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责任承包书
(项目经理责任承包协议)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项目经理):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更进一步规范管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全权负责该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对本工程实行工程项目目标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就本工程工程项目目标管理承包事宜达成以下责任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建设单位:
3. 工程地点:
4. 建设规模:
5. 合同工期:
6. 合同价款:
第二条 工程管理承包范围及内容
1. 工程范围以甲方同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和设计图纸为准。
2. 工程内容:甲方与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蓝图、电子文档、设计变更文件及增加工程量(土建、市政、管网、土石方、装饰、园林小品、种植土及园林绿化栽种等)。
第三条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一次性验收合格。按工程验收标准及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四条 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项目管理责任承包方式。项目经理为第一承包人,由项目经理与甲方签订项目承包责任书,与甲方相互合作配合完成项目施工任务;成本由项目部和甲方共同监控。项目部承诺实现甲方一定比例的基本利润目标。
第五条 项目班子组建的约定
1、 经研究并协商决定 同志为项目部项目经理,代表甲方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主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合同条款,全面履行施工管理活动。
2、 项目班子的技术人员由项目经理根据甲方项目管理办法负责组建,经甲方考察批准后实施,但项目部库管员和采购员由甲方指派。
第六条 现场管理权限
1. 授权 同志对本工程工期、成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服务、结算及对建设单位的其他承诺内容等工作进行全面负责;有权以甲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业主(含第三方)洽谈业务及签署有关本工程业务性文件。
2. 根据项目进度总目标的要求,对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进行监督、检查、调整等有效控制。对工程项目有管理指挥权。
3. 用章权限: 凡甲方与建设单位之间的技术、经济、签证等有关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建设单位之间的书面资料须加盖甲方公章的,事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盖章送出,乙方盖章后的资料原件留二份甲方存档。
4. 劳务选择权: 劳务实行准入制管理,乙方承包管理范围以内的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由甲方对比各项因素后选择确定。通过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
5. 经营决策权。项目部开支、零星及小宗材料由项目经理填报申领单后报甲方签字审核,后补交使用票据;大宗材料由公司统一管理和采购。
6. 人事任免权限:有权任用、考核项目经理部人事,有权决定其工资分配及奖惩情况。所用管理人员报送甲方备案。
7. 项目员工薪酬分配:项目员工薪酬分配方案经项目经理与甲方协商决定,员工薪酬由甲方统一发放。
8. 本项目的资金支配权: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和财务预算,合理安排和使用本项目资金;项目资金支配方案由项目自主决定,报甲方审核批准后实施,但材料款支付不能超过总价的 40% ,人工费不能超过总价的 70% ,现金支付必须按甲方《支付程序》进行。未经项目部签字认可的该工程款项,公司不得支付,否则不得进入项目部工程成本。
9. 休假权: 在不影响工程质量、进度的情况下,由项目经理自主安排实行轮休制度。
10. 按合同规定对该项目的人、财、物资、设备有使用调配权。
11. 其他临时授予的管理权力。
第七条 责任承包的约定
1. 按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项目部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完成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全部工作内容,严格控制生产成本。(材料成本按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成本价,项目部如节约的成本,甲乙双方按8:2分成。)
2. 质量指标: 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 100% ;按合同规定工程达合格。
3. 工期指标: 按与业主的工程合同工期考核,履约率 100% 。
4. 安全指标: 无重大安全、设备、火灾、工伤死亡事故及重伤事故。
5. 文明施工: 文明工地合格标准。
6. 业主满意度: 客户满意必须合格。
7. 项目部在项目经理安排下完成工程现场签证及其它一切与工程相关的施工资料、业主来往文件,经济、技术、安全资料及竣工图在完工后一个月必须全部完成,未完成的按照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8. 若施工资料由甲方安排资料员进行制作,则项目部应提供及时、完整无误的数据,并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后提交监理和甲方。
第八条 项目部工资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工资薪酬部分的约定
