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商业银行银企对账管理规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我行”)银企对账工作管理,确保银企双方财务数据真实、准确、一致,有效控制操作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我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银企对账是指为保障银行与客户资金安全,银行与单位客户对当期发生的业务进行核对,调平双方账户的工作。包括账户余额核对和账户交易明细核对。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单位银行账户,是指单位客户在我行开立的本外币单位活期、定期存款账户。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四条 银企对账的原则 (一)及时对账原则 我行每月初通过网上银行、自助终端、电话银行等自助设备为单位客户提供单位银行账
2、户上一个月的交易明细,协助和督促单位客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对账,并反馈对账结果。 (二)及时查证原则 对于银企双方错账、未达款项等,我行须及时查证并于收到单位反馈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客户。 (三)岗位制约原则 我行对账人员须与经办人员相分离,记账经办人员不得兼银企对账工作。对未达账和账款差错的查核工作不返原岗处理。 (四)重点账户对账原则我行须对余额较大、业务发生频繁、易发风险的重点账户加强对账力度,并从对账方式、对账频率等方面进行重点管理和服务。 第五条 银企对账的范围(一)银企对账范围1、除我行系统自动发起的利息类和费用类交易外,正常发生交易的单位银行账户(存折户除外,简称“动户”
3、)均须进行银企对账。2、除我行系统自动发起的利息类和费用类交易外,未发生交易的单位银行账户(存折户除外,简称“不动户”)暂不要求对账,客户可根据需要自行办理对账。3、账折见面的单位存折账户,单位客户在凭存折办理业务的同时,视同已完成银企对账,暂不要求进行对账,客户可根据需要自行办理对账。(二)我行可根据业务需要或监管要求,对银企对账的范围进行调整。第六条 重点账户对账要求(一)重点账户的对账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属于重点对账范围。 1、对账月发生过交易的财政类账户(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账户,下同); 2、日均存款达到一定金额(目前为等值人民币100万含以上),且对账月有交易发生的支票账户; 3
4、、对账月借方交易累计发生额达到一定金额(目前为等值人民币100万含以上)的支票账户; 4、对账月发生过交易的保证金账户; 5、对账月发生过支取业务的单位定期账户。(二)重点账户的对账频率按月完成上一个月的对账工作,对账率达到监管部门要求的100%。 (三)重点账户的管理 1、对于支行开立的财政类账户,各营业网点应主动上报一级支行运营部(营运部),由运营监督员通过大后置报表系统的财政账户登记交易进行备案登记; 2、每月初,支行可通过大后置报表系统查询重点账户清单及对账情况。 第七条 动户对账要求(一)动户的对账条件指在对账期内发生正常交易(我行系统自动发起的利息类和费用类交易除外)的单位银行账户
5、。 (二)动户的对账频率 按季度对账,且最少每半年对账一次。对于前一个对账期内(一个季度为一个对账期)未能对账的单位银行账户,在下一个对账期内必须对账。(三)动户的管理大后置报表系统自动生成动户对账报表,支行可通过大后置报表系统查询动户清单及对账情况。第八条 银企对账的渠道客户可通过我行网银电子对账平台、电话银行电子对账平台完成银企对账,部分特殊企业可采取传统的纸质银企对账方式完成银企对账。第三章 电子对账第九条 电子对账是指我行为单位客户提供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渠道对账的一种银企对账方式。 第十条 客户可以通过开立具有“回单与银企对账”功能的商务卡(简称“对账商务卡”,下同)或开通企业网
6、上银行(网银电子对账权限由该账户网银管理员分配)以及我行公布的其它电子对账登陆方式办理电子对账。 第十一条 活期账户(含人民币、外币活期账户,下同)的电子对账 (一)为活期账户开立对账商务卡,或通过 “EFT1102商务卡卡账关联” 交易将活期账户与同客户号的对账商务卡进行关联后,客户可通过关联商务卡登录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进行对账。 (二)为活期账户开通企业网上银行,或通过“QYGG0503企业网银账户挂靠/解挂”交易将活期账户与同客户号下已开通企业网上银行的账户办理挂靠后,客户可通过网银用户名登录网银办理对账。 第十二条 定期账户(含人民币、外币定期账户,下同)电子对账(一)只要定期账户同客
7、户号下已有账户开立对账商务卡,定期账户均可通过该商务卡登录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进行对账。 (二)如定期账户是通过网上银行开立的,可通过网银用户名登录网银办理对账;如定期账户是通过柜面开立的,可通过“QYGG0503企业网银账户挂靠/解挂”交易把该定期账户与同客户号下已开通企业网上银行的账户办理挂靠,然后通过网银用户名登录网银办理对账。第十三条 客户在我行开立多个人民币、外币的活期、定期账户,需办理电子对账的,参照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处理。第十四条 网上银行电子对账流程(一)客户通过对账商务卡号、网银用户名登录我行网上银行电子对账平台; (二)录入账户余额,然后逐笔核对银行电子对账单,并提交对账结果
8、。1、客户网上银企对账结果为未平账的,可以多次进行对账,我行以客户最后一次对账结果为准;2、对账结果为已平账的,客户不可再次进行对账;3、对银企双方错账、未达款项及存在疑问的账务交易,客户应及时通过网银电子对账平台反馈双方错账、未达款项明细等信息待我行后督授权中心查证;4、客户应对银行反馈的查复信息及时查证并及时追踪处理错账、未达款项。第十五条 电话银行电子对账流程(一)客户通过对账商务卡号登录我行电话银行电子对账平台;(二)输入对账账号、对账月份后,电话银行语音报读对账月的单位银行账户余额;(三)客户根据企业账务余额核对单位银行账户余额;(四)如果核对相符,提交对账;(五)电话银行仅能办理余
