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商行联合社信息系统投产及变更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商行联合社信息系统的投产和变更流程,特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农商行联合社科技信息中心(以下简称 科技信息中心)运维部门负责对信息系统投产和变更流程的审批、操作和监督管理。第三条 信息系统投产是指对具备正式运行条件的信息系统在生产环境中的部署过程。第四条 信息系统变更是指信息系统在正式运行过程中,由于业务发展或业务处理的需要,或者由于系统设计和实现上的缺陷引发业务操作中的异常,对信息系统现有功能进行修改、完善和缺陷修复的过程。信息系统变更分为一般变更和紧急变更。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农商行联合社。第二章 申请流程第六条 科技信息
2、中心开发部门(以下简称开发部门)需至少在投产或变更5个工作日前,提交系统(开发、测试)投产文档和程序确认单(以下简称 确认单)(附件1)中需要提供的资料,由科技信息中心运维部门(以下简称运维部门)文档管理员审核资料是否完善,如有不完善的资料,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补齐资料。第七条 确认单审核通过后,运维部门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合理安排投产或变更的具体时间,由运维部门文档管理员配合开发部门填写农商行信息系统投产(变更)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附件2)。第八条 信息系统投产时需由开发部门提供如下文档:(一) XX系统立项报告和领导批示(二) XX系统需求说明书(三) XX系统设计说明书1、 概要设计说明书
3、2、 详细设计说明书3、 体系架构设计说明书4、 数据库设计说明书(四) XX系统运行资源申请书(五) XX系统测试报告1、 功能测试报告2、 业务测试报告3、 性能测试报告4、 压力测试报告5、 回归测试报告6、 文档验证报告(六) XX系统安装手册(七) XX系统应急回退方案(八) XX系统投产验证案例(九) XX系统风险评估报告(十) XX系统维护手册(十一) XX系统业务操作手册(十二) XX系统安装程序包(十三) XX系统文档和程序移交确认单(十四) 新项目投产确认书(十五) 业务部门的投产(变更)函(十六) XX系统试运行报告(十七) XX系统投产案例验证报告第九条 信息系统的变更
4、需要开发部门提供的资料有:(一) XX系统立项报告和领导批示(二) XX系统变更说明书(三) XX系统测试报告1、 功能测试报告2、 业务测试报告3、 性能测试报告4、 压力测试报告5、 回归测试报告6、 文档验证报告(四) XX系统安装手册(五) XX系统应急回退方案(六) XX系统投产验证案例(七) XX系统风险评估报告(八) XX系统维护手册(九) XX系统业务操作手册(十) XX系统安装程序包(十一) 业务部门的变更函(十二) XX系统文档和程序移交确认单(十三) 业务部门的投产(变更)函(十四) XX系统投产案例验证报告第三章 操作流程第十条 审批表审批通过后,运维部门文档管理员通知
5、相关系统开发部门编写农商行联合社信息系统操作执行表(以下简称执行表)(附件3)。第十一条 执行表中应当明确说明操作事由、操作步骤和执行时间等内容。第十二条 执行表编写完成后提交运维部门负责人审批。第十三条 执行表审批通过后,由运维部门通知当日值班人员,明确说明需要的执行时间和相关配合工作等,由值班人员进行详细记录。第十四条 投产变更应由双人执行,一名为操作员,一名为监督员,操作员负责执行投产变更操作步骤,监督员负责监督操作过程并记录操作结果,操作完成后由操作员与监督员分别在执行表上签字确认。第十五条 投产变更完成后,由监督员将投产变更的相关资料交运维部门文档管理员统一管理。第四章 紧急变更第十
6、六条 紧急变更是指信息系统已经出现严重故障或已经发现随时可能发生严重故障,及不可抗拒的行政要求,必须对信息系统程序进行立即修改完善的过程。第十七条 紧急变更发起部门向科技信息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并提供完善的操作步骤和回退方案,由运维部门填写执行表,经科技信息中心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第十八条 紧急变更实施前,应当进行变更操作测试。未能及时完成测试文档的,应当事后及时补齐相应测试文档,并由相关测试人员签字。第十九条 紧急变更实施过程中,必须由变更发起部门参与变更,负责相关系统的协调和业务测试工作。第二十条 紧急变更实施后,完善相应的确认单和审批表,由相关负责人员签字并进行备案。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农商行联合社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