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业指导书楼宇入住及装修规定文件编号RGPM-7.5-C-01-09版 / 次A / 0第 4 页 共 4页楼宇入住及装修规定2.0 收楼手续办理:1.1 查验、收取业主/收楼受托人带来的资料1.1.1 售楼部/财务部发出的收楼凭证:单元、业主姓名、两个部门的签章、付款方式等等。1.1.2 买卖契约或其补充协议。1.1.3 业主身份证。1.1.4 其它: 若联名业主购房,一个业主收楼的,需有其他业主的收楼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若私人业主委托收楼,需有业主收楼委托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 若公司业主委托收楼,需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收楼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1.2 档案需留档的
2、资料1.2.1 收楼凭证、收楼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留档。1.2.2 复印补充协议相关资料、业主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留档。1.3 收楼费用的核收按管理处办理收楼手续公示的相关费用(包括:首季管理费、物业维修基金)文件,前台收款员向业主/受托人说明并核收相关费用。1.4 检查业主/受托人带来资料的同时,请业主/收楼受托人协助填写业主资料表。1.5 填写业主资料表后,管理处工作人员出具拟定已签好一式两份的业主公约及一式两份的装修管理规定请业主签署,管理处工作人员在上述四份文件上面写上日期后,一份交业主,一份放业主档案。签署后,管理处工作人员向业主/收楼受托人发放管理区内各项管理规定资料如业主手
3、册、入住指南、缴费指南、通电申请表、验楼指引、楼宇质量反馈表等(文件及资料根据各区实际情况配备)。着重讲解管理费的收取、装修事项、居民证的办理、验楼手续等,要求业主及时交还楼宇质量反馈表。1.6 管理处人员在收楼确认书上记录钥匙的数量,并按收楼确认书 上所列交付业主/受楼受托人的资料及文件(文件及资料根据各区实际情况配备)清单,再次清点交付,由业主/收楼受托人在收楼确认书上签章确认交收情况。1.7 签订收楼确认书后,管理处工作人员陪同业主对房屋进行验收。1.7.1 业主将验楼中发现不合格项需返修的,将各项返修要求填写于楼宇质量反馈表,于48小时内交回各分区管理处,如有需要可留匙并在表格留匙栏记
4、录,业主/收楼受托人及管理处工作人员共同签名确认。由管理处将相关项目转交发展商通知相关承建单位进行返修。1.7.2 以上有关资料由管理处工作人员负责按单元号归档装订,建立业主档案。并把业主资料输入电脑。1.8 业主档案1.8.1 业主档案每季度至少整理一次,把散放的资料全部装订。1.8.2 以下资料装订在档案的右侧,其中标有*号的为必须的资料;其他未标*号的资料则视乎当时各管理处收楼情况而定。业主更改资料* 业主资料* 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签匙单楼宇质量反馈表* 收楼凭证合同复印件* 公共契约1.8.3 装修资料、来往信函、搬出登记等装订在档案的左侧1.9 档案使用:注意为业主保密,未有非政府
5、职能部门出示有关证明或未经公司认可,不能透露或提供区内业主的情况及资料予他人。3.0 装修办理程序2.1 业主如需进行装修,需到管理处前台办理有关装修备案申请手续,将装修内容知会管理公司。2.2 对一般性质的装修项目,管理处工作人员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和所装修物业的特点,在3个工作日内对住宅装修备案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商铺装修备案申请由技术部负责审查。并将相关的注意事项知会业主。如有技术含量较高的更改项目,管理处工作人员需向技术部请示后将相关的意见回复业主。 2.3 装修方案审查合格后签发装修施工证。2.4 管理处工作人员需按装修巡查制度对装修单元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装修检查表。发现违规现象
6、应及时制止并报管理处负责人处理。2.5 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进出辖区,遵守辖区的各项规定,不得到与其工作无关的区域逗留。2.6 施工人员违反规定,保安领班/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应及时纠正,必要时报管理处负责人处理或由治安队派出所协助处理。2.7 装修工程竣工后,业主可到管理处前台填报预约验收表预约时间验收。管理处在约定时间内派工作人员进行验收。2.8 验收后,确定无违规现象,经管理处经理审核后签发支付证明交财务前台。业主凭押金发票,于指定日期内直接到管理处财务收费前台办理押金退还手续。2.9 验收时若发现有经整改即可纠正的轻微违规现象,应责令业主整改,装修押金需待业主完成整改项目后方能退还;若属严重违规(如破坏承重结构等),报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2.10 有关装修资料由物管员负责按单元号归入业主档案。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