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饰工程合同书甲方:乙方:广州美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本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设计、施工、安装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装修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 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施工安装内容及施工安装费用以本工程报价单为准。增加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签字生效,另行计费。4. 工期:双方商定本工程工期为 天,按时按质完成全部施工及安装任务。即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算起)。二、 甲方工作1. 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若甲方不采
2、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因而造成家具、陈设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并承担该项费用。2.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一切费用。3.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4. 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用的自购材料。三、 乙方工作1.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3. 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4.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
3、成品进行保护(保护材料费甲方承担)。四、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1. 方案设计确定后,甲方需交定金叁仟元整,才能进行施工图设计。如因甲方原因,中止本协议,甲方所交定金转作为乙方设计的补偿。2.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付给乙方认可的报价单上确定的工程款总额的30%(包括定金)。3. 工程施工过程中,泥、水、电工完成前期工程、木工进场时,甲方再付给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工程款总额及增加项目金额)的50%。木工基本完成,油漆工进场时甲方付给乙方第三批工程款,即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工程款总额及增加项目金额)的15%(即付清工程总造的95%)。甲方所付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业务部开出的票据为准。4
4、 施工及安装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即付清全部结算款余额(包括增加项目金额)。五、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1. 本工程所需按报价单规定应由甲方自购的施工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分别在各项工程开工之日前三天内由甲方采购供应到工地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六、 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1.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A.
5、不能按期供水电;B.不能保证每天有10小时以上的时间(含班);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D.不能按期付款;E.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造成材料、人工浪费;F.因甲方原因终止协议,而总造成价工程量未过半,乙方除收取已做工程的工程款外并有权收取工程总造价5%的设计费的权利;G.逾期验收;H.非乙方造成的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2. 因乙方责任A. 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B. 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二十四个月内发现的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返修。C. 由于乙方施工中违反操作常规造成人员伤害,责任乙方自负。D. 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给
6、予修复或赔偿。E. 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罚款和赔偿费用,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七、 关于设计与施工及验收的约定1. 乙方设计师完成施工图后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约见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后签字认可,乙方方可施工。2.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施工(安装)。3.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变更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机械呆滞、综合管理、延误工期、补偿停工和已采取材料(因变更了无法利用而造成的材料损耗)等费用清单。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
7、内做出答复或协商调整。4.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甲方不按时验收,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5.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工期顺延。6.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7.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若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8. 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清运工地所有的垃圾、杂物等
8、。八、 奖励和违约责任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除顺延工程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3.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已实际验收,甲方应及时、无条件支付工程余款。4.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5. 甲方若要补充合同(协议),应同乙方业务部签定和盖业务章为准,否则无效。九、 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他具体问题协议, 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十一、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不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 解决,如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舟山仲裁委员会裁决。 甲方: 乙方:广州美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代表人: 代表人:工程地点: 办公地点:舟山市环城东路264号帐号: 帐号:电话: 电话:0580-8260651 8968517邮编: 投诉电话:13868242489二零零 年 月 日附件:一、 装饰工程报价单:二、 具体问题协议: 甲方: 乙方: 二零零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