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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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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和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好人力资源保障和服务,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据《劳动法》和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参照延长石油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人力资源管理范围 第二条 管理范围 1.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拟定人力资源长期规划,拟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负责实施和修订; 2.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岗位编制的统筹管理,组织各部门职务分析,编写岗位职务说明书; 3.员工招聘、试用、转正,建立公司后备人才储备库; 4.薪酬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 5.拟定公司绩效考核草案,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6.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管理及劳动保护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7.员工考勤、劳动纪律及人事关系转接及档案管理; 8.员工职务任免、岗位异动、离职管理; 9.员工福利管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 第三章 员工招聘录用   第三条 招聘计划与申请   1.公司招聘录用计划。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编制,与主管领导会审,报综合部审核、汇总后,呈公司领导审批; 2.招聘计划申请。部门年度/月度或随机性招聘录用计划,由各部门负责编制《招聘计划申请表》(见附件1),计划中要明确拟招聘人员的数量、招聘原因、招聘岗位、各岗位人员需求量、岗位任职要求及到岗时间,报综合部备案,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综合部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招聘。招聘录用计划,原则上控制在公司核准的定员定编范围之内; 3.推荐或自荐人员的招聘。根据公司“四定”方案的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学历、资历、能力等情况审查,个人条件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在业务发展需要的情况下,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录用手续;如业务发展暂时不需要招聘人员的,应聘人员资料录入公司人才库,作为人才储备。 第四条 资格审查 1.员工招聘计划经领导审批后,由综合部选择发布方式,并与用人部门协商做好报名和岗位要求等资格审查工作; 2.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招聘登记表》(见附件2); 3.应聘人员按综合部通知时间,集中进行面试、专业知识技能考核、测验或综合能力考察。不同岗位的考察内容可以适当灵活调整,但应聘人员的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综合素质应符合岗位要求,实行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五条 录用程序 对考察后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1.《招聘登记表》(按程序审批); 2.核对录用人员的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核对后,提交复印件; 4.各岗位新录员工,必须同时提交最新有效体检证明或健康证(原件),或到公司指定的医院和健康检查机构进行体检;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6.个人档案在见习期满考察合格后,转入经开区人才服务中心托管。  第四章 见习期、试用期和转正管理 第六条 见习期管理 新录人员均有一个月的见习期,公司统一安排见习人员到各部门轮岗,熟悉公司业务,同时对见习人员综合考察,期满考察合格后进入试用期。 第七条 试用期管理 1.新录人员均有三个月试用期。特聘人员上岗不受此限制; 2.新录人员上岗试用期间,在各部门轮岗试用,由各部门经理负责进行综合考核打分; 3.员工在试用期间,违反公司人事、行政等管理制度、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因健康原因、因个人品行不佳等原因,用人部门有权终止试用,提前五天写出书面意见,提交综合部办理解聘手续; 4.试用期内,新录人员因个人对岗位工作不满意者,可提前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综合部,办理离职手续; 5.试用期满后,经试用部门考核不合格者,提交综合部办理解聘和离职手续。 第八条 转正管理 1.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到综合部领取并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见附件3),并对其试用期间的工作进行书面总结,用人部门提出书面鉴定意见,一并报综合部审核,待呈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转正; 2.试用期员工工作成绩突出、或其能力完全胜任岗位工作要求且工作表现优秀者,可申请提前转正。正常情况下,可申请提前一个月转正,有特殊贡献者可申请提前二个月转正。 第五章 职务任免和岗位异动制度 第九条 职务任免 1.员工职务的晋升、降低和免职,是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对各职能岗位员工从德、能、绩、勤诸方面综合考核,优化公司管理结构和职能,保证公司正常运转的重要手段; 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职务任免程序为: (1)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2)副总经理级(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 (3)中层管理人员,由主管副总提名,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任免; (4)以上任免变动,受限于公司定编、定员的编制。 3.职务任免文件由综合部负责起草,按审批权限报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发。职务任免和调职的人员,自任免文件下发当日,应及时办理原岗位工作移交手续。 