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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9
XXXX项目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谈判编号:JXGT2013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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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项目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谈判编号:JXGT20130XX
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X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3
第二章 供应商(施工单位)须知 5
第一部分 供应商(施工单位)须知资料表 5
第二部分 供应商(施工单位)须知 7
一 说 明 7
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 7
三 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的编制 8
四 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 12
五 谈判与评审 13
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 16
第三章 合同书及合同一般条款 18
合 同 书(参考格式) 18
合同一般条款 20
第四章 谈判应答书格式 23
附件1.谈判应答书 24
附件2.谈判应答报价表 26
附件3.谈判控制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汇总表 27
附件4 . 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汇总表 28
附件5.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 29
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30
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 31
附件8.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2
附件9. 承诺书 33
附件10. 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35
附件11.退保证金收据格式 36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7
第一章 谈判邀请
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XXXX的委托,按照江西省政府采购办(2013)部门XXX号批复,就其XXXX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施工单位)前来参加。
1、采购项目内容:
包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XX级(含)以上和 XXXX 专业承包XX级资质(含)以上;
3)具有如期如数优质高效地提供招标采购范围货物和施工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能力;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由XXX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 XXXX )担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埠企业须办理入赣备案手续;
7)法律、行政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须从即日起到2013年X月X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昌市福州路98号金昌利大厦6楼A座)购买谈判文件并可查阅谈判详细信息。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包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五大员的资格证书;
以上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原件验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不归还)。
5、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于2013年X月X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福州路98号金昌利大厦6楼A座)开标厅。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应答文件,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
6、应答时间: 2013年X月X日9:30时(北京时间)。
7、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施工单位),如不能参加此次谈判的,请在谈判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招标机构: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福州路98号金昌利大厦6楼A座
联 系 人:XXX
电 话:0791-86391579、86391578 邮 编:330006
传 真:0791-86391579
电子函件: jxsgtzb@
开 户 名: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叠山支行
账 号:312101040015611
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 供应商(施工单位)须知
第一部分 供应商(施工单位)须知资料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与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施工单位)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XXXXXX
竞谈编号: JXGT20130XX
2
竞谈报价:供应商(施工单位)应就工程量清单(或预算)及图纸中的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3
竞谈应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4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万元。
5
竞谈保证金:预算金额的2%(具体金额)元。2013年X月X日(开标前二日)下午四点前到账。
开 户 名: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叠山支行
账 号:312101040015611
6
竞谈有效期:90日历日
7
竞争性谈判应答截止时间:2013年X月X日9:30时(北京时间)
8
竞谈时间:2013年X月X日9:30时(北京时间)
竞谈地点: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9
评议原则:由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应答文件就技术、商务等进行谈判;主要依据所供应答文件和谈判最终结果,根据满足采购需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评定成交候选人排名,由采购人确定预成交单位。
10
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施工单位)须知”第27条。
11
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施工单位)须知”须知第28条。
12
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13
工期要求:按甲方开工通知之日起XX日历日内
14
质量要求:合格,必须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文件中的规范及要求(若不是园林绿化工程,此规范要求删除)。
15
质保期:详见第三章第六条
16
付款方式:
17
其他要求:必须承诺:1)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一旦中标严禁随意更换,如一旦发现更换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2)本工程严禁转包,若私自转包和未经招标人同意违法转包,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3)色带成活率达100%,其它植物成活率达96%以上(若本工程不是园林绿化工程,则该项删除)。
第二部分 供应商(施工单位)须知
一 说 明
1.采购单位
1.1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1.2本项目采购人:
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合格的供应商(施工单位)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XX级(含)以上和 XXXX 专业承包XX级资质(含)以上。
2.3具有如期如数优质高效地提供招标采购范围货物和施工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能力。
2.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5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由XX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 XXXX )担任。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埠企业须办理入赣备案手续。
2.7法律、行政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竞争性谈判应答费用
3.1供应商(施工单位)、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谈判应答有关的费用。不论竞争性谈判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
4.1竞争性谈判文件共五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谈判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施工单位)须知
第三章 合同书及合同一般条款
