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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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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农村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或我行)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监控信贷业务风险,规范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拟定本细则。第二条 贷后管理是指客户在实际使用我行信用后到该信用完全终止前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贷后管理包括贷后跟踪管理,贷款本息收回,信贷风险分类、监测与预警,不良信贷资产管理,信贷档案管理等。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农商行承担风险的所有表内、外信贷业务。第四条 贷后管理的组织实施和部门职责:(一)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督促、指导、检查全行贷后管理工作的实施;(二)营业部、各支行风险管理部组织实施辖内

2、贷后管理工作;(三)营业部、各支行辖内营业网点是贷后管理工作的详细实施部门,网点负责人和信贷人员是贷后管理工作的详细执行者及主要责任人,应当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细则的关于规定履行岗位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第二章 贷后跟踪管理第五条 贷后跟踪管理是指客户在与我行发生信贷业务后,我行贷后检查人员对客户资信状况、经营管理,财务状况、授信使用情形等影响信贷资产质量的因素进行跟踪调查、监控和分析评估的过程。第六条 当与客户发生信贷业务后,业务经办人员依据有关业务种类建立信贷业务台账,跟踪监控客户授信使用和还本付息情形,依据会计结算的账务处理信息及时更新台账数据,并定时与主办会计进行账务核对,保证账实

3、相符,账账相符。第七条 贷后跟踪管理主要内容:(一) 法人客户贷后跟踪管理主要内容1. 贷后检查频次法人客户0万元以下贷款每年至少检查一次,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贷款至少半年检查一次,300万元(含)以上贷款按季进行检查。贷后检查需依据有关信贷业务种类和企事业单位性质、特点等因素,有针对性地选择贷后检查内容,真实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和质量,如出现重大变化应随时检查。100万元(含)以上贷款,贷后检查人员必须在贷款发放三十日内进行第一次贷后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了解企业基本情形、担保状况,核实企业是否按协议商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以及授信约束条件的贯彻情形;100万元以下贷款,以信贷资金使用台账

4、和有关用款资料文件资料为依据,核实企业信贷资金使用情形。2法人客户贷后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贯彻授信约束条件。贷后检查人员应全面了解授信批复内容,审核批复要求在提款前贯彻或在提款后逐步完善的所有约束条件是否贯彻。()信贷资金监控。贷后检查人员应依据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资料文件要求,按有关规定建立信贷资金使用台账并收集有关用款资料文件资料,加强信贷资金拨付管理,将客户对环境和社会风险的管理状况作为决定信贷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在已授信项目的设计、筹备、施工、竣工、运营、关停等各环节,均应当设置环境和社会风险评

5、估关卡,对出现重大风险隐患的,可以中止直至终止信贷资金拨付。 密切监控借款人资金的使用和回流情形,采取受托支付和自主支付两种方式对贷款资金进行管理与监控,监督贷款资金按商定用途使用,对借款人异常用款行为进行及时分析,防止借款人挪用信贷资金。 (3)基本信息。重点检查借款人主体资格资质是否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证、有关经营许可证等是否年检合格,借款人名称、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股东、经营组织形式等是否发生变更。检查中贷后检查人员应及时对借款人年检更新的基础资料文件资料、变更有关资料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并归档保管。(4)经营情形。重点检查借款人资产、产值、销售、利润等情形,主要销售产

6、品的场波动情形。(5)管理状况。掌握借款人机构、体制及高层管理人员人事变更等重大事项,分析这些变更是否影响或将要影响其生产经营和贷款及时偿还。(6)关联情形。掌握主要股东信息,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相互担保、重组并购等情形,检查是否存在逃废债务的情形。(7)财务变化情形。企业资产、负债变化情形(包括固定资产增减,应收、应付情形及账龄、库存积压等),贷后检查人员需收集企事业单位近期报表,并进行有关分析。(8)担保状况。对保证人的检查,除比照借款人的检查内容外,还要特别注意保证时效、保证人资格/资质、保证实力和意愿。对抵(质)押物的检查,主要检查抵(质)押物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变现能力。包括抵(质)押物