第十条 轮岗时岗位异动管理 1.在公司范围内,根据整体工作安排,需要调整员工工作岗位的,经经理会议研究后,办理员工岗位异动,由综合部填写《岗位异动通知单》(见附件4),按程序审批后,相关人员办理工作交接; 2.岗位异动受限于公司定编、定员的限制; 3.员工岗位异动调整后,薪资等待遇按新岗位标准执行; 4.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临时借用人员,综合部不作岗位异动办理,其薪资待遇不变。 第六章 离职管理 第十一条 普通员工解聘,由所在部门经理书面形式报告主管领导批准后,提交综合部,报告应充分说明解聘原因,由综合部负责办理解除劳动关系事宜。 第十二条 中层管理人员解聘,由公司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后,由综合部负责办理解除劳动关系事宜。 第十三条 试用期员工解聘,按照试用期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离职手续办理 1.员工离职,须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见附件5)按程序审批后,办理离职手续; 2.离职员工持《员工离职通知单》(见附件6),到各部门办理清退、工作移交等手续; 3.员工办理离职手续,主要清理归还或移交事项有: (1)公司各类文件; (2)图书资料; (3)剩余名片、U盘、饭卡; (4)备用金或财务借款; (5)管理印鉴者办理印鉴移交手续; (6)所在部门办公室的办公桌、文件柜等钥匙移交; (7)有关工装器具及低值易耗品的移交等; (8)其它清退和移交事项。 4.员工办完清退的各种手续,经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和综合部核准后,给予结算工资,15日内办理档案、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 第七章 考勤与休假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考勤从每月1日至月底止,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夏季工作时间按照产品经销公司文件执行)。凡迟到早退者,第一次警告,全公司通报;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第四次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员工请休假须办理请休假批准手续(见附件7),员工履行完有关请假手续后,报办公室备案后方可休假。 第十七条 员工请销假管理 1.批准权限为:一天之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二天以内,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交分管领导批准,三天及以上须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中层干部一天之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2.特殊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事后补假的,应事先通知办公室,并应于假后上班的两日内补办手续。超规定时限补办手续的以无效论处,按缺勤对待; 3.非突发、紧急等特殊情况,禁止先休假后请假、或休假期满前不及时续假擅自延长假期,发现按旷工论处。 第十八条 请假的一般规定 1.病假:因病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并应及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因病住院治疗的,还应及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病案首页和费用清单等,因病请假未提供规定证明的一律按事假对待。病假工资按照本公司工龄长短发放,发放标准为: 工龄5年以下,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工龄5年以上10年以下,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工龄10年以上15年以下,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5%; 工龄15年以上20年以下,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工龄20年以上30年以下,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5%; 工龄30年以上,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100%; 连续病假6个月,停发病假工资,改发疾病或非因公伤救济金。其标准为:无论工龄长短,一律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60%发放救济金; 2. 因私事请假,按事假对待,事假可以用年休假(或探亲假)冲抵事假天数。事假每次最长不超过15天,年累计不得超过3个月,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停发一切待遇,事假期间按缺勤对待,按日扣发应付工资; 3.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条件的(女23周岁,男25周岁),初婚的可享受婚假15天;配偶在外地的,视路途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产假: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员工生育一胎可申请产假,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前休假不足15天的与产后假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增加产假15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产假30天。超过规定假期的按病假处理; 5.丧葬假:员工直系亲属过世,经批准,给予丧假三天。如赴外地料理丧事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路程假; 6.工伤假:员工因公负伤,由所在部门及时上报工伤事故报告,按有关规定界定。工伤治疗和休养假期,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病案首页、费用清单以及医院的病假证明,对未提供证明和超过医院开具的工伤假范围的休假,按病假或事假处理; 7.探亲假:凡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父母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指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员工可以申请探亲假。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申请探亲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可申请假期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可申请假期20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可申请假期20天,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对无故超假的,按旷工处理; 8.