第四章 谈判应答书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2供应商(施工单位)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施工单位)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施工单位)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竞争性谈判应答被拒绝。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在指定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已经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施工单位);该澄清或修改文件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答疑
6.1任何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有疑问的供应商(施工单位),均应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疑问函》至本代理机构,同时认定其他方式为无效。
三 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的编制
7.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的语言
7.1供应商(施工单位)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以及供应商(施工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的所有来往的文件统一使用中文(另有规定的除外)。供应商(施工单位)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8.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构成
8.1供应商(施工单位)编写的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谈判应答书
2)谈判应答报价表
3)投标文件正副本附工程预算书一份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应答保证金交纳证明
6)供应商(施工单位)资格证明文件
7)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8)工期、质量等级的承诺书、诚信承诺书及其他内容的承诺
9)招标文件其他部分规定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9.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的编写
9.1供应商(施工单位)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应答报价表以及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10.竞争性谈判应答报价
10.1应答报价应是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机械、劳务、材料(包括采购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商(施工单位)所供材料的运输、到现场的卸力及采购保管费用等)、临时设施(包括场地内施工用水、电及场内施工道路等)、缺陷修补、利润、保险、税金等各项直接、间接费用。
10.2应答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由采购人委托具备编制资格和能力的单位编制并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均不允许修改,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
10.3投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图纸、技术材料认真核对、分析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并按图纸设计的型号和规格进行报价。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多算、漏算、错算及其他不合理部分应在答疑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采购人核实后,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正,并以书面形式将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下发给各投标人。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工作内容在答疑会前未提出书面意见,视同认可工程量清单已涵盖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不论谈判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是否准确,投标书及中标后均不得调整(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和部分工程量及材料取消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10.4采购人根据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规定编制本次谈判项目的谈判控制价,并与谈判文件一并下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自主编制应答报价。
10.5应答报价编制依据
(1)工程量清单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赣建字【2004】8号)文件的规定;
(2)甲供设备与材料暂定价的约定详见附件4。
10.6本次工程为固定价格报价的方式。
(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在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计算综合单价和合价。除非在合同中另有约定,否则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2)对于实际施工中的增项工程(工程量清单以外),按实际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如果应答文件中有该项综合单价的,按该综合单价执行;若应答文件中无该项综合单价,则套用《2004年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2004年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的相应子目单价计算直接费,并按《2004年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本工程建筑、装饰按四类工程收费、安装按三类工程取费后以投标报价时的下浮系数进行同等让利,主材的价格以当月的信息价或市场价按实计取。如增项部分在定额中也没有相应子目,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根据投标报价的要求进行单价分析(包括各种费用),经采购人报经财政计划另行列支,不在此招标项目中列支(增项金额大于减项金额)。
10.7投标报价中有优惠让利的,必须体现在各个单项或费用中,不得以总报价优惠。
(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须按我省现行费用定额的费率、计费基数和计费程序全额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否则按废标处理。
(2)采购人暂定价项目为不可竞争费用,否则按废标处理。
(3)政策性文件规定应计取的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及设备价格低于需评审的材料表中土建、其他工程 8%,装饰主材、卫生器具、灯具、设备15%的材料价格,投标人应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应包含下列内容:品牌、名称、规格、单位、型号、等级和供货数量、单位、单价、进场时间、生产厂家名称及材料合价和差价, 并承诺出具差价保函,高于上述规定土建、其他工程 8%,装饰材料、卫生器具、灯具、设备 15%,应出具情况说明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其情况说明有效,否则招标人将视其为低于成本竞标,作废标处理。
10.8材料供应方式:
(1)甲供设备与材料的暂定价项目:由甲方确定品牌、规格型号、单价,由乙方采购或采购人保留另行招标的权利;
(2)除暂定价项目外其它材料和设备:由乙方包工包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注明材料和设备的规格、型号。乙方购买材料前,必须由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购买,且符合验收规范要求;
10.9材料进场质监: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采购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10.10工程结算调整范围:
10.11招标控制价编制参照南昌市造价管理部门的招标当期信息。
10.1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均附一份工程预算书。
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11.竞争性谈判应答保证金
11.1 供应商(施工单位)应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须知资料表”规定数额的竞争性谈判应答保证金,并作为其竞争性谈判应答的一部分。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施工单位),如不能参加此次谈判应答的,请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期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谈判应答;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已递交应答保证金的供应商(施工单位)应当必须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1.2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竞争性谈判应答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竞争性谈判应答有效期内擅自撤回其应答文件;
(2)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未按竞谈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未按竞谈文件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的;
(5)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成交。
11.3 竞争性谈判应答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1)银行转账、电汇、现金。(无论何种形式,都必须在规定的递交谈判应答保证金时间之内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如果保证金形式为现金,供应商(施工单位)必须存入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账户。)
(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接受的其它形式。
