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事业单位业务培训班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厅业务培训班(含研讨班,下同)管理,规范办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厅和公务员局机关各处室、省外国专家局、厅直属各单位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列入浙江行政学院培训班计划的除外)。
第三条 举办业务培训班,应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需要出发,以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工作技能为主要培训内容,以提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宗旨,以推动中心工作开展为目标,按需施教,注重实效。
第二章 管理方式
第四条 我厅业务培训班实行计划管理、分工落实的管理方式。厅人事处负责综合管理全厅业务培训班工作,各处室(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业务培训。
第五条 各处室(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在每年12月底前拟订下一年度培训办班计划,并填写《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培训班年度计划申报表》(附件1)报厅人事处。办班计划包括培训班名称、内容、对象、时间、地点、经费、预计参训人数等内容。各处室(单位)原则上每年办班数量不超过2个。确属工作需要的,经过审批后可适当增加。厅属教育培训单位面向社会举办的培训班数量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
第六条 厅人事处会同厅办公室对各处室(单位)报送的办班计划进行审核,经综合平衡后拟定厅业务培训班年度计划,报厅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七条 经厅长办公会议审定的业务培训班年度计划,由厅办公室印发各处室(单位)及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八条 列入厅年度计划的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对象、地点不得随意更改,执行中确需调整的,须经厅人事处会同厅办公室审核后,报主办处室(单位)的分管厅领导批准。
第三章 培训班分类及审批程序
第九条 根据培训班的经费来源,业务培训班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有财政专项经费的培训班。由厅人事处会同厅办公室统筹管理,各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第二类:无财政专项经费的培训班。实行严格管理和控制,一般由厅直属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能主办,厅、公务员局机关和省外国专家局原则上不允许举办第二类培训班。
第十条 举办培训班要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所有业务培训班在正式举办前均应由主办处室(单位)送厅人事处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印发办班通知。
(一) 上报审核材料
1.办班方案。包括培训对象、日程安排、课程设置、授课人员等内容。
2.收费说明。无财政专项经费的培训班须对收费构成作出说明,并符合财政、物价等相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3.办班通知。包括办班目的、培训对象、授课内容、时间地点、费用安排等。
(二) 印发办班通知
1.第一类培训班,主办处室(单位)持厅人事处审核同意的材料,按程序报批。厅机关处室主办的培训班以厅办公室文件形式印发办班通知,其他以培训主办单位名义印发办班通知,主办处室(单位)按要求组织调训学员。
2.第二类培训班,厅人事处审核同意后,由培训主办单位印发通知,培训对象自愿参加,不能以任何理由强制参加培训。
第十一条 对确属工作需要,而又未列入当年计划的培训班,由申办处室(单位)提出意见,经厅人事处、厅办公室审核,报该项业务工作的分管厅长同意后,由厅长审定。
第四章 办班模式
第十二条 厅机关处室举办的业务培训班,由主办处室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具体事务原则上由厅属教育培训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 省公务员局各处室、省外国专家局、厅直属单位举办的业务培训班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具体事务也可委托厅属教育培训单位承办。
第十四条 除个别培训项目外,业务培训班原则上每期不超过
7天。
第十五条 培训班结束后,主办(处室)单位应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填写《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培训班备案表》(附件2),并在一个月内报厅人事处备案。
第五章 费用管理
第十六条 对培训班费用实行严格管理。
(一)举办第一类培训班,培训费用由专门的项目经费支付,学员只承担往返交通费用和食宿费用。(二)举办第二类培训班,可按规定标准向参训学员收取适量的培训费和资料费,不得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学员承担往返交通费用和食宿费用。
(三)举办培训班的收费,一律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票据。
第六章 监督和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培训班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主办处室(单位)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或承办人负具体责任。
第十八条 各处室(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计划外办班或变相办班,不得以办班名义组织公款旅游。
第十九条 厅人事处、办公室、规划财务处、直属机关党委、驻厅监察室等有关处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凡未按本规定举办的培训班,以及在办班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办班收入予以没收。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培训班年度计划申报表
2.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培训班备案表
201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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