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运营效率与效益,防范资金风险,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系指公司运营所涉及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第三条 本办法用于规范公司在租赁业务、资产处置和其他经营活动中所涉资金收付、资金筹集以及流动性风险管理。第四条 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性原则:对资金运转的流程及各个环节,坚持岗位分离、授权管理、逐级审批、定期核对,建立健全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二)流动性原则:公司租赁资产主要为长期资产,资金管理部应按照本办法要求合理安排长期资金配置,合理有效控
2、制公司资产负债率和流动比率水平,保持充足、合理的现金支付能力,保障公司正常运转,防止出现流动性风险。(三)效益性原则:在保证安全性、流动性基础上,追求资金效益最大化,减少低效、无效资金占用。(四)计划管理原则:所有资金流入、流出,均应纳入公司资金计划进行管理,由资金管理部统一调度和管理。第五条 资金管理部为公司资金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公司资金管理计划,对公司资金筹集、调配和使用实施调度、动态管理和监控,并对公司资金和银行账户进行统一管理。第二章 资金计划管理第六条 资金计划是指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未来一定时期内的资金投放、资金筹集等情况,预测一定时期内资金流入、流出状况并进行动态管理的活动
3、。公司资金计划可分为年度资金计划、月度资金计划。第七条 资金计划按收付实现制原则确定,资金计划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及时的反映公司资金运作情况。第八条 资金计划内容包括资金流入计划和资金流出计划,由资金管理部会同公司各部门,按年度、月进行编制。第九条 资金流入项目包括:(一)租金回收;(二)首付款、保证金、咨询、手续费收入;(三)转让租赁资产;(四)债务融资,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贷款、专项贷款、保理、发行债券等;(五)股东投入资本金;(六)与经营活动、投融资活动相关的其他资金流入。第十条 资金流出项目包括:(一)租赁项目投放;(二)偿还债务本金、利息;(三)缴纳各项税费;(四)向股东分配利
4、润;(五)与经营活动、投融资活动相关的其他资金流出。第十一条 公司年度资金计划纳入公司年度预算进行管理,按照公司年度预算编制要求编制。年度资金计划主要包括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预算、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预算、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预算等。第十二条 公司月度资金计划的编制程序(一)业务部门按月编制资金需求计划,提交资金管理部。其他部门如预计发生较大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500万元)资金收付也应填制资金需求计划。(二)资金管理部汇总各部门提交的资金需求计划,结合财务预算评估流动性风险,并对下期资金头寸安排进行综合平衡。(三)公司费用性支出计划由资金管理部根据年初财务预算进行测算,纳入资金计划统一平
5、衡,并滚动调整年度资金计划。(四)资金管理部汇总业务部门所报资金计划和公司费用性支出计划,拟定公司下期资金投放和融资计划,报公司分管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第十三条 若因业务计划调整,确需变更资金计划的,业务部门应及时通知资金管理部。第十四条 资金计划的编制时间(一)每月最后3个工作日前,业务部门提出次月资金计划,资金管理部于次月起始3个工作日内召开资金需求会并根据需求会内容拟定当月资金安排。(二)资金管理部按照公司年度投放计划、租金回收、费用预算等情况综合编制资金计划表,随公司年度预算方案一并下达。第三章 资金调度管理第十五条 资金调度是指资金管理部根据业务需求,对公司存量资金调配和对公司经营涉及
6、的资金进行对外收付的管理活动。第十六条 公司存量资金调配包括:公司不同账户之间资金划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不同存款期限之间的调整;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购买和赎回;为提高资金收益持有的债券、信托等持有至到期或交易性金融产品等。第十七条 经项目审批会审批、纳入项目收支计划等与租赁项目合同相关的业务资金支付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按照费用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办法执行。第十八条 公司资金调拨和业务资金支付根据金额、流动性、安全等级实行分级授权审批,具体金额见附表。第十九条 业务资金支付应严格按照合同、协议、相关规定或约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资金管理部发起资金管
7、理部收到业务合同,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合同付款条件中首付款、保证金、手续费等条件由计划财务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业务资金支付申请书,并附所依据的业务合同、协议、发票、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依次提交到法律合规部、计划财务部进行付款审核。在业务合同分次付清的情况下,业务合同只需要在第一次申请付款时提供。(二)法律合规部进行法律性审核法律合规部负责对经办部门提交的付款申请在法律上是否满足付款前提条件进行审核,经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送资金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审核内容主要包括:(1)业务合同签署是否有效;(2)业务合同中法律性条款是否落实;(3)所需要的登记、备案、交付、记
8、载或公证等手续是否已办妥。(三)计划财务部进行财务性审核计划财务部负责对经办部门提交的付款申请在财务上是否满足付款前提条件进行审核,审查满足除手续费、保证金以外付款条件后,根据资金状况出具付款通知书,用印后交由业务部门通知客户并向客户寄出。待收到客户保证金、手续费后,经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报公司有权签字人审批。财务性审核的依据主要包括: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租赁合同、购买合同等。计划财务部审核内容主要包括:(1)合同付款条件中包括首付款、保证金、手续费等条件是否满足;(2)按照付款前提条件中提交的文件是否符合财务相关规定;(3)支付信息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4)其他付款前提条件是否满足