7、是否被妥善保管,是否存在贬损、灭失的情形,是否已购买保险,变现能力是否发生不利变化,手续是否完善或发生变化,是否发生权属变更,是否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是否被出售或部分出售,是否被重复抵押或质押,是否被转移,是否存在租赁以及租赁期限和租金等情形。借款人以动产设定抵押的,贷后检查人员每月至少应进行两次库存商品检查,并做好现场检查笔记(配置专用贷后检查笔记本或登记簿)和填写动产抵押库存检查表;如发现抵押物不足值,或因价格下跌致使抵押物不足值或抵押率上升时,应采取要求客户补充抵押物、存入保证金或组织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保证我行资金安全。()加强行业信息收集、管理,准确掌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对行业的影响

8、,判断行业发展是否正常,有无过热现象,分析研究客户在行业中的地位及发展变化趋势。()除上述内容外,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融资业务)还应关注以下内容:项目资本金及其他资金来源的贯彻情形;项目进度是否顺利,有无延长情形及延长原因;项目建设过程中总投资是否突破,突破原因及金额;项目采用的技术、设备、工艺等是否出现较大变化;项目投产或建成后效益和*场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依据有关实际情形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二) 个人客户贷后跟踪管理主要内容1贷后检查频次个人10万元以下贷款每年至少检查一次,1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贷款至少半年检查一次,3万元(含)以上贷款按季进行检查。.贷后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但

9、不限于):(1)贷款约束条件审核。贷后检查人员应全面了解授信批复内容,审核批复要求在提款前贯彻或在提款后逐步完善的所有约束条件是否贯彻。(2)信贷资金的监控。个人贷款应依照*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资料文件要求,按有关规定建立信贷资金使用台账并收集有关用款资料文件资料,加强信贷资金拨付管理,将客户对环境和社会风险的管理状况作为决定信贷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在已授信项目的设计、筹备、施工、竣工、运营、关停等各环节,均应当设置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关卡,对出现重大风险隐患的,可以中止直至终止信贷资金拨付。对借款人采取受托支付或自主支付两种方式对贷款资金进行管理与监控,有效监管贷款资金用

10、途,对客户异常用款行为进行及时分析,防止借款人挪用信贷资金。(3)检查借款人生产经营及家庭收入是否正常。()了解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关状况。()检查借款人资信状况,了解其是否诚信守信,有无恶意拖欠贷款行为。()了解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是否有偷盗、抢劫、贩毒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7)检查保证人生产经营是否正常,保证能力和代偿意愿是否减弱。(8)抵(质)押物检查参照法人客户抵(质)押物检查内容。(9)依据有关实际情形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第八条 个人按揭类贷款如还本付息情形正常,可不进行专门的定时检查,以还款记录的监控来代替定时检查;对未能按时还款的客户依照下列规定执行:(1)按

11、月分期还款的贷款逾期1期,或按季还款逾期30天(含)以内的,贷后检查人员应在贷款逾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向借款人催收,做好电话记录,并按规定通知担保人或保险人。(2)按月分期还款的贷款逾期期,或按季还款逾期31至60天(含)的,贷后检查人员要约见客户或上门催收,发送催收通知书,取得回执,同时督促客户贯彻还款计划。将检查信息形成贷后检查报告。(3)按月分期还款的贷款逾期3期,或按季还款逾期60天以上的,贷后检查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调查,形成贷后检查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全资产,避免损失扩大。第九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日常检查。贷后检查人员应每半年与村干部(或小额农贷联系人)协助配合

12、对辖区农户贷后情形进行逐户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农户是否按借款协议商定用途使用贷款;生产经营是否正常;家庭收支情形、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婚姻状况等。检查情形以村为单位形成贷后检查报告。第十条 贷后检查人员要按季对合作机构、按揭项目情形进行贷后检查。第十一条 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务依据有关单户贴现总额或出票总额参照法人客户有关要求进行贷后跟踪管理工作。第十二条银团(社团,下同)贷款依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如我行为牵头行或代理行的,贷后管理中应做到: (1)负责银团贷款贷后管理和贷款使用情形的监督检查,并定时向银团贷款成员通报; (2)密切关注借款人财务状况,特别是贷款期间发生企业并购、股权分

