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 第 6 页 共 6 页电梯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样本)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 电梯安装。2. 工程地址: 。3. 工程内容:乙方承担安装 牌 型电梯 台。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4. 电梯之详细规格及技术参数见本合同之附件(一)电梯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5. 施工工期:本工程安装及调试的工期共需 天。除于本合同另有说明外,乙方必须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安装工程。 6. 最迟开工日期: 。(具体按甲方通知)在上述日期或之前开工,本合同所约定之安装费用不变,若超出此日期 个月内开
2、工的,安装费用不变。7. 质量验收标准:国家标准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0060-19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 合同价款:本安装工程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正(RMB 0,000.00 )。(确认后填写)梯号型号规格产地/制造商安装单价(元)数量安装合计(元)注:乙方已经对上述安装工地的电梯井道尺寸及图纸和安装现场的情况全部了解,并已接受,其所有安装工程费用(包括并不限于安装调试、吊装、新梯验收费、脚手架费用、卸货费用、机械梁(钢梁)安装等)已经包含在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所有费用。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
3、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1、 合同语言:合同文本使用简体汉字。2、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 适用标准、规范:国家标准GB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0060-19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法规变动,需要双方另行协商。第三条 甲方工作责任(应对应附件二,确认后作调整)1、 按本合同附件(二)电梯安装不承担项目中属于甲方工作,完成相关之项目。2、 在甲方的协助下,乙方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电梯报装申请,乙方支付报装费用,并领取安装批准文件;3、 按乙方提供之电梯井道机房图及有关安装图纸的规
4、定,完成井道机房土建工程,按时交出符合设计要求的、整洁的并经乙方检验合格的井道及机房,确保乙方之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能正常进行;4、 提前二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开始进行安装之日期;5、 提供厅门安全护栏;6、 安装工程完成,甲方在接到乙方自检合格通知书的五个工作日内,在甲方的配合下,乙方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申请验收,并在三十天内完成包括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的工程验收,乙方支付验收费用;验收合格后,办理领取当地政府部门签发的电梯检验合格证明,向乙方办理接收手续,并签署接收文件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达不到政府部门规定的验收条件,需延期申报验收时,验收合格后,甲方仍须向乙方支付全部安装款项。7、 由于甲方原因不
5、能一次通过政府验收而需要复检的,其费用由甲方负责。第四条 乙方工作责任1、 乙方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电梯报装申请,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2、 确认井道、机房、预留孔的土建尺寸,在收到甲方的开始进行安装日期的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开始施工安装。3、 负责本工程的设备及材料在工地现场或其他指定地点到达后的开箱检查。4、 负责本工程的设备及材料的起吊和分层就位。5、 搭拆脚手架或提供电梯安装用的电动或手动提升装置及平台(无脚手架安装时)。6、 提供及安装井底爬梯。7、 提供及安装井道照明灯和开关。8、 负责本合同所规定之工程内容和安装后之调试,直至符合相关的设计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出具安装检验合格报告书
6、,并通知甲方。9、 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验收及进行检验,费用由乙方支付。10、 在本工程经政府部门检验合格发出电梯检验合格证明后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提交有关技术文件和验收文件。11、 由于乙方的安装质量,不能一次通过政府验收而需要复检的,其费用由乙方负责。12、 在设备由当地政府部门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提供贰年安装质量保证。最迟不超过该设备到达甲方工地之日起满三十个月。13、 制定措施、教育施工人员遵守甲方的工地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制度。14、 办理乙方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乙方施工用的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15、 电梯设备的收货及保管(包括防潮、防盗)。16、 机械梁(
7、钢梁)安装:_。第五条 付款方法1. 乙方按甲方通知的指定日期进场安装。在安装人员进场施工后 天内,甲方将安装工程费总额的 %,计人民币 元正(RMB ,000.00 )付给乙方。2. 电梯经政府部门检验合格发出电梯检验合格证明之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安装工程费总额的 %,计人民币 元正(RMB ,000.00 )付给乙方,乙方即办理移交使用手续。余款安装费总额的5%,计人民币 元正(RMB ,000.00 ),在甲方收到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 个月内付清。3. 甲方在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注明付款单位名称和合同号,并将支付凭证复印件传真乙方。4. 乙方每次收到款项后应向甲方出具一份收据。在办理电梯移交
8、手续的时候,乙方向甲方出具金额为已收款部分的税务发票。甲方应在乙方开具发票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付款证明、税务登记证等。第六条 安装质量保证1、 办妥移交使用手续后乙方负责安装质量保证,并从当地政府部门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为贰年。最迟不超过该设备到达甲方工地之日起满三十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每半月派员对电梯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并提供24小时紧急维修服务。2、 在安装质量保证期内,确因乙方安装质量而引起之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以下原因所引起之维修,乙方提供维修服务,但收取费用。(1)电梯所在建筑的任何缺陷或问题所导致的故障;(2)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的故障;(3)由
9、第三方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而导致的故障;(4)因甲方或业主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因素等非乙方原因所导致的故障。3、 如甲方自行安排乙方以外的其它单位进行电梯安装、调试,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质量和安全责任,以及免费安装质量保证的责任及费用。4、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电梯免费维保后的维保合同由乙方与甲方或最终使用方另行签定。第七条 违约责任1、 安装施工过程中若因甲方的土建或工地相关原因使安装期延长,甲方需向乙方赔偿因此而引起之损失,赔偿金额按安装费总额每天万分之五计算,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安装费总额 %,且工期相应顺延。最终延长期限为本合同的有效日期(见第八条第2款)。2、 若因甲方延迟付
10、款逾期 天(因乙方原因延期付款除外),乙方有权中止安装工程并撤回施工人员,直至甲方付清有关安装费止。3、 如果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停工时间不计入乙方实际安装工期。4、 如由于甲方原因无法办妥移交手续,甲方同意乙方对所安装的电梯的控制印板进行保管,乙方自向甲方递交“安装工程项目移交书”之日起不再承担电梯保管责任。同时,甲方不得使用电梯,并须承担电梯保管责任。5、 电梯产品未经移交,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甲方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在内的法律后果。6、 若因甲方原因(即本条第1款及第2款)导致安装工程于本合同有效日期届满仍未能完成,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未付的安
11、装费。7、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依期完工,乙方需向甲方赔偿,赔偿金额按安装费总额每天万分之五计算,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安装费总额 %,但若造成甲方未能按期交房,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不受最高赔偿限额的限制,赔偿损失金额以司法机关判定为准。如工期延误超过_天,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8、 若因不可抗力而使工程无法按期完成,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八条 合同生效、终止和争议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得由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2、 本合同有效期至安装质量保证期满即自然终止。但因
12、下列事情发生,即(1) 土建或工地相关原因导致工地不能施工;或(2) 甲方未按时支付安装费导致安装工程被中止;或(3) 乙方向甲方发出自检合格通知书后,甲方未能在本合同指定时间内完成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手续;或在领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签发的电梯检验合格证明后,无理拒绝向乙方办理接收手续;则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订日起计三年有效。三年有效期届满后,除欠款、违约赔偿外,双方责任(包括安装质量保证期等)视作完满完成。3、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安装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 双方送达地址以签署页的记载地址为准,任何一方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动,须在该变动发生前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向该记载地址送达的文件自寄出之日起的第3日视为已送达。5、 本合同连同下列附件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附件一:电梯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附件二:安装电梯不承担项目。(签署页)甲方(章):乙方(章): 地 址:地 址: 代 表 人:代 表 人: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帐 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一(技术规格) (请工程部审核) 附件二(请工程部审核、确认并作相应调整)电梯安装不承担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