1. 项目经理对本工程实行目标责任制,除其它项目部各岗位员工薪酬由双方确定并由甲方发放外。项目经理为本工程付出的管理报酬为中标合同价的 。
2. 生活费: 由甲方设临时办公室、指挥部、食堂。伙食费标准: 由甲方统一支配安排金额 。
3.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工期的长短不影响项目部所有人员的工资薪酬。
4. 无论何时,项目经理组建的项目部有义务和责任完成本工程的一切工程资料及经监理、建设方确认签字并移交建设单位和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的工作。
5. 薪酬支付方式:除项目经理外,每月实际支付项目部其它员工月工资 90%,提留 10 %作为质量、进度风险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质量、安全事故一次性补发给项目部工作人员
二、奖金部分的约定
1. 奖金按工程结算总价的 计取。
2. 奖金的支付办法: 项目部按施工计划完成工程产值,无安全、质量、事故、资料及成本控制等各项指标后,具体的奖金结算额将从完成各项管理工作的工作态度,实际结果,及时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并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按评定比例奖罚。
3. 奖金的分配权约定:奖金的分配权归项目经理,但须向甲方报送书面分配方案,最终由甲方发放。
4. 奖金的支付时间: 乙方在竣工后一月内报送完整的经济、技术资料给甲方,甲方在15日内根据乙方报送的资料审核后,发放奖金的 给项目部,其余 在业主审定决算后支付。
三、关于扣减奖金的约定
1. 若施工现场发生工伤、死亡事故,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按以下比例在奖金结算后扣除。
损失金额
扣减奖金结算总额的比例
备注
1~5万以内
50%
建设方及劳务公司承担的除外
5~10万以内
75%
建设方及劳务公司承担的除外
10~15万以内
不计奖金
建设方及劳务公司承担的除外
2. 若项目部发生质量技术管理事故,造成返工或材料损失,对甲方造成损失金额累计超过1万元的,按损失总额的 60%在奖金中扣减。
3. 乙方管理的施工现场若发生安全事故,项目经理应根据甲方与劳务承包人签订的协议处理并执行。若经乙方努力该事故明确没有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甲方将不因此而扣减乙方的奖金。若安全事故影响甲方在整个项目的关系形象和重大利益的,甲方有权针对项目经理进行相应的同等经济处罚。
四、关于乙方办理剩余的工资和奖金总额结算的前置条件约定
在办理工资余额及奖金结算之前,乙方应完成或协助完成如下手续后10日内到公司财务办理结算。
1. 完成本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及移交的手续;
2. 移交公司质保工作的手续;
3. 与建设方办理完撤场的手续;
4. 向公司及建设方(含档案馆)移交所有经济技术资料档案资料、施工图、竣工图等的手续;
5. 所有劳务费用,分包费用结算完毕的手续。
6. 办理暂借物品归还的手续;
7. 在与建设方办完结算并移交完有关资料的手续。
第九条 关于施工员及其他人员中途离职的处理办法的约定
施工员及其他人员如因故须中途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负责人,甲方根据中途离职的原因酌情处理,但需按签定的责任状中的有关条件办完各种资料和工作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工资结算。
第十条 甲方的责任
一.甲方委派 ( 同志 )组织公司技术管理班子全面管理该项目并负责本责任状履行,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和资料等乙方应履行的责任进行监督、检查,及成本控制。在检查过程中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工作检查,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整改意见以及承担相应的违规处罚。
二.甲方提供乙方办公用房、电脑、办公桌、水准仪和全站仪,其余办公用品向甲方领取。属甲方提供的办公用品乙方遗失或损坏,须酌情照价赔偿。
三.甲方在检查工作过程中,在指导整改和进行违规罚款时须有确凿证据和技术依据(摄像),且必须书面形式进行。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乙方有严重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和资料不完善等损害甲方利益、声誉的行为或乙方不配合甲方工作时,甲方有权中止工程项目目标责任承包书。
第十一条 乙方的责任
a) 乙方进场准备工作的约定
乙方在开工前应完成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准备工作如下:
1. 施工前工作计划表
2. 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3. 技管人员配置表、职称证书
4. 图算工程量清单和材料总计划表
5. 参与劳务合同签订
6. 图纸汇审及纪要
7. 针对中标清单内的成本计划详细统计表
b) 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的约定
1.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工程测量标高、放样出现技术差错、造成人工、材料损失,乙方承担60%,在薪酬结算时扣减。
2.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因乙方安排施工流程不合理且造成窝工或工期延误,造成劳务公司向甲方索赔其损失的70%由乙方承担,在薪酬结算时扣减。
3.因其它原因管理不善或技术失误造成的甲方直接经济损失,乙方承 担70%,在薪酬结算时扣减。
4.项目经理为本工程成本控制责任第一人,项目经理应以双方共同制定签字确认的成本计划书为目标,在保证工期、质量、进度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成本,凡因项目经理管理不到位产生的成本增加,每增加多少成本,则按照增加成本的10%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在薪酬中扣除。反之若因项目经理管理到位,工作尽职尽责,为甲方节约了成本支出,则每节约多少成本,则按照节约成本的10%对其进行经济奖励。
