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材代购代销合同合同编号: 客户(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人: 电话: 账号: 电子信箱: 交易商(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丁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人: 电话: 账号: 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商接受客户的委托,就代办 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代购代销事项交易商受客户的委托,就 一事,提供行纪服务。第二条代购代销事项的具体要求1.品名: 。2.规格: 。3.型号: 。4.数量: 。5.质量: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
2、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6.价格: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1. 交易商完成代购代销事项后,可以根据交易成交额(人民币)按照下列比例收取佣金。国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合同约定的除外。(1)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为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为 %;(3)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为 %;(4)超过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 %。2. 交易商的佣金,由客户负担,但有合同特别约定的除外。3. 交易商在办理代购代销事项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税均由客户承担。此等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保险费、仓
3、储费、商检费、运输费等。若费用由交易商代垫,则客户依交易商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4. 客户应在代购代销事项完成后 日内向交易商支付佣金,将佣金及其他费用汇至交易商指定的帐户 。第四条履行期限及履行地点1.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客户可以要求交易商交付代购代销购买的商品,但应当给交易商必要的准备时间。交易商要求给付酬金、费用的,由商业习惯的从习惯,无商业习惯的自实施行纪行为完毕之时,可以行使报酬请求权,客户也应于此时支付报酬、费用。2. 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客户给付报酬费用的,应当在交易商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交易商交付卖出商品的价款,应在客户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交易商交付买入的商品的,应在交易商
4、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第五条交易商的权利义务1. 交易商处理代购代销事务支出的费用,由交易商负担。2. 交易商占有代购代销物的,应当妥善保管代购代销物。3. 代购代销事务进行状况的报告义务4. 代购代销物交付给交易商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客户同意,交易商可以处分该物;和客户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交易商可以合理处分。5. 交易商处理代购代销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客户。6. 交易商低于客户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客户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客户同意。未经客户同意,交易商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客户发生效力。7.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客户受到损害的,交易商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交易商与客户
5、另有约定的除外。8. 交易商高于客户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客户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9. 客户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交易商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10. 经交易商催告,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交易商可以提存代购代销物。11. 交易商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客户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交易商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交易商仍然可以要求客户支付报酬。12. 代购代销物不能卖出或者客户撤回出卖,经交易商催告,客户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交易商可以提存代购代销物。13. 客户逾期不支付报酬的,交易商对代购代销物享有留置权。14. 交易商不得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客户的利
6、益。15. 交易商不得骗娶占用客户的款物。第六条客户的权利义务1. 交易商按照约定买入代购代销物,客户应当及时受领。2. 交易商完成或者部分完成代购代销事务的,客户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3. 客户应当向交易商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4. 客户应当向交易商如实说明代销物存在的瑕疵。5. 客户不得隐瞒与代销事项有关的重要事项,提供不真实信息或者要求提供违法服务。6. 客户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向交易商支付佣金。7. 客户应保证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8. 客户有权要求交易商按照自己的指令从事贸易活动。9. 客户发现交易商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接受因交易商的行为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10.
7、客户发现交易商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支付酬金和偿还费用。第七条违约责任1. 交易商违约责任(1)交易商违反按照客户指示从事代购代销事项的义务,须对因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交易商对其占有的代购代销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须对因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交易商在未经客户同意而处分代购代销物时,未采取合理处分措施,须对因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交易商未将为客户从事代购代销事项所取得的利益及时转交给客户,因此给客户造成损失,交易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交易商未将该款项及时转交给客户,交易商应当向客户交付该款项并偿付利息,因此给客户造成损失,交易商还应当承担赔偿
8、责任。 2. 客户违约责任在交易商完成或部分完成代购代销事务的,客户未按时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交易商可以向客户请求支付报酬及其迟延利息。第八条声明及保证客户:(1)客户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客户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客户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交易商:(1)交易商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交易商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交
9、易商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第九条保密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第十条通知1.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
10、送达的方式。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二条合同终止1.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2. 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4. 在代购
11、代销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5.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6. 客户代购代销的事项不可能完成;7. 当事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8. 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十五条不可抗力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
12、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
13、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十六条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
14、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八条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十九条争议处理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二十条变更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第二十一条解除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
15、,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的补偿金。第二十二条其他条款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 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发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2)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发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时,甲方以有效证明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终止执行,已发生的费用不再退还或结算。(4)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 份,乙方、甲方、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合同签订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关及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 份。本合同及以后双方的重要来往函件不论寄或发(挂号邮寄件、电子邮件发的扫描件、传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签字盖章为有效。(5)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