13、红、对外投资、资产转让、债务重组等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应在获借款人通知后及时按银团贷款协议商定以专项报告形式通知各银团贷款成员; ()借款人出现违约事项时,应及时组织银团贷款成员对违约贷款进行清收、保全、追偿或其他处置; (4)组织召开银团会议,沟通协调银团贷款成员之间的关系; (5)接受各银团贷款成员不定时的咨询与核查,办理银团会议委托的其他事项等。如我行为参加行的银团贷款,贷后管理中应积极协助配合牵头行或代理行工作,参加银团会议,依照商定及时足额划拨资金至代理行指定的账户;对在贷款续存期间所了解掌握的借款人日常经营与信用状况的变化情形、发现的异常情形应及时通报牵头行或代理行

14、。第十三条贷后检查应双人进行,采取现场、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参考本细则“第七条”内容,及时掌握客户情形变化、发现风险并拟定有关措施,撰写贷后检查报告(报告形式及主要内容参考附件)及收集贷后检查资料文件资料,贷后检查报告需由检查人员签字,在营业网点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网点公章。撰写的贷后检查报告及收集的贷后检查资料文件资料应于每季末前归档。第十四条检查中发现客户或担保人存在风险隐患,抵(质)押物价值和状态发生重大变更的,贷后检查人员应及时向风险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关于部门应视详细情形进行及时核查,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属于重大风险预警事项的还应按关于规定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对有潜在

15、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客户,拟定并实行有针对性的贷后管理措施。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对客户经营状况的影响,加强动态分析,并在资产风险分类、筹备计提、损失核销等方面及时做出调整。在客户发生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事件时,应当及时采取有关的风险处置措施,并就该事件可能对我行造成的影响和处置措施形成风险预警报告向上级机构报告。对未能及时了解客户情形变化、潜在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责任而未作出有关预警致使贷款造成或产生不良的,将按我行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五条借款人出现下列情形时,贷后管理人员应立即按月实施重点跟踪检查:(一)按贷款风险分类结果,贷款形态转为次级(含)以下的。(二)借款人发生可能影响我行贷款安全的重大投

16、资活动、体制改革、债权债务纠纷、事故与赔偿等重大事项。(三)关于部门发出风险预警的借款人。第十六条 依据有关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3号)资料文件要求,营业部、各支行在业务办理中不得以贷转存、不得存贷挂钩、不得以贷收费、不得浮利分费、不得借贷搭售、不得一浮到顶、不得转嫁成本。如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在贷后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第十七条 营业部、各支行风险管理部每季度组织实施辖内贷后跟踪管理工作,保证贷后管理资料文件资料及时归档和贷后管理工作的整体质量,并通过现场、非现场方式对辖内上季度贷后跟踪管理工作贯彻情形进行自查,将自查情形作书面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17、后于每季末月20日前报送总行风险管理部。总行风险管理部每季度依据有关营业部、各支行风险管理部报送的自查报告分别对各营业部、各支行的贷后跟踪管理工作通过现场、非现场方式进行抽查。抽查过程中,对于贷款级次下调、贷款出现异常情形或存在疑义的,可要求对该笔贷款贷后跟踪管理工作进行现场核实。在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督促被查单位风险管理部进行整改,并按我行关于规定对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处罚。第三章 贷款本息收回第十八条 贷款本息收回是指我行对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及造成或产生的相应利息,在明确贷款本息收回责任、提升信贷资产营运能力的基础上,依据有关协议商定和借款人还款可能性拟定回收计划及措施,并进行规范管理的过

