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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指导书
“防火安全”三级管理检查制度
文件编号
RGPM-7.5-C-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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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三级管理检查制度
为了预防物业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为业主/住户提供安全环境,保障居民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防火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一、 建立三级防火管理机构:
管理公司建立三级防火机构,任命三级防火机构责任人,做到职责明确。
1、 管理公司负责人为公司消防责任人。
(1) 负责公司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组织及安排;
(2) 负责成立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3) 负责有关消防法规的贯彻,消防规章制度的建立,研究解决消防人员、设备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演习。
(4) 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保安部及技术部负责人、义务消防队长等组成。
(5) 三级消防机构组织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可进行调整。
2、 保安部经理作为第二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
(1) 对公司防火责任人负责;
(2) 负责制定小区防火及检查计划;
(3) 负责保安员、管理员培训工作,制定小区灭火应急措施;
(4) 监督、指导各区防火工作开展和实施;
(5) 负责各管理处消防责任制的制定和日常消防工作的监督、指导;
(6) 负责组织住户消防疏散演练;
(7) 负责消防器材的购置及更换。
3、 各区域经理作为第三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消防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1) 对本区的消防工作负责。
(2) 负责对本区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
(3) 监督消防专业公司对设备、设施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广东省高层公共建筑消防管理规顶定》,认真“三落实”:
(1) 责任落实。按照项目管理方法把消防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部门。
(2) 器材落实。坚持做到每栋住宅楼宇的消防器材齐全,随时均可使用。
(3) 检查落实。定期组织大检查,每月由各区、各部门进行自查,平时设置专人重点抽查,做到发现隐患立即消除。
二、 实施三级检查制度:
1、 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 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2)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3) 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4) 接班时应提前10分钟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对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一般的问题由领班负责处理,较大问题以书面报管理处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2、 二级检查由管理处区域经理实施
(1) 管理处领导每周组织班长对棕榈滩各相关地方(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2) 检查班组对一级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3) 组织整理本处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表扬或批评。
(4) 每月向公司安全负责人汇报一次本管理处消防教育情况。
3、 三级检查由公司领导实施
(1) 每月由管理公司负责人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
(2) 检查各管理处贯彻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执行情况。
三、 检查的基本内容
1、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2、 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 对烟头、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安全和妥善处理。
4、 仓库内货物及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规定60W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况等。
5、 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情况。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拉电线情况。
6、 使用多种可燃、易爆油类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残油、气的处理情况。
7、 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理动火申请手续,焊工操作时是否达到“八不”、“四要”、“一清”要求。(详见《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管理规定》)
8、 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9、 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对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保证完整使用。
10、 各区域门岗管理员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是否把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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