(3)供应商(施工单位)在规定的谈判时间递交的谈判应答保证金银行凭证应及时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告之招标代理机构,以便确认银行是否入账。未在规定的时间递交谈判应答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11.4未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的竞争性谈判应答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依据未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提供的加盖财务章的收款收据(详见附件10)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
11.5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的竞争性谈判应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按规定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
12.竞争性谈判应答有效期
12.1竞争性谈判应答应在规定的谈判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竞争性谈判应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竞争性谈判应答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竞争性谈判应答而予以拒绝。
12.2 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延长竞争性谈判应答有效期。
13.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3.1供应商(施工单位)应准备应答文件正本 1份和副本3份。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的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应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中。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签字人签字(须签全名)才有效。
13.4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以无线胶装形式装订,其他形式的装订可能导致谈判应答文件被拒绝。
13.5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施工单位)负责。
14.现场踏勘
14.1投标人应在2013年X月X日前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熟悉招标人对该项目的美观、功能性要求及周围地形、周围交通道路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合同价款的直接资料。投标报价将一律视为包含了确认所有现场条件及预计到可能发生的所有异常情况下(包括造价预算漏项缺项)的全部费用,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竣工日期等要求,对此类要求,采购人将不做任何答复和考虑。
14.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4.3投标人必须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 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14.4在现场考察中由采购人提供的关于现场及周围环境的资料和数据,仅供投标人做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14.5投标人如有问题请于 2013 年 X 月 X 日 17:00 时之前以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形式传真至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传真号:0791-86391579),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收到传真后三天内书面答复各投标人。
14.6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和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给每个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四 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
15.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供应商(施工单位)应将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正本、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5.2所有信封均应注明:项目名称、竞谈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等字样。所有信封上均应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5.3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供应商(施工单位)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谈判被宣布为“迟到”谈判时,能原封退回。
15.4如果供应商(施工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谈判人对谈判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6.竞争性谈判应答截止期
16.1 供应商(施工单位)递交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竞争性谈判应答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6.2应答文件必须在竞争性谈判应答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指定地点,否则将被拒绝。
16.3采购单位可因澄清或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而依法延长竞争性谈判应答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施工单位)受竞争性谈判应答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竞争性谈判应答截止期。
17.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供应商(施工单位)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后,在竞争性谈判应答截止期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7.2供应商(施工单位)修改或撤回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的,须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
17.3在竞争性谈判应答截止期之后,供应商(施工单位)不得对其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从竞争性谈判应答截止期至供应商(施工单位)在竞争性谈判应答书格式中确定的竞争性谈判应答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施工单位)不得撤回其竞争性谈判应答。
五 谈判与评审
18.谈判
18.1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谈判时供应商(施工单位)代表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组建谈判小组
19.1采购代理机构在监管部门监督下,按照相关规定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谈判小组,并负责整个项目的评审工作。
20. 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的初审
20.1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竞争性谈判应答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竞争性谈判应答供应商(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竞争性谈判应答资格。符合性检查指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竞争性谈判应答将被拒绝。供应商(施工单位)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竞争性谈判应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竞争性谈判应答。如竞供应商(施工单位)在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1)未提交谈判应答书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未按时足额交纳应答保证金或交纳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4)超出经营范围谈判的;
(5)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6)谈判应答文件没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7)谈判有效期不足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9)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出现零报价或者负数等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个别成本,且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合理书面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10)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未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
(11)拒不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施工技术规范的;
(13)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情形。
20.3评标时,发现投标文件的内容有信息不完整、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明显打字(书写)错误、个别计算上的错误情形,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并应要求投标人澄清:
(1)A、信息不完整的:
① 投标文件有缺页情况的,依据原件澄清,并要求投标人对缺页部分进行补正;
② 表述不完整的,按上下文原意澄清,并要求投标人进行完整表述;
B、含义不明确的,澄清仅限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解释;表述不一致的,仅限于投标人采取其中一种表述。
C、明显打字(书写)错误、个别计算上错误的:
①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② 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但是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③ 当报价中所列的工程量与给定细目的工程量有明显的误差,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量对误差进行修正。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修正投标报价。在投标人同意后,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按废标处理,不参与评审。
(2)投标人的澄清,不得有下列行为:
A、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包括:
①对投标文件没有涉及的内容进行添加;
②将对某一条件的承诺解释为对另一条件的承诺;
③递补与已提交材料不同性质的材料。
B、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
①改变投标文件的报价、质量工期、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②对原投标材料进行撤换。
(3)澄清的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取书面的形式。投标人的答复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为满足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需要,投标人代表应确保随时能取得联系。
20.4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范的地方,这种修正不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0.5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投标价格超过本项目预算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1.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的澄清
21.1谈判期间,为有助于对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施工单位)对其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中含混不清之处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施工单位)都作澄清要求。
21.2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施工单位)应派人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竞争性谈判应答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2.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的评价
本次竞争性谈判评审标准为:由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应答文件就技术、商务等进行谈判;主要依据所供应答文件和谈判最终结果,根据满足采购需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评定成交候选人排名,由采购人确定预成交单位。
22.1第一轮谈判。对已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施工单位),谈判小组与单一供应商(施工单位)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22.2谈判文件修正。
(1)第一轮谈判结束后,各响应供应商(施工单位)退场等候,谈判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谈判掌握的情况,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并经谈判小组签字。
(2)代理机构通知响应供应商(施工单位)集中,谈判小组强调调整后的采购要求,将谈判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供应商(施工单位),给响应供应商(施工单位)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
(3)响应供应商(施工单位)根据第一轮谈判情况和谈判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正文件由供应商(施工单位)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谈判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谈判。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22.3第二轮谈判。
(1)谈判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施工单位)分别进行谈判。进行最终报价,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
(2)第二轮谈判谈判小组未能确定成交候选人的,对谈判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谈判,第三轮谈判为最终的谈判。
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
23. 确定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
23.1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
24.结果公示
24.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将成交结果在指定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4.2供应商(施工单位)对成交结果的质疑必须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书面质疑书。 质疑书应当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供应商(施工单位)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施工单位)单位公章。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 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3)提起质疑的日期。
25.成交通知书
25.1成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若无异议,将向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
25.2成交结果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6.签订合同
26.1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竞争性谈判应答有效期内撤出竞争性谈判应答处理。合同签订后7天内,由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交一份至招标代理机构存档。
26.2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的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7.代理服务费
27.1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应向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中标价的1.8%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赣计收费字[2003]76号文件相关规定计算)并承担开标时所产生的的实际费用。
27.2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未按时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成交决定并没收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这次参加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28. 履约保证金
28.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合同签订前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人指定的方式(转帐、电汇、银行汇票、银行保函)和账户支付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28.2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预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8.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将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限根据国家规定的期限满后15天内返还(该工程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予以返还)。
29. 其他
29.1如果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没有按照上述第24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取消该成交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选下一个成交候选人。
30.解释权
30.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如在条文中出现与《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不一致之处时,详细以《政府采购法》的解释为准,解释权属本招标代理机构。
第三章 合同书及合同一般条款
合 同 书(参考格式)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计划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项目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 元(人民币)
¥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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