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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统一授信业务操作规程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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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银行统一授信业务操作规程 我行受理授信业务一般按以下程序办理: 授信申请—授信受理与调查—测算授信额度—授信审查—授信审批—授信额度使用。 一、授信申请 1、申请办理授信业务的客户应向支行提出书面授信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相关资质证明等的复印件。 (2)经年检有效的贷款卡、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信事项授权书。 (4)企业基本情况、主要领导、股东、财务人员的主要经历。 (5)申请授信前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近期的财务报表。 (6)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的复印件。 (7)信用等级证明材料 (8)其他相关的资料。 2、有保证人的,还应提供: (1)保证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事项授权书; (3)经年检有效的贷款卡; (4)前三年度及近期财务报表; (5)其他相关资料。 3、提供抵(质)押方式的,还应提供: (1)抵押(质)物产权证明书原件; (2)抵押(质)物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质)物的证明材料(以国有房地产抵押的,须有国有资产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以集体房地产抵押的,须有职工代表大会同意的证明); (3)抵押(质)物清单; (4)抵押(质)物财产保险单。二、授信受理与调查 支行受理申请后,应指定专职人员对拟授信客户进行全面调查,基 本内容: (1)客户的合法性。调查客户是否法人或有法人授权、营业执照是否通过年检、法人代码证书是否属实,提供的其他法律文件是否有效等。 (2)核实客户所有者权益各科目的真实性,对虚假部分予以剔除。(3)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 (4)客户的资信状况。其原有债务是否如期偿还,有无不良记录, 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 (5)客户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素质、还款意愿等。(6)客户的行业背景和发展前景。 (7)银企关系。包括客户在我行的授信现状、存款、结算情况以及他行授信情况。 (8)客户和保证人的负债状况。 (9)客户提供的担保方式和担保能力。(10)其他需调查的情况。 三、测算综合授信额度,提交授信额度申请报告和授信额度申报 调查结束后,按照已评定的信用级别,测算授信对象的综合授信额 度和分类授信额度,提交授信额度申请报告报告、《评级授信申报审批表》至总部审查部门审查。 1、授信额度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 (1)经测算后确定的客户的需求; (2)客户的财务、经营、资信情况和客户的信用等级; (3)客户的前景预测及行业发展前景; (4)客户在本行授信业务的现状; (5)客户在本行的存款、结算往来等情况; (6)他行已经和拟给予的授信额度; (7)客户已提供的担保方式和对外担保额; (8)其他需要调查的情况。2、授信额度申请的内容: (1)拟给予客户的授信方式; (2)拟给予客户的综合授信额度; (3)拟给予客户的分类授信额度; (4)授信限期; (5)核定的依据。四、授信审查 总部审查部门应对提交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报告、授信额度申请提出 明确的审查意见,报审贷委员会审议。 1、审查的主要内容: (1)合规性审查,对信贷员的调查工作进行全面审查,看其是否按规定的内容、调查方法、调查程序进行,评价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报告的质量; (2)合法性审查,看贷款的直接用途,看授信业务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及我行有关规定; (3)安全性审查,根据支行提供的材料审查授信对象生产经营状况及资金实力,审定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及抵押物的变现能力,在此基 础上对核定授信额度的风险性作出判断; (4)支行申请的授信额度适度性; (5)客户现有融资的适度性和主要风险; (6)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7)复核测定的企业信用等级和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确定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保证方式。 2、审查的时间要求: (1)对信用等级评定、授信额度核定,审查人应在接受审查任务后 5 个工作日(对存在疑难问题的可延至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及时报有关人员复审,复审同意后提请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 (2)对需要支行补充资料的,审查人员应及时填写审查工作单, 要求支行在 2 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对疑难问题可延长至 3 个工作日),逾期未补充完整的,将中止审查退回支行,支行若仍需办理该项业务,应将资料整理齐全后再重新申请,审查流程重新开始。 3、授信审核。部门审查后呈报主管副行长审核,审核同意报审贷会。 五、授信审批 审贷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行长审批。 审批通过后,审查人应及时做好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工作, 并及时通知有关支行进行业务处理。 六、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 对单个客户的综合授信额度是我行内部掌握的风险控制指标,不是我行必须达到的向授信对象提供的信用支持额度。其实际使用时要受到我行自身承受能力(如本行注册资本金、资产负债比例指标、计划指标、资金来源等)、受权限和经营范围的制约以及对客户实际用途、 风险控制、合规性等方面的影响。 各支行只能在对客户的综合授信额度和分类授信额度内按照各自 的审批权限,逐笔报总行审批(备案)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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