年休假:按照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员工可以申请年休假。 (1)职工进入公司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须在当年内使用; (3)对于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少数员工,可以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9.换休假:员工因值班后需要调、换休的,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申请换休假,应正常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提供经审批核准的值班证明,无有效核准证明的按事假论处。 10.其他情形 (1)员工出差、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和有关会议、社会活动或公益活动,或需在上班之前外出办理业务等,应由部门经理负责签发“公务外出证明”,注明事由和起止时间,核准证明应事前办理,当日提交办公室;特殊情形,经同意后,可在事后上班两日内补办并提交办公室。未提交或拖延提交作无效处理,按缺勤对待; (2)因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形下的缺岗,经部门经理同意,按相关规定处理;超出部门权限和本制度规定的情形由公司会议研究决定; (3)其他假期按规定程序及权限审批。 第十九条 按出勤对待的假期 1.员工调(换)休; 2.员工休婚假、年休假、丧葬假等; 3.公司新增福利性休假和特殊情况下批准的休息、休假; 4. 当月假期超过15天的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 员工请产假、工伤假、探亲假期间按日扣发绩效工资,当月连续休假超过15天的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第二十一条 缺勤处理 1.员工事假缺勤,按实际缺勤天数扣发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生活补贴、工龄津贴,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2.当月病事假超过15天的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3. 员工有旷工行为者,按旷工缺勤的天数加倍扣薪。 第二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违纪论处: 1.员工不请假缺勤的、或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或休假期满前不续假擅自延长假期也不补办手续等行为情节较轻的,以违纪论处,情节严重的,按旷工论处; 2.年度内连续旷工5天及其以上或累计旷工10天及其以上者,以严重违纪论处,解除劳动关系,予以辞退。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违反公司有关规定造成一定损失的,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性质严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二十四条 如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的,本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在实际管理应用过程中补充并完善,解释权归综合部。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年7月起执行。 附件: 招聘登记表 招聘计划申请表 员工转正申请表 岗位异动通知单 员工离职通知单 员工离职申请表 招 聘 登 记 表 应聘岗位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照 片 学历 专业 职称 婚否 籍贯 身份证 号 码 政治 面貌 家庭 住址 邮政 编码 健康状况 身高 体重 户 口 所在地 联系电话 希望薪资 档案存放地 学 习 经 历 起止年月 学 校 名 称 所学专业 毕业状况 年 制 工 作 经 历 起止年月 工作单位 岗位/职务 证明人 电 话 家 庭 成 员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岗位/职务 关 系 电 话 主要社会关系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岗位/职务 关 系 电 话 能否 异地 能否 出差 能否自己 解决住宿 本人保证上述情况真实准确,如有隐瞒或虚构,任凭公司全权处理。签名: 招 聘 计 划 申 请 表 部门 拟招聘 人 数 计划到岗 时  间 招 聘 原 因 招 聘 计 划 岗 位 人 数 任 职 要 求 审 批 意 见 部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综合部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员工转正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部门 岗位 毕业学校 专业 学历 职称 家庭详细地址 试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 个 人 工 作 鉴 定                           (可 附 页) 部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综合部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名): 岗 位 异 动 通 知 单 姓名 性别 学历 专业 异动 种类 拟生效日期 原任 部 门 新任 部 门 职务/岗位 职务/岗位 异动 原因 异动人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现部门负责人意见 调入部门 负责人 意见 领 导 审 批 意 见 年 月 日 员工离职通知单(存根) 编号: 公司各部门: 部门 同志,因 原因离职,请各部门将相关手续予以交接办理。 年 月 日 -------------------- 第 号 -------------------- 员工离职通知单 公司各部门: 部门 同志,因 原因离职,请各部门将相关手续予以交接办理。 部 门 说 明 签字 计划财务部 市场发展部 交易交收部 技术部 综合部 □U盘已归还; □钥匙已归还; □饭卡已归还; □固定资产已归还;□剩余名片已归还 (签字: ) 员 工 离 职 申 请 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岗位/职务 所在部门 入职时间 离 职 原 因 自 述 审 批 意 见 所在部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综合部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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