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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小微企业“创业贷”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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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银行小微企业“创业贷” 业务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贷款对象、条件与用途 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与还款方式 第四章 业务申请、受理与调查 第五章 评价、申报与审批 第六章 合同签订与贷款支用 第七章 贷后管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促进xxxx银行小微企业业务发展,进一步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根据《xxxx银行小微企业评分卡信贷业务暂行规定(试行)》(〔2013〕153号)、《xxxx银行小微企业“信用贷”业务管理办法》(〔2014〕160号)及相关业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业务定义] 本办法所称小微企业“创业贷”业务,是指xx银行对“有业、有责、有信”的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可循环的人民币信用贷款业务。 其中,“有业”是指企业持续稳定经营、经营效益良好、结算数据充分;“有责”是指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环保达标、按时纳税,口碑良好;“有信”是指企业、企业主及其配偶无不良信用记录,且企业主在当地有商品房住宅等家庭资产。 本办法中的贷款业务仅指流动资金贷款。 第三条 [办理原则] 重点考察企业及企业主的经营能力、社会责任及资信状况,通过银行结算、社会责任及家庭净资产判断客户的还款能力和违约概率,确定客户授信的可行性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创业贷”业务不可与其他“信用贷”业务同时办理。 第二章 贷款对象、条件与用途 第四条 [贷款对象]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企业客户,小企业客户的划分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小企业客户分类标准和管理范围的通知》(建总函〔2013〕35号)执行。 第五条 [目标客户] (一)拥有良好和稳定结算记录的小微企业客户; (二)企业主在xx银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且还款记录良好的小微企业客户。 第六条 [基本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 (二)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从事符合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活动,近两年无环保违法记录; (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xx银行信贷政策; (四)在xx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五)企业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近3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企业主及其配偶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个人信用记录良好,近2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个人逾期或欠息在30天(含)以内的次数不超过6次,且不存在逾期或欠息在30天以上的信用记录。对于个人非恶意不良信用记录的,由一级分行负责例外核准; (七)企业主及其配偶同意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对于借款人实际控制人为法人的,由实际控制人提供保证。 第七条 [准入条件] 业务申请人需全部满足以下准入条件: (一)企业成立且实际经营2年(含)以上; (二)企业主从事本行业3年(含)以上; (三)前12个月企业对公结算账户(含他行结算账户)与企业主及其配偶个人结算账户(含他行结算账户)借贷方累计结算笔数100笔(含)以上,且贷方累计结算额200万元(含)以上; (四)申请评分卡数据驱动评分结果在270分(含)以上; (五)企业主在当地有房产(指居住用房及商铺,配偶双方任意一方名下均可,且未为企业主及其配偶以外的第三方借款提供抵押)。在当地没有房产,但在一级分行辖内有房产的,由一级分行负责例外核准; (六)企业在xx银行无授信额度(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除外),企业主及其配偶在xx银行无个人经营性借款。在其他银行有贷款的企业,有贷款的银行不超过1家(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除外); (七)企业承诺贷款期间在xx银行结算占比不低于50%或不低于在xx银行贷款占比。 以上(一)(二)(三)准入条件,对于企业主在xx银行有未结清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且还款记录正常的客户,可由一级分行负责例外核准。 第九条 [贷款用途] 小微企业“创业贷”的信贷资金仅用于企业短期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活动,不得用于股市和证券投资以及其他权益性投资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高利贷、非法集资等)。 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与还款方式 第十条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地区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为200万元(含);城市一级分行及其他重点城市行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为150万元(含);其他分行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为100万元(含)。 (二)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企业前12个月销售收入的20%且不超过企业主家庭净资产的50%。 其中,企业销售收入可通过纳税证明、银行流水等多种方式进行交叉佐证,并按审慎原则进行确认。 家庭净资产=家庭房产价值-家庭负债。家庭房产包括居住用房及商铺,配偶双方任意一方名下均可,且未为企业主及其配偶以外的第三方借款提供抵押。房产价值根据周边同类房产市值等综合判断,可通过当地知名房产中介网站查询成交均价估算。