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总部职能部室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创联集团公司)机动车辆管理,规范机动车辆的使用、保养和维修,确保机动车辆能够安全、可靠、经济、高效运行,提高职能部室办事效率。根据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机动车辆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创联集团公司机动车辆使用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指机动车辆是指创联集团公司总部公费购置,产权或使用权归总部所有的机动车辆。
第二章 机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创联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机动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机动车辆的有效使用。
第四条 创联集团公司公务机动车辆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离车库。出车完毕必须将机动车辆停放在车库,杜绝公车私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创联集团公司办公室说明。
第五条 创联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用车,由职能部室用车人提出申请,部门领导同意批准后交创联集团公司办公室按照用车情况安排司机执行。如需长途用车,用车部门应填写长途机动车辆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由部门领导和创联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出行。
第六条 各职能部室提出申请后,由创联集团公司办公室机动车辆调度人员进行合理的安排,同一路线用车坚持一车共用的原则。
第七条 创联集团公司办公室应协调做好机动车辆调度、相关费用的缴纳、保险的购买和机动车辆审验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 创联集团公司总部公车原则上概不外借。各分(子)公司及其他单位确因接待客户或重要事宜需要借用的,可提前与创联集团公司办公室联系。创联集团公司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安排并收取规定费用。
第三章 驾驶员管理
第九条 驾驶员应服从机动车辆调度人员的安排,严格遵守单位考勤制度,自觉接受和完成领导交办的出车任务。因事、因病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出车的,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禁止无故缺勤。
第十条 严禁酒后驾车或擅自将机动车辆外借他人,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第十一条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杜绝违章,发生机动车辆事故或受到处罚应及时报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全年违章超过4次,则超出部分的违章罚款由驾驶员个人承担50%。
第十二条 驾驶员应有良好的安全和保密意识,保管好随车的行驶证、保险卡等相关证件资料。
第十三条 驾驶员在完成指派任务后,应将机动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在小车班等待下一次派车任务。严禁脱岗串岗。
第十四条 驾驶员必须保证24小时手机开机,随时做好出车准备,对于当月关机3次以上者扣除当月固定电话费用补贴。
第十五条 驾驶员应在长途出车返回后次日与机动车辆调度人员核定行驶里程,过期不予核定。
第四章 机动车辆维护与管理
第十六条 创联集团公司办公室对所有机动车辆按行车里程的要求及间隔时间要求做好定期修理和例行保养。维修时要坚持择优、择廉,保证质量选点的原则。
第十七条 机动车辆维修时,应填写好机动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附件2),经创联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维修。
第十八条 机动车辆维修费用由机动车辆调度人员统一借支,统一报销,并按要求做好机动车辆维修费用的统计工作。
第十九条 驾驶员应对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安全、及时出车。
第二十条 驾驶员应保管好随车工具和备件,爱护机动车辆并经常自觉保养机动车辆,出车返回后应及时清洁机动车辆,保持机动车辆内外整洁。
第二十一条 对公司领导的机动车辆实行包干到人制度,驾驶员应按照创联集团公司办公室的要求进行责任机动车辆的清洗和保养,保证责任机动车辆的安全、整洁和正常使用。
第五章 机动车辆用油管理
第二十二条 创联集团公司办公室机动车辆调度人员负责对公务机动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加强机动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
第二十三条 创联集团公司所有机动车辆统一用加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油卡应随车携带,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创联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并报机动车辆调度人员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辆调度人员应根据需要定期为加油卡充值,并将每车每月用油情况报创联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审核,每季度将油料使用情况报送创联集团公司科技军工部。
第二十五条 禁止机动车辆间互换加油卡,或用加油卡给其他机动车辆加油。
第二十六条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小票,并交给机动车辆调度人员用于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辆调度人员应定期做好机动车辆用油及各项费用记录,对机动车辆费用情况进行分析,提出节油措施并制定考核指标。
第六章 出车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
第二十八条 西安市内出车一次补助5元,每天不超过15元,长途出车按每百公里12元给予补助,以此累加计算。
第二十九条 西安周边咸阳和机场、火车站出车一次补助12元,周末、节假日出车一次补助12元,不换休不发放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出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对于20座以上机动车辆按照市内每次补助12元,长途按照每百公里20元执行。
第三十一条 驾驶员可享受每月25元的安全补助和每月25元的机动车辆卫生费。
第三十二条 机动车辆调度应在每月月初五日内完成派车单结算,经公室主任审批后发放给驾驶员报销。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创联集团公司办公室。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修改权属创联集团公司总经理。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制度与本制度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1:
长途机动车辆使用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申请时间
返回时间
用车事由
目的地
主管领导
部门领导
创联集团公司 办公室意见
机动车辆主管
附件2:
机动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
一、机动车辆基本情况
二、维修项目及资金预算
机动车辆型号
维修项目
维修预算
费用合计
购置日期
上次维修时间
上次维修公里
本次维修时间
本次维修公里
办公室签字:
财务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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