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证券交易营业部转让协议甲方: 乙方: 20*年*月4 / 4证券交易营业部转让协议甲方:_银行 乙方:_公司 为贯彻银行业、证券业分业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整顿金融秩序,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依据有关国务院国发_号资料文件的精神要求,经甲、乙各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所属_证券交易营业部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 甲方同意其对_证券部的所有投资及其投资所形成之所有权和经营权一并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_元。转让价格在_*人民银行对该次转让予以批准确认后_日之内一次性付清,甲方证券部资产清单见附件。 二、 证券部自营业证券(即国债部分)由甲方自行办理转托管手续,不在
2、转让范围内。 三、经人行批准转让后,由乙方进行鉴定、经营,甲方负责监督。 四、 证券部的更名、换牌工作,由甲乙各方共同协助配合办理。正式更名,换牌前,该证券部仍以原有证券部名义进行经营,关于印鉴及公章由甲乙各方共同管理,按证券部正常业务需要掌握使用,待人民银行正式批准更名时即换成乙方印章。 五、 在正式办理更名、换牌手续后当月月末甲乙各方办理交换手续,甲方的财务、电脑和业务主管人员可继续留下工作_个月,协助乙方人员做好接管后业务运行工作,做到平衡交接。所发生的工资、差旅费与生活补贴,依据有关原标准由乙方负责。六、 债权、债务、费用及风险承担,_证券交易营业部的债权、债务包括本协议生效之前,_证
3、券交易营业部对外形成的尚未消灭的债权、债务,以及由此造成或产生的预期收益和费用。本协议生效后,_证券营业部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证券营业部继续享有或承担。 七、 甲方于附表中所列_证券营业部的资产应为完整的资产,如有欠付的税费和价款,应由甲方付清。 八、 证券部属甲方派出的人员,原则上由甲方依据有关乙方建议或意见与其本人的意愿,进行妥善安置。招聘的协议制职工、临时工,乙方应按国家劳动法的关于规定,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协议,无条件按原协议规定进行接收并妥善安置。 九、 为证券部转让之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甲乙各方各负责一半。 十、 甲方尽力协助乙方将所有股民转入乙方证券部。 十一、 本协议签订后,
4、如因一方原因造成转让无法进行的,由过错方向对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转让价格的_%计。如因不可抗力及国家法规政策或规章之规定不予转让的因素造成达无法转让的,各方可不负违约责任。 十二、 关于转让过程中的详细事宜,甲乙各方授权其所属机构联系办理。 十三、 乙方未按第一款如期支付转让价款,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延迟履行金,延迟履行金计算公式为:未付转让价款_天数。 十四、 甲乙各方对在交往过程中所商业秘密保密;若有违反本条商定,由须向对方支付转让价款_的违约金。 十五、 本转让协议一式_份,各方各执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视同正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本转让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协商解决,签署补充条款。十七、 本转让协议自各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银行 乙方(盖章):_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办公地址:_ 办公地址:_ 联系电话:_ 联系电话: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