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xx绿色施工实施方案
(试 行)
为节约资源与减少建筑业对环境的影响,承担起公司对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建设“美好xx”,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国家住建部建质[2007]223 号《关于印发<绿色施工导则>的通知》文件以及《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特编制本方案。
1. 绿色施工概念
绿色施工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 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的“四节一环保”的建筑工程施工活动。
施工管理
组织 规划 实施
管理 管理 管理
评价
管理
人员安全
与健康管
绿色施工
环境保护
节材与节材
资源利用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提高用水效率
非传统水源利用
用水安全
节 能 与 能 源 利 用
节能措施
机械设备
与机具
临时用地指标
临时用地保护
施工总平面图
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
2. 绿色施工总体框架
扬尘
控制
噪音振
动控制
光污染
控制
水 污 染
控 制
土壤 建筑垃
保护 圾控制
地下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
节材措施
结构材料
围护材料
装饰装修材料
周转材料
生产生活及 施工用电办公设施 及照明
3. 组织体系
3.1 公司项目监管部为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技术质量 部、发展改革部参加的管理评价体系。
3.2 各单位职责
3.2.1 公司项目监管部
(1) 组织实施绿色施工的管理、评价,每年检查至少 2 次;
(2) 具体负责节材与材料资源的利用、节水与水资源的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的利用的管理、检查与评价。
3.2.2 公司 安全监管部
具体负责环境保护的管理、检查与评价。
3.2.3 公司技术质量部
参与分阶段对绿色施工项目的评价。
3.2.4 公司发展改革部
相关程序文件和补充制度的修订,对绿色施工项目进行评
价。
3.2.5 二级公司及职能部门
参考公司及相关部门职能,做好职责分配,推进绿色施工
的进展,分阶段进行评价。
3.2.6 项目经理部
(1) 项目经理是绿色施工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实施本项目的绿色施工。
(2)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绿色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并组织评审,负责相关绿色施工技术的选择、评价。
(3) 施工副经理负责组织绿色施工的施工。
(4) 工程技术部在编制相关施工方案、项目策划、技术交 底中增加相关绿色施工的内容;具体负责节材与材料资源的利 用、节水与水资源的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的利用的管理、实施、检查与评价。
(5) 安保部具体负责环境保护的管理、实施、检查与评价。
(6) 办公室负责绿色施工标语的张贴、影响资料的收集。4.绿色施工基本内容
4.1 绿色施工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 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实施目标管理。
4.1.2 根据绿色施工要求进行图纸深化和深化设计。
4.1.3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应有专门的绿色施工章 节,绿色施工目标明确,内容应涵盖“四节一环保”要求。
4.1.4 工程技术交底应包含绿色施工内容。
4.1.5 采用符合绿色施工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 机具进行施工。
4.1.6 建立了绿色施工培训制度,并由实施记录。
4.1.7 根据检查情况,制定持续改进措施。
4.1.8 采集和保存过程管理资料、见证资料和自检评价记 录等绿色施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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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在评价过程中,应采集反映绿色施工水平的典型图 片或影响资料。
5. 评价框架体系
5.1 评价阶段宜按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装修 工程与机电安装工程进行。
5.2 建筑工程绿色应依据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资源利用和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五个要素进行评价。
5.3 评价要素应有控制项、一般项、优选项三类评价指标 组成,评价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和优良。
5.4 绿色施工评价框架体系应有评价阶段、评价要素、评 价指标、评价等级构成。
6. 环境保护评价指标
6.1 控制项
6.1.1 施工现场标牌应包括环境保护内容。
6.1.2 施工现场应在醒目位置设环境保护标识。
6.1.3 施工现场的文物古迹和古树名木应采取有效保护措
施。
6.1.4 现场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
明。
6.2 一般项
6.2.1 资源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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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保护场地四周原有地下水形态,减少抽取地下水。
(2) 危险品、化学品存放处及污物排放应采取隔离措施。
6.2.2 人员健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办公区应分开设置,生活设施应远离有毒有害物质。
(2) 生活区应有专人负责,应有消暑或保暖措施。
(3) 现场工人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 的有关规定。
(4) 从事有毒、有害、有刺激性气味和强光、强噪声施工 的人员应佩戴与其相适应的防护用具。
(5) 深井、密闭环境、防水和室内装修施工应有自然通风 或临时通风设施。
(6) 现场危险设备、地段、有毒物品存放地应配置醒目安全标志,施工应采取有效防毒、防污、防尘、防潮、通风等措施, 应加强人员健康管理。
(7) 厕所、卫生设施、排水沟及阴暗潮湿地带应定期消毒。
(8) 食堂各类器具应清洁,个人卫生、操作行为应规范。
6.2.3 扬尘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应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应有专 人负责。
(2) 对裸露地面、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扬尘措施。
(3) 运送土方、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应采取封闭或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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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措施。
(4) 现场进出口应设冲洗池和吸湿垫,应保持进出现场车辆清洁。
(5) 宜飞扬和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余料应及时回
收。
(6) 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应采取遮挡、抑尘等措施。
(7) 拆除爆破作业应有降尘措施。
(8) 高空垃圾清运应采用封闭式管理或垂直运输机械完
成。
(9) 现场使用散装水泥、预拌砂浆应有密闭防尘措施。
