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包括双兼挑教师、特聘教授、外聘教师和行业企业技术能手,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对我院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保证教学质量,促进我院教师队伍的发展,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各种资源办好教育,特制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理念,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双兼挑教师原则上应是具有教学系列职称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的行政人员。
3、特聘教授必须是国内或省内在本专业或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有很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够把握本专业的教学方向,积极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的工作,能够为学院的发展以及教学管理与改革等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4、行业外聘教师应是企业技术骨干或岗位能手。
5、外聘教师应具有承担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对口。
6、了解高职教学特点和规律,能熟练掌握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技术,能应用多种教学方法因材施教。
7、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能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工作协议,有足够的精力投入其承担的教学工作。
二、兼职教师的聘任原则和程序
1、聘任原则
双兼挑教师:根据系部教学需要和所在部门领导同意推荐聘请符合任课教师条件的教师。
特聘教授:在本专业专任教师中还没有正教授的情况下,可根据专业建设需要聘请1名特聘教授。
外聘教师:按照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要求和教学需要,聘请符合条件的教师或行业企业业务骨干、技术能手担任外聘教师。
2、聘任程序:
双兼挑教师:由所在部门负责推荐,系、部(教研室)负责聘请,教师填写“双肩挑教师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存教务处,一份存系部),由所在部门、排课系部签署排课意见后于排课前一周报教务处审批。
外聘教师由系、部(教研室)负责聘请。拟聘请的兼职教师,填写“兼职教师登记表”一式二份,由教研室、系部分别签署意见后于排课前一周报教务处审批。凡通过批准,决定聘任的外聘教师,在第一次上课前由系部、教务处与其签订“兼职教师聘任聘用合同”一式三份,(一份存教务处,一份存系部,一份返还教师),教务处负责合同的印制及发放。
特聘教授:由各系部根据实际需要,单独书面报告教务处,教务处报教学副院长审批后方可聘请。由教师本人填写“兼职教师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存教务处,一份存系部)。
3、兼职教师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
三、兼职教师管理
1、各系部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兼职教师会议,明确新学期教学工作任务,传达本课程的教学要求,提供教学大纲、教学辅导材料及其它教学信息。
2、特聘教授必须成为系部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为专业建设出谋划策,系部、教研室应邀请其指导、参加专业活动。
3、各系部负责兼职教师的教学业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考核,负责对兼职教师日常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的监控,负责建立兼职教师业务档案(包括兼职教师登记表、兼职教师聘用合同、兼职教师毕业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兼职教师授课任务书、考核表等)。
4、兼职教师的一切教学活动服从所属系部的安排,兼职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必须参加系部、教研室组织的专业活动和教研活动,次数由各系部统一规定,并由系部考核。
5、校内兼职教师的教学考核应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部分纳入其工作考核之中。
6、教务处负责对兼职教师工作量统计、课酬计发,并与专任教师一并列入学生对教师的测评范围。
7、外聘教师课酬日常按对应职称中基本称职档的80%标准发放,期末根据考核结果补差,在读研究生日常参照助教标准发放,期末在考核结果的基础上上浮两档补差。双肩挑教师按对应称职的称职档标准发放。
8、兼职教师考核细则由各系参照《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考核办法》,结合系部特点制定。
四、其它
学院鼓励各系部认真对待兼职教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兼职教师考核机制,并组织兼职教师参加系部教研活动,使兼职教师严于律己的同时为系部、专业的发展积极贡献力量。对于兼职教师管理规范的系部,学院将在期末其他教学工作量中给予专项补助。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务处。
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二00七年九月
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民 族
(照片)
出生年月
拟聘岗位
(正高、副高、讲师、助教)
是否在读研究生(是,否)
专业技术
职务
获取时间
最高学历
学位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性质(在读,在职、退休等)
现从事专业
及专长
担任行政职务、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职务及主要工作成就
本人承诺
本人确认本表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如有虚假,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本人签名:
教研室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系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双肩挑教师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民 族
(照片)
出生年月
拟聘岗位
(正高、副高、讲师、助教)
专业技术
职务
获取时间
所属部门
岗位或
行政职务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
所在部门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系部排课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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