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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技效果服务合同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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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特技效果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20**年**月 12 / 12 特技效果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聘请单位): 住所地:   通信办公地址:   邮政号码: 法定代表人(如甲方为法人单位):   签约代表人(如甲方为法人单位):  协议联系人:  证件名称及号码(如甲方为自然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箱:   乙方(受聘方): 住所地:  通信办公地址:  邮政号码: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协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箱:   鉴于:   1.甲方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资质的法人机构;   2.乙方具备制作、提供电影(电视剧)特技效果服务的有关经验;   3.甲方决定聘用乙方为电影(电视剧)《    》(暂定名)提供____的特技效果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聘用。 甲、乙各方依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电影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平等自愿、诚信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1乙方工作开始的时间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确定:   (1)甲方第一次向乙方发出工作任务指示之日。 (2)其他:   1.2乙方工作终止的时间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确定:   (1)特技效果制作履行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的所有工作终止。 (2)其他:   1.3在电影(电视剧)摄制过程中,乙方将依据有关摄制计划和预算(见附件1)以及剧情的需要提供以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临时布景;   (2)搭建拍摄场景;  (3)制作道具; (4)依据有关特效需要特制演员服装及各类装饰品;  (5)制作电脑动画; (6)对甲方提出的合理修改建议或意见,对作品予以修改;   (7)其他与剧情关于的特技效果工作等。   1.4乙方的工作地点包括(但不限于):  (1)   (2)   (3)以及甲方要求或指定的其他地点。   1.5乙方的详细工作安排为:  (1)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特技效果的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 (2)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制作履行的特技效果作品。  (可依据有关所委托乙方的详细工作在摄制过程中的计划时间段分别确定。)   1.6甲方应自收到2.5款商定的特技效果制作计划之日起____日内提出审核建议或意见并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提出修改建议或意见,乙方应自收到该修改建议或意见之日起____日提交修改稿。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特技效果作品之日起  日内未将审核结果或修改建议或意见通知乙方,视为甲方确认并认可乙方提交的作品,乙方履行协议商定的工作。   1.7本协议第九条中商定的甲方联系人为____,该联系人为甲方履行接收、审查特技效果有关资料文件、作品的授权代理人,负责保持与乙方的工作沟通和沟通协调、接收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和作品、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和作品出具修改、确认等审核建议或意见。甲方对资料文件和作品的审核通过以甲方联系人____签字确认为准。  第二条 报酬、支付方式及其他费用、待遇   2.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报酬人民币____元。   2.2报酬依照以下方式分____期支付:   (1)甲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元。本协议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依照本协议1.1款的商定开始工作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   若因甲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未能实际履行,则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未能实际履行,则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应自乙方依照本协议1.1款的商定开始工作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  (3)甲方应自电影(电视剧)开机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   (4)甲方应自电影(电视剧)履行摄制计划(见附件1)的一半工作内容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   (5)甲方应自电影(电视剧)停机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   (6)甲方应自电影(电视剧)履行后期制作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   (7)甲方应自乙方依照本协议1.2款的商定终止工作,且达到第三条商定的制作要求和标准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   (8)固定报酬包括平日和节假日期间的加班费用。(注:该条可依据有关计划工作时间选择适用)  2.3各方商定的其他方式:   2.4关于乙方因制作特技效果而支出的费用  2.4.1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购置材料、工具、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拆除、运输、保管等方面的费用以及乙方工作人员的报酬、差旅、食宿、保险及福利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报酬包括(不包括)。 2.4.2由甲方支付乙方因制作特技效果支出的费用的,乙方应自收到甲方提供的摄制计划和摄制预算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所需费用预算明细及支付方式,甲方确认后应按商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2.4.2.1在摄制过程中需要增加费用的,乙方应及时提出费用预算,以确保摄制工作依照计划顺利履行。   2.4.2.2摄制工作履行后,乙方应将剩余的材料、工具、设备等物饰及时归还甲方,并向甲方提交物饰损耗情形的书面报告。   2.4.3由乙方支付制作特技效果支出的费用的,若在摄制过程中甲方要求对特技效果进行改进或变更,需要增加费用的,乙方应及时提出费用预算明细及支付方式,甲方确认后应按商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2.4.4因甲方未能及时付款而影响摄制工作,乙方不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2.5关于税费 2.5.1前述报酬及分红均为税前(税后)。   2.5.2甲方应代乙方向税务部门支付有关税款,并向乙方提供缴税发票。 2.5.3甲方应将前述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乙方以下银行账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2.6其他费用和待遇   2.6.1甲方应承担乙方在工作地点以及往返国内各工作地点的交通、住宿、饮食费用;若乙方因本协议商定工作之外的原因往返工作地点的交通费用甲方不予承担。 2.6.2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有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所有有关费用。  2.6.3甲方应在其工作场所为乙方配备的办公条件是:  2.6.4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协议生效期间的商业保险,详细包括:  (1) (2)   2.6.5甲方应承担的乙方有关费用标准详见附件2。   2.6.6甲方未依照本款规定的标准向乙方履行协议义务的,乙方有权依照该款规定的标准自行安排并先行垫付,甲方依据有关实际发生的正式费用票据予以报销。   第三条 特技效果的制作要求和标准   详见附件3。   第四条 著作权及有关权利(相对通用条款)  4.1甲方依法享有电影(电视剧)的著作权以及特技效果作品的所有权。 4.2乙方履行了本协议商定的所有义务后,依法享有在电影(电视剧)及有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   4.3为宣传、推广电影(电视剧)的需要,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现者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并及于有关衍生产品或服务。 