18、程。第十九条 银团贷款本息由牵头行或代理行负责,营业部、各支行应及时关注本行银团贷款本息的收回情形,确认收回金额与应收金额是否一致。第二十条 营业部、各支行应依据有关年度到期贷款规模和质量拟定有效收回措施,负责本行(部)贷款本息的收回。贷款到期一个月前,应向借款人发出提示归还到期贷款的信贷业务期通知书并取得回执,督促借款人筹措资金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归还所有逾期贷款(垫款)及欠息之前,按季向借款人及担保人发送逾期贷款(垫款)催收通知书,并取得回执。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要求展期的,应要求客户在贷款到期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收集有关资料文件资料,对于需报上级行审批的,贷款经办人员在筹备、完善展期贷

19、款资料文件资料后,及时上报审批。贷款经办人员需对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的原因进行调查,按贷款展期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金的,应依据有关借款协议的商定,确定是否同意提前还款及如何计算利息。第四章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第二十三条 *农商行辖内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依照*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农村商业银行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各级有关部门对分类后的贷款,依据有关风险状况及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贷后管理措施。(一)对正常类贷款,要注意加强风险预警,不放过任何一个风险因素。(二)对关注类贷款,要密切跟踪潜在风险因素的变化情形,分析

20、评估其对贷款安全的影响,在风险因素未好转前不增加授信。(三)对次级类贷款,要加强贷款本息的催收,及时中断贷款诉讼时效,密切注意贷款保证及抵(质)押物情形的变化,必要时对债务实施重组,尽可能地压缩贷款规模。(四)对可疑类贷款,要充份利用法律措施催收,依法追究担保人责任和行使抵(质)押权,并加强对债务人资产的监控,密切注意与债务人关于的合并、重组、托管等不确定因素,采取相应的资产保全措施,防止债务人资产的流失。(五)对损失类贷款,要及时足额申报债权,依法参加破产清算,采取所有必要的手段清收,尽可能地减少贷款损失,对确实已造成损失的贷款,按关于规定和程序予以申报核销。第五章 风险监测、分析与预警第二

21、十五条 风险管理部门应及时获取贷款质量和风险状况信息,实时跟踪监测整体资产质量变化情形,分析变化原因,预测资产风险大小和发生的可能性。按规定定时向关于部门报送资产监测报表和分析报告,对检测发现的异常信息及时上报。第二十六条 风险监测内容主要包括:不良贷款基本情形监测,不良贷款形成原因监测,大额授信客户信贷风险监测,各行业贷款风险监测,按贷种划分的各类贷款风险监测,贷款担保方式风险监测,新发放贷款风险监测,贷款迁徙情形监测等。第二十七条 风险分析报告主要包括:所有贷款余额和变化情形,不良贷款余额、比例及比上期和年初变化情形,贷款风险分布情形,大额授信客户风险情形,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情形,各时期贷款

22、质量情形,贷款质量迁徙分析,不良贷款的真实程度评估,不良贷款变化趋势预测,继续抓好不良贷款管理、降低不良贷款的措施和信贷政策建议等。第二十八条风险预警内容主要包括:依据有关风险预警机制拟定详尽的风险预警方案,依照风险预警程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按规定向关于部门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风险。第六章 不良信贷资产管理第二十九条 我行不良信贷资产管理工作依照*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及追究办法、*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办法、*农村商业银行呆账贷款管理及核销办法等规定执行。第三十条银团贷款出现风险时,如我行为牵头行或代理行的,应负责及时召开银团会议,设立银行债权委员会,对贷款进行

23、清收、保全、重组和处置。必要时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我行为参加行的,应积极协助配合牵头行或代理行有关工作。第七章 信贷档案的管理第三十一条 营业部、各支行办理的各类信贷业务,均应建立信贷档案。信贷档案管理应坚持真实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原则。第三十二条 信贷档案资料文件资料应包括客户资料文件资料、调查资料文件资料、借款协议资料文件资料、抵(质)押物权利凭证、贷后跟踪管理资料文件资料、风险分类资料文件资料、责任认定资料文件资料、呆账核销资料文件资料及其他信贷资料文件资料等。第三十三条 营业部、各支行应依照信贷资料文件资料档案管理有关资料文件的要求,加强信贷档案保管、借阅、移交等工作。第三十四条 贷后检查档案应按我行有关资料文件要求完整装订。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由农村商业银行负责说明、补充和修改。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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