9、。(四)业务资金支付付款前提条件全部满足后,应将公司有权审批人审批的业务资金支付申请书以及合同等所有背景材料一并报计划财务部办理业务资金支付。第二十条 对于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执行简易程序的专项业务,其业务资金支付根据该总框架协议项下的子合同或租赁明细表予以执行,不需履行法律性和财务性审核。资金管理部在申请业务资金支付时应填制业务资金支付申请书(专项业务类),提供子合同、租赁明细表、发票等全部付款依据,经资金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交计划财务部审核支付。第二十一条 存量资金调配由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资金状况、未来资金使用计划,综合平衡资金流动性和收益性,填制资金调拨单,提出资金调拨申请,经公司
10、有权审批人审批签字后进行资金划转。第二十二条 对于除日常租金以外的资金流入,经办部门应及时通知计划财务部及资金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确认收款后及时反馈相关部门。第二十三条 对于按照业务合同约定的退款、退保证金以及由于结算原因导致误收的款项,由计划财务部填写业务资金支付申请书提出业务资金支付申请,该款项支付可免于进行法律性审查。第二十四条 如遇公司其他制度中关于业务资金支付限额和权限的特别规定,依照该制度执行。第四章 现金管理第二十五条 库存现金指公司为了满足经营过程中零星支付需要而保留的现金。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差旅费、办公费等日常开支;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结算起点
11、以下的零星支出。第二十六条 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第二十七条 计划财务部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支,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目相符。第二十八条 计划财务部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财务人员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编制现金盘点表,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由计划财务部提出处置方案,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后执行。第五章 融资管理第二十九条 融资是指满足公司经营需要而筹集资金的活动。第三十条 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资金计划安排,合理确定公司融资规模,制订融资方案,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后执行。第三十一条
12、 确定融资资金价格应以市场利率为基准,综合考虑资金供求、使用期限、风险等要素计算确定。第三十二条 资金管理部应尽量拓展融资渠道,丰富融资品种,在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第三十三条 资金管理部应建立融资台账,登记融资明细,定期核对,按期支付本息。第三十四条 资金管理部应加强银行授信管理,积极争取银行授信,确保银行授信额度能够满足融资需要。第六章 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第三十五条 资金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到期债务支付的风险。第三十六条 流动性风险分为融资流动性风险和市场流动性风险。融资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资金的供给无法满足资金的需求而导致财务困境的风险
13、。市场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市场深度不足或市场动荡,无法以合理的市场价格获得资金的风险。第三十七条 融资流动性风险主要通过现金流量管理来监控,即通过计量、监测、控制现金流量和期限错配情况来发现融资差距。市场流动性风险主要通过货币市场利率变化来监测。第三十八条 结合公司流动性风险状况及主要风险点,制定流动性风险监控指标预警值,实时监控。资金管理部每年年末应根据公司与市场情况调整制订下一年流动性风险监控指标预警值。公司未发生重大财务事项,流动性风险监控指标预警值延续使用。第三十九条 当出现流动性风险时,资金管理部应立即启动流动性风险应急程序,制订应急方案,化解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应结合公司
14、业务和资产情况,根据现金流量管理情况以及流动性预警指标程度确定,报有权审批人审批。第四十条 当出现流动性风险时,资金管理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现有资金可以应对公司近期经营需要,资金管理部每天应密切关注公司资金流入、流出趋势变化,暂不启动应急程序。待新的现金流入补足资金余额,解除预警。(二)当公司现有可动用资金余额不足以应对公司近期经营需要,首先考虑赎回用于保证公司流动性、可随时赎回的准现金金融产品投资、提前支取银行定期存款,尽快办理银行借款。(三)当采取以上措施不能满足公司经营需要,资金管理部应及时向风险管理部提交流动性风险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流动性现状、近期资金需求情况、资金缺口情
15、况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化解流动性风险的建议措施等。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和股东要求,对于属于上报董事会或股东的风险事项,公司应当及时按照相关规定上报董事会或股东。第四十一条 资金管理部应密切关注公司资金运用和资金来源、资产与负债期限匹配等情况,分析流动性需求状况,制定有效的现金管理计划,避免出现重大缺口。第七章 资金安全管理和报告制度第四十二条 资金管理部应根据资金风险预算、流动性及回报要求,按操作程序进行交易操作,并对资金的风险变化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第四十三条 公司资金必须纳入公司账户和现金管理,严禁资金账外循环。第四十四条 严禁单人办理资金调拨支付手续,计划财务部内部应交叉复核,并与银行和资金管理部定期核对资金往来。第四十五条 风险管理部负责对资金运营管理的流程和关键环节进行评估,提出风险控制意见和建议;法律合规部负责对资金筹集和运用中的各项合同及法律性文件进行风险审核,提出风险控制建议。第四十六条 公司建立资金管理重大风险问题及时报告制度,对公司资金被扣划、冻结和发生流动性风险等情况,资金管理部及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提出风险应对措施,同时抄送风险管理部。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