第五条 保证、承诺   5.1各方保证:如一方在本协议中所做出的陈述存在任何虚假或不真实,或如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做出的保证,并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该一方应向受损失方承担违约责任,视情节之严重程度,相对方享有要求解约、索赔以及要求承担定金、违约金等违约责任的权利。   5.2甲方保证和承诺   5.2.1甲方保证:甲方系经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电影制片单位。 5.2.2甲方保证:已(将)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 5.2.3甲方保证: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  (如为电视剧该条为:)   5.2.1甲方保证:系经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电视剧制作单位。   5.2.2甲方保证:已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证)》并在有效期内。 5.2.3甲方保证: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证)》(如已取得甲证,则无需另行申请乙证。)   5.3乙方保证和承诺 5.3.1乙方保证:有权自行签署本协议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下的所有义务。   5.3.2乙方承诺:在本协议商定的工作期间,乙方应专职为甲方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受聘于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5.3.3乙方承诺:乙方为摄制电影(电视剧)提供的所有与特技效果关于的素材、创意、作品等皆系自己原创,不会对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侵犯,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经济损失。   5.3.4乙方承诺:制作特技效果使用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确保不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第三方资产损失,并独立承担由此造成或产生的所有法律与经济责任。   5.3.5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拟定并公告的所有规章制度(见附件4)。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6.1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初步摄制计划和摄制预算。   6.2甲方有权监督、审查特技效果的制作情形,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协助配合。 6.3为宣传、推广电影(电视剧)的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影(电视剧)的开机仪式、首映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须就此向乙方支付报酬;如该类活动发生在本协议商定的乙方工作期限之后,乙方仍应积极参加和协助配合。   6.4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____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人民币____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6.5甲方要求乙方参加宣传活动,应承担乙方的住宿、饮食及往返交通费用。费用标准及承担方式同2.6款的规定。  6.6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在电影(电视剧)中采用乙方的特技效果作品,甲方仍应依照本协议第三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7.1乙方在工作期间内应接受甲方的管理,及时、勤勉、经济、高效率地进行电影(电视剧)的摄制工作。   7.2乙方应当保持和甲方的沟通、联系,但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   7.3乙方应严格履行协议附件3商定的摄制计划和预算,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7.4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乙方无义务维护特技效果的状态。甲方可聘请乙方或其他方对特技效果进行润色、加工、保养或者修改。   7.5乙方指定不少于____人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其中第九条商定的乙方联系人同时为乙方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负责人。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未履行或未按商定履行协议义务,应按如下情形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按摄制计划如期履行电影(电视剧)的拍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  (2)甲方未按商定向乙方支付报酬,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报酬的百分之____作为违约金;   (3)如乙方不存在违约或过错情形,甲方解除协议的,应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报酬; (4)乙方依据第10.4款的规定解除本协议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报酬; (5)其他: 8.2乙方未履行或未按商定履行协议义务,应按如下情形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未能按摄制计划如期履行电影(电视剧)的拍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   (2)在本协议商定工作期间,乙方为其他第三方工作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 (3)如甲方不存在违约或过错情形,乙方提前解除协议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或商定为“退还已支付的报酬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经济损失”。);  (4)甲方依据有关第10.3款第(1)、(2)、(4)项的规定解除本协议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   (5)其他: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通用条款)  对于本协议的修改、补充或其它变更,须由各方协商一致,以书面的形式做出。经修改、补充及变更的条款及内容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建部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协议的解除(相对通用条款)   10.1本协议一经签订,除法定和商定事由外,未经各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 10.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载明的保证和承诺、恶意或故意延迟履行本协议的义务致使协议履行困难且无法通过本协议明确商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解决的,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仍延迟履行本协议的义务的,均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10.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____天; (2)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第八条所作的保证和承诺,或其保证和承诺存在虚假或不真实; (3)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未能继续履行本协议;   (4)乙方违反规章制度达____次以上,严重影响摄制计划的履行; (5)乙方在协议商定的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非因乙方原因,甲方延迟开机超过____日的;   (2)甲方拖欠乙方报酬或应付费用累计达到所有应付费用的百分之____;  (3)甲方延期支付乙方报酬或应付费用累计或连续超过____天; (4)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第八条所作的保证和承诺,或其保证和承诺存在虚假或不真实;   (5)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或)《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10.5一方要求解除协议的,应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的解约通知,本协议自解约通知送达另一方当天解除。   