6.2.4 废气排放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出场车辆及机械设备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年检要
求。
(2) 不应使用煤作为现场生活的燃料。
(3) 电焊烟气的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GB16297 的规定。
(4) 不应在现场燃放废弃物。
6.2.5 建筑垃圾处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分类收集、集中堆放。
(2) 费电池、废墨盒等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应封闭回收,不 应混放。
(3) 有毒有害废物分类率应达到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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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垃圾桶应分为可回收利用与不可回收利用两类,应定期清运。
(5) 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应达到 30%。
(6) 碎石和土石方类等应作地基和路基回填材料。
6.2.6 污水排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周边应设排水沟。
(2) 工程污水和试验室养护用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3) 现场厕所应设置化粪池、化粪池应定期清理。
(4) 工地厨房应设隔油池,应定期清理。
(5) 雨水、污水应分流排放。
6.2.7 光污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夜间焊接作业时,应采取挡光措施。
(2) 工地设置大型照明灯具时,应有防止强光线外泄的措
施。
6.2.8 噪声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采用先进机械、低噪声设备进行施工,机械、设备
应定期保养维护。
(2) 产生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应尽量远离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和周边住宅区。
(3) 混凝土输送泵、电锯房等应设有吸声降噪屏或其他降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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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夜间施工噪声声强值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 吊装作业指挥应使用对讲机传达指令。
6.2.9 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密闭能有效隔绝各类污染的 围挡。
6.2.10 施工中,开挖土方应合理回填利用。
6.3 优选项
6.3.1 施工作业应设置隔声设施。
6.3.2 现场应设置可移动环保厕所,并定期清运、消毒。
6.3.3 现场应设置噪声监测点,并应适时动态监测。
6.3.4 现场应有医务室,人员健康应急预案应完善。
6.3.5 施工应采取基坑封闭降水措施。
6.3.6 现场用采用喷雾设备降尘。
6.3.7 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应达到 50%。
6.3.8 工程污水应采取去泥沙、除油污、分解有机物、沉 淀过滤酸碱中和等处理方式,实现达标排放。
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指标
7.1 控制项
7.1.1 应根据就地取材的原则进行材料选择和实施记录。
7.1.2 应有健全的机械保养、限额领料、建筑垃圾再生利 用等制度。
7.2 一般项
7.2.1 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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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工应选择绿色、环保材料。
(2) 临建设施应采用可拆迁、可回收材料。
(3) 应使用粉煤灰、矿渣、外加剂等新材料降低混凝土和 砂浆中的水泥用量;粉煤灰、矿渣、外加剂等新材料掺量应按供货单位推荐掺量、使用要求、施工条件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
7.2.2 材料节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管件合一的脚手架和支撑体系。
(2) 应采用工具式模板和新型模板材料,如铝合金、塑料、玻璃钢和其他再生材质的大模板和钢框镶边模板。
(3) 材料运输方法应科学,应降低运输损耗率。
(4) 应优化线材下料方案。
(5) 面材、块材镶贴,应做到预先总体排版。
(6) 应因地制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7) 应提高模板、脚手架体系的周转率。
7.2.3 资源再生利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余料应合理应用。
(2) 板材、块材等下脚料和散落混凝土及砂浆应科学应用。
(3) 临建设施应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市政设施和周边道
路。
(4) 现场办公用纸应分类摆放,纸张应两面使用,废纸应
回收。
7.3 优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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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应编制材料计划,应合理使用材料。
7.3.2 应采用建筑配件整体化或建筑构件装配化安装的施 工方法。
7.3.3 主体结构施工应选择自动提升、顶升模架或工作平
台。
7.3.4 建筑材料包装物回收率应达到 100%。
7.3.5 现场应采用预拌砂浆。
7.3.6 水平承重模板应采用早拆模板体系。
7.3.7 现场临建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定型化、工具化、
标准化。
8.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评价指标
8.1 控制项
8.1.1 签订标段分包或劳务合同时,应将节水指标纳入合 同条款。
8.1.2 应有计量考核记录。
8.2 一般项
8.2.1 节约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用水定额。
(2) 施工现场供、排水系统应合理适用。
(3)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应采用节水器具,节水器具配置率应达到 100%。
(4) 施工现场的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应分别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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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施工中应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
(6) 混凝土养护和砂浆搅拌用水应合理,应有节水措施。
(7) 官网和用水器具不应有渗漏。
8.2.2 水资源的利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坑降水应储存使用。
(2) 冲洗现场机具、设备、车辆用水,应设立循环用水装
置。
8.3 优选项
8.3.1 施工现场应建立基坑降水在利用的收集处理系统。
8.3.2 施工现场应有雨水收集的设施。
8.3.3 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不应使用自来水。
8.3.4 生活、生产污水应处理并使用。
8.3.5 现场应使用经检验合格的非传统水源。9.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指标
9.1 控制项
9.1.1 对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和主要耗能施工设备
应设有节能的控制措施。
