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2:土木工程系学生宿舍使用电脑自律承诺书为了加强学生宿舍使用电脑的文明安全管理,明确学校与学生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强化学生法纪观念与自律意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由土木工程系(甲方)与学生(乙方)签定承诺书。一、学生的权利及义务第一条 学生享有学校宿舍管理规定范围内使用私人电脑的权利。第二条 学生享有监督学生宿舍使用电脑的权利,通过学生组织参与管理,有建议权利和批评权。第三条 学生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特别要遵守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不在熄灯后使用电脑,不影响他人休息,维持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第四条 学生应把精力放在学习上,而把电脑作为提高操作技能和学习的辅导的工具。第五条 学生应按规定
2、按时交纳电费(包括使用电脑多用电费),网络管理等费用。二、学校的权利及义务第一条 学校有权力按照人才培养目标和有关管理规定,对学生在宿舍使用电脑进行严格管制,对在晚自习期间留在宿舍上网聊天,听歌,看影碟,玩游戏及熄灯后仍使用电脑,影响他人休息的,有权利制止并做出相应处理。第二条 学生管理人员一旦发现学生在宿舍使用电脑,有违反如下网络管理的行为时,有权停止其本人在宿舍使用电脑,严重者将本人电脑主机收缴土木工程系党总支保管,并作相应行政处分。(一)学生在网上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邮件炸弹或非法进入他人计算机和信息系统; 看黄碟,玩游戏(2次以上)或登录、查找、散步及传播反动、黄色内容及不良网站。第三
3、条 学校应做好统筹管理,适时向学生公布宿舍使用电脑情况。第四条 学生应在应许的条件下为学生使用电脑设备、网络设备、图书资料提供便利。三、细则第一条 宿舍电脑由党总支统一管理,由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有电脑在宿舍的同学必须签定土木工程系学生宿舍使用电脑自律承诺书,经批准同意方可使用。第二条 系党总支统一印发“电脑身份卡”,主机如实填写并贴于电脑主机上方以便检查人员识别,对不张贴电脑身份卡而无法识别主机的电脑,视为自动放弃使用电脑的权利,并作出处理。一、上学期有两门或两门以上重修的同学自觉将电脑搬回家(不能及时搬回家的同学经年级辅导员允许可暂时存放好),本学期不得使用电脑。1、 学生晚修自习时间段不得在宿舍上网聊天、看影碟、玩游戏等作与学期无关事,并按作息时间准时关闭电脑(具体作息时间为宿舍熄灯时间),午休时使用电脑注意不要影响他人正常学习与休息。检查宿舍时如有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并写500字检讨备案,第二次将电脑回收系保管,等学期结束时给予归还。(四)附则 (一) 学生在使用电脑时,违反国家网络安全或用电安全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开始生效。 (三)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所在系学生班级各一份。 (四) 本承诺书最终解释权归土木工程系党总支所有。甲 方 (学生): 乙 方 ( 系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