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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建设公司内部问责制度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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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内部问责制度 1 目的 减少和避免因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对员工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 2 适用范围 公司党员领导干部。 3 工作流程 内部问责基本流程:发现或收到问责信息,确认问责信息、收集证据,然后根据造成的不良后果进行不同程度的问责。 4 工作标准及要求 4.1 成立问责组织 4.1.1 成立问责工作领导小组 (1)公司成立问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审计纪监部。 (2)公司审计纪监部对发现和收到的问责信息进行核实,经审计纪监部经理确认后,形成问责建议,呈送公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4.1.2 调查取证 (1)公司审计纪监部按照公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意见,确定调查对象、调查时限、参与调查人员、调查的主要事项、调查的方法、步骤、程序和应当注意的事项。 (2)调查核实完毕后,公司审计纪监部应及时写出调查情况报告,呈请问责领导小组会审。 4.2 实施问责 4.2.3 进行问责 (1)问责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适用性原则、追究责任与改进管理相结合原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2)问责的情形: ① 贯彻职工大会决议、董事会决策等重要工作部署不力,造成严重后果; ② 未能认真履行其职责,管理松懈,措施不到位或不作为,导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不能完 成; ③ 管理不作为,导致其管理的下属部门或人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 影响; ④ 对下属部门或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包庇、袒护、纵容; ⑤ 发生给公司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安全事故、质量事 故、环境污染事故; ⑥ 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公司制度落实不到位造成管理失控或损失; ⑦ 任意扩大、提高项目部基础临建建设标准,造成项目超投资严重; ⑧ 在公司、项目部采购、外协、招标、租赁等经济行为中出现严重徇私舞弊行为、违反相 关规定或造成损失; ⑨ 越权委托,违规提供资信、印章,签订合同或购进质次价高设备、材料,高价租赁设备、 器材等,并造成损失; ⑩ 对资金的使用不履行监督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 ⑪ 重大事项违反决策程序,主观盲目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⑫ 违反公司授权管理制度,不执行相关授权程序,从而给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严重后果; ⑬ 在对外宣传工作方面出现重大问题,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 ⑭ 违反保密条例,泄漏了相关保密事项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⑮ 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项目亏损; ⑯ 项目部因管理原因造成窝工、误工、进度滞后或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公司下达的施工计划任 务或被业主、行业主管部门等通报批评,影响公司信誉; ⑰ 在业主组织的信用评价、劳动竞赛等评比中连续两次排在后三名,被罚款或造成不良影响; ⑱ 通过不正常途径安排使用亲属、关系、利益包工队,管理人员私人设备在项目施工; ⑲ 因管理不善造成机具、物资材料丢损,倒买倒卖、超耗等造成损失; ⑳ 违反成本管理制度,成本费用开支超项目评估指标,造成项目亏损; 违规开设银行账户、拆借资金、高息集资、公款转存个人卡,发生贪污、失窃、挪用或未采取有效保全措施等,并造成损失; 项目部对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现场办公安排的工作,拒不进行整改(提出三次及以上),造成严重后果; 项目部对公司过程处罚的分数拒不进行责任分解(发现没有分解提出整改,再次检查仍未整改); 项目部在公司综合考评中得分在80分以下,且排名后三名; 公司认为应当问责的其他情形。 4.2.4 处理决定 (1)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公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拿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经党政工联系会议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后,落实执行。 (2)问责的方式: ①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② 责令道歉; ③ 通报批评; ④ 行政告诫; ⑤ 停职检查; ⑥ 调离工作岗位; ⑦ 责令辞去领导职务; ⑧ 免职。 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或者并用。情节较轻的,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道歉、通报批评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行政告诫、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令辞去领导职务、免职处理。给予行政告诫、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去领导职务、免职处理的,可以同时适用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道歉、通报批评。 (3)减免或免予问责的情形: ① 发现及时,未造成损失和影响,并主动纠正错误; ② 检举资料、数据不准确或失实; ③ 因不可抗拒因素难以履行职责。 (4)从重问责的情形: ① 已经被问责过一次; ② 干扰、阻挠、不配合调查; ③ 采取不正当行为,拉拢问责调查人员; ④ 打击报复、陷害检举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5)对已触犯法律的责任人,应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4.3 申诉复议 4.3.5 申诉 (1)被问责人对问责处理不服,可自收到问责处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诉。申诉期间原问责继续执行。 (2)公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诉,确认申诉理由充分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报告。 4.3.6 复议 公司问责领导小组收到申诉,应组织有关人员在30个工作日内对问责事项进行复议,作出维持原决定、变更原决定或撤销原决定的决定。 5 记录控制 6 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和修订权属公司审计纪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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