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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银行汇票印押证管理办法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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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银行银行汇票印押证管理办法一、银行汇票专用章的管理银行汇票专用章是出票行用于办理银行汇票业务的专用章,是银行汇票凭证的重要防伪要素之一,各支行应加强汇票专用章的管理。(一)汇票专用章的刻制银行汇票专用章由总行以行发文形式向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以下简称:资金清算中心)申请,由资金清算中心统一刻制。(二)银行汇票专用章的颁发总行在颁发汇票专用章时,在总行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上预留印模,注明颁发日期,并由领用人签字或签章。领用人应根据印章的名称、编号、领用日期、领用人、移交人姓名等相关事宜在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三)汇票专用章的启用和交接汇票专用章在启用前,领用人必须在支行印章保管使用

2、登记簿的保管人签章栏加内盖名章,并注明日期。换人使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私自授受印章。交接时应由原领用人和接用人分别在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保管人签章、接收人签章栏加盖名章,并注明移交日期和接用日期。以上手续必须由会计主管人员监交,并在监交人栏加盖名章。(四)汇票专用章的使用和保管汇票专用章应贯彻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的原则,严格遵守使用范围,严禁在空白的银行汇票上预先加盖印章。同时,应做到人在章在,人离章收,营业终了入库(箱)保管。(五)汇票专用章的缴销因机构变更或其它原因而停止使用的汇票专用章,应在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上注明停用、上缴日期、上缴机关,并在规定时间内缴回总行统一进行销毁。

3、(六)汇票专用章的检查发现缺失,应迅速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查明原因,同时逐级上报总行领导。总行在上报人民银行的同时向资金清算中心备案。(七)汇票专用章印模比照印章管理。二、银行汇票空白凭证的管理银行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支付凭证,各支行必须加强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的管理。(一)汇票凭证的印制各支行统一上报总行,由总行填妥银行汇票凭证印制委托单邮寄资金清算中心,由资金清算中心统一向人民银行指定的厂家订货印制。(二)汇票凭证的出入库总行将加强银行汇票凭证的出入库管理。1、入库时,双人会同认真核点,与供货单位的发票核对,并验核凭证冠字起讫号码后填制入库单入库;同时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登记入帐。

4、2、出库时,凭各支行填写的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核对印鉴、摘录凭证起讫号码,双人会同办理核发手续,并根据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登记帐簿。(三)汇票凭证的领用各支行向总行领取汇票凭证:1、各支行在总行预留印鉴。2、各支行领用汇票凭证时,应填写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并加盖预留印鉴,办理领用手续;领入汇票凭证后,应认真核对件数(份数)、起讫号码,并于当日入库入账。拆包清点前核对凭证起讫号码与封包上的号码是否相符;逐张清点时,如发现多、缺、空号、错号等情况,应及时与总行联系查处,同时登记在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上注明情况,作永久档案保存。(四)汇票凭证的核算汇票凭证纳入备忘科目核算,以一份一元为记账单位。总行设立库

5、房,专人专箱保管,库房建立出入库登记簿。凭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向总行库房领用。领用时必须做到手续清楚,职责分明。各支行建立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通过备忘科目反映领、用、存情况。(五)汇票凭证的保管1、凡使用的空白银行汇票,应专人办理,专人复核盖章,必须贯彻证印分管、证押分管。2、对填写错的银行汇票必须剪贴凭证号码,加盖作废戳记,并在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上记录,作废凭证作当天备忘科目付出凭证的附件随传票装订。3、营业终了,必须帐实、帐账核对相符。未用完的汇票凭证必须入库(箱)保管,不得遗漏在外或放在办公的抽屉内保管。(六)汇票凭证的交接各领用部门应设立交接登记簿。凭证的领入、使用、上缴必须交接清楚。经

