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直线责任网格化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直线责任制,实现网格化管理,确保矿区内每条沟、每平方米的区域、各项环保设施都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各项环保设施、设备及防洪责任区域巡检跟踪、落实情况。包括排洪硐、排洪明渠、边沟,处理系统、在线监测系统与外排、重要管道设施、重要设施配套泵等。
网格化管理责任主体包括:责任单位、责任车间、部门责任人、车间责任人、岗位责任人。
3 工作职责
3.1各责任部门
各责任部门应严格参照《xx防洪责任区域划分一览表》、《xx环保检查制度》要求,对所属区域内的各项环保设施与设备、边坡与排洪边沟等开展定时巡检,加强区域人员责任意识、层层落实区域责任人。
3.2安全环保处
监督本制度落实,对照《xx直线责任网格化责任人员落实汇总表》内区域责任人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未能执行到位、履职到位的按xx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4 责任落实要求
4.1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对责任区域(设施)负总责;分管区域副职负监管责任;车间(科室)管理人员负直接管理责任;班组管理人员负直接管理责任;岗位日常巡查人员负直接责任。
4.2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应对自己负责的区域及设施情况熟悉,熟悉其正常运行情况,当有异常情况导致其不能正常运行时,应能第一时间排查其原因。
4.3责任主体应确保防排洪设施能正常泄洪,处理系统能正常运行,重要库、池(含重要沉砂池)及配套设施设备能正常工作。
4.4各责任单位及责任要按《xx环保检查制度》,落实检查频次及要求,并形成检查记录。
4.5当排洪硐,处理系统、重要库坝池及其他附属设施出现异常时,岗位责任人或车间责任人应向上一级领导汇报情况并组织力量维护设施正常运行。
4.6责任部门应针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制定应急预案。
4.7当有岗位变动或者人员离职等导致责任变更,各责任单位应及时向安全环保处报备,更新补充《xx直线责任网格化责任人员落实汇总表》,确保落实到责任人。
4.8各责任区范围内新增排洪硐、沟、明渠,管道等设施时,各责任单位应及时向安全环保处报备,更新补充《xx直线责任网格化责任人员落实汇总表》,确保落实到责任人。
4.9 各责任单位如未更新补充《xx直线责任网格化责任人员落实汇总表》造成未分解落实责任人,直接责任等一切责任由各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承担。
5 奖罚标准
未落实以上要求,对照《xx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经济奖惩办法》进行考核。
6 附则
.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7 附件
7.1《xx防洪责任区域划分一览表》
7.2《xx环保检查、巡查制度》
7.3《xx直线责任网格化责任人员落实汇总表》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