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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规程模版.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936358 上传时间:2024-05-1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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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我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的工作流程,提升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银行间债券*场的健康秩序,特拟定本规程。第二条 本规程以银行间债券*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和配套自律规则为依据,并参照银行间债券*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引拟定。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偿付的、

2、需要立即处置的重大事件。第四条 本规程以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降低我司承销业务风险为工作目标,以建立完备的预警预防机制为工作前提,以及时快速响应、协同联动、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为工作准则,建立合理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流程。第二章 债务融资工具应急工作组织架构第五条 公司建立债券应急领导小组、固定收益总部等业务部门和将来管理专岗三个层次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协同协助配合内部和外部的沟通沟通协调。第六条 公司债券应急领导小组以公司固定收益总部等业务部门分管领导为组长,由公司固定收益总部等业务部门负责人牵头,公司办公室、投资银行质量监控总部有关领导为小组建员。公司债券应急领导小

3、组作为指挥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应急处置工作的核心机构,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领导指挥与组织沟通协调,并代表公司负责确认持有人会议的有关事宜。第七条 公司固定收益总部等业务部门是债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牵头部1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门,接受公司债券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建立突发事件预警预防机制,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积极沟通协调有关各方及时进行风险处置,并将处置结果向中国银行间*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及有关部门报告。第八条 将来管理专岗是投资银行质量监控总部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专职人员,负责督促并协助公司固定收益总部等业务部门履行应急管理有关工作职责。第三章 突发

4、事件预警防范第九条 公司固定收益总部等业务部门应对存续期内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和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进行跟踪、监测、调查,及时准确地掌握募集资金使用和偿债能力等情形,延续督导其履行信息披露、还本付息等义务。密切关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发行人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信用风险事件,进行有关风险排查,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为依据,提前对潜在信用风险进行“预警预报”,采取有关风险监控措施,尽量防范信用事件。第十条 突发事件预警预防机制主要包括突发事件监测与定时报告制度两部分。公司固定收益总部等业务部门负责监测外部环境及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并按时沟通协调评级

5、机构进行跟踪评级调查。公司固定收益总部等业务部门依据有关监测情形形成将来管理报告、专项风险排查报告、专项压力测试报告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报告。第十一条 公司固定收益总部等业务部门应协助企业拟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第四章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第十二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详细实施程序包括日常风险监测、风险发现、风险评估分级、风险上报、应急处置方案启动、风险处置 与信息披露、风险解除和事后总结回顾。第十三条 公司固定收益总部等业务部门对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进行分2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类分级。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公司固定收益总部等业务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形进行评估和分级,

6、并依据有关详细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方案。应急方案包括启动投资者保护机制、帮助发行人变现资产或重组现有债务、召开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等。第十四条 公司固定收益总部等业务部门应在获知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管理预案,并及时向公司债券应急领导小组和交易商协会报告,依据有关事态进度和严重程度调整详细处置决策,并集中调配资源,在最短时间内消除突发事件影响。第十五条 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公司固定收益总部等业务部门应组织其他中介机构,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协助企业拟定并实施应急处置方案,并应督导发行人依照关于规定及自律规则,在指定媒体披露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协助发行人做好对外沟通说明工作。第十六条 公司固定收益总部等业务部门应密切跟踪事态发展,协助企业动态调整应急处置方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交易商协会报告。第十七条 经公司固定收益总部等业务部门评估,并报公司债券应急领导小组确认突发事件影响已消除后,由公司债券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解除应急状态。第十八条 在解除应急状态后,公司固定收益总部等业务部门应及时总结突发事件成因、应对措施的及时有效性和对类似事件的示范作用,完善应急管理预案,并向交易商协会提交应急处置报告。第十九条 有关人员应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取得的内幕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不当权益。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3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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