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18级新生“绿色通道”入学审批办理须知
一、办理流程
(一)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
1.学院核实助学贷款回执后,在报到单“绿色通道”栏目注明贷款数额,加盖学院党委办公室鲜章;
2.学院在报到系统“绿色通道”窗口注明学生“已获得生源地贷款”(贷款回执由学生自行保存,后统一交至所在学院);
3.按照流程办理其他手续。
(二)缴纳部分学费新生
1.学生填写并向学院提交《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绿色通道”入学审批表》,提出拟缴费金额;
2.学院调查了解情况,对确属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在报到单“绿色通道”栏目填注相关信息,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党委办公室鲜章;
3.学院在报到系统“绿色通道”窗口注明学生“未获得生源地贷款”;
4.学生到财务处缴费;
5.按照流程办理其他手续。
(三)不能缴纳学费且未办理助学贷款新生
不能缴纳学费且未办理助学贷款新生参照“(二)缴纳部分学费新生”执行,不走流程4。
二、工作要求
(一)学院、小班班主任应详细了解、掌握通过“绿色通道”入学新生情况,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国家助学金评定等工作中予以重视,原则上办理助学贷款新生应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对于不能缴纳学费或只能缴纳部分学费新生,须将“校园地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和安排通知到学生本人。
(二)《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入学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分别由学院和申请学生本人留存备查。各学院按《关于办理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确认的通知》要求,按照不同经办银行的规定收集整理学生助学贷款回执,同“绿色通道”申请审批名单一并报学生处学生一、二科及都江堰校区学工部。
学生处 财务处
2018年9月3日
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入学申请审批表
姓名
学院
专业名称
学号
详细
家庭住址
邮编
家庭联系
电话
高中
毕业学校
高中班
主任姓名
高中班
主任电话
家庭
主要
赡养
成员
情况
姓名
关系
从事工作
收入情况
身体状况
家庭主要经济来源
及人均年收入
家庭经济困难原因
目前筹措学费住宿费情况
学费筹措计划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并予以认可,如不真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应后果。
学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班主任
情况复核及意见
注意:班主任须复核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复核学生是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入学申请条件,并提出意见。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一式二份,所在学院和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