c) 成本控制管理工作的约定
1.材料的供应
本工程采购员由甲方进行安排,采购员按照按项目部提供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进行供货。
2.材料的保管
本工程库管员由甲方进行安排,库管员在收材料时必须与公司材料采购员或供货商办理好材料入库凭证,质量、数量由采购员、库管员和项目经理三方认可,材料使用实行领发制度,根据工程进度、部位由劳务承包人或项目部向库管领用,并办理好领用手续,杜绝材料的浪费和流失。
3.铺装材料的损耗率:平直面综合为1-2%,异形及立面综合为2-3%(碎拼耗损率另定)。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向公司采购人员所提的材料计划应准确无误,如出现超量,造成材料浪费或缺少,乙方应承担所进材料多余部分的经济损失(价格按成本价执行)或缺少部分的运费损失。
6. 材料价格控制: 甲乙双方共同询价,应货比三家,招标定价的办法。谁质量好、谁价格低、谁供货及时、谁量足、谁优先的原则,确定供货商由甲方自主确定。
⒎ 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工程成本,必须在公司批准后进行(并以书面形式报批为准)。
d) 关于收取工程款项的约定
由于项目经理在现场与建设方、监理方相关人员的接触相对较多,且熟悉施工现场的各种情况,故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含结算完毕前的时段),由项目经理负责代表公司按施工合同约定向建设方收取工程款项。结算完成后的工程尾款由甲方负责收取。
e) 乙方与劳务公司现场实际用工记录的约定
在点工情形下,劳务承包人的实际用工记录必须形成书面签字确认,在每天下班前一小时由甲方、乙方、劳务方清点作业人员,相互在用工记录上签字确认,如有故意乱记行为的,分别处罚双方各罚款2000元/次,对乙方的罚款将从薪酬中扣减。
f)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约定
1.乙方应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及布置标识横幅展牌,规章制度上墙。
2. 做好劳务人员进场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教育操作人员尊章守纪,杜绝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
3.乙方施工现场劳务公司的脚手架搭设和各种机械设备要认真检查落实其安全性,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劳务方整改达到全面合格。如乙方未检查落实,造成安全隐患甲方将处罚乙方1000元/次的罚款,从薪酬中扣减。
4.乙方未检查落实劳务公司人员现场用电乱搭乱接行为,发现一次甲方将可处乙方1000元罚款,从薪酬中扣减。
5.施工期间乙方应每周组织一次施工及安全例会。若乙方不按时组织召开,甲方将对乙方罚款1500元/次,从薪酬中扣减。
6.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施工,施工过程中若乙方未对劳务公司进行各主要工序的技术安全交底(书面),甲方将对乙方罚款1000元/次,从薪酬中扣减。
7. 如乙方人员酒后上班给业主和现场作业劳务人员带来不良影响,并给施工现场带来安全隐患,如甲方发现乙方人员酒后上班,可处罚1000元/人次,从薪酬中扣减。
g) 关于本工程对外签订分包协议及管理分包商的约定
1.乙方是整个工程全面管理负责的第一责任人,有权对外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管理等进行管理。
2. 甲方对外分包的工程项目,乙方参与分包单位的分包协议签订并以协议条款为依据对质量、进度、安全等各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处罚。
3.乙方对分包单位的现场及分包工程负责进行协调、指挥、努力搞好分包工程的管理工作。
4.乙方对分包单位完成的工程,会同甲方验收认可,并要求分包单位做好资料及现场的交接,所有分包商的分包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的违规处罚及款项支付等,均必须经乙方同意签字方可到甲方办理相关结算及支付手续。
h) 租赁大型机械设备台班记录管理的约定
1.在施工实施过程中需机械平基土石方或机械碾压、运输等,由乙方提供使用部位及机械名称计划。
2.由乙方和甲方共同联系租赁公司定设备、定机械,定价格,并签定租赁协议。
3.项目部机械平基土石方时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由甲方派人到现场共同签证计时。
i) 劳动纪律及行为管理工作的约定
1.乙方项目经理有私事离岗须向甲方请假,每月必须在岗26 天以上,低于26天的在岗时间,且未请假,甲方处乙方300元/天的旷工罚款;项目部所有人员迟到、早退,每次甲方处罚乙方20元/次,在薪酬中扣减。
2.项目部人员故意人为设置障碍,影响劳务公司的合法利益(按劳务承包合同),拿、要劳务公司的财、物等,每查实一次扣罚乙方5000元整,在薪酬中扣减。
3. 乙方人员作为甲方的员工,应当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经济利益,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第十二条 乙方项目经理将作为本目标责任书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三条 甲方《工程项目目标责任承包书》、本工程《劳务承包合同》、本工程《施工建设合同》、本工程《成本测算书》及相关材料采购合同均为本责任状附件。
第十四条 本责任状一式肆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结算结束甲方支付完乙方尾款终止,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项目班子成员: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本合同适应:
1、 公司项目管理办法。
2、 本工程(甲方与建设方所签定的)施工合同。
3、 本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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