家庭负债指企业主及其配偶的银行负债及其他可佐证的负债。 第十一条 [贷款期限] (一)非循环额度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含); (二)循环额度贷款,循环额度有效期最长1年(含),在核定的有效期内借款人可随时申请支用,单笔支用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循环额度有效期届满日起180天。 第十二条 [贷款利率] 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原则,根据xx银行定价政策和借款人对xx银行综合贡献情况,实行差别化的风险定价。 第十三条 [计息方式] 按日计息,按月结息。 第十四条 [还款方式] 可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款或分次还款方式;循环额度贷款在有效期内随借随还、循环使用。 第四章 业务申请、受理与调查 第十五条 [客户申请] 客户可通过营业网点、客户经理或网络等渠道向xx银行进行业务申请。 第十六条 [业务受理] 业务受理人员负责收集客户基本资料,并对客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包括: (一)企业资料: 1.《xxxx银行小微企业评分卡信贷业务申请书》; 2.经年审合格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如有)、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 3.公司章程或合伙经营协议(个体工商户除外); 4.企业有权机构(根据公司章程确定)同意借款的决议书(原件); 5.近12个月的主要结算银行账户的对账单(银行盖章); 6.企业近12个月的完税凭证; 7.前6个月员工工资发放凭证; (二)企业主资料 1.身份证明; 2.婚姻证明材料,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及其配偶的身份证; 3.企业主及其配偶当地房产证明。 第十七条 [客户调查] 客户调查主要包括非现场调查和现场调查两种方式,并按“三核”、“三查”、“三亲见”的要求完成相关调查内容。 1.真实性核查。主要以集中查询的形式对客户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调查,重点核查以下三项内容: (1)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xx银行内部系统核查企业、企业主及其配偶的信用记录; (2)核查企业主家庭房产的真实性,并通过当地知名房产中介网站查询同类房产市值,合理判定房产价值。房产真实性可采取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调查: ①通过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查询。 ②对于处在房贷还款期的住宅,通过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记录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信息,判断房产真实性。 ③持房屋所有权证前往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核实证件真伪。 ④对照房屋所有权证记录的地址及产权人名称,前往房产所在地进行现场核实。 (3)由会计结算人员、客户经理或评价授信人员等专业人员对客户提交的银行对账单的交易流水进行分析和识别,对同名账户往来记录、异常流水等进行剔除,确保结算数据的有效性。 贷前真实性核查中,对信用记录与房产信息的非现场调查应主要集中在小企业经营中心、小企业专业支行或各二级分行小企业业务部门进行。 2.现场调查。由客户经理与评价授信人员以实地走访的形式进行现场调查,重点查看以下三项内容: (1)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现场查看企业经营场所、生产设备、原材料、库存、人员等,询问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模式、上下游交易情况、企业发展规划等信息; (2)了解计划贷款用途及主要还款来源; (3)通过社区走访等途径,了解协会、社区管理机构或临近单位对企业在社会中的责任与影响的评价。 3.对企业主本人及各类证明材料原件等进行“三亲见”。 (1)亲见企业主本人及其配偶; (2)亲见企业主本人及其配偶在法律文书上签字; (3)亲见各类证明材料原件。 第五章 评价、申报与审批 第十八条 [贷款申报] 评价授信人员根据客户调查情况,按照评分卡业务发起业务申报,业务特征选择“创业贷”并录入申报信息,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系统自动生成《xxxx银行小微企业“创业贷”业务申报书》(附件1),提交经营主责任人审核。 第十九条 [客户评价] 运用评分卡进行客户评价。申请评分卡分为数据驱动指标和专家调整指标,分别对客户基本信息、申请信息、经营能力、社会责任、信用状况等进行评价。评分结果分为“推荐通过”、“一般通过”和“建议拒绝”三种。 经营主责任人审核业务申报信息无误的,进行评分卡评分,系统自动生成评分报告。 第二十条 [贷款审批] 贷款审批采用系统自动审批和人工审批相结合的方式。 (一)系统自动审批。对于评分结果为“推荐通过”或“建议拒绝”的客户,由系统自动进行审批,出具审批批复。 (二)人工审批。对于评分结果为“一般通过”和系统自动拒绝但经营主责任人再次申请进行人工审批的,由有权审批人在审批授权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要求进行独立审批。 第六章 合同签订与贷款支用 第二十一条 [签订合同] 经办机构应按照xx银行相关要求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与企业主及其配偶或实际控制人(法人)签订保证合同。其中,办理非循环额度贷款的,应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与《保证合同(自然人版)》;办理循环额度贷款的,应签订《人民币额度借款合同》与《人民币额度借款最高额保证合同(自然人版)》。通过企业网上银行办理循环额度支用的,应在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其他约定事项”条款中,将小企业贷款网银循环支用业务的特别约定作为合同补充条款予以特别约定。 第二十二条 [贷款支用] 贷款支用采用自主支付的方式。借款人可以通过高级版企业网上银行自助支用贷款,也可以通过xx银行柜面支用贷款。 第七章 贷后管理 第二十三条 [基本要求] 按照《xxxx银行小企业信贷客户贷后管理办法(试行)》(〔2014〕260号)相关要求,进行贷后管理。 第二十四条 [预警监测] 小企业早期预警岗通过小企业信贷客户预警平台,对小企业客户风险预警信号进行持续监测。客户经理负责对客户出现的预警信号通过现场检查或非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核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核查结果。 