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月度收支预算制度
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本着统筹安排、确保重点的原则,保证企业经济活动的良性循环、不断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一、 各部门的大项费用支出都必须列入“月收支预算表”(附表)中,此表应根据年度预算经营计划和实际工程进度确定回款和用款金额,详实编制。
二、 公司财务部在公司局域网上将收支预算表格式,由各部门经理在全面考虑下月工作情况和进度的基础上,编制本部门次月资金收支预算。
三、 各部门应在每月25日前将收支预算表报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各部门的编制情况,汇总填写“月资金收支平衡计划表”,每月30日前报公司总经理签批,经总经理同意后,作为公司次月资金管理依据并将各部门确定的“月收支计划表”返回各部门备查。
四、 各部门如在当月工作中确需发生上报计划范围外的款项或对所报款项进行调整时,应及时填制“收支计划变更、追加表”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将变更追加表送财务部备案。
五、 各部门应加强本部门收支项目的计划性和准确性,合理安排、按期收付,严格执行既定计划,避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 公司财务部作为公司收支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控制部门,除日常开支以外的支出项目,凡对外支付款项应严格按照“月度资金平衡计划表”逐项检查,按期支付,对于不符合计划支付且的款项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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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洽商管理办法(试行)
1、 目的
1.1为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并进一步明确公司业务办理流程,各部门工作职责,顺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依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
2.1工程洽商是指业主、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就施工方案、施工内容改变,处理计划外事件,调整工期或施工顺序调整,设计问题现场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记录文件,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人作为业主顾问共同签署意见。工程洽商按照是否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原则分为两类:有工程价款增减的洽商和不涉及工程价款增减的洽商。
3、 工程洽商办理原则
3.1先洽后干,洽商要先于相应工程实施之前办理,并事前确定由此造成的工程造价增减额。突发事件经汇报主管副总经理后,可以按领导指示下达指令,并于指令下达后一周内完成工程洽商补办工作。
3.2分级管理,不涉及工程造价调整和工程造价增减额在5000元以内的工程洽商工程部经理在综合相关部门意见,主管副总签字后可以直接办理。工程造价调整金额在5000(含)元及以上,50000元以内的工程洽商须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工程造价调整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工程洽商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工程造价调整金额在100000元以上的工程洽商须公司经理办公会谈论通过。重大工程修改,重要技术问题须设计院、专业顾问公司给出专题意见,由公司专题会议讨论决定。
3.3科学管理,严格控制,各业务部门通过加强预控,科学管理,努力避免洽商的发生。
3.4实事求是,依据充分。对于不可避免的工程洽商,各经办人员以实事为根据,严格把关,做到事由清楚,依据充分,认证合理,专业人员充分运用专业知识,把不合理、不充分的洽商拒之门外。
3.5科学,准确,工程洽商内容要充分体现专业技术人员解决问题的科学性,本着既解决问题,又不增加或少增加投资的原则审慎填写。洽商原因要明确,工程内容增减表达清楚,工程量计量准确。
3.6严格执行洽商办理程序,凭证及手续齐全。
3.7既要重视控制增加工程内容的洽商的发生,又要注意及时办理减少工程内容的洽商。
3.8充分发挥监理公司,顾问公司的专业特长,严格为业主把关。
4、 公司有关各部门职责
4.1工程部
4.1.1负责工程洽商控制,办理及实施、验收的组织协调。
4.1.2负责驳回不合理洽商内容,核实洽商内容的准确性,技术性。检查洽商理由是否充分。并组织监理公司、技术部门、顾问公司选择最经济合理的解决方法。
4.1.3随时掌握现场情况,做好施工记录,认真记录施工进度,天气情况,水电供应情况,材料设备到场情况,及其它可能影响施工的情况。
4.1.4负责“工程洽商审批单”的填报及流转组织,工程洽商执行前后现场情况的收集,并提供给相关部门。
4.1.5配合顾问公司及有关部门的工程计量,工程洽商文件的整理归档。
4.2规划设计部
4.2.1负责工程洽商技术性总体把握,审核洽商内容是否涉及建筑功能,建造标准的改变及公司对有关客户的违约问题。
4.2.2负责将洽商内容及时会知营销策划部门,专业顾问公司,及重要客户,并负责信息的双向沟通。
4.2.3负责重大技术问题的论证,技术经济方案比选。
4.3、计划合约部
4.3.1负责确定工程洽商价款的确定。
4.3.2审核变更工程量是否准确,单价选用是否合适。费用是否合理。
4.3.3办理工程造价增减调整确认。
4.4监理公司
4.4.1认真审阅图纸,实时跟踪现场施工,调查洽商发生原因,提供初步工程洽商审核意见。
4.4.2对照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规范,政府管理文件精神,工程惯例,监理文件确认洽商要求的合法性,审核洽商技术措施的合理性。
4.4.3审核工程洽商工程量增减数量,洽商费用。
4.4.4现场跟踪洽商内容的实施情况。
5工程洽商审查依据
5.1.1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往来文函。
5.1.2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1.3施工图纸及已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
5.1.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设计交底记录,业主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指令
5.1.5工程施工技术规程,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化设计图集,施工单位二次深化设计。
5.1.6工程量清单规范,北京市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文件。
6工程洽商办理流程
6.1.1承包方向监理提出工程洽商事项及主要内容,监理工程师初步判定洽商的合法性,技术及经济的合理性,直接驳回或同意办理该洽商。
6.1.2监理工程师就洽商内容与设计院及业主工程部沟通,各方意见一致后,监理工程师结合各方意见起草工程洽商记录单及附件,或指导承包方技术人员完成上述技术文件,但必须保证洽商原因、处理措施,工程描述包括用词的公正性、客观性。
6.1.3监理工程师在洽商记录上签署意见后报业主工程部。经济洽商连同工程造价调整计算文件及审核结果一同上报。
6.1.4工程部审核洽商内容,对照合同及图纸审核工程量增减无误后,填写“工程洽商审批单”上报公司。
6.1.5规划设计部对洽商技术性及对项目设计指标、市场营销、合作开发的影响进行评估,必要时与营销策划部及相关单位沟通,涉及重大修改的洽商须报告主管副总经理。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转计划合约部。
6.1.6计划合约部审核商务合理性,增减费用计算准确性。确认价格,评估对成本控制的影响。负责与承包方就洽商费用进行协商,配合测量师确定工程造价调整额。并在工程洽商审批单上签署意见。
6.1.7工程部综合各部门意见后,根据洽商分级管理原则,完成工程洽商审批单的全部审批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完成该洽商的各方会签。并将洽商记录文件连同审批文件归档,并将洽商复印件发规划设计部、计划合约部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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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洽 商 审 批 单
工程名称:
专业
部位
编号
附件名称
附件数量
洽商原因
主要内容:
是否涉及费用
否 增加 减少
主要工作量:
估算涉及金额
元
工程部意见:
经办人: 经理:
规划设计部意见:
经办人: 经理:
计划合约部意见:
经办人: 经理:
副总经理批示:
洽商金额>5000元
总经理批示:
洽商金额>50000元
本表由工程部门填写 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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