9、额对账,不能逐笔核对银行明细并反馈双方错账、未达款项明细等信息至我行进行查证。如果核对不相符,电话银行会提示,对账不成功,客户应登录我行网上银行办理银企对账。第四章 纸质对账第十六条 纸质对账是指我行为单位客户提供纸质的单位银行账户余额、明细对账单,由单位对账人员进行账户余额、交易明细核对,编制余额调节表并返回纸质对账单回执联的对账方式。第十七条 允许采用纸质对账方式的账户限于:(一)财政部门(含行政事业单位)账户;(二)村委类企业(即村股份公司)账户;(三)单独提出申请的单位银行账户。企业客户应提供纸质对账申请(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单位名称、账号、原因,由支行上报给总行运营管理部
10、审核备案后方可办理纸质对账。 第十八条 纸质对账流程(一)纸质银企对账单的派放柜员通过“YQDZ003纸质银企对账单打印”交易为客户打印纸质银企对账单,单位对账人员收到纸质对账单后,进行账户余额、交易明细核对,并返回纸质对账单回执给支行。(二)纸质银企对账单的回收1、客户将对账回执交回时,柜面经办人员首先应按规定进行要素审核:(1)是否已勾选对账核对结果。如银企对账回执的“核对结果”为“不相符”,需审核是否已填写银企双方未达账信息、双方未达账信息填写是否完整;(2)核对对账人、联系电话、日期是否填写完整、正确;(3)核对加盖的预留印鉴是否相符。如以上要素无误,则在“银行验印人员”处由验印人员与
11、运营经理同时签章确认;如要素有误,则重新打印银企对账单供客户再次对账。2、将银企对账单回执联通过影像系统“纸质银企对账单登记簿”模块上传至总行后督授权中心进行集中对账。纸质银企对账单回执列入银行验印人员当日运营业务档案管理。3、总行后督授权中心审核银企对账单回执联,进行集中对账:(1)如回执要素无误,通过YQDZ004纸质银企对账单结果录入交易录入其对账结果,由系统自动更新银企对账明细报表与统计报表;(2)如银企对账单回执联存在填写错误、填写不完整的情况,通过影像系统退回网点。网点终止原扫描流程,联系客户重新办理对账;(3)如回执联中“核对结果”为“不相符”,总行后督授权中心应及时查证,及时处
12、理不符款项及未达款账,将款项调至相符,并在影像系统对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后,方可在柜面交易系统中通过“YQDZ004纸质银企对账单结果录入”交易录入对账单结果。第五章 银企对账工作管理第十九条 我行的银企对账工作由总行运营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后督授权中心、营业网点及运营管理室共同负责完成。第二十条 客户服务中心银企对账工作职责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对每月未对账的重点账户、动户进行对账外呼提醒。(一)重点账户外呼对账提醒每月1020日,由客户服务中心人员根据每天的对账明细报表,以961200号码统一外呼,对未对账的重点账户进行对账提醒,使用统一规范的话术指导客户操作,避免因客户操作原因对账失败需再次外呼重
13、复劳动,提高客户的信任度及对账效率。(二)动户外呼对账提醒每季度后第1个月由客户服务中心根据每天的半年对账明细报表,以961200号码统一外呼,对未对账的动户进行对账提醒及对账指导。 (三)客户服务中心外呼银企对账提醒时间可根据未对账的账户数量进行调整。第二十一条 后督授权中心银企对账工作职责后督授权中心负责处理对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每天通过“YQDZ001银企对账结果反馈”交易及影像系统“纸质银企对账单登记簿”查询所有未平账或存在未达账的账户,进一步查明未平账、未达账的原因,发现重大问题或存在风险隐患的,应及时报告总行运营管理部。(二)对于未达款项和不符账款或客户有疑问的款项,应在十
14、个工作日内查明原因,并进行跟进反馈。1、属于我行错账的,由经办行确认并及时通过电子审批流业务向总行运营集中作业中心及后督授权中心申请处理完毕后,后督授权中心通过交易“YQDZ001银企对账结果反馈”交易或电话(仅针对纸质对账客户)及时反馈回复(简称“反馈回复”,下同),确保我行与企业账务正确无误。2、不属于我行错账的,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回复,由客户根据我行反馈信息重新调整账务或重新办理电子对账。第二十二条 营业网点银企对账工作职责营业网点负责更新维护客户联系信息;负责协助客户服务中心处理无法外呼或不配合对账客户的跟进工作;协助后督授权中心做好账务差错处理工作。第二十三条 运营管理室银企对账工
15、作职责运营管理室负责客户纸质对账申请审核及备案;负责支行银企对账工作的考核管理。 第二十四条 对未及时对账账户的管理(一)对未及时办理对账的账户,系统将会自动限制该账户在网上银行打印当前月的电子回单。 (二)对联系方式无误,多次提醒不配合、且连续两个对账期未办理对账的客户,各网点可通过暂停对客户发售支票、暂停受理柜面支票业务等措施,督促客户与我行及时对账。(三)对报解预算收入账户、已销户未对账的账户管理 各网点填写无须对账账户申请(见附件2),加盖支行业务公章,写明账号、单位名称、无须对账原因,通过电子审批流及影像系统上传至后督授权中心,由后督授权中心对账人员通过大后置报表系统“无需对账账户登记”交易中进行无须对账处理。第二十五条 各支行要加强对对账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定期监督、检查对账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对账工作规范、细致、有效开展,保证资金安全。第二十六条 对于未履行职责,违反对账规定、弄虚作假、泄露客户对账信息等违规行为、造成资金损失,或重大负面影响甚至引发案件的,除进行相应考核外,将依据我行相关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程由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