10.6非因各方过错,出现当事人未能监控的情形,致使拍摄延期,甲乙各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协商确定拍摄计划的顺延,甲乙各方因此均无须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前述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天气原因;   (2)导演、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   (3)第三方原因 前述规定的情形致使拍摄迟延或中断超过____日,任何一方可依照本协议第10.5款的规定解除本协议。 第十一条 保密  11.1各方互相承诺对其本人以及公司、雇员、代理人或咨询顾问等因为签订本协议而收到或获取的所有资料文件资料、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包括与本协议条款有关、与谈判关于的、与剧情以及摄制关于的、与另一方的商业或事件关于的等与电影(电视剧)关于的所有资料文件资料和信息,严格加以保密;除了本协议第11.3款的规定外,将不得在电影(电视剧)公映前利用或披露或泄露给任何人任何上述保密信息。   11.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予的与电影(电视剧)有关的所有资料文件资料、资料文件,并于履行本协议商定工作或解除本协议后返还甲方。保密信息一旦泄露,泄露方应及时通知。   11.3未经过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披露特技效果设计、制作的细节 11.4若其中一方因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或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规定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文件资料,该一方将在法律许可的情形下,尽速把这种要求或规定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可寻求适当补救方法防止披露或豁免该一方遵守本协议的条款。若未能取得适当的补救或本协议项下的豁免,而必须披露保密资料文件资料,该一方可以将保密资料文件资料中必须披露的部分予以披露。   11.5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十一条商定的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通用条款) 12.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不可预见的,未能克服的,且无法避免的,并阻碍该方所有或部分履行本协议义务的情形,包括地震、天灾、叛乱、暴动、内乱、战争、任何政府政策、法律法规的调整以及政府行为等其他事由或因素。   12.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受影响的一方因此无法履行任何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则在不可抗力事件延续期间,因此受阻履行的义务应予中止,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且受阻履行义务的一方免除相应违约责任。 12.3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延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未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文件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所有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2.4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还应当尽所有合理努力,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减小到最低程度。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且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未能免除责任。 12.5如不可抗力事件延续期间超过____日并且各方未能就公正的解决办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依照本协议第10.5款的规定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通用条款)   13.1 甲乙各方因履行本意愿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资料文件、资料文件资料等,均应依照本协议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办公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号码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协议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办公地址或者传真号码、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资料文件、资料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13.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后第三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号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资料文件、资料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资料文件、资料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送达。  13.3任何一方的通讯办公地址、或通讯号码或联系人如发生变化,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三日之内通知对方,否则对方对于其原通讯方式的通知视为有效通知。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通用条款)  14.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说明、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4.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关于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2种方式(二选一)解决: 14.2.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设在____(地点)的____仲裁委员会,依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4.2.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协议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15.1.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各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各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六条 协议的说明  16.1.本协议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各方对本协议各条款的内容均充份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16.2.本协议的理解与说明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说明。  第十七条 协议效力和签署  17.1.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17.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7.3.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备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7.4.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7.5.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本协议生效日期。本协议未尽事宜,需修订或变更时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7.6.本协议之任何修改除非经各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确认,否则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 协议附件 18.1.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关于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建部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18.2.本协议及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8.3.本协议附件如下:   (1)摄制计划和摄制预算;   (2)费用标准;   (3)特技效果的制作要求和标准;   (4)剧组规章制度;   (5)乙方证件复印件。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协议签订地点: 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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