6、管人员变动或临时委托他人代理时,应进行核对、清点、办理交接手续,同时登记会计人员工作变动交接记录,并加盖交、接人、监交人名章。(七)汇票凭证的销毁1、空白银行汇票的销毁必须由总行统一实施。2、销毁前必须指定专人实行双人清点核实,编制销毁清单、摘录起讫号码,并加盖清点人名章。3、空白银行汇票销毁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和指定的监销人监销。(八)汇票凭证的检查1、建立空白银行汇票凭证自查和检查制度,确保帐实相符。2、每日营业结束,经办员必须帐实核对。3、各支行业务主管应每月检查三次。4、总行每年至少检查一次。5、检查人员应在登记簿上记录检查日期和结果并加盖名章。6、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帐实不符时,不得自行

7、调整,应查明原因。如属技术性差错,经会计主管批准后调整;如系违反制度造成的事故或被盗、冒领等,应立即报告总行领导,由总行报资金清算中心备案。(九)银行汇票票样比照凭证管理三、银行汇票密押的管理资金清算部是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密押系统的主管单位。总行开办银行汇票业务,并委托资金清算部进行银行汇票资金清算,必须使用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密押。总行应加强密押管理,防止器具丢失和密押失密事故的发生,确保银行汇票资金清算的安全。(一)密押设备的配置和领用密押系统硬件由密押卡、密押器、密钥IC卡、操作员IC卡组成;软件由发行管理软件、运行管理软件、接口软件组成,总行根据实际需要向指定的供应商购置并报资金清算

8、中心备案。(二)密押人员的配备和管理总行在科技开发部部设置密押管理员,负责密押设备的配置、维护和管理。总行根据业务和内部管理的需要设置密押主管和密押操作员岗位,负责银行汇票业务的编核押工作。密押管理员、密押主管及密押操作员相互不得兼任替岗,不得兼管印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密押卡运行维护员不得由会计人员担任。密押人员工作调离,要做好密押设备的交接工作。密押管理员更换须报上海资金清算中心备案。(三)密押设备的保管密钥IC卡应作为绝密件锁入保险柜妥善保管,操作员IC卡由操作员妥善保管,密押管理员、密押主管和密押操作员应牢记操作口令,并不定期地更换。(四)密押设备的更换与销毁密钥IC卡、密押卡和密押器

9、的更换或销毁,由总行的密押管理员送交资金清算部处理,不得自行销毁。密钥IC卡、密押卡和密押器的丢失或汇票密押系统失密,应即逐级上报总行领导,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由总行立即报资金清算中心。同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五)密押设备的检查1、建立密押设备的检查制度。总行每年至少检查一次。2、检查中发现缺失,应即报告总行领导,并报资金清算部备案。四、纪律与责任(一)总行因疏于管理或违反银行汇票印、押、证管理规定,发生汇票专用章、重要空白凭证、编押机具丢失或被盗;密押失密;丢失银行汇票票样和汇票专用章印模的,应及时报资金清算部备案并承担相应民事、刑事责任。

10、(二)资金清算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印押证检查,也可派人直接到现场抽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整改的,由资金清算部予以通报批评。五、责任追究为严格落实银行汇票印、押、证管理办法,加强内部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商业银行资金安全,根据城商行银行汇票印、押、证管理办法,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员工违规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发生第一次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现金50元罚款。发生第二次处予现金100元罚款。发生第三次直接责任人调离原岗位,主管副经理通报批评并处以现金200元罚款。(1)每日营业结束,经办人员未对汇票凭证做帐账、帐实核对的。(2)各支行业务主管未对汇票凭证按规定检查的或未在登记簿上记录检查日期和结果并加盖名章的。(3)银行汇票专用章未专人保管的,人离开章未收起的。(4)各支行业务主管或副经理未对汇票专用章每月检查的或未在登记簿上记录检查日期和结果并加盖名章的。(二)发生汇票凭证、专用章缺失未按规定上报的,直接责任人、支行主管、主管副经理通报批评并处以现金1000元罚款。(三)违反银行汇票印、押、证管理办法中其它规章制度的,根据情况给予经济处罚。六、本办法由某银行制定,并负责解释。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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