第二十六条 [贷后检查] 贷后检查包括首次检查、现场检查、日常监控,分别按照现行小企业信贷客户贷后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风险分类]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按照零售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客户退出] 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及时退出: (一)企业或企业主被列入人民银行黑名单的; (二)企业因环保、产品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勒令停产的; (三)未经xx银行同意,企业主家庭房产的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或房产作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的; (四)未经xx银行同意,企业在他行融资,或企业主及其配偶在他行进行经营性融资的; (五)企业被列入退出客户名单。 第三十条 [催清收管理] 贷款到期前15个工作日内,客户经理应提示借款人提前足额落实还款资金。对于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需及时对贷款进行催收。对到期不能归还的,根据xx银行资产保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尽职免责] 按照《xxxx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尽职免责管理办法》(〔2015〕144号)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xx银行总行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照xx银行现有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xxxx银行小微企业“创业贷”业务申报书 2.小微企业“创业贷”业务流程完成情况表 3.小微企业“创业贷”业务流程图 附件1: xxxx银行小微企业 “创业贷”业务申报书 一、借款人基本信息 (一)企业 经办行: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客户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制公司 □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个体工商户 □其他 客户规模:□小型 □微型 □其他 所属行业(大类): 成立时间: 已持续经营年限: 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基本户开户行: 客户不良记录情况: 近3年在xx银行发生信贷业务介绍: 目前在其他金融机构、信贷余额、期限情况及对外担保: 目前在xx银行信贷余额、期限及担保措施情况: 对企业社会责任与影响的评价: 评价机构:□中小企业协会 □行业协会 □社区管理机构 □临近单位 评价等级:□优 □良 □较差 (二)企业主(实际控制人) 企业主姓名: 性别: 年龄: 个人品行: 户籍所在地: 现住地: 在企业中担任职务: 本行业从业年限: 年 从业经历: 信用卡持卡情况描述(包括主要发卡银行、种类、固定额度): 配偶姓名: 性别: 年龄: 户籍所在地: 现住地: 信用卡持卡情况描述(包括主要发卡银行、种类、固定额度): 企业主家庭净资产 万元;家庭房产 套,价值 万元;有无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金额 万元;企业主家庭负债 万元。 对外担保情况: 企业主及其配偶不良记录情况: 二、借款人经营情况 企业经营情况简要介绍(需涵盖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和产品、经营状况、上下游结算情况等): 环保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已达标 □有要求,未达标 □其他: 企业员工人数(含企业主): 人 政府政策优惠:□有,享受 政策 □无 生产经营场所:□自有 □长期(3年以上)租赁 □短期(3年以内)租赁 □其他 前12个月销售收入: 万元。 前2年度销售收入: 年 万元, 年 万元。 其中,上年度主营业务实现收入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包括 ,实现收入 万元。 在xx银行开户年限:□新客户 □开户 年,主要结算银行: 最近12个月在xx银行贷方累计结算额(万元): 最近12个月银行结算账户的贷方累计结算额: 万元,借贷方累计结算笔数: 笔 (包含在他行的结算账户以及企业主及其配偶的个人结算账户) 最近12个月纳税金额(含企业主个人纳税及政策性减免税金额): 万元 三、授信方案 是否存量信贷客户:□是 □否 是否新增业务:□是 □否 行业政策:□支持类 □维持类 □控制类 □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明确限制或退出的行业 客户是否需例外核准:□否;□是,核准机构: 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 贷款用途合理性分析: 贷款金额合理性分析: 四、经营管理意见 经营管理意见: 经办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日期: 经营主责任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日期: 附件2: 小微企业“创业贷”业务 流程完成情况表 流程环节 业务内容 简要评价 经办 人员 完成 时间 业务受理 客户预审(初步核实是否满足条件) □满足 □例外准入     收集资料 □完整且质量高 □完整且质量一般 □较完整     客户调查 三核 核查企业信用记录 □是 □否     企业信用 □无不良记录 □有不良记录     企业主及其配偶信用 □无不良记录 □有不良记录     核查家庭房产真实性 核查方式: □查询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网站 □查询个人住房贷款还款信息 □前往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核实 □前往房产所在地现场核实 房产价值评估参照的中介网站: □家庭房产真实,房产价值估值合理 □家庭房产真实,房产价值高估 □家庭房产真实,房产价值低估     核查对账单结算数据 □已核对,已剔除异常流水 □已核对,未剔除异常流水     三查 (现场调查) 查看生产经营状况 □较好 □一般 □较差     询问贷款用途及还款来源 □用途明确 □用途不明确 □还款有来源 □还款来源不明     走访社区了解企业社会评价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三亲见 (1、2) 亲见企业主及其配偶 □是 □否     亲见证明材料原件 □是 □否     贷款申报 录入申报信息 □是 □否     业务主管审核 □是 □否     在线评分 □是 □否     签订合同 三亲见 (3) 双人见证签订法律文书 □是 □否     借款合同 □已签订 □未签订     担保合同 □已签订 □未签订     告知客户xx银行相关权利 □是 □否     客户经理: 审核人: 日期: 附件3: 小微企业“创业贷”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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