9.1.2 对主要耗能施工设备应定期进行耗能计量核算。
9.1.3 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明令淘汰的施工设备、机具 和产品不应使用。
9.2 一般项
9.2.1 临时用电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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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采用节能型设施。
(2) 临时用电应设置合理,管理制度应齐全并应落实到位。
(3) 现场照明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的规定。
9.2.2 机械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的施工机械设备。
(2) 施工机具资源应共享。
(3) 应定期监控重点耗能设备的能源利用情况,并由记录。
(4) 应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并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
9.2.3 临时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临时设施应结合日照和风向等自然条件,合理采用自然采光、通风和外窗遮阳设施。
(2) 临时施工用房应使用热工性能达标的符合墙体和屋面板,顶棚宜采用吊顶。
9.2.4 材料运输与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材料的选用应缩短运输距离,减少能源消耗。
(2) 应采用能耗少的施工工艺。
(3) 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进度。
(4) 应尽量减少夜间作业和冬期施工的时间。
9.3 优选项
9.3.1 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条件,应合理利用太阳能或其 他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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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临时用电设备应采用自动控制装置。
9.3.3 使用的施工设备和机具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节能、高效、环保的规定。
9.3.4 办公、生活和施工现场,采用节能照明灯具的数量 应大于 80%。
9.3.5 办公、生活和施工现场用电应分别计量。10.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评价指标
10.1 控制项
10.1.1 施工场地布置应合理并应实施动态管理。
10.1.2 施工临时用电应有审批用地手续。
10.1.3 施工单位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人文 景观保护要求、工程地质情况及基础设施管线分部情况,制定相应保护措施,并报请相关方核准。
10.2 一般项
10.2.1 节约用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紧凑,并应尽量减少占地。
(2) 应在经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组织施工。
(3) 应根据现场条件,合理设计厂内交通道路。
(4) 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布置应与原有及永久道路兼顾考 虑,并应充分利用拟建道路为施工服务。
(5) 应采用预拌混凝土。
10.2.2 保护用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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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采用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2) 应充分利用山地、荒地作为取、弃土场的用地。
(3) 施工后恢复植被。
(4) 应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并应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保护用地。
(5) 在生态脆弱的地区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貌复原。
10.3 优选项
10.3.1 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结构可靠的多层轻钢活动板房、钢骨架多层水泥活动板房等可重复使用的装配式结构。
10.3.2 对施工中发现的地下文物资源,应进行有效保护, 处理措施恰当。
10.3.3 地下水位控制应对相邻地表和建筑物无有害影响。
10.3.4 钢筋加工应配送化,构件制作应工厂化。
10.3.5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能充分利用和保护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等,职工食堂应满足 2m2/人的使用要求。
11. 评价组织和程序
11.1 评价组织
11.1.1 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应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参加,评价结果应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签认。
11.1.2 单位工程施工阶段评价应由监理单位组织,项目建 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评价结果应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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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签字。
11.1.3 单位工程施工批次评价应由施工单位组织,项目建 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参加,评价结果应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签认。
11.1.4 企业应进行绿色施工的随机检查,并对绿色施工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11.1.5 项目部会同建设和监理单位应根据绿色施工情况, 制定改进措施,由项目部实施改进。
11.1.6 项目部应接受建设单位、政府主管部门及其委托单位的绿色施工检查。
11.2 评价程序
11.2.1 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应在批次评价和阶段评价 的基础上进行。
11.2.2 单位工程绿色工程施工评价应由施工单位书面申 请,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评价。
11.2.3 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应检查相关技术和管理资 料,并应听取施工单位《绿色施工总体情况报告》,综合确定绿色施工评价等级。
11.2.4 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结果应在有关部门备案。12.实施范围
公司绿色施工尚处于起步阶段,应通过试点和示范工程,
总结经验,引导绿色施工的健康发展。实施项目由二级公司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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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公司经综合评估后确定。
13.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由项目监管部解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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