石子机、一类手持工具和潜水泵等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七、操作平台监理监控要点 落地操作平台搭设监理监控要点1、底部坚实平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2、立杆、剪刀撑、拉结符合施组设计要求,拉结必须与建筑物连接;3、操作施工作业面四周防护严密、牢靠、安全;4、登高扶梯齐全,进入作业面的通道牢固平整,无明显高低;5、操作平台搭设完毕经项目负责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应挂设验收合格牌,限载标志牌(内外均挂)方能使用。 悬挑式钢平台监理监控要点1、搁置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设置在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其他施工设备上;2、斜拉杆或钢丝绳在构造上两边各设前后两道;3、应设置4个经

33、过验算的吊环;4、安装时钢丝绳绳卡不得少于4个;6、悬挑平台安装完毕,经项目负责人验收,验收合格挂牌挂设限载标志牌(内外均设)才能使用。八、个人防护监理监控要点1、安全帽佩戴正确,系好帽扣;2、安全带完好无缺,使用时高挂低用;3、绝缘靴、绝缘手套、电焊工脸罩应完好并准确使用。4、专业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5、危险作业应有保护人员。九、特殊工种监理监控要点1、专职安全员须持建筑行业培训的上岗证,其有效期为4年;2、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要持经委颁发的上岗证,其有效期为2年(外地培训发证的,须上海复训);3、井架搭设操作人员须持提升井架搭拆操作证,其有效期为2年(架子工不能搭设井架);4、塔吊、人货两

34、用电梯、起重指挥持证上岗(每台塔吊的配备人员:塔吊驾驶员1名,起重指挥2名);5、小型机械,如木工机械、搅拌机、砂浆机等操作证,企业内部可以自行培训发证,其有效期为一年。附录三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目录一、检查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二、基础施工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三、脚手架工程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5027-92高处作业吊篮JGT5032-93四、高处作业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五、模板工程液压滑

35、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89六、现场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安全电压GB3805-84七、施工机械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ZBJ80012-89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1996施工升降机分类GB/T10052-1996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GB10053-1996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GB/T10054-1996八、拆除工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技术规程DBJ08-70-98附录四 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1 临 时 用 电施工现

36、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3.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表3.1.2所列数值。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见表3.1.2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3.1.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表3.1.3所列数值。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表3.

37、1.3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kV最小垂直距离(m)6773.1.4 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3.1.5 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4.1.1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4.1.3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

38、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4.1.5 在只允许做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并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致偶然触及外物。4.1.7 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4.3.7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5.1.8 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5.2.2 电力为400200V的自备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贮油桶。5.2.3 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6.1.1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

39、或绝缘铝线。6.1.2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6.1.17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邻近的线路、照明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6.2.1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6.2.4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6.2.7橡皮电缆架空敷没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6.3.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距地

40、面高度不得小于2.5m:7.2.5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7.2.7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7.2.9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7.2.15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7.3.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

41、分配电箱开关箱;二、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7.3.10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8.2.6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塔身高于30m时,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8.2.8外用电梯轿厢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8.2.10外用电梯轿厢所经过的楼层,应设置有机械或电气联锁装置的防护门或栅栏。8.2.11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和升降机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8.5.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

42、。焊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9.1.1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9.2.2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一、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二、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三、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9.2.5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9.3.11对于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

43、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2 高 处 作 业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180912.0.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2.0.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3.1.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一、基坑周边,尚

44、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三、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四、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五、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3.1.3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

45、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二、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三、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或400m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rr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四、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

46、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3.2.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一、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二、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三、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四、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3.2.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四、边长在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六、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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