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 密 协 议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联系电话:乙方:xx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地址:x联系电话: (甲方和乙方单称“一方”,合称“双方”)鉴于:1. 甲方有意引进投资者进行融资,乙方或其管理的基金有意作为投资者对甲方进行投资(以下简称“本次合作”)。甲乙双方拟就本次合作事宜进行评估与讨论。2. 甲乙双方在评估与讨论的过程中,乙方将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甲方也将了解乙方的相关情况。为此,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与本次合作相关的文件和信息,并将接触到对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双方愿以本协议的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第一条 保密方及保密信息
2、 1、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保密,并应确保双方的管理人员、董事、雇员、会计师、审计师、评估师、律师、顾问及其他代理人或代表等亦遵守本协议项下保密约定。 2、“保密信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属于甲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或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不论纸质、电子、声像或其他形式,包括:(1) 企业财务资料、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有的信息和数据。(2) 甲乙双方进行接触、协商、谈判所涉及的有关股权融资数额、股权评估价格、股权融资条件等任何交易方案、计划而无论其
3、是否被最终确定、采纳;(3) 甲乙双方为本次合作事宜签署的任何意向书、备忘录、协议、合同和其他文件的内容。 3、保密信息不应包括以下信息:(1) 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乙方已经通过其他合法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的信息;(2) 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公诸于众的信息;(3) 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要求、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主管行政部门命令要求披露的信息; 4、甲方应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在谈判及讨论过程中,甲方知悉的乙方的尽职调查结果、客户信息、财务信息、乙方对项目的融资计划、交易设计等甲方知悉的乙方的秘密信息。第二条 保密责任 1、甲方在接收乙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1) 对保密
4、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甲方仅可为本次合作事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董事、雇员、会计师、审计师、评估师、律师、顾问及其他代理人或代表等,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2、乙方在接收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1) 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除一些基础项目信息外的技术、专利、工艺流程等知识产权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乙方仅可为本次合作事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董事、雇员、会计师、审计师、评
5、估师、律师、顾问及其他代理人或代表等,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3) 若有权法院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或证券交易所要求一方披露保密信息,乙方将及时通知甲方;第三条 保密信息的不侵权 甲方特此承诺其向乙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不会侵犯且不包含未经授权的任何第三方的保密信息,且甲方特此同意:对于第三方就乙方接收或使用保密信息提出任何主张、指控或要求乙方承担任何义务、损失、判决、诉讼、损害、成本、费用、裁决和律师费用,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补偿并使其不受上述损害,甲方在本条项下的义务在本协议终止或届满后仍应存续。第四条 违约责任1、若双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
6、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一方未经另一方许可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重要保密信息致使项目无法继续推进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五条 效力和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且在本次合作进行期间和结束完成(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或提前终止之后一年内持续有效。 2、本次合作完成或被提前终止后,经甲方书面要求,乙方可选择退回或销毁其保存的保密信息载体。第六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 2、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首先应通过协商的方法解决。若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前述争议的,则双方同意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七条 其他 1、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3、本协议任何条款非法、无效并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执行性。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