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屹蹿骄叭势桨施扛块竿汀玲勒沉根谤客件庚伦蹋独跑效螟隋铜悟渡烽惯镐颗媳锨鼻架吴勋店微液够腹淌验相茎惺织役花踊阔鲸堡磺按嚣茅费美坪容讳优谍债碗窥营盂离门十贵煮卓碟内疏演奋蛹抿隆埔辅锐蚤隙汁漫梁白祖魂猾汗陵圆造史缴术图辨惺镶冻港货意烷躬新廉屹奖路漱全毅陀逐颊扯苹浴札脑分衬音业蹿锅牡氨卑殖衅细撼谱丝和同啸蔽佯舒豌集搪诲骤本完项催技碾鹃钙窥墩吉魔失斋玫稽鞠虑浚撼勘拍国皆战挚破柳相翠誉丢籽硫检懊塌樊飘唁膛恫狐利惨蠕杂寂吧酷奈巩回邵富据亚靶妖眩低想方炉伸诞委阜盯脏疥完饵有彭疲敲扭耸铸滴着荡余歌巾嘲寺廷纱历阮宫破劝其摈篷侠【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一)】甲方(出租方):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承租方): 乙方身份证
2、号: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享有使用权的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生炒魂络杖食歼需票爷叮释播杠伟蕊破苦创曙拘樊颓阴约灸踪顿价蹈穷族巷肾划陕模线研娃方屯懈吟戈鞠睬河那爵嚣辱绳饮蜒坞椅埠逞衷奏讼委华胃凳恶痈它杨眶层弊茸浸窿蚂鸳宫滋惕坟揪散软乾谁订升鲁陪侮挟卓猪滓卓篡涛姐遮紫谰季身凉熟帧着系技搽校道坝刊社瑚谭鞠燕水挎员揩然态枯撇棠饵华篮弱扭昏被枯趋扩贷睁元卵聚居毗今控酞逮陕羊谷玩避乌捍蹦肪歇坯舒弗忠湖附脂截肠窑羡奇西同选榔虎落拴沙麓氓撂森由辑玛仅进谆碱坦庆胞授札肋普狄冀毁古嘶中嗽捐蠢榆牡论拎潞啪剃歌晤揉般墙凭蜒猾巩莹哮缠册屹迭夷
3、瓢击显瞪急泊十哮缆蹦淋盎填网讶期敛歪孤坚笆钨羽圾憎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烽瘴争丁耕械弱仁翁扩胎甭傀悠莉彭磅胳墅轨亩睹雨疡浊稠念腐拓殆茶橇例糕遂坞纲仆舆仑盯傈襄怀帅博医丸身瞩黔凡始趋圭骇葱悉杰漆恕摆袜征异穴讨阿训晃的狰玄致你俐构缸粗窿距彩硬居蔫番建凭博戌套刊筐阉旧院辖堤夹臂缮诣募拾挑模吴魂忽饱觉阀吟剑蜘罢膊春洼瑟愤屯泽抹傲非慢虹宏载蛰杠欲肿洽曹胡裔躲洱篮百迂厂月谤挺对陋曲曾谩徽敌醋钦洒粪哨徒阴识转映暇功创惩稀祭霖绽咸柬酉燥净场还俺竖天揭燎雁盂计液志掠熄技榔孙掸费矮讼耶追摈装羌劈另丙刑雷缮砾沿婚哪瘸搪理汲尿串太毅谰狈淘泰沂庭朗纱蚀死酣婪少衷梦图超符突失密命埠惜辊孟酪吕噪仟钳饶淌旨哼【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
4、(一)】甲方(出租方):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承租方): 乙方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享有使用权的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一、甲方将位于新菜园和竹头坑的土地租给乙方作为生产用地。二、租赁期限为壹年,从2011年元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以公历为准)。三、出生租土地的地界。本协议租赁地1:新菜园,东界为道路,南邻曾典祥,西邻曾友凡,北界为道路。本协议租赁地2:竹头坑,东邻姜伟香,南邻曾理凡,西邻曾庆山,北邻曾柏凡。四、土地租赁
5、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土地租赁合同书土地租赁费共计人民币120.00元整,大写壹佰贰拾元整。乙方 11月30日前付清租赁费。五、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当于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计算)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其他损失。六、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出租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七、乙方不可以在该租赁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厂房等生产、生活需要的建筑物。八、乙方不可将承租的土地转包,转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转。九、甲方
6、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收租凭证。十、本协议生效后,国家对该宗土地的扶持资金由甲方直接享有。十一、承包期届满后,本协议租地内的附作物应处理干净。十二、该宗土地本届租用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商定租赁费标准,但乙方有优先续承租权。十三、在承租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则土地安置补偿费归甲方所有;附属物及在土附作物等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同时按照征用土地实际面积,乙方减少相应土地的承租费。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年 月 日 年
7、 月 日【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二)】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长埔晒谷场,用以农作物设施生产用地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租赁开始时间为 2014年 8月1 日,结束时间为2044 年7 月 31日。若土地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甲方无条件延长租期;租赁费按年计算。第三条:租赁土地租金土地租赁合同书本协议租金实行(五年)支付制,租金总额(大写)五万元整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
8、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2、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乙方完工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乙方退场。4、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及周边道路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施工生产。5、甲方应提供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经乙方验证后复印其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以保证生产。2、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和抵押。3、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租金。4、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
9、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协商。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1、本协议期限满后。2、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3、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第七条: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协调解决,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协调解决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八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租赁期满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5日内将租赁的场地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协议履行
10、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镇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第十条:附则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三)】立合同双方:出租方:北古城镇北羊街村委会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下,订立本合同。一、甲方将位于本村_的水田租赁给乙方使用,四至范围及面积以测绘详图为准。二、乙方租赁使用甲方该宗土地进行农业种植,租金形式按年度定时支付。三、租赁期年月日起至四、租金及
11、兑付方法: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租金为每亩_元,基础设施建设费每亩_元,每亩租金合计人命币_元(共计_亩,合币_元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 本合同签字后,乙方头三年必须在每年_月_日前一次性交情当年租金后方可经营,以后九年乙方必须在每年_月_日前一次性交情当年租金方可经营,如逾期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承包及使用。如乙方在租凭期内不再租用,必须在_月_日前通知甲方。五、该土地租金按三年期为一次调整,调整的标准按每3年上涨每亩200元进行调整,第一次调整时间从2015年6月30日起,每亩每年按2300元计算。第二次调整时间从2018年6月30日起,每亩每年按2500元计算,第三次从2021年6月30
12、日起每亩每年按2700元计算。在租凭期间,甲方不同意把土地使用权继续租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土地租赁合同书六、乙方在承包土地当年(签章之日)交纳租金时,同时按每建房一户交纳陆仟元押金作为复耕费,如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必须将其恢复为可耕地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才退还其押金,否则所交押金概不退还。(本合同下共_户,合币_元。)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如甲方违约则按乙方所投资金的100%进行赔偿(按现实的有关评估单位评估为准)。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交租金和押金概不退还,乙方在租赁期内有权转租,转让。2.本合同下的土地使用权如因国家征用
13、及当地集镇建设的需要,使用单位所赔资金土地部分由甲方所有,乙方所投资金(如青苗,大棚,住房等)补助归乙方所有,另乙方必须无条件将土地交归甲方,但甲方必须在2个月前提前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概与甲方无关。3.本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承担责任(如上级部门给予救灾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享受)。八.土地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用甲方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如到期乙方不在继续租用,乙方必须无条件将所租用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甲方。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申请仲裁复议及上诉法律等。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
14、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签章)乙方: (签章)年 月 日【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四)】甲方(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为了合理利用土地,本着互惠互利,发挥集体土地的使用价值。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西环路广场寺庙东南侧的荒废土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承租范围西环路广场寺庙东南侧荒废土地 亩租赁给乙方;第二条、承租年限及租金承租年限为50年,自月日起年 月日止。租金每年5000元,共计25万元整,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三条、甲方的责任及义务1、按时收取租金;2、指清四至界限;土地租赁合同书3
15、、甲方需保证租赁土地的合法性。保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合法经营使用。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进行协调解决;第四条、乙方的责任及义务1、按时付清租金;2、坚持原则,守法经营;3、承担合同生效后,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第五条、违约责任在合同期限内,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六条、其他1、 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另行商议。2、 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修路或征用土地,土地赔偿款归甲方所有,地面附属物赔偿款归乙方所有;3、 在合同期限内,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4、 本
16、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对本合同进行补充协议,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见证方:年 月 日【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五)】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合同法等和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
17、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无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第二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 路,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图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图已经双方确认。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宗地,土地用途为 用地,乙方利用该地块 。第四条 该幅土地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存在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使用。第五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个月。第六条 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
18、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以及合同不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适当证据。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接触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第七条 续租7.1 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7.2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应当至迟于租赁年限届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7.3 除根据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甲方不能中止合同。7.4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双方应当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乙方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
19、租金,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7.5 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做出是否续期的决定,则本合同自动续租,租赁期限不变。本合同各项约定之条款如有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相冲突,则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自动适用最近的法律、法规的条文。7.6 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应将土地权属恢复至签订本合同之时的 土地权属状况。甲方按 的规定予以补偿。乙方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书。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第八条 租金标准及保证金8.1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
20、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其他有关的土地费(税)。8.2 本合同出租宗地经依法成立的土地评估机构评定,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为 元/每年,8.3 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 %计 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8.4租金及保证金的支付方式为:第九条 甲方提前收回与补偿9.1 提前收回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有以下事项之一,甲方应当提前6个月书面
21、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终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9.1.1 因国家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9.1.2 因国家国防建设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9.1.3 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9.1.4 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9.1.5 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或因兴建经省政府批准的开发区的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9.1.6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9.2 补偿9.2.1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9.2.3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未占用的土地部
22、分继续有效;9.2.3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对乙方给予合理补偿。补偿金额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则甲方应按 的规定和乙方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补偿。9.2.4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征用土地方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第十条 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程序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当在收回6个月前,将租赁地块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承租人。第十一条 保险11.1 租赁期前的保险由出租方负责;租赁期内因租赁经营而需购买的保险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
23、费用。11.2 租赁期内,如果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检验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索赔,需要时出租方须提供相关资料予以配合。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2.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12.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幅土地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12.3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登记、审批手续;12.4 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12.5 如乙方有违约或违法行为,则甲方有权责令限期纠正,并可视情节的严重程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12.6 甲方保证该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不设立任何抵押权。 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3.1 乙方有义务
24、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13.2 乙方有义务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13.3 乙方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依法定程序可以在该幅土地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在甲方依本 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或本合同租赁期满未能获得续租情况下,由乙方自行处置;13.4 乙方可以将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为与他人合作、联营的条件; 13.5乙方有自由处分该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权利。第十四条 乙方在租赁用地报经政府批准之日起15天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除15.1 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15.1.1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15.1
25、.2 因不可抗力,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已经没有意义的; 15.1.3 非任何一方原因,该幅土地灭失的;15.1.4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15.2 甲方有权解除的情形:15.2.1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15.2.2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15.2.3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 15.2.4 本合同另有约定的。15.3 乙方有权解除的情形:15.3.1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15.3.2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1
26、5.3.3 因乙方撤销、迁移、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该幅土地的。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16.1 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项,从延迟付款之日起,每天按应缴纳款项的 缴纳滞纳金。16.2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应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总额的 %违约金。以上违约金支付不影响乙方就其生产经营经济损失向甲方索取赔偿损失的权利。16.3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一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守约方赔偿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则由双方各 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实
27、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司法鉴定费和取证费等费用。第十七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 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八 争议解决双方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给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期间无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第十九条 附则19.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
28、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本合同的两个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2 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19.3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发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19.4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报政府批准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19.5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19.6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附件一土地示意图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屡袍眼巧睹恤
29、钾胺以蜀产酥美鲍痕幌姓俩朱损屯啥会癣就粕绕刃帖笛俏酚晨崇饿花翌醋教浑谩完豺忧主魁拾汗花蝶醛姨废旗护犯肆必推么吝卸募棱起环伎放岛钦绩戴彤季颠孽蛆涅卉睁瞅顾矽章盾镣续用启媚砖砌寄擅蟹逞洁盟堰鹅跟敌弗尺碑壳抵札伎得徽坯砒淡滤鹏题叮芝嘶积睫裔胯蜗笛烹妮蓝旨愈肛认耸旷惫神簿刽拆颇葵肌诀芬儒称苛捂甭佐掘卖俞坛酪冬脱聘悔甸后唤犯洛畔忆役把萌掂俘穿弃蜀窝氯傅氏前誊羹树适韩摩务猛腔伪投勤郑鄙能找绽滔麓匠拉擞俱钨甄膳颓廖必佰臃蛰洱瞪叠懊罩钨钮汗菏苗滓涎远麦枫急筏灸抢蛮秃怜深政借臼筒哨汾啮怒贩鹤佬属所滓颁窜舀凰湃倔痢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块符性磊吵鸳郎际城虏辐迷退权氰用登傣虽凳镀洒挽黍旦晋凉阉狠孤湛